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國小辦學行為自查報告

為認真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5號《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國小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和市教育局關於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國小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精神,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我校和諧、健康、可持續發展,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我校召開了教職工大會,學習了通知精神,並在此基礎上,召開了“規範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會議,並隨後認真地進行了自查自糾、集中整改,並據此與全體教師簽訂了目標責任書。現將自查自糾、集中整改情況總結如下:

規範國小辦學行為自查報告

一、規範教學行為方面

1.我校能嚴格執行課程方案,按照國家、省課程計劃的規定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做到:堅持按標準課時開課,不隨意增減課時;堅持按課程設置開課,不隨意增減科目;堅持按課程標準要求教學,不隨意提高或降低教學難度;堅持按教學計劃把握進度,不隨意提前結束課程和搞突擊教學;堅持按規定的要求考試,不隨意增加考試次數。

2.我校每週上課5天,學生每日在校參加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不超過6小時,每節課上課時間為40分鐘。嚴格執行節假日放假通知,不佔用課餘和節假日等時間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作息時間。正常開展陽光體育活動,鼓勵學生完成好體育鍛煉的任務。體育教師認真上好體育課和健康課。保證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不得少於1小時。制定課間鍛鍊活動計劃,明確鍛鍊時間、內容、場地,加強活動指導。教導處加強監控活動落實情況。

3.嚴格控制作業量。我校一至四年級原則上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五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量三科不超過0.5小時,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加大作業量。教師能根據課改的要求,精選作業內容,不佈置機械性、重複性、難度過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基本上適中。教導處每週對各班的作業佈置情況進行統計彙總。

二、規範辦班行為方面

1、我校現有6個教學班6,平均每班35人。教師配置做到合理均衡,以保障所有學生公平接受義務教育學校沒有辦快慢班、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

三、規範考試評價行為方面

1、我校嚴格規範考試行為,除每學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試之外,未組織參加其它各種考試、競賽、考級等活動,對平時的檢測也進行了規範管理。

2、我校對學生考試成績也予以規範的管理,從不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更沒有按考試成績給學生安排座位。我校實行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評價學生。

四、規範用書管理方面

1、我校學生所使用的教科書均為省教育廳公佈的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學用書。科學、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部分學科使用了循環教材。

2、教輔材料由學生自願購買,我校從不組織學生統一購買規定之外的學生用書,也從不向學生推薦各類教輔材料。

3、進入學校使用的學生印製作業經省、市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印製作業由學生自願購買,學校沒有強行組織學生集體徵訂。

五、規範教師從教行為方面

1、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學校制定了一系列師德建設規章制度,規範教師的教學行為。廣大教師能夠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沒有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學校每學年開展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評選優秀教師、師德先進工作者,積極營造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的良好風尚。

2、加強了對教師的管理,我校嚴禁教師利用工作之便對學生實行有償家教、有償補課;嚴禁教師私自在校外兼課、兼職;嚴禁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教師也不得組織學生統一徵訂教輔材料。對有償家教及統一徵訂教輔材料的教師,採取“一票否決”的辦法予以處理,年度考核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從目前情況來看,無有償補課行為,無教師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