關於認真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報告

各縣(市)、區防指:

關於認真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報告

為全力做好今年的各項防汛準備工作,確保度汛安全,按照國家防總、省防指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於做好各項防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防汛認識,樹立以人為本、以防為主的防汛主導思想。

我市經過多年的努力,整體防洪減災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病險工程仍然較多,非工程防禦措施方面仍有急需完善和加強的環節,難以適應防大汛、搶大險的要求。對此,各級、各部門必須引起足夠重視,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增強水患意識,從實際出發,紮紮實實落實各項防汛備汛措施,確保度汛安全。

二、進一步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度。

各縣(市)、區要根據各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人員及領導班子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充實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加強行業工作的組織協調。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地方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抓緊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主要內容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貫穿到防汛準備、抗洪搶險和救災工作的全過程。嚴格執行國家防總及省防指制定的《防汛抗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要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分級、分部門責任制,對每一處工程的責任人和專職看護人員都要逐一明確到位,特別是小型病險水庫。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將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公佈,以利監督,並加強檢查和督導。

三、進一步加大工程治理建設力度。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水毀工程修復,抓緊進行度汛應急工程和小型病險水庫加固、險工險段、病險涵閘的加固處理,爭取汛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對投資巨大,一時難以解決並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小型水庫,要及時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對確需跨汛施工的,必須明確度汛施工方案和搶險預案,落實相關責任人,統籌組織,在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

對河道、湖泊行洪通道進行排查,對阻水障礙,依據《防洪法》,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限期清除。

四、加強防汛搶險基礎性工作。

要認 真總結近幾年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按照與經濟社會狀況、防汛實際和工程現狀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洪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抓緊修訂、完善工程洪水調度方案、應急搶險預案、城市防洪預案,並加強宣傳,明確職責,確保防汛搶險工作有序高效進行。要進一步加強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及時按照防汛物資儲備定額要求,做好防汛物資的補充和更新,並抓好羣眾號料落實。要抓好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和落實,突出專業隊伍建設,加強設備配備,搞好技術培訓和實戰演練,提高防汛搶險實戰能力。同時應加強與當地駐軍的聯繫,搞好軍民聯防。

各縣(市)、區防辦務於5月12日前將防汛物資準備表、防汛隊伍落實情況表報市防辦(見附件)。各大、中型水庫的防洪搶險應急預案要按照國家防總下發的《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大綱》和各水庫的實際情況,重新進行修訂,修訂完善後的預案務於5月10日前一式三份報市防辦。

五、全面組織開展防汛大檢查。

各級、各部門要採取自查和抽查等多種方式,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抓緊組織力量對防汛準備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確保每一個工程、每一個環節不出紕漏。特別是對通訊預警設施、羣眾安全轉移方案等要進行嚴格檢查,並對所有泄洪、行洪啟閉設施試運行,保證正常運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及早採取措施。

六、加強防辦自身建設,提高防汛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級防辦承擔着防汛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各級防辦要按照國家防總要求和省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強防辦自身建設,按照國家防總及省防指的要求,縣(市)、區必須將防辦設為常設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和機構建設。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各縣(市)、區防辦要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堅持高標準、高起點,積極應用新技術,整合各類軟硬件資源,提高防汛指揮決策系統的現代化水平。重視現有防汛通信設施、雨水情遙測等系統的檢查、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汛情測得準、報得快,尤其是雨水情遙測系統要有專人負責,各遙測站要安排專人維護,確保雨、水情信息全面暢通。要堅持高標準、高起點,強化現代化建設和內部管理,增強自身素質,提高業務水平,為各級政府當好參謀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