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的管理智慧(二)

論語的管理智慧(二)
《論語》説些什麼

(一)大旨談人

《論語》末章《堯曰》,明確提出治國的方法、途徑和心態。方法基本是採用帶有法家思想的制度來約束人,途徑則是純粹仁儒思想的愛護人,而所謂“寬、信、敏、公”則是對執政者心態上的要求。三個方面無不是關乎一個“人”字;至於從政的原則,即所謂“尊五美,屏四惡”,也都是就人的好的品質和壞的行為而言;最後一章講個人修為的目標時,很明確地説是“知命”、“知禮”和“知言”,更是直接是解決得人的事了。而最後一句“不知言,無以知人也”更加直接地迴歸到“知人”的本源上來。

為何“知人”是本源問題?我們可以回到《論語》開篇的《學而》第一章來。“學而時習之”,是講自身所學能夠運用於社會的發展,是最高形式的利用;“有朋自遠方來”,是自身所學能夠得到世人的認可並使其受到教化影響;最不理想的是“人不知”,世人不理解,那麼也可退而修為自身。很明顯是“利世、利人和利己”的三個層次,也確實如朱子之所言的“入道之門”,看《論語》全文,其實無外乎一個“人”字。個人修為是人的問題,有所功用則為了影響世人,而濟世又何嘗不的為了人呢?並且,所有這一切的實現,都是建立在個人修為的基礎上,以一個修為高尚的人或者這樣的羣體來影響整個社會。

這其實已經揭示出孔子所倡導的管理原則,即以高尚品德的人羣來帶領和影響普通的人羣,以實現全人類的素養提升,從而達到整個社會以最和諧的方式來發展。現代企業管理裏有個寓言,説“企”字乃是無“人”則“止”的寓意,同樣高度重視人的主體作用,這和孔子的思想的吻合確實讓人感到驚喜。

套用曹雪芹《紅樓夢》為“大旨談情”的説法,我們可以説《論語》為“大旨談人”。

(二)管理的邏輯

《論語》中的管理邏輯有四個重要特徵。

一是對“人”的強調,所謂“大旨談人”,則處處離不開人的因素。實際上企業裏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人來具體操作,企業裏的所有問題,説到根本上還是人的問題。觀孔子一生,關注的是人的修為、影響的是人的思想、督促的是人的行為。孔子的教學不是起始於晚年,而幾乎是畢其一生的。他的教學思路是用自己的思想結合當時的政治實際培養一批政治管理人才,並且他從來不傳授從政的具體技能,而是注重個人修為,把個人修為作為從政的基礎;

第二個特徵是管理者的表率作用,首先並且主要是修養上的表率,強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他認為一個品質高尚的管理者本身就具有典範和威懾作用,而品質低下,即便有再大的能力也是無益的。比如強調下屬忠誠的同時,他更要求上級的“寬容、誠信和公正”。要求下屬勤勉工作,首先自己要做到“敏於事”;

第三個特點,講究管理的細節,注重基層管理。對於整個社會而言,主張家庭這個最基本的社會組織的和睦和秩序,講究“孝悌”,認為“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並且,社會的和諧很大程度上是由基層組織的和睦和秩序構成的。由此引申,一個企業裏,只有各個基層部門的工作做好,企業才可以穩定發展。實際上,企業的發展是由各個部門的工作成績共同促成的;

第四個特徵是部門明確、各司其職,管理的程序和秩序是非常重要的。所謂的“正名”,其實就是各個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做好自己的事情,協作而互不干預。領導者要“不出位”,只做好管理工作,而不去幹預部門的具體工作;而各個職能部門要“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同樣不對其他部門的工作橫加干涉。

這四個特徵,構成了《論語》管理思想的核心,即“以人為本”。

(三)法治還是人治

《論語》推行的理想政治模式是“德政”,所謂“德”,必然是指人之“德”,是個人修為的極高標準。這符合《論語》的管理邏輯,管理者本身必須是個“德者”,然後用個人的“德行”來感召和引導下屬乃至組織全體人員。也不僅僅是簡單的表率,還包括明確的、主動的、制度化的“德育”,強調每個人的個人修為。在管理方法上,更多采取的是富有人情化的舉措。比如糾正錯誤,不單純是批評教育,而是“舉直錯諸枉”,把好的榜樣樹立起來,任用德行高尚的人,以取得更多人的信任,並形成良好的團隊風氣和巨大的威懾力。與其表面化地説是“人治”,不如説是以“人治”為途徑、以“德政”為標準的“德治”。

那麼,《論語》倡導的“德治”是不是和法治想衝突呢?歷來攻擊孔子思想的人都把孔子説成只知道“人治”而完全排斥“法治”的人,其實這是個很低級的錯誤。要知道,孔子所推崇的“禮”,其實質就是一套他認為符合社會發展的制度,也就是我們常常説的“禮制”。這個“禮”有外在的禮儀形式,但更重要的是內在的對社會秩序、管理秩序的尊重和遵守。並且,在孔子短暫的從政實踐中可以看出來,孔子是個法治的大力推行者。“毀三都”是為了維護管理體制的軍事行為,具有明顯的法治特徵;“誅殺少正卯”儘管非議很多,但實際上也是法治思想的體現,哪怕在法理上真的是錯誤的,也不影響我們對孔子重視法治的理解。孔子明確地説:“以約失之者,鮮矣。”這個“約”儘管包括很多的內容,但無論如何理解都包含着對制度的尊重和敬畏,並且直接説明尊重法治、主動接受制度的約束對人的行為的指導意義。

比較全面地説,《論語》所倡導的管理模式是以“德政”為目標、以人治為表象、以法治為內涵的“德治”模式。

(四)如何執行制度

《論語》對於“禮”的推崇無以復加,以至於有人把尊崇禮制看作古板教條甚至迂腐守舊而對儒家學説多有詬病。的確,在《論語》中,“禮”佔據重要地位。“禮”既是國家管理的整套制度或説法律,也是個人修養和行為的標準和規範。在孔子看來,國家和社會的種種亂相其根本原因就是“禮崩樂壞”,個人的種種不良行為和過失多是因為“違禮”。所以他開出的社會管理和個人修為的藥方就是“克己復禮”,即剋制自己一切負面的慾望,把身心歸附到規範制度上。從制度精神上看,不僅不應該批判,而仍然具有強大説服力。自古至今,多少千古之恨和醜惡現象無不是因為貪慾和違背制度而導致。

“禮”如此神聖和重要,那麼《論語》是不是就機械的、無條件地遵循“禮”呢?正好相反,《論語》對於制度規範的態度之靈活程度超出一般人的想象。有子明瞭地説:“禮之用,和為貴。”就是説制度的執行的關鍵和訣竅是在於能不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折中調和。他説,“小大由之,有所不行”,就是説不研究事情的具體情況都按制度一刀切,那就有辦不成的時候了;反過來又説,“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一味地調和,不遵守制度,也一樣行不通。而正確的做法是不偏不倚、實事求是,遵守制度而有所靈活。這個靈活不是人情世故,而是針對不同事情的特出情況所做出的權變之舉。這番議論,明確而深刻地説明了制度的執行原則。實際上也就是帶有人治色彩的法治,或者説法治推行過程中的人文關照。

對制度的靈活不是不尊重製度,而是真正理解制度內涵的開明態度。《論語》重視制度的外在形式,甚至有時候還有過分的強調,這和那個混亂的時代背景不無關係。儘管如此,《論語》注重的更是制度的內涵,重視的是法治的精神。孔子説:“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意思是,如果不能夠推行制度的精神,那要制度的形式又有什麼價值呢?很多企業的制度文本好幾抽屜,但未必就是企業管理實現了制度化,而很可能僅僅是形式而已。

(五)戰略是企業的根本問題

所謂戰略,可以理解為企業未來發展的正確軌跡,包括目標、方針和途徑。所謂正確,其實就是符合了企業和社會雙重發展的規律。説白一點,就是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戰略的選擇就是這麼簡單。關於這個規律,孔子在不同場合有不同的表述方法。常見的比如説“道”,這和老子的説法一致。孔子形象地説:“誰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説誰能夠不從門裏出去呢,可現在社會的發展怎麼不遵循“道”呢!戰略的重要就好像房間的門一樣,是企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孔子認為君子的三畏之首是“畏天命”。在對待企業戰略的問題上,很多企業實際上不夠重視,有的把戰略當作擺設,有的乾脆朝令夕改,缺乏穩定性。更有的企業一開始就不重視戰略問題,不知道企業到底走向何方、到底如何走下去。“不知天命無以為君子也”,這樣的企業老闆是不合格的。

那麼戰略的意義何在呢?孔子所説的“天命”,也帶有“規律”的意思,説“五十而知天命”,人到了五十歲就知道了自己真正的社會使命了。這當然是反觀的説法,如果從未然的角度看,企業的“天命”就是企業的戰略目標選擇。“知天命”的結果,可以到七十歲“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企業達到自行運轉並且不出錯誤的理想狀態。也就是説,只要戰略選擇正確,並且一切按戰略要求來做,企業就可以按着良好的軌跡自行發展,實現“無為而治”了。這是企業家多麼夢寐以求的事情啊!

有子説“本立而道生”,這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説明企業戰略對企業管理和發展的作用。這裏“本”就是作為企業發展之本的“企業戰略”,而“道”則是企業發展的途徑和方法。當戰略確定的時候,企業發展和發展過程中的方法就可以確定了。也就是説,企業經營管理過程的一切方法都由戰略來決定。有什麼樣的戰略就會有什麼樣的方法,方法總是為戰略目標服務的。而如果戰略缺失,企業將無所適從;戰略錯誤,方法就不會有正確的了。

有子順便説“君子務本”,説管理者的工作內容只是把戰略等大問題處理好,並且專心於此。老闆親自抓,也可以看出《論語》對於戰略的重視。

(六)人際關係的核心是相互的尊重

樊遲問仁,孔子説:“愛人。”這“愛人”其實是《論語》處理社會人際關係的基本原則,具體一點就是“忠恕”。“忠恕”是什麼?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自己想達到什麼目的,就先讓別人得到滿足。這就像企業要想贏利,就必須捨得讓員工和經銷商賺錢一樣。儘管比較功利,但至少在客觀上是給了對方利益的。與此相對應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喜歡的,不要給別人;自己接受不了的,不要強加於人。比如制定企業規範,如果老闆覺得自己都做不到,怎麼可能要求員工做到呢?這種“由己及人”的思維方式的實質就是對對方的尊重。這一點,在處理企業關係方面非常必要和實用。

處理好上下級的關係一直是企業關係中的最重要的事情。《論語》説“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忠”和“禮”不是單方面的要求,這種尊重是相互的,甚至是互為條件的。也就是説你怎麼對待別人,別人就會怎麼對待你。孔子明確反對“以德抱怨”,而主張“以直抱怨,以德報德”,也是這個道理。孔子甚至更加直接地説:“惠則足以使人。”對待下級、員工不能夠無條件地使用,而要先惠而後使。這個觀念在當代企業裏尤其值得老闆們思考。

在處理平級之間的關係上,也要把尊重常存於心。企業裏各個崗位儘管是合作協同的關係,但也必然存在競爭。如果你替代別的部門做了他的工作,人家不一定感謝你,反而會覺得難堪,因為這樣倒顯得自己無能,連本職工作也做不來似的。所以做到“不出位”、“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有着處世的世故,但更多的卻是尊重對方的表現。適當的幫助、提攜而不去替代、爭功,正是體現了同事、同級部門之間和諧的關係。對待朋友的錯誤要勸戒,但是“朋友數,斯疏矣”,也不要喋喋不休,反而把關係疏遠了,這也是往往被忽視的因為絕對“真誠”而帶來的副作用,可謂中肯。

當然,《論語》中關於社會關係的論述和意義絕非這麼膚淺。《論語》強調的“孝悌”,是家庭關係,這種關係的放大就成了家庭以外的社會人際關係,故而,其意義實際上是維持社會和諧的關鍵所在。而無論“孝悌”、“忠”和“愛人”,其核心都是發自內心真誠的尊重。

(七)禮儀的禮發乎內心

《論語》中説的“禮”,是“制度品節”,即制度規範的總合,並體現於國家政治生活中。而這些“禮”也包羅了所有禮儀規範,遵循這些規範,個人則成為謙謙君子,國家則成為禮儀之邦,都是事關形象的大事情。現代企業也是很注重禮儀的,不僅有公司內部的禮儀,還有企業接待禮儀,更常見的是服務行業的對外禮儀規範。而這些形式上的東西如果缺乏內心的虔敬之情,則會顯得生硬而教條,反而給人禮儀不周的感覺了。所以孔子説:“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他質問,禮儀僅僅是華麗的外表嗎?限於形式是不夠的,要注重禮的精神。

那麼禮儀的精神是什麼呢?孔子説:“人而不仁,如禮何?”首先是“仁”,如果缺乏仁,外在的禮節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其他方面如待人莊重的“恭”、對人真誠的“敬”、對待事物謙恭的“讓”等,無不體現一個“情”字。這種情就是因尊重而引發的出於內心的關心、照顧,所以禮儀的實質最終要體現為“方便別人”,如果讓人感到彆扭,反而失禮了。

實際上,我們可以從《鄉黨》的記載中看到孔子本人在言行舉止方面對禮儀、禮節的重視和把握。比如,在接待來賓完成任務後,要“必覆命曰:‘賓不顧矣。’”,向老闆彙報説“客人走遠了”,這既是禮儀的要求,也是工作的程序,更是對上級的尊重。所以,在孔子看來,禮儀不僅是“玉帛”之類美麗的外在形式,也不僅體現內心的敬意,更具有實際的功用。缺乏真誠的禮儀是擺樣子,形式不規範就不能體現的敬意,而缺乏實際功用的禮儀實際上就流於迂腐。禮儀,在《論語》中應該是內心、形式和功用三者結合的整體。

讀《論語》,我們要知道禮儀是“德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往往被稱為“禮治”;用《論語》,就應該明確禮儀的實質,並且將其作為企業形象建設的重要內容。

(八)文質彬彬

“文質彬彬”,是説外在和實質的完美統一,是個人修養和事物狀態的理想標準。“文”是外在美,“質”是內在美,兩者和諧匹配才是最高境界。如果“質勝文”,則缺乏約束,再有教養的人也顯得粗野;如果“文勝質”,則華而不實。企業其實總是面臨這樣的問題,企業形象塑造、產品開發和推廣等,都存在內在和外表兩個方面的權衡。企業應該注重或善於宣傳推廣,但如果企業實質或產品品質不能夠和外在形象相一致,那必然是欺騙,最終受害的是企業自己;如果抱着“好酒不怕巷子深”的思想,不注重外在展示,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恐怕還趕不上“劣酒”的銷量。

孔子説“義以為質”,所謂的“義”即“宜”,是合乎社會規範、發展規律的一切合理的標準。如此,企業合法經營,尊重企業發展的一般規律,制定合乎社會道德規範的的戰略目標,採用符合社會道義的企業行為,都屬於符合“義”的“質”;產品符合質量要求、安全標準、具有適合市場的功能,則也是對“質”的嚴格要求。在這方面,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儒家傳統思想有內斂的特點,凡事不張揚,體現樸實無華的作風,但並不排斥合理的展示和表現。有人問子貢説:“君子質而已矣,何以為文?”意識是説,你把質量做實在些,那些華麗的包裝有什麼用呢?子貢説:“文尤質也,質尤文也。”説如果內在品質是那麼重要的話,那麼外在形象也一樣關鍵。這對於現代企業經營尤其產品開發來説,真有醍醐灌頂之妙。

誠然,單以產品為例,質量上乘而款式陳舊、包裝粗糙的產品無疑的產品開發者的失敗;同樣,過度包裝如“天價月餅”之類的現象也多有欺騙虛妄之嫌。而最完美的狀態是品質和外在完美統一的“文質彬彬”。

(九)責任問題

《論語》主張的實事求是、勇於負責的精神至今也是難能可貴的。出了事情,孔子要求先從自己找原因,“君子反求諸己”,反躬自問,而不是推卸責任。顏回就以“不遷怒”而受到孔子表揚,所謂“不遷怒”就是不去把責任加給別人,對別人責備不已,而把自己擺脱干係;不僅勇於承擔責任,即便確實沒有自己的責任,也要“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曾子還更説“吾日三省吾身”,把“自省”當做和一日三餐一樣的重要了;在對待別人的責任上,要“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嚴格律己,寬以待人。

勇於承擔責任,敢於承認錯誤,是糾正錯誤減少損失的前提。對待錯誤,孔子很大度地説:“過而不改,是為過矣。”錯了就改,就算不上錯了。還説“過而勿憚改”,都是在鼓勵人們不要怕犯錯,不要不敢承認失誤。“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明確地説改正錯誤是一件大好事。並且“更也,人皆仰之”,承認和改正錯誤不僅不會讓人看不起,而是更加令人敬重的事。

自責的精神固然重要,但更其重要的是發現錯誤的能力。孔子説:“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關鍵字是那個“能”字,“能見其過”未嘗不是一種能力和態度,並且是超乎尋常的能力和肯於“自訟”的態度。即便一個人有能力和水平辨別是非,但如果眼光總看別人的短處,事事認為是別人的責任,也一樣發現不了自己的錯誤。《論語》時時在提醒人們對於“學”的重視和追求,惟其學,惟其修為,才能夠提升素養和學問,才能夠和敢於發現錯誤而最終改正。

(十)企業和社會的關係

“學而時習之”的“習”是練習、實習、實踐的意思,這句話體現了孔子對於學的功用和目標的看法,那就是把學問用於社會實踐是最高的理想追求。孔子終其一生就是在做“志於道”這件事,表現出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這種個人能力的實現,是一種由個人到社會,由家庭到國家,由政治到道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裏,體現了個人和國家、社會道德規範的和諧統一。

孔子要求“君子義以為上”,就是個人的作為必須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要求。企業也是這樣,有人説企業是個追求企業利益的組織,其實企業利益的實現並不是違背社會道義的,恰恰是對社會利益的貢獻。反而是那些違背社會道義的企業行為受到譴責,直至被公眾所拋棄。這一點上,正好説明企業利益和社會利益的統一性。

孔子一方面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制約性,要求個人順應社會需要,遵守社會規範,以社會為本位;另一方面又強調社會對於個人的依賴性以及個人對於社會的能動性,倡導人們積極入世,倡導仁人志士弘道於世,以天下為己任,承擔實現“天下有道”的社會責任。企業從來進步是孤立存在的,作為社會一員固然有對社會的責任。這個責任也不是單方面的,可以説企業在實現自身利益的時候已經在盡這會責任,或者説,企業是通過對社會責任的承擔和落實來實現企業長久利益的。這是一種相互依存而有相互制約和影響的作用。

為什麼説是相互的制約和影響,而不是社會對企業的單方面作用呢?因為企業通過自身的行為倡導的文化確實能夠影響社會思潮和觀念,好的企業不是沒有靈魂的組織,也不是冷冰冰的機器,而是有思想、有導向的一個生動的社會成員。企業通過影響員工、影響消費者來影響整個社會,這一點往往被人所忽視。而孔子一開始就相信個人對社會的影響,“仁以為己任”,實際上,作為一個思想家,孔子確實甚至改變了這個世界。企業之於社會也有這樣的能力和義務。

四、關於這本書和另外一本書

以上所列十點,只是我個人一些零散的體會,不能夠看作對《論語》思想的綜述,因為我深知《論語》之博大非此區區幾言所能夠表述,説是掛一漏萬,確非自謙。《論語》的思想需要詳細閲讀並且讀懂《論語》才能夠有完整的體會。《論語的管理智慧》(即《論語馬説》)這部書,是探討《論語》思想的一種嘗試。

所以,嚴格地説,這並不是一部傳統意義上研究《論語》的書。或許有的讀者願意把她當成《論語》解説來讀,那也未嘗不可,因為在這本書裏,也確實對《論語》本身做了很詳細的解説。但是,我還是喜歡讀者把這部書直接看作管理書籍,畢竟我們探討的是《論語》中所體現的管理學思想在企業經營管理實踐中的運用問題。

嚴格地説,《論語》是本口語化很濃的書,文字表述應該很通俗淺易。但畢竟時代久遠,加之對於成書時代背景的疏遠和《論語》所記載言論起由的缺漏,讀起來確實難免有晦澀之感。歷代批註、釋譯《論語》的著作很多,但多側重字句疏通,讓讀者還是難以把握其真諦。故而我和大多普通讀者一樣都有“看似明白其實還很糊塗”的困惑,在本書寫作過程中,也多有朋友提及此事,希望能夠就此機會寫一本能夠確實讀懂《論語》的書。其實,我寫《論語馬説》的過程也是重温經典、深刻學習的過程,有此念頭,便更加註意字面背後的意義,所以本書成稿付梓的時候,另一本專門研究《論語》本身的書業已成竹在胸,《論語的管理智慧》(即《論語馬説》)上市之時,《論語新裁》即可脱稿。

《論語新裁》之“新”不在於釋義之新,而在於對《論語》一書的重新理解。歷代學者多論《論語》只是散錄先賢言論,在編排上並沒有嚴格的編纂體例,集章為篇,只是“大致歸類”,每篇並無明確的中心思想,每章相互間也不存在前後文的聯繫。而在撰寫《論語的管理智慧》(即《論語馬説》)的時候,由於提煉文意的需要,對篇章之間的脈絡多有留意,依稀發現不僅每個章句之間存在着某種關聯,甚至各篇還可以看作獨立的論文,條理之清晰令人驚歎。我想,以前我讀《論語》之所以不能夠完全懂得原意,多是因為心存其斷裂,從而難以完整把握,致使讀來如散沙而無頭緒,不過領略一些斷章之意罷了。私下認為,如果能夠理順其中脈絡,必使《論語》成為完整的系統論述之書,而非零散的語錄了,這樣無論對於記憶還是理解都將大有裨益。

至此方才想起先賢們曾有的《論語》一書乃有意編排一説並非妄談。朱熹推崇《論語》首篇《學而》的第一章,稱其“乃入道之門、積德之基、學者之先務也”,至今才有了真切理解而斷然相信了。不但如此,我看《論語》全書之大要盡在末篇《堯曰》三章,可謂“治國之道、從政之本、修為之旨”。然而歷來大儒均視其為“逸篇”,至多論其為全書的總結,不以綱領稱也。而我認為讀《論語》應從末篇始,始得《論語》之精妙。而前後參考互見,則得《論語》大旨。

心裏有了這層意思,再讀《論語》頗覺文意暢快,結構完整,竟如一塊圓潤的温玉了。《論語新裁》之新即在此處,希望早日交付同好探討。

來源:中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