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

以黨的十七次大會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19年修訂)為考核內容,建立師德考核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廣大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二、考核範圍

各級各類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幹部考核按領導幹部考核辦法執行),經批准的二線人員和長期病休超6個月及以上的人員不參加考核。

三、考核方式與步驟

(一)方式

採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領導考核、同事考核、學生考核、家長考核,時間在每年的6月份。

(二)步驟

組織學習。每年在考核前要組織參評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政治理論學習。學習要緊密聯繫實際,加強對照,查找師德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學習採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習期間,學校要有記錄,個人要寫好筆記。

實施考核。考核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一是要做好準備工作。各學校要根據市、縣(市、區)教育局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校的師德考核方案,印製相關評分表格。二是要組織好學生考核與家長考核。要召開專題會議,講清意義,明確要求,學生考核由所在學校(單位)隨機選擇任課對象不低於50%學生參加。家長考核由學校統一組織,可採取問卷、座談等形式。三是組織好領導考核和教師間的互評。領導考核和教師間的互評按考核體系相應條款評分,人員多的學校可以分組進行。四是組織好非教學人員的考核。非教學人員由自我考核、校長考核、其他領導考核、教師考核(非教學人員參加)四個層次組成,按考核體系相應條款評分。五是做好考核統計。

梳理反饋。學校對考核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應認真進行梳理分析,視情況向教職工本人反饋,同時進行個別談話。教職工要根據反饋的問題,剖析原因,提高認識,主動反思,認真開展自我考核,提出改進的時限。

整改提高。師德考核成績作為年度考核主要內容,邊考核邊整改,對師德表現差,問題比較突出的個別教師由學校主要領導進行誡免談話,限期改進提高。通過整改使教師隊伍中覺悟不高,師表形象差,以職謀私,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促進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不斷提高。

認真總結。集會考核結束,每位教師都要結合自身實際,寫出個人總結上報學校。各學校更要認真總結,對考核中反映出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建議,不斷完善師德考核工作。

四、考核計分辦法

分低學段教學人員、高學段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四類組織考核。調查表中的優、良、合格、不合格的分值分別為90及以上、80—89、60—79,60以下。

除國小一、二、三年級和幼兒園外的教學人員:自我考核佔10%,領導考核佔35%,教師間互評佔30%,學生考核佔15%,家長考核佔10%。

國小一、二、三年級及幼兒園教學人員:自我考核佔10%,領導考核佔40%,教師相互考核佔35%,家長考核15%。

非教學人員:自我考核佔10%,領導考核佔20%,中層幹部考核佔30%,教師考核佔40%。

事業單位人員:自我考核佔20%,領導考核佔30%,同事考核佔50%。

五、考核結果運用

《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考核結果是受聘任教、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為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對考核結果運用做如下規定:

(一)在學校(單位)師德考核成績位於前10%的,在市級新聞獎教金、師德楷模、終身班主任,教授級中學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名師名校長、“三壇”、學科骨幹教師評選中優先推薦。

(二)考核成績位於前三分之一的,在以下方面優先考慮:在年度考核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在教師競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時予以傾斜;優先參加省市組織的培訓、學術考察和科研活動。

(三)考核成績低於後三分之一的,原則上年度不得評優評先。

(四)對師德考核不合格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給予緩聘或轉崗分流。

1.有諷刺、挖苦、歧視、侮辱學生,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給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

2.熱衷於第二職業、亂辦班、有償家教、帶寄讀生等,經查實,教育後仍不改正的;

3.因失職、瀆職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

4.在教科研工作、職稱評聘、考核評優中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

5.有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加強領導

師德考核工作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政治基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範操作,務求實效。學校要成立相關組織,組織廣大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教育政策法規、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考核方案與細則,使廣大教職工統一思想,積極參與考核工作;要把集會考核與經常性考核有機結合,使考核工作真正取得成效。請各地及時將考核情況報送市教育局政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