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請示格式

車輛報廢年限是指車輛達到報廢標準前可使用的年份。不同的車輛因用途等的不同,報廢年限也不同。下文是小編收集的車輛報廢請示,歡迎閲讀!

車輛報廢請示格式
車輛報廢請示格式範文篇一

縣財經領導小組:

我局原有一輛BJ20XXSG吉普車,車號為:新R-05334。該車原由墨玉縣農機修築廠在20XX年7月11日購置,我局於20XX年4月19日從墨玉縣農機修築廠購置,該車現已使用20xx年,行使里程已達20萬公里,報廢時間已過,審驗期也已過,養路費截止到20XX年底,現已陳舊無法使用。另外在20XX年,根據縣委、政府工作安排,該車被抽調至坎土凱引水工程,回來後便不能再使用,一直存放在我局車房中。

現申請該車報廢,請領導指示。

民豐縣社會保險管理局

二〇XX年八月六日

車輛報廢請示格式範文篇二

區政府:

20XX年8月18日我局就執法裝備有關問題向區政府專題報告,在8月21日的區長辦公會上原則通過(20XX第25號區長辦公會議紀要)並落實。現將有關報廢車輛處理情況彙報如下:

現有即將報廢的9部車輛是市執法局於20XX年2月配備給我局使用,自配備至今一直沒有繳納養路費。現按照區政府要求將該部分報廢車輛上交,市執法局提出要辦理過户手續,因而要補交所欠養路費。其中大頭車7輛,每月的養路費是550元;麪包車1輛,每月的養路費是330元;吉普車1輛,每月的養路費是220元;截止到今年3月份一共需要補交97個月養路費,共計426800元。過户費每輛車按700元計算,共計6300

元,辦理完全部手續總計費用為433100元。

目前,9部車輛中仍有部分還在使用中,但車輛保險已經到期,如要繼續使用急須辦理保險手續。鑑於上述情況,建議將該部分車輛仍有區執法局管理使用。

當否,請批覆

二○XX年四月十三日

車輛報廢請示格式範文篇三

巴州工商局:

庫爾勒市工商局現有5輛汽車,處於無法使用狀態,若要維修,費用過高,每年還需要購買養路費(佔用經費、場地),又無處存放。其中有3輛汽車報廢年限已過,1輛金盃麪包(新M-19850)因維修費太高、安全係數太差。具體如下:

1.新M----04591南韓麪包(20XX年購置)

2.新M----10291五十鈴(20XX年購置)

3.新M----10293五十鈴(20XX年購置)

4.新M----14458普桑(20XX年購置)

5.新M----19850金盃麪包(20XX年購置)

因此建議將5輛汽車報廢或出讓。

妥否,請批示。

聯繫人:XXX

聯繫電話:20xx395XX

二○XX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