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務員跳槽問題

公務員為什麼會頻繁跳槽呢?下面是由本站小編分享的如何看待公務員跳槽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如何看待公務員跳槽問題
公務員跳槽的原因

公務員跳槽原因一是公務員的待遇得到的比想象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務員最直觀的表現方式就是待遇,如公積金、五險以及其他福利。但是,當公務員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時,就會導致兩極分化的現象發生。

公務員跳槽原因二是人際關係得不到融洽。具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就能表現出積極的行為一是與上司不合拍。行為二是與同事不合拍。因此,公務員將陷入一個無法展現自己的泥潭之中。

公務員跳槽原因三是尊重得不到重視。每個人都有歸屬的需要,有依賴於他人的需要,自尊的需要。當公務員的自尊需要受到歧視和受挫時,總是感到自己能力不夠和不合格,產生自卑、軟弱感、無能感,乃至產生見異思遷的行為。

公務員跳槽原因四是才華得不到施展。由於在體制內工作,本身環境良好,工作輕鬆,極少需要挑戰性。這讓公務員總感覺自己報國無門,懷才不遇,抱負和理想不能實現。

公務員跳槽原因五是自我實現得不到滿足。進入體制內的公務員一旦自我實現受阻,就會產生自卑感,進而萌生跳槽的想法。

公務員跳槽原因六是晉升得不到機會。晉升機會論資排輩和任人唯親是越來越多公務員跳槽的一個主要原因。如20xx年,日本人才跳槽的高達320多萬人次,比1999年增加約10%,佔其總數的5%。

公務員跳槽原因七是工作困難得不到解決。在體制內工作,每天都會遇到各種問題。大多數問題還是由於多方面因素所導致,解決難度大。因此,不少公務員就因此悶悶不樂、工作無所用心,情緒低落,厭惡工作,不安現狀,鬥志消減導致在體制內消磨時光。

公務員跳槽原因八是創造性得不到發揮。在公務體制內,過於穩定和具有壓抑性的工作環境束縛了公務員的創造力。

公務員跳槽,要防人走了權仍在

公務員跳槽熱,要防止人走了權力仍有影響的後遺症。實際上,企業與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如何拿捏市場與權力的邊界,恰恰是最難的。

考上公務員,是與政府簽訂了一項契約,解除契約,是《公務員法》賦予公務員的合法權利。《公務員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當然,公務員成“最活躍跳槽人羣”,也需置於當下公務員制度改革的語境下進行考量:自以來,反腐不斷加碼,公務員福利減少,養老金雙軌制取消,灰色收入不斷被擠壓……總之,公務員的日子沒有以前過得舒服了是事實。

而利用在政府機構的從業優勢跳槽企業,或許是更好的選擇。這所謂優勢,在我看來,其實就是公務員從業經歷所賦予的相關經驗與人脈資源。相對的,這也正是企業喜歡接納公務員的原因所在。

據悉,此次公務員跳槽熱中,公務員所跳槽的行業,多集中於房產、金融等行業。這些行業,很容易受政策影響,把一些善於解讀政策和熟悉政府工作流程的公務員招至麾下,對企業把握政策方向,調整經營策略,大有裨益。而且,一些從專業性較強崗位上辭職的公務員也會更熟悉某類業務,跳槽到相關行業,可充分利用從業經歷為企業創造附加值。

比如,今年三月份,中國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的一名副處長,就加入美國一家擅長反壟斷業務的律師事務所。職業身份雖然有所轉換,但具體的工作內容是相通的,工作起來自然駕輕就熟。

企業之所以喜歡接納來自政府機構的公職人員,當然也是看中了他們所掌握的人脈,或者説政治資源。

但這又帶來一個問題:企業聘用有公務員背景的職員與政府打交道,會不會夾有灰色地段?通過熟人舊交打交道,難免以規則為代價,尤其是聘用一些曾經在政府部門任高職的人員,是否會發揮“權力餘熱”?

從這個意義上説,公務員跳槽熱,要防止人走了權力仍有影響的後遺症。實際上,企業與政府打交道的過程中,如何拿捏市場與權力的邊界,恰恰是最難的。所以,公務員跳槽熱,不只是人才自由流動那麼簡單,警惕背後可能隱藏的權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