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辦公請示(通用3篇)

禁毒辦公請示 篇1

天台縣人民政府:

禁毒辦公請示(通用3篇)

近幾年,我縣毒情形勢嚴峻,吸毒人員快速飈升,販毒人員持續增長,合成毒品迅速蔓延,吸毒人羣從一般羣眾向公職人員、企業經理階層滲透,青少年吸毒人羣佔比巨大,我縣的毒情已從初期毒情較輕狀態步入快速發展蔓延的狀態,已嚴重影響我縣的社會治安,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制約我縣經濟持續發展。為確保我縣禁毒工作的順利開展,要求縣政府解決以下兩項經費:

一是增加年度禁毒工作經費。我縣原有禁毒經費每年10萬元,隨着毒情形勢的發展,禁毒宣傳、緝毒經費、特情經費及日常經費投入快速增長。禁毒辦工作人員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人員承擔,根據《浙江省縣級禁毒辦(公安機關禁毒大隊)規範化建設實施意見(試行)》(浙禁毒辦[20xx]67號)文件要求及規範化建設試點情況,縣級禁毒辦應配備禁毒專職力量不少於7名,擬增加2名文職人員,人員經費相應增加,請縣財政增加禁毒經費至每年30萬元(毒情形勢基本相同的仙居、三門每年的禁毒經費分別是30、25萬元)。

二是落實禁毒專職社工經費。根據省、市禁毒委及《台州市“防命案、反盜搶、治亂點”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設有社區戒毒工作任務的鄉鎮街道要按規定配備禁毒專職工作人員,禁毒專職社工與本地籍實有吸毒人員按1:20比例配備到位。作為平安考核的內容之一,去年我縣此項內容考核為零分,今年省政府還將進一步擴大此項考核分值。經測算,各鄉鎮、街道需配備禁毒專職社工22名,請縣財政落實禁毒專職社工經費66萬元。

以上兩項經費共96萬元(縣禁毒辦在20xx年7月1日向縣會報告,縣會原則上同意),請縣政府予以解決,並列入縣財政年度預算。

妥否,請批覆。

天台縣禁毒委辦公室

二OXX年九月二十二日

禁毒辦公請示 篇2

鎮政府:

近幾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上級禁毒部門的指導下,我鎮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破獲了一大批毒品案件,抓獲了一大批違法犯罪嫌疑人。但受種種原因,特別是受毒品問題全球化的影響,我縣禁毒工作面臨的形勢越來越嚴峻,據統計,截止201X年12月,全鎮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達12人,毒品違法犯罪嚴重威脅着我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禁毒委員會201X年禁毒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貫徹執行國家法律和上級黨委、政府文件精神,全面加強我鎮禁毒工作,特請求鎮人民政府撥禁毒經費8000元,並從20xx年起,將禁毒經費列入鎮財政預算,根據毒情鬥爭形勢,以後逐年適當增加,為我縣禁毒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財力保障。

專此請示,請予批覆。

X年X月X日

禁毒辦公請示 篇3

瑞安市禁毒辦:

我鎮地處瑞上市西部山區,瑞安市十八個貧困山區鄉鎮之一。至20xx年7月份我鎮在冊吸毒人員98名,實有吸毒人員72名,禁毒形勢非常嚴峻。今年來,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在鎮財政緊張的情況下投入2.1萬元的禁毒經費用於世博安保、禁毒宣傳、禁毒嫌疑對象的排查、禁種鏟毒等一系列工作,使我鎮的禁毒工作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為了進一步強化禁毒工作,加強廣大村民羣眾對毒品的本質和危害性有更全面深入的瞭解。我鎮黨委、政府計劃在下半年預計投入4萬元用於開展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尿檢幫教、禁毒宣傳(廣告牌等)、禁種鏟毒、社工家訪等一系列工作。由於我鎮財政困難,特要求貴辦補助我鎮禁毒經費3萬元。

平陽坑鎮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