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市場研究報告

債券市場研究報告

債券遠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場上贏得廣泛關注,對於深化債券市場改革、推動風險管理機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場化建設等均有積極意義,市場主體對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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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交易方式推出後,截至9月底,債券遠期交易累計成交60筆,金額87.34億元,成交較為清淡,這説明,目前金融市場形勢下,國內機構仍無法藉助遠期交易獲得投機、對衝或者套利的操作機會。儘管國內將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場的各種基本工具,但市場表現説明“引進”產品在國內仍面臨着較長時期的磨合以及被選擇的過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審視西方思維模式下,金融市場的行為模式和交易方式。

一、債券市場金融工具比較

美國債券市場主要存在預發行,回購及逆回購、期權及期貨、本息剝離工具等金融工具,這些工具的活躍,有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發行人融資成本。例如,債券發行前活躍的預發行交易能夠提前度量市場需求,便於發行人、承銷商對債券的定價;回購及逆回購交易有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幫助交易機構實現短期融資;債券的期貨及期權市場,有利於市場參與者在流動性市場中建立分散化的對衝策略;本息剝離工具產生的零息債有助於實現現金流的重組,滿足不同投資羣體對不同現金流結構的需求。

近兒年,通過研究西方成熟市場運行狀況,國內債券市場逐步引進了一些金融工具,目前已擴大到(質押式、買斷式)回購及逆回購交易、本息剝離工具、遠期債、遠期交易以及即將推出的預發行交易等工具。從市場表現看,質押式回購及逆回購交易工具存在時間最長,已成為銀行等金融機構調節流動性、管理頭寸的基本手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各交易品種中交易量排名第一,20xx年交易量將近10萬億元。買斷式回購與質押式回購類似,能夠向市場參與者提供融資渠道,在國內債券市場基礎券種較少、尚未建立連續拍賣發行制度等因素的制約下,20xx年交易量僅為1200多億元。由發行人主導開發的本息剝離工具,由於國內市場流動性不足、不能滿足市場參與者的有效需求,交易稀少,國家開發銀行也僅試探性地操作了一次。遠期債主要為了解決國內資金供給與利率的季節性波動較大的問題,這一安排最早在財政部發行國債時啟用。目前,市場資金較為寬鬆,人民銀行在央行票據發行中使用這一制度,用以熨平公開市場操作對資金市場的衝擊。而即將推出的債券預發行制度,能夠幫助確立價格發現機制,縮短承銷時的分銷週期,減小承銷商的資金佔用。

二、遠期交易手段及國內發展現狀

遠期交易是金融市場運用較為普遍的規避利率風險的金融衍生工具,與現貨交易的根本區別在於延遲了標的交割時間。廣義上的金融遠期合同,包括遠期利率協議、期貨、互換和期權。在國內債券市場,遠期交易在大概念上包括遠期債、二級市場的遠期交易和即將推出的預發行制度,而曾經出現的國債期貨交易由於當時的監管及市場環境方面的因素,被監管機構叫停後尚未恢復。

按照交易方式、場所的不同,遠期金融合同可分為場內集中交易和場外交易兩種方式,其中,期貨和期權這兩種交易方式都已制度化、標準化,通常按照集中競價方式分別在期貨交易所和期權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遠期利率協議、互換通常在場外交易,在西方市場基本不屬於期貨交易法律所管轄的範圍。在美國,債券遠期交易的場外交易(櫃枱買賣)制度,源於1974年的商品交易法修正案(CommodityExchangeAct),這一規定通過將國債遠期交易排除在期貨交易的適用範圍外,使遠期交易得以在場外進行。而日本債券遠期交易的制度化,是在1992年日本證券業協會實施債券遠期交易規定後才開始的。在市場建設方面,國內遠期交易基本與國際接軌,銀行間市場的遠期交易由人民銀行監管,屬於場外交易的組成部分。

在西方成熟債券市場中,遠期交易作為一種必要和正常的交易機制存在着。一般來説,遠期交易最主要的經濟效益在於提供了避險手段,併為市場參與者增加了買賣時機的彈性;而市場主管機構、機構內控部門最關注的是市場中買空賣空的投機氣氛是否太濃,且隨着交割期限的延長,是否會增加價格波動引發的市場風險、以及違約交割帶來的信用風險。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為有效規避自身的買賣風險,交易雙方都會審慎選擇交易對象,並且定期重新審核機構間往來的授信額度,因而,對交易風險的控制必然會使遠期交易的市場集中度較高,交易的代理也集中在幾家大機構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