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長述職報告:無悔的法治人生

從喜歡上法律,到與法治一路同行,緣於93年上了電大法律專業,好像今生註定與法律有緣,當刑法、民法等教材陸續來到身邊時,我如獲至寶,愛不釋手。打開書,發現法律離生活是那麼的近,濃厚的興趣讓我一發不可收。

法制科長述職報告:無悔的法治人生

在學法用法過程中,我堅持學用結合、學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問題先學法,解決問題依照法,言論行動符合法”

97年從縣委宣傳部調入工商局,“功夫練就不誤人,隨處可以展身手”在我身上得到充分印證。我工作過的辦公室、城關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法制科等地方,都留下了我學法用法的足跡。

任辦公室主任七年,雖不直接與法律打交道,但法律理念讓我在處理公務時,能站在法律的角度為領導出謀劃策。辦公室負責信訪,信訪多數涉法,如果不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不懂得換位思考,就很難做好這項工作。幾年下來,經我參與的數起信訪案件均得到了妥善處理,這歸功於平時善於學習和思考,對政策法規掌握運用得好。

12315工作實踐告訴我,普通的消費糾紛處理不好,可能會轉化為治安案件,甚至釀成刑事案件,這絕非危言聳聽。為此,任12315主任期間,我把投訴電話當作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密切聯繫羣眾的橋樑和紐帶,當作法律諮詢及普法的平台,當作打造工商形像的窗口,每當電話打進時,我會説,“這樣吧,請你掛了電話,我給你撥過去,我的電話是包月的,不用再付費”,真心、熱心、細心、耐心、專業的態度,一下子拉近了心與心間的距離。

我體會,學法固然重要,但責任感更重要。做為行政執法機關的公務員,任何時候都不應忘記執法為民的宗旨,不能忘記我們代表的不僅是個人,而是國家的形像,我們沒有理由懈怠工作、慢怠羣眾。當好社會和諧的“穩定器”,法治前行的“助推器”,感覺很有意義和價值。

任法制科長期間,我局曾遭遇一起涉數十人的行政訴訟案,由於該案政策性很強,時間跨度大,且當事人訴求高,能否妥善處理,關係社會的穩定。局領導壓力很大,但既然訴訟來了,就要面對,儘管局裏聘有法律顧問,但我從思想上一不等,二不靠,認為這是將所學法律知識運用到實踐,提高應訴能力的絕佳機會,為此,深鑽細研相關法律,先於律師拿出辯護意見,抓住了該案已過訴訟時效的關鍵。當我與律師的意見不謀而合,並得到法院採納時,一種人生價值的體現感油然而生。

我常想,工商執法人員如果不養成善學、勤思的習慣,不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意識,對法律學習滿足於一知半解,靠愚弄百姓過日子,總有一天會被法庭“親近”。加強法律學習,既是對工作負責,更是事業發展的需要。

在我看來,一名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只有在大事小事上講法治,人前人後講法治,做到知行合一,真正將法治精神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去,才叫真正講法治。

二十多年來,養成了法治思維的習慣,遇事首先想到法律是怎麼定的,是否合法。

我有讀書看報聽廣播的習慣,每天新聞聯播必看,報紙必瀏覽,但最關心的還是法治方面的報道。多年來,每當有新法規頒佈,就將刊載的報紙收集起來,將感興趣的案例剪下粘貼到剪報本上,如今又與網絡結下了不解之緣,讓學習和資料的積累更加便捷。在我看來,這就是財富、樂趣和享受,這就是提高用法解決問題能力的有效途徑。

參加工商工作以來,工作時間從未着過一次便裝,每次紀檢組長帶隊檢查走進辦公室,總是一句幽默,“劉科長着裝免檢!”。夜間值班從未脱過一次崗,從未讓人代簽過一次到。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我看來,從本質上體現的是一種法治意識。我覺得,做為公務員,如果在一些小事上都做不到,堅持不了,又怎能保證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堅持法治原則呢。

美好的法治社會是我們共同的願望,但靠幻想實現不了法治,法治的點滴進步必須靠每個人身體力行去推動,領導幹部、公務員理應走在知法、守法和推動法治前行的最前沿。

法制培訓是工商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責任感讓身為法制科長的我將法制培訓定位在推動法治進程的有效途徑上,為此,創新培訓模式,變傳統的集中培訓為 “以案説法式”一對一培訓,即把每一個案卷都視作一個鮮活的案例,把每次核審都看作是一次以案講法的培訓課堂,對每一個案件都用挑剔的眼光從訴訟的角度去審視,並有意識地將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風險防範貫穿其中。

十年前,曾有過提職的機會,當時朋友勸我投點資。面對朋友的善意,我一笑了之。為了提拔投資,這樣的事我是不會做的,有職務兢兢業業,沒職務我仍然激情滿懷。在我看來,靠拉關係請客送禮,甚至行賄當官,那是做人的恥辱和人格的自我貶低,花錢買自降人格,這個帳怎麼算都不划算。有人説,你腦子不活泛,永遠也進步不了,我不以為然,堅信自己順應時代潮流,傳遞正能量的選擇永遠不會錯。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帶給我的是踏實和心安。

在我辦公室掛着一幅我非常喜歡的廉政格言,“寧可清貧自樂,不作濁富多憂”,這是我人生追求的真實寫照。我雖沒有改變社會,推動歷史發展的能力,但把握自己,履職盡責,不以位卑言微而不為的主動權卻在我手中,我就是要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去影響和帶動大家增強法治意識。

當看到十八大報告號召全黨特別是全國各級領導幹部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這段話時,內心產生強烈共鳴,因為自己的法治理念和作法與黨對法治理念的態度、號召完全一致,無疑對我是一種巨大的鼓舞,更堅定了我對法律的信仰。

以此為標誌,我的學法用法也進入了一個從思想層面到執行層面更加清晰的路徑——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解決問題階段。

學法無疑是重要的,但用無私、勇氣和智慧堅守法治精神和原則更為重要,特別是在當前法治環境不令人滿意的現實下。

不久前,某公司因涉嫌違法,上級要求工商部門限時吊銷其營業執照,而按要求時限,即使調查結果該公司符合吊銷條件,當事人也沒機會陳述和申辯。按行政處罰法規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一邊是權,一邊是法,如何選擇,這是對局領導、辦案人員和法制人員的考驗。根深蒂固的法治意識告訴我,作為法制科長,你有責任和義務建議辦案單位和局領導依程序辦案、批案。期間又數次催促,最終工商部門的意見被採納。

法治已走進我的內心,融入我的生命,感覺今生不可能與法治分離了。在上半年中層幹部述職會上,我與大家共勉:規範執法,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對執法風險最好的防範,為了你我的安全,為了家庭的幸福,讓我們破除僥倖,規範執法,讓我們養成用“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處理問題的習慣。

這是我多年堅持法律信仰、弘揚法治精神的一個縮影。責任,讓知行統一;責任,鞭策我無論在哪個崗位上,都不會放過任何一次弘揚法治精神的機會。弘揚法治精神,是我最美麗的追求。

對法治的信仰和對事業的執着,讓一條條規範執法的指導性建議和風險提醒,讓一個個創新舉措和思路層出不窮。讓法治思維成為各級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自覺的慣性思維方式,是我最大的理想,我願為此做出不懈地努力。

攜着着責任、忠誠和執着行走在法治路上,雖然有時會有壓力、不被理解,甚至誤解,但從未考慮改變自己。無愧地説,在任何時候,都從未動搖過對法律的信仰,從未冷遇、懈怠過工作,哪怕一閃念。過去、現在不會,將來也永遠不會,因為法治的理念已深深地植入了我的生命。

由於成績突出,xx年我被xx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局主要領導評價我,對工作總能拿出指導性的意見。在我看來,這是榮譽,是獎賞,更是鼓勵和鞭策。我深知,中國的法治之路任重道遠,不可能一帆風順,會有激流險灘,甚至危險,但對法治的希望、夢想和信仰,讓我選擇堅守、堅定和堅持!

法律給我智慧、勇氣和力量!

中國夢,法治夢,我的夢!

與法律結“緣”二十載,這緣還會長久地延續下去,我將把神聖的法律作為終生的信仰,與時代同步,與法治同行,用責任和擔當續寫無悔的法治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