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精選8篇)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1

一、項目概況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精選8篇)

(一)項目基本情況。

1、我局在困難羣眾救助資金實施項目中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及申報單位填報績效目標表;負責提出預算安排建議;會同財政部門分配下達資金;組織實施項目執行跟蹤監督。

2、根據《四川省困難羣眾救助資金管理辦法》,圍繞“全程留痕、全程公示、全程監督”要求,健全資金使用申報審核機制。將因素分配法和資金使用方案、績效目標設定等作為資金分配的依據。項目立項經過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決策等規範性程序。

3、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民政廳關於下達20__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要求,共安排我縣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

(二)項目績效目標。

1、項目主要內容包括通江縣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其中:中央17793萬元,省級1699萬元)。

2、項目建設資金申報內容與具體實施建設內容相符,項目建設資金做到了專款專用,未截留、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申報目標合理可行。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嚴格按照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申報批覆的項目,堅持做到專款專用,資金由財政統一劃撥。項目完工後由民政、財政、鄉鎮聯合組織驗收,審核後再做出資金申請報告,財政局撥入民政局通過“一卡通”平台兑現到對象手中。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堅持做到“投資方向明確、資金數額準確、程序公開透明、責任追究到人”。每筆款項嚴格遵守“不拖、不挪、不佔、不變”財經紀律,資金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覆情況。

20__年共申報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財政批覆中央資金17793萬元,省級資金1699萬元。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20__年計劃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其中:中央17793萬元,省級1699萬元)。

2、資金到位。20__年共到位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其中:中央17793萬元,省級1699萬元),資金到位率為100%。

3、資金使用。20__年共使用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其中:中央17793萬元,省級1699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00%。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根據《四川省困難羣眾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我局提出資金項目預算,負責項目預算執行的具體使用管理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健全績效管理機制,編制績效目標並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評價,按規定做好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參與制定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等。

按照《四川省困難羣眾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困難羣眾生活補助資金主要用於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孤兒生活費、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一是規範城鄉低保政策實施,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使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三是規範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實現及時高效,救急解難;四是確保集中供養孤兒和散居孤兒以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生活救助;五是為生活無着落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以及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工作,保障其基本權益。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民政廳關於下達20__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要求,實行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將該項資金用於困難羣眾救助補助項目等。

(二)項目管理情況。

困難羣眾救助補助項目:結合實施對象實際,對符合實施條件的對象,按照管理要求,實施救助補助計劃,完成率100%。

(三)項目監管情況。

根據有關規定,我縣在政府門户網站上公開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1、數量指標

按照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的要求,截至20__年底享受城鄉低保74339人,孤兒生活費221人,特困供養2729人,臨時救助10001人次,救助流浪乞討1227人次。

2、質量指標

嚴格規範資金髮放流程,通過社會化發放,資金保障率達到100%,項目完成數100%。

3、時效指標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及時向財政提出資金髮放方案,通過“一卡通”按時兑現到對象手中。

4、成本指標

20__年共發放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9492萬元。

(二)項目效益情況。

1、社會效益。

項目的實施,切實保障了我縣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水平。

2、可持續影響。

提高服務水平、改善困難羣眾生活水平,促使困難羣眾幸福感及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3、滿意度指標

社會羣眾及受助對象對民政工作的滿意度超過96%,突顯了民政工作的實效。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對照“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自評打分,我縣困難羣眾救助資金自評總分100分。

1、項目決策:自評得分8分。程序嚴密3分,規劃合理3分,制度2分。

2、項目實施:自評得分9分。分配合理4分,使用合理3分,執行有效2分。

3、完成結果:自評得分23分。預算完成3分,資金結餘10分,目標完成4分,完成及時4分,違規記錄2分。

4、項目效果:自評得分20分。區域均衡性5分,對象公平性5分,社會滿意度10分。

5、基礎管理:自評得分10分。審核把關10分。

6、社會效益:自評得分10分。資金使用率10分。

7、可持續影響:自評得分10分。社會影響力10分。

8、困難羣眾救助補助公示:自評得分10分。部門公示4分,項目單位公示6分。

(二)存在的問題。

1、績效理念有待提高。評價年度計劃產出與應實現的效益缺少剛性約束,項目績效理念有待加強。

2、資金下達滯後。縣財政收到資金時間較晚,臨近年終才撥付給項目單位,影響了項目實施進度。

(二)相關建議。

建議加大對川陝革命老區的支持力度,對民生兜底資金的保障上,加大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中央、省級財政的補助力度,盡力減少縣級配套,加快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步伐。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2

一、基本情況

(一)概況。按照《四川省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嚴格資金分配,實行社會化發放,強化資金監管,用於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資金安排情況。20__年,共下達我市困難羣眾補助資金152761萬元,其中,中央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39733萬元,省級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3028萬元。

(三)績效目標。完成20__年困難羣眾救助績效目標。

(四)管理情況。及時下達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及時性。根據救助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市民政局在收到下撥資金後,及時提出資金分配意見並報市財政局,確保第一時間下撥至相關單位及縣(市、區),及早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結餘資金按規定及時上交,不存在擅自調整,截留、擠佔、挪用資金。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20__年,我市困難羣眾補助資金152761萬元,其中,中央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39733萬元,省級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3028萬元,全部按時下撥至資金使用部門及縣(市、區),用於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資金執行率100%。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規範城鄉低保政策實施,保障標準穩步提高,使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特困供養標準按照低保標準1.3倍同步提高。

3.規範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實現及時高效,救急解難。

4.為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實施主動救助,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並妥善安置返鄉受助人員,切實發揮了救助機構的“臨時救助”作用,貫徹了“兜底線、救急難”的原則,保障了受助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和人格尊嚴。

5.規範實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相關政策,使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得到更加精準化的專業服務和基本生活保障。

6.按照散居孤兒900元/人/月,集中供養孤兒1200元/人/月的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散居孤兒標準補差或全額發放,孤兒生活保障政策規範高效實施;使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20__年,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做到100%救助,救助低保對象64萬人、特困對象54390人;臨時救助7.9萬人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9801人次,實現了“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率,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納入監測範圍率,全面完成設定的年度指標值。

(2)質量指標

20__年,救助保障標準和救助水平高於上年,城鄉低保標準大幅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為615元/月、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為415元/月;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800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540元/月。臨時救助水平逐年提高,不低於上年。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的縣(市、區)比例大於92%。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準確率高於上年,全面完成設定的年度指標值。

(3)時效指標

20__年,在收到補助資金後30日內及時下達中央和省級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費按時發放率大於90%。接到流浪乞討人員求助信息反應快速,在當日錄入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率大於95%,確保了受助人員求助內容得到及時響應,貫徹了“救、急、難”的原則,全面完成設定的年度指標值。

(4)成本指標

20__年,完成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率100%,全面完成設定的年度指標值。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20__年,困難羣眾生活水平比上年度有所提升。幫助查明身份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及時送返,街面流浪乞討現象、流浪乞討行為大幅度降低,避免了社會不安因素的發生。為自願前來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門護送至救助站的傳銷解救人員、打拐解救人員、家暴受害者等提供臨時救助服務率大於95%。

(2)可持續影響

20__年,進一步完善了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強化制度保障,落實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城鄉低保標準大幅提高。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0__年,救助政策知曉率大於85%,救助對象對社會救助實施的滿意度大於88%。全面完成設定的年度指標值。

三、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及針對問題提出的建議

因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業務量的浮動性和不確定因素所致,年初設定的實際救助工作量與年初預算資金指標略有偏差。具體改進措施:

提高目標及預算編制合理性,以目標為基礎實施精細化預算編制。將強化預算編制與績效目標的關聯度,以目標為基礎,實現績效目標與部門工作計劃的有機結合。績效目標設立過程中,充分考慮影響目標完成的各項因素,比如:與目標關聯的人員、政策變化等,確保目標設定的合理性、有效性。在目標合理的前提下,依據已設定的績效目標,編制對應的資金預算,提高預算編制標準的合理性,並結合預算以往執行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因素,科學、有效地編制預算。

四、結果應用建議

績效自評結果將作為中央和省級困難羣眾救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並根據自評結果及時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績效自評報告通過南充市民政局網站予以公開。

五、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無。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3

一、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情況

(一)中省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和績效目標情況

20__年,中省下達我市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14013萬元,同步下達我市績效目標。收到中省補助資金文件後,我市在30日內將資金分解下達至各區,並同步下達績效目標。

(二)市內資金安排、分解下達預算和績效目標情況

20__年,市級財政安排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375.5萬元,按照《財政部民政部住建部中國殘聯關於修改中央財政困難羣眾救助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__〕114號)、《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困難羣眾救助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社〔20__〕42號)等文件要求,採取因素法分配。因素分配主要考慮保障對象人數(85%)、自身努力程度(5%)、資金使用績效(5%)、管理工作績效(5%)、財政困難程度(修正因素)等因素。我市在資金分解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要求各地對照做好績效管理,確保績效目標實現。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20__年,我市安排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114388.5萬元,支出114388.5萬元,執行率100%。其中:中央補助資金104508萬元,支出104508萬元,執行率100%。

2.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強化績效跟蹤,自覺接受紀檢、審計部門的監督,切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一是嚴格資金分配管理。補助資金分配管理着力體現“尊重客觀需求、強化主觀努力、績效結果掛鈎、動態調整平衡”的基本原則,對保障任務重、困難程度大、努力程度高、管理績效好的市縣給予傾斜。堅持資金分配的客觀性,嚴格履行資金管理決策程序。

二是嚴格資金髮放管理。將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部分急難型臨時救助金除外)納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台發放,通過陽光審批、陽光發放、陽光監管,形成全過程全鏈條資金監督體系,釋放做實基層監督的綜合效能。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__年,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決策部署,按照民政部“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實施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要求,以“構建社會救助制度圖譜、推動政策落實”民政大事為牽引,全面落實好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保障政策,兜實兜牢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底線。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截至20__年底,全市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0.42萬人,其中:城市4.67萬人、農村35.75萬人,實現應保盡保;臨時救助人次數為1.4萬人次,實現應救盡救;實施流浪乞討救助0.3萬人次,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全部得到救助,實現年度指標值;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率≥100%,實現年度指標值;通過“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動態管理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信息,納入監測範圍率≥98%,實現年度指標值。

(2)質量指標。全市城鄉低保標準均較上年增長15元/月;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低限均較上年增長20元/月。臨時救助平均水平達到1153元/人次,高於上年;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縣(市、區)比例100%;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實事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準確率不低於上年。

(3)時效指標。我市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和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下達(含提前下達)文件後15日內製定分配方案並報財政部備案,30日內按財政部備案審核意見下達預算。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費按時發放率100%;受助人員救助情況當日錄入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率100%。

(4)成本指標。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急難臨時救助金除外)全部通過財政“一卡通”發放平台直髮對象社會保障卡,實現社會化發放。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指標。一是隨着救助工作的不斷完善及救助標準的穩步提高,困難羣眾生活水平穩步提升。二是幫助0.08萬人次查明身份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返鄉。三是對自願前來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門護送至救助站的傳銷解救人員、打拐解救人員、家暴受害者等均提供臨時救助服務。

(2)可持續影響指標。全市困難羣眾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有力保障了城鄉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是構建達州社會救助制度圖譜,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高點起步。以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提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能力的實施方案》,着力構建分層分類、城鄉統籌、兜底保障作用有效發揮的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

二是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更加厚實。堅持摘帽不摘責任,出台《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20__年工作方案》等政策,壓緊壓實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的政治責任,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

三是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救助機制,動態監測預警體系初見成效。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數據採集質量,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建成市級低收入人口資源庫和動態監測預警平台。

3.滿意度指標。除有效運用傳統的宣傳方式外,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官方網站“社會救助”專欄、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型社交互動媒體的作用,擴大社會救助政策宣傳的影響面,有效提高救助對象、基層工作人員、社會公眾對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知曉率,完成年度績效目標。

三、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我市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績效目標明確,管理制度健全,資金到位及時,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得到較好保障,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未偏離績效目標。現將按規定公開績效自評結果,並把績效自評結果作為分配資金、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

四、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4

一、救助基本情況

巴州區轄16個鄉鎮、6個街道辦事處,220個村、76個社區,總人口近72萬人。截止11月底,共有城市低保對象4216户6823人,月保障金132.88萬元,農村低保對象22823户49784人,月保障金632.29萬元,其中脱貧對象9015户19318人、易返貧致貧對象392户965人納入低保兜底保障,脱貧對象與低保重合率達34.1%;共有特困人員1956人,其中集中供養254人,分散供養1702人,月供養金109.7萬元;臨時救助9800人次,支出救助資金915萬元;孤兒112人,其中集中供養34人,分散供養78人,月發放生活費11.78萬元;困境兒童462人,月發放生活費24.5萬元;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218人,月發放生活費19.62萬元;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757人次,其中站內救助132人次,站外救助625人次,幫助尋親成功1人。

二、目標完成情況

(一)工作任務

1.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

一是制訂了《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細則》,堅持動態監測、定期更新,確保低收入人口及時全部納入監測範圍。二是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和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召開了低收入人口排查工作培訓會,對全區低收入對象進行了大排查;三是全面運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按要求錄入和上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數據,做到及時、準確、完整,更利於低收入人口家庭充分享受到其他綜合救助政策。

2.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實

切實執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出台了《巴州區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將城鄉低保審批權下放至迴風、鼎山等8鄉鎮(街道),臨時救助金額20__元以下全面委託鄉鎮(街道)審批,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臨時救助審批工作的通知》,規範臨時救助審核確認工作流程;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切實做到了“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全部簽訂了照料服務協議,指定照料服務人並得到妥善照料,全面掌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意願,並積極協調敬老院管理所及時安排入住供養服務機構得,孤兒、艾滋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對象準確,審批和退出及時“自願求助、依法救助”等政策落實到位,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開展了“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工作,出台《巴州區民政局“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按計劃有序推進相關工作並及時報送工作台賬,既解決了困難羣眾的問題,更傳遞了黨對老百姓的關懷。

3.逐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在深化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審核確認工作流程對審批流程、時限、材料更進一步深化,逐步將審批時限縮短到15天內,精簡材料,對無異議對象不再進行民主評議。

4.鞏固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按省市要求,落實《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財政局巴中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出台了《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巴州區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工作方案》、《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加強創新村(社區)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及時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脱貧成果“回頭看”工作,與鄉村振興局銜接,對未納入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範圍的脱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致貧人口及時開展摸底排查和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二)保障管理

1.資金使用

本級財政預算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1567萬元,中省下達13979.5萬元,按照財政預算和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省財政補助資金下達(含提前下達)文件後15日內製定分配方案並報財政局備案,本年度救助資金滾存結轉結餘為0。

2.專項治理

按照巴中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巴中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市民辦〔20__〕42號)要求,細化工作方案或明確具體措施,建立了工作台賬並按計劃有序推進,開展重點對象排查,開展社會救助資金管理使用發放情況專項檢查。

3.平台應用

4月起全區全面應用省“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通過低保、特困、臨救系統開展對象確認工作,全面通過省級“一卡通”審批平台推送低保、特困、臨救資金髮放台賬,全面推廣應用社會救助“省內通辦”,“一網通辦”、微信申請端、天府救助通APP有效得到運轉,更方便困難羣眾。

4.問題整改

結合上年度績效評價、扣分問題逐一整改到位,對本年度各類審計、巡視發現有關問題整改到位。

(三)工作成效

1.標準落實。

我區按照市民政局制定的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標準執行,低保堅持“按户施保、單人入保、分檔救助”原則確定保障標準,落實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照料護理、疾病治療等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分類分檔原則落實臨時救助。城市低保人均補差標準從去年末的130元提高到204元,農村低保人均補差標準從去年末的88元提高到131元。

2.工作到位。

我區對救助對象補助實行按月發放,及時足額發放了救助金。隨時暢通救助熱線,對來電羣眾進行了及時處理和回覆。未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範圍,不存在“人情保”“關係保”“土政策保”等現象,通過多次排查更不存在符合條件人員未納入救助範圍的“漏保”現象。

3.政策知曉。

我區均在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務公開欄長期公示救助相關信息。今年以來開展了三次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加大了政策宣傳力度,做到了社會救助政策家喻户曉。

4.社會滿意。

社會公眾對巴州區民政社會救助工作的滿意程度100%。

5.工作創新。

召開了全市社會救助綜合改革現場會,將全區社會救助“黨建+社會救助”改革經驗進行了全市推廣。

6.安全管理。

本年度對各類檢查、督查、審計、巡察發現和反饋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確保資金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一方面通過單位內部人員調劑、購買社會化服務等方式,配齊配強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另一方面注重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改善辦公條件,提高社會救助工作隊伍整體素質,保證社會救助工作隊伍的相對穩定與工作熱情。

二是進一步加強籌措資金。積極主動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彙報我區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積極爭取社會救助資金,進一步提高救助保障水平。

三是將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完善政務公開,加強體制建設,切實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5

一、基本情況

(一)概況

20__年度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共66901.8萬元,其中中央下達資金46088萬元,省級下達資金4327萬元,地方資金配套資金15291.91萬元,歷史結餘資金1194.89萬元。20__年,支出城鄉低保資金45139.08萬元,城鄉特困資金18113.32萬元,臨時救助資金1754.39萬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918.33萬元,孤兒、事實無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544.56萬元。

(二)資金安排情況

20__年,《財政廳民政廳關於提前下達20__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的通知》(川財社〔20__〕165號)、《財政廳民政廳關於下達20__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的的通知》(川財社〔20__〕12號)、《財政廳民政廳關於下達20__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的的通知》(川財社〔20__〕43號)、共下達我市困難羣眾救助補助中央補助資金46088萬元。我市按照資金下達文件要求和《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__〕163號)規定,按時足額向市轄區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下達中央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完成了區域績效目標。

20__年度省內資金共安排20813.8萬元,其中:省級補助資金4327萬元,市級配套資金1100萬元,縣市區兜底保障資金14191.91萬元,歷史結餘資金1194.89萬元。上述資金均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完成了對應的績效目標。

(三)績效目標

1.規範城鄉低保政策實施,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使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合理確定保障標準。

3.規範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實現及時高效,救急解難。

4.為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並妥善安置返鄉受助人員。

5.規範實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相關政策,使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得到更加精準化的專業服務和基本生活保障。

6.引導地方提高孤兒生活保障水平,孤兒生活保障政策規範高效實施:使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和事實無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管理情況

1.嚴格按照困難羣眾救助補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2.嚴格執行收支預算,符合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相關規定的,一律按規定執行。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20__年度下達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共66901.8萬元,其中:中央下達資金46088萬元,省級下達資金共4327萬元,地方資金15291.91萬元和歷史結餘資金1194.89萬元已全部到位。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20__年資金按分配全部執行完成,基本完成績效目標要求,依法依規消化了歷史結餘資金,資金使用效率增強。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1)嚴格按照困難羣眾救助補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執行,堅決杜絕隨意改變資金用途、扣減項目資金等現象。

(2)認真抓好資金安全教育。

(3)嚴格執行收支預算,符合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相關規定的,一律按規定執行。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農村低保410元/月,城市低保610元/月標準,高於省定低限,全年累計救助城鄉低保119.1948萬人次,發放資金45139.08萬元。

2.農村特困533元/月,城市特困793元/月,年底全市城鄉特困對象共24299人,累計發放資金18113.32萬元。

3.發放臨時救助金1754.39萬元,救助15526人次,人均救助水平1129.97元。

4.紮實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3720人次。

5.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監測。將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監測責任落實到鄉鎮、村(居),監測覆蓋率達100%。

6.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率達100%。20__年全市共有孤兒315人,發放基本生活費403.84萬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26人,發放基本生活費140.7218萬元。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一是低保實現應保盡保。全年累計救助城鄉低保119.1948萬人次,發放資金45139.08萬元,年底存量城市低保對象35189人,農村低保對象97737人。

二是臨時救助應救盡救。全年共發放臨時救助1754.39萬元,累計救助15526人次。

三是紮實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3720人次,支出918.33萬元,人均救助水平2468.63元,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率達到100%。

四是認真做好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全市共納入孤兒保障315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26人,保障覆蓋率達100%。

五是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監測。將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監測責任落實到鄉鎮、村(居),監測覆蓋率達100%。

(2)質量指標

一是城鄉低保標準與上年持平。20__年,綿陽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確定為410元/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確定為610元/月,高於省定的農村390元/月、城市590元/月標準。

二是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與上年持平。20__年,全市農村特困供養標準為533元/月,城市標準為793元/月。

三是臨時救助水平穩中有升。20__年,全年共發放臨時救助1754.39萬元,累計救助15526人次,人均救助水平1129.97元,較上年度增長2%。

四是在全市普遍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

五是全市共認定孤兒315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26人,認定準確率達100%。

(3)時效指標

20__年,綿陽市民政局、綿陽市財政局嚴格執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救助資金管理規定,中央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均在收到補助資金後30日內及時下達到全市縣級財政部門。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費都做到了按時發放,流浪乞討人員求助要求均實現了當天登記救助。

(4)成本指標

20__年,全市低保資金全部通過“一卡通”平台實現社會化發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100%執行了我市支出標準。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一是困難羣眾生活質量有所提升。20__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與上年持平,全年臨時救助支出人均上漲2%,保障力度穩中有升。

二是及時送返查明身份滯留流浪乞討人員返鄉,全年送返215人次,送返率達到100%。

三是為自願前來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門護送至救助站的傳銷解救人員、打拐解救人員、家暴受害者等提供臨時救助,全年共服務此類人員4人次,服務率達到100%。

(2)可持續影響

一年來,我市不斷探索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及孤兒基本生活制度,保障了全市困難羣眾和孤兒生活基本權益,有力地保障了民生,維護了社會穩定。

3.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困難羣眾救助對象滿意度、工作滿意度均達成預期指標。

三、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及針對問題提出的建議

無。

四、結果應用建議

績效評價結果報省民政廳。

五、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無。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6

一、基本情況

(一)概況

建立健全困難羣眾保障制度,切實維護困難羣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困難羣眾核實力度,精準救助困難羣眾,及時足額撥付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資金,完成20__年民生工程進度目標。

(二)資金安排情況

資金安排共計1184.86萬元,其中中央資金下達1024萬元,省級資金下達52.2萬元,市級資金下達108.66萬元,區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

(三)績效目標

完成20__年度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經費、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員經費支付工作。

(四)管理情況

每月按困難羣眾救助資金髮放需求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及時發放。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上級資金下達共計1184.86萬元,其中中央資金下達1024萬元,省級資金下達52.2萬元,市級資金下達108.66萬元,區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20__年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共計支出1548.6739萬元。

(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20__年,城市低保累計救助15519户次,20752人次,發放低保金1359.0557萬元;農村低保累計救助787户次,1240人次,發放低保金63.8677萬元;城市特困人員累計救助260人次,發放特困供養金32.8160萬元,農村特困人員累計救助204人次,發放特困供養金19.1148萬元;臨時救助累計救助212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59.7789萬元;流浪乞討救助累計救助7人次,發放救助金1.2968萬元;孤兒保障金髮放100人次,發放9萬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幫扶金髮放127人次,發放3.744萬元。

三、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及針對問題提出的建議

四、結果應用建議

五、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7

按照《四川省民政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__年度困難羣眾救助工作績效評價的通知》(川民發〔20__〕151號)要求,我局會同財政局對照工作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對我市困難羣眾救助工作進行了嚴格認真自查,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滿分27分,自評27分)

(一)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機制建設情況。一是建立機制,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通知》(眉市民發〔20__〕47號),制定了低收入工作措施,明確低收入工作任務。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對各區縣所有操作人員進行了現場培訓,12月底前完成數據錄入。三是組織區縣摸排低保保障標準2倍以下脱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低收入人口55437人,其中納入動態監測31863人,納入救助保障範圍7251人。

(二)改革完善救助制度。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牽頭部門作用,制定《眉山市貫徹落實重點任務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建立了以城鄉低保、特困救助為主,與醫療、廉租住房、教育、就業等專項救助制度相銜接配套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對經其他各種救助措施後,仍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根據其困難需求,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開展針對性的綜合救助。

(三)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情況。一是加強制度有效銜接。聯合財政局、鄉村振興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通知》(眉市民發〔20__〕47號),通過“單人保”、“脱貧不脱保”、“低保漸退”、“收入扣減”等措施鞏固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實現低保兜底目標,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了保障範圍,家庭人均年收入穩定高於扶貧標準。二是提高農村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我市農村低保保障標準提高到450元/月,農村特困供養標準提高到590元/月,保障標準位居全省第二。“單人保”人均補助水平不低於保障標準的50%;對特別困難的低保對象,按不超過保障標準的10%提高補助水平;經各類救助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對象,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救助。三是開展兜底保障回頭看。下發《眉山市民政局關於開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脱貧成果“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各區縣民政部門、扶貧部門定期開展信息比對,對已排查出的全市1722户4133名脱貧不穩定户、794户1911名邊緣易致貧户、94户272人突發嚴重困難户進行重點監測,建立台賬,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保障範圍。

(四)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實情況。

1.全面落實救助政策。一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組織各級民政部門認真學習《規程》,熟練運用新政策。印發《眉山市民政局關於加強社會救助基層服務能力建設的通知》,推進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工作,將低保、特困、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權限下放到鄉鎮(道街),進一步簡化、規範工作流程。二是全面落實特困政策。通過走訪摸排,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保障範圍,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均有監護照料人,並簽訂了照料協議,按50元/月、80元/月、100元/月標準發放護理補貼萬元;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全部安排入住供養機構,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52%。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特困對象19180人,新增特困對象15人,累計支出供養金14168萬元。三是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鄉鎮(街道)根據救助對象急難情形,簡化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公示等環節,直接予以救助,並在急難情況緩解後,按程序補辦手續。推行分級審批,20__元以下的由鄉鎮(街道)直接審批報縣民政備案,20__元以上的由縣民政局審批,對於重大生活困難或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特殊困難對象,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救助。截至目前,全市累計救助24092人次,累計支出2166萬元。四是強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條件的孤兒、艾滋病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應保盡保,嚴格落實審批、退出制度,按時足額打卡發放,全年共發放資金405.27萬元。五是鞏固深化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成果。以市政府名義與民政廳聯合舉辦四川省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活動暨“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行動啟動儀式。通過“6.19開放日”系列活動及“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行動,鞏固提升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成效,推動形成社會廣泛參與的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新格局,今年以來街面臨時遇困及流浪乞討人員1829人次。提升救助管理機構能力,投入資金398萬元(其中爭取省級財政補助資金110萬元)對市救助管理站和仁壽縣救助管理機構進行能力提升改造。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360萬元新建眉山市救助站青神縣分站,年底完成施工建設。

2.開展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制定了《“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實施方案》,全市民政系統286名黨員幹部全員走訪和困難家庭情況全面摸排“兩個全覆蓋”。開展“一對一”幫扶實踐活動,黨員、幹部以個人身份直接聯繫幫扶對象,幫扶人和幫扶對象均採取實名制,明晰責任,落實具體工作,確保幫扶對象、幫扶目標、幫扶責任落實到人。全市社會救助相關成員單位、民政系統黨員幹部出動3668人次,走訪慰問困難羣眾6594人,其中生活困難的黨員、老黨員1111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752人,通過走訪發現並納入救助範圍的有3466人。

二、工作保障與管理(滿分36分,自評36分)

(五)資金保障與執行。地方財政預算安排情況。20__年市級配套646萬元,區縣配套12254萬元。資金撥付情況。我市困難羣眾救助資金分配採取因素分配法,按照救助對象人數、補助標準、縣財政努力程度等因素分配救助資金,在收到救助資金文件後的30日內及時下撥到區縣。資金結餘情況。我市20__年累計支出困難羣眾救助資金43392萬元,其中中央、省級資金28302萬元已全部用於困難羣眾,市縣配套15090萬元兜底,各區縣專户無資金結餘。

(六)能力建設。

1.信息化應用情況。我市各區縣全部使用“天府救助通”開展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的申請、審核、確認工作,並實時更新系統相關數據信息,與財務部門對接統計台賬,確保上報、發放數據統一。困難羣眾補助項目全部納入“一卡通”發放項目,每月運用信息系統生成資金髮放台賬並推送到“一卡通”發放平台進行發放。

2.核對業務開展情況。我市已建立眉山核對分中心,區縣民政部門運用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開展數據校驗工作,並定期與人社、工商、車管、住建等部門比對信息。今年以來,完成省低收入認定中心委託核查重慶籍申請對象4人的核查工作,與成都市開展異地申請核查5人次。

3.政府購買服務、基層服務能力提升情況。印發《眉山市民政局關於加強社會救助基層服務能力建設的通知》,全面開展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穩妥推進社會救助審核權下放工作。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救助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在村(社區)配備社會救助信息員,開展主動發現主動救助工作。第三方機構複審入户調查7919户,新申請對象入户調查1725户,主動救助120户。指導青神縣開展社會救助審核權下放工作,將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辦事處),破解縣級民政部門與鄉鎮(街道)兩級審核確認時間過長、精準識別困難對象難的問題,簡化了辦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時效,提升了服務效率。

4.協調機制發揮情況。市、(縣)區均建立了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全市各區縣通過部門聯動協調解決急難個案6個。

(七)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印發《全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要點及治理台賬。持續鞏固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成果,組織區縣開展對前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重點查看各項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開展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專項整治工作,對現有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成員進行了逐一排查,同時對已備案的人員開展了一次複查或信息比對,填寫低保備案表34份。紮實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脱貧“回頭看”,重點對脱貧建檔立卡貧困户、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家庭、近一年來曾提交申請但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及動態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進行逐户排查,對排查中符合條件的人員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集中整治低保金管理髮放不規範問題。對20__年以來低保金髮放台賬進行梳理排查,發現發放賬户與低保對象姓名不一致、向同一賬户頻繁支付或大額支付等存疑信息,開展複核糾正;全面梳理農村低保資金撥付各環節運行情況,堵塞農村低保等社會救助資金髮放漏洞;社會救助資金“一卡通”發放,實現閉環運行,確保數據當月生成、資金當月發放。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事項。認真梳理各類羣眾信訪投訴舉報事項,聯合相關部門對尚未辦理或處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賬,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對賬銷號,處置率達到100%,確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

(八)問題整改情況。我市20__年績效評價情況中“工作效果”存在問題。今年以來,我市加強政策宣傳,市民政局舉辦專題培訓,下發了宣傳提綱,指導各地做好宣傳普及工作,並在眉山民政微信公眾號對社會救助政策進行解讀,使社會救助法規家喻户曉、深入人心,進一步提高羣眾滿意度。

三、工作效果(滿分37分,自評37分)

(九)救助水平。我市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分別提高到630元/月、450元/月,城鄉特困供養標準分別為820元/月、590元/月,調整後的標準位居全省前列。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分別達到城市335元/月、農村270元/月。特困人員護理補貼標準分別為有自理能力50元/月、半失能80元/月、失能100元/月。臨時生活救助標準分為支出型救助和急難型救助,支出型救助標準按照低保保障標準的1-6倍實施一次性救助,全年累計救助不超過1萬元,對於重大生活困難或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特殊困難,臨時救助標準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根據具體情況分類分檔設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急難型救助標準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臨時救助,對於因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根據具體情形分類分檔設定,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0的臨時救助金。

(十)救助到位情況。救助申請便捷,我市推出系列救助便民服務,開通24小時救助服務專線,全面精簡社會救助審批流程,開通網上審批服務,縮短審批時限,加快實現“至多1次見面審批”,甚至“不見面審批”。資金撥付及時,各類救助金通過財政“一卡通”按月及時足額社會化發放。動態管理加強,

落實定期複核制度,根據低保對象人員結構和家庭經濟狀況,分季度、半年、一年對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成員人數、進入社保、死亡等情況進行定期複核,及時辦理低保金增、減或停發手續。有效防止了“人情保”、“關係保”、“漏保”、“錯保”等不良現象的發生,低保工作更加陽光公開、及時。

(十一)政策知曉率。一是堅持長期公示制度,由縣(區)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低保、特困對象享受救助情況,在公示欄、政府的網站等進行長期公示,有增減變化的應及時更新信息,主動接受廣大羣眾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市民政局多次召開專題培訓會,指導各地做好宣傳普及工作,並在眉山民政微信公眾號推出社會救助政策50問,使社會救助法規家喻户曉、深入人心。各級民政部門重點對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救助進行了宣傳,社會公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率達到100%。

(十二)社會滿意率。我局針對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執行力度、實施程序執行是否到位、基層羣眾對政策及其執行結果是否滿意等,調查走訪了縣區的部分居民和救助對象,其中:走訪城鄉低保户對象60户(城市低保户30户,農村低保户30户);走訪羣眾40户(城市20户,農村20户),政策總體滿意度達100%,沒有出現違法、違規、違紀事件。

四、工作創新(滿分10分,自評10分)

(一)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立足社會救助工作基層經辦能力薄弱、困難羣眾期盼值高,救助羣體數量大、範圍廣的實際情況,我局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積極引導第三方組織參與入户調查,對救助對象開展照料護理、送醫陪護、社會融入、心理疏導等社會救助工作。同時在村(社區)均配備社會救助信息員,開展主動發現主動救助工作。同時逐步推進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工作,指導青神縣開展社會救助審核權下放工作,將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辦事處),進一步簡化程序。

(二)建立低收入人口監測平台。率先在全省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予以救助。截至目前,摸排脱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剛性支出較大等低收入人口55437人,其中納入動態監測31593人,納入救助保障範圍7012人。

(三)提升助管理機構能力。投入資金398萬元(其中爭取省級財政補助資金110萬元)對市救助管理站和仁壽縣救助管理機構進行能力提升改造。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360萬元新建眉山市救助站青神縣分站,年底完成施工建設。

五、安全管理(無扣分項)

20__年我市未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和社會心裏底線的事件,無領導批示要求查處的重大事件,無重大負面輿情事件。

20__年眉山市全面超額完成困難羣眾救助目標任務,對照《20__年度市(州)困難羣眾救助工作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自評打分110分。

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報告 篇8

一、基本情況

(一)概況

20__年,我區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把鞏固拓展脱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放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各級投入的救助資金功效,統籌做好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全區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二)資金安排情況

20__年,全區共支出困難羣眾救助資金6200.8556萬元,其中中省補助4159萬元、市級安排730萬元、區級投入1311.8556萬元。

(三)績效目標

全區規範實施社會救助政策,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績效指標包括產出、效益、滿意度3個一級指標,數量、質量、時效、成本、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服務對象滿意度7個指標,細分為低保對象人數、臨時救助人次等18個三級指標。

(四)管理情況

市級民政財政、財政部門按規定分配下達我區補助資金;區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將補助及安排資金列1100248社會保障和就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相應科目;各級嚴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管理使用資金;到人到户的資金通過由區級通過“一卡通”資金髮放系統打卡社會化發放,其中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孤兒資金由區級撥付到機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按户籍人口人均1元(不足萬餘人的按照10000元)撥付到鄉鎮(街道);各級民政、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抽查,確保資金安全。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

20__年,全區共投入困難羣眾救助資金6200.8556萬元,其中中省補助4159萬元佔67.07%、市級投入730萬佔11.78%、區級投入1311.8556萬元佔21.15%;從支出項目分析低保4115.9885萬元佔66.38%、特困人員1739.4908萬元佔28.05%、臨時救助240.2608萬元佔3.87%、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68.3773萬元佔1.1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36.7382萬元佔0.59%。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全年全區統一執低保標準,城鄉月標準620元、430元,均高於省低限,政策規範實施,累計保障99731人次、支出低保金4115.9885萬元,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鄉特困人員不區分是否集中供養,基本生活月標準806元、650元,達到城鄉低保標準的1.3倍;照料護理月準按自理情況500元、300元、100元。臨時救助細分對象為急難、支出、過渡三類,原則上給予低保月標準的1-6倍的救助金,實施鄉鎮級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急難救助金24小時內送達,累計救助9.97萬人次、支出資金240.2608萬元。累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8人次、護送返鄉22人次,支出資金36.7382萬元,救助管理機構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出台《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規範實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認定符合條件的孤兒29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66人,支出保障資金68.3773萬元。總體來看,我區績效目標全面達標,部分指標超額完成,困難羣眾救助資金效能發揮充分,困難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三)具有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1.低保應保盡保。截止12底,全區城鄉低保對象5093户8318人(城市1325户1788人,農村3768户6530人),全年累計保障9.97萬人次(城市2.26萬人次、農村7.71萬人次);累計支出低保金4115.9885萬元(城市1186.5169萬元、農村2929.4716萬元)。【完成率100%】

2.臨時救助應救盡救。全年累計救助1952人次,累計支出資金240.2608萬元。【完成率100%】

3.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全年累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8人次,護送返鄉22人次,支出資金36.7382萬元。【完成率100%】

4.特殊兒童納入保障率100%。截止12月底,全區保障孤兒29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66人,累計保障孤兒318人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575人次,累計支出保障68.3773萬元。【完成率111%】

5.城鄉低保標準均高於上年。全區執行統一的城鄉低保標準,20__年城鄉平均低保月標準600元、405元;20__年城鄉低保月標準620元、430元,分別達到上年標準的103%、106%。【完成率104%】

6.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不低於上年。全區執行統一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20__年城鄉平均基本生活供養月標準793元、650元,20__年城鄉基本生活供養月標準806元和650元,分別達到上年標準的101%、100%。高於城市特困800元、農村特困540元全省月標準低限。【完成率100%】

7.均建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我區設立有區級核對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配備工作人員。【完成率100%】

8.特殊兒童認定準確率100%。20__年全市認定符合條件的孤兒29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66人,認定對象退出均為死亡、到齡等自然因素,無認定不準確問題。【完成率100%】

9.按要求及時撥付中省補助資金。我區於20__年1月14日、20__年4月2日、20__年6月22日收到中省補助資金,均在收到資金後嚴格按月進行撥付。【完成率100%】

10.按月按時發放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兒基本生活費。我區低保和支出型臨時救助,每月5日前完成本地系統數據整理推送至省天府救助通系統,之後通過一卡通資金髮放系統在每月10日左前後發放資金,急難型(含過渡型)臨時救助金通過鄉鎮級備用金在48小時內發放到位;從發現、受理到發放臨時救助金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用鄉鎮備用金支付;城鄉特困人員供養金每月5日前完成省天府救助通系統數據核對,通過省天府救助通向一卡通推送數據並在每月10日左右完成資金髮放,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每月10日前在宜賓市陽光審批平台審核通過後,由陽光審批平台推送一卡通並在15日左右完成資金髮放;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每月通過一卡通資金髮放系統按時發放。【完成率100%】

11.受助人員救助情況當日錄入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率達標。全區全面應用金民工程--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20__年全區累計救助48人次,系統錄入率100%,當日錄入率達97%。【完成率98%】

12.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率100%。全區低保資金,全部按月通經省天府救助通推送一卡通資金髮放系統,通過社會保障卡社會化發放。【完成率100%】

13.困難羣眾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20__年,全區低保累計月人均補助523元、380元;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點對象按人納入低保保障;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較上年有所提升,城鄉特困人員按月區分自理能力給予500元、300元、100元的照料護理費;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月保障金額區分集中散居分別達到1400元、900元;20__年全區困難羣眾救助資金支出較20__年增長9.9%,困難羣眾生活水平進一步提升。【完成率100%】

14.查明身份滯留流浪乞討人員100%及時送返。20__年全區救助流浪乞討人員中通過護送返鄉22人次,做到了應送盡送。【完成率100%】

15.救助管理機構為符合條件對象提供臨時救助服務率100%。20__年自願前來救助站求助對象符合條件的全部給予救助,提供臨時救助服務率100%。【完成率100%】

16.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20__年,我局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宜賓市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宜保組〔20__〕1號),針對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和關愛幫扶,提出8方面33條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具體舉措;印發《關於做好長期滯留的流浪乞討人員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__〕24號)、《宜關於做好納入低保重點優撫對象分類施保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__〕227號),全市建立滯留流浪乞討人員落户安置機制、提升低保重點對象保障水平;執行《關於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通知》(宜民政〔20__〕38號),有效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到位;印發《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__〕49號),拓展保障對象範圍,明確特殊情形認定方式,建立動態管理制度;印發《關於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宜民政〔20__〕62號),從強化思想認識、明確工作對象、規範報告事項、妥善安置照護、抓好救助幫扶、加強工作保障6個方面,明確因突發事件導致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工作事項。【完成率100%】

17.政策知曉率超指標要求。經組織對救助對象和社會公眾抽樣調查,我區社會救助政策知曉率,救助對象達到96%、社會公眾知曉率達到90%。【完成率90%】

18.救助對象社會滿意率較高。經組織抽樣調查,我區社會救助工作滿意度,救助對象達到92%、社會公眾達到91%。【完成率90%】

三、存在的問題及措施建議

雖然我區總體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全面完成,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以下問題。

(一)區級投入佔比較高資金壓力較大。20__年,區級投入1311.8556萬元,佔全年實際支出的21.15%,地方財政壓力較大。

(二)救助對象不精準問題未能杜絕。受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薄弱、部門數據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因素影響,救助對象還存在不完全精準的問題。

(三)工作措施和建議。一是進一步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讓其充分掌握熟悉困難羣眾救助資金管理要求,同時強化督導檢查,防止發生資金結餘問題;二是進一步對接社會救助業務相關部門,融通更多數據信息,持續提升對象認定精準度;三是建議上級考慮我區實際情況,加大補助資金投入力度。

四、結果應用建議

建議上級分配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時,適度降低對象人數佔比,加大工作績效、財政努力程度和財政困難程度因素佔比。

五、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我局積極配合同級審計部門開展相關審計比對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全面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