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中學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方案

(修改稿)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重新修訂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全面落實依法治校教育方針,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激勵廣大教師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國小教師工作評價指導意見的通知》,制定《國中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細則》。其內容主要包括師德表現、育人效果兩個方面。

一、師德表現考核辦法(15分)包括基礎分9分+3分學生問卷+3分教師問卷)。

(一)考核數據。考核教師數據每學期以政教處、教導處、學校抽查記錄、學生問卷、教師互評為準。

(二)考核方法。採用扣分和分級加分的方法。如果出現重複扣分,除説明按某規定扣分外,採用重複扣分的辦法,扣分扣完師德15分為止。

(三)考核細則。(除對分級加分項作説明外,其它項均為扣分項。)

1、依法執教

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嚴格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向學生散佈違背四項其本原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學生反映經學校查實者或者被學校發現者,每次,師德考核扣5分。

2)教師在工作有違犯計劃生育等國家政策者,師德核扣10分。

3)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不能遵守學校相關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其不良行為扣相應的分數。

4)嚴格遵守一費制收費標準,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設立項目收費者,學校對其進行教育,在將收費款退還給學生後,將檢查書上交學校,師德考核扣5分;如果同一個事情,第二次違犯,師德考核扣10分,並向全體教師檢討。

2、愛崗敬業

教師在工作中盡職盡責、教書育人。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由教導處負責教師的教學常規標準制定與考評,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半年內,有無故一週不上課的教師,一次扣2分。

2)學期內,學生一次作業有連續補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教師,一次扣2分。

3)學期內,不備課上課超過4次的教師扣2分;作業4次以上未及時批改的教師扣2分;或者不備課、不批改作業累計超過6次的教師扣2分。

4)請假、曠工按出勤規定扣分。周前會一次作為4節計算。

5)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對遇到學生中不良行為進行勸説、制止教育。對於學生出現打鬧、上網、搶飯等不良行為或者特殊情況(如安全問題、特室管理等)不及時進行勸説、教育和彙報,每一次扣0.2分;對出現嚴重不良後果者,後果自負,師德考核扣1分。

6)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因工作瀆職,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輕者每次師德考核扣1分,嚴重者且造成一定影響者,每次扣5分。

3、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關心愛護每一個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尊重學生家長,主動與家長聯繫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積極宣傳科學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有體罰或變相體罰現象者,每次扣2分;對造成後果者,責任自負,每次扣10分。

2)未經學校同意不能接受學生或家長的宴請。否則每次扣0.1分。

3)不準隨意指責、訓斥家長。否則每次扣0.1分。

4)關愛學生、耐心教導。(3分)採用學生問卷調查的方式,辦公室教師採用教師評價。教師每學期得分採用分級加分的辦法。優秀者得3分,合格者得2分,不合格者得0分(有體罰學生者視為不合格)。所教班級調查學生數N,學生評價優秀學生數,M/N≥50%者得優秀,M/N<50%者得合格。

4、為人師表、團結協作

尊敬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樹立良好的學風,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共創文明校風。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同志之間要相互幫助,相互關心,若有意誹謗他人,每次扣1分。

2)教師要自覺維護學校形象,對組織或參與校級以上活動,有損學校聲譽者,每次扣1分。

3)不準從事第二職業或有償家教。從事有償家教者一次扣5分;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一次扣1分。

4)不準擅自向學生推銷任何商品或以教謀私,否則發現一次扣5分。

5)教師評價(3分)。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團結協作方面採用教師評價方式。考評小組佔40%,年級教師佔30%,其它佔30%。分三個等級,優秀者得3分,合格者得2分,不合格者得0分。有下列之一者視為不合格分,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出現嚴重教學事故者,從事有償家教者。綜合評價最高分為A,全體教師綜合評價平均分為M,教師綜合評價得分為X,X≥M+20%*(A-M)的教師為優秀,X<M+20%*(A-M)的教師為合格。

二、育人效果(5分)

(一)考核數據。考核教師數據每學期以政教處、教導處、學校抽查記錄為準。政教處記錄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導處記錄學生的學習行為。

(二)考核方法。採用以班主任為核心的教師團隊評價方式。

學生的學習行為扣分以班主任與教師5:5的分配比例扣分,學生的日常表現以班主任與教師7:3的比例分配扣分。教多個班的教師以所教班扣分總平均數計算。

(三)考核標準。

1、標準數的確定。以全校扣分最高的8個班的平均數為基數M。學生學習行為和學生常規扣分分別計算。

2、扣分計算每月一次。若班級扣分為X,則班主任得分為5-2*X/M*50%(70%),教師得分為5-2*X/M*50%(30%)。

3、考核數月的平均數為最終學期育人效果分。

(四)考核細則。

1、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細則》為準。

2、如果班內每有一名學生輟學,學期末扣育人效果班級1分,班主任與教師按5:5扣分。

3、如果班內學生出現出走現象或者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班級,學期末扣班主任育人效果2分,其它教師扣1分。

三、獎勵項。

1、工作責任心強,面對學生出現的重大安全問題,及時挽救者,師德考核為滿分,另獎勵1分。

2、學生學習行為、學生常規各前三名者不扣分,育人效果班主任得滿分,相關教師所在班級的扣分項作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