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培訓,江邊鯉魚客人釣?

曾記得一則這樣的故事:一羣火雞請老鷹去給他們做飛行方面的培訓,老鷹在台上激情澎湃的講授其低飛高飛的經驗技巧,火雞們試着在屋頂和樹枝上飛上飛下,整個培訓現場熱鬧非凡。幾天後培訓結束了,火雞們在火雞王的帶領下一腳高一腳低的踏上了回家的路程,老鷹也拿着厚厚的一把鈔票飛回了自己的地盤。突然間,火雞王想到了一個問題:為什麼不能象老鷹一樣飛回去呢?

銷售培訓,江邊鯉魚客人釣?

是啊,為什麼受過培訓後的火雞不能像老鷹那樣飛回去呢?在拼產品、拼品牌、拼展廳、拼廣告之後,不少企業發現員工素質決定了這些拼殺武器的效果,於是為了適應人才儲備的需要,大家都開始請講師對自己的經銷商和銷售人員進行培訓,然而,培訓過後,有很多人也像火雞一樣雖然可以一腳高一腳低的走路了但始終還是飛不起來,為什麼花大錢搞的培訓效果不是那麼好呢?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培訓效果呢?

一、對象決定講師

只看講師或專家的知名度,而不看他們的研究方向與擅長的領域是目前外請老師講課最常見的現象。但不同的老師有着不同的優勢,有的擅長於營銷戰略的規劃、有的擅長於管理、有的擅長於廣告策劃、有的擅長於終端提升,大的經銷商可能對經營戰略和管理感興趣,而小的經銷商則覺得説點實用的經營技巧會更好一點,不根據學習對象的差別而只顧請大師過來講課,效果又能好到哪裏去呢?

筆者在某地出差時,有個經銷商請筆者給他們的三十多個員工做了次培訓,培訓結束後,這個經銷商對筆者説:“劉老師,我前天剛從北京回來,在那也聽了一個專家的講課,你比他強多了!”我一問,那個專家卻是我仰幕已久的營銷界泰斗,營銷水平絕對處於領導地位,與他相比,只能説是班門弄斧,但為什麼經銷商會覺得我講得更好呢?原因就在於廠家請專家過來講課時,沒有看清楚這些聽課的對象所處的發展階段——向一羣剛學會走路的人去培訓飛行能得到他們的認同嗎?

培訓之道,首在於看準池塘再下鈎。

二、需求決定課程

弄清了培訓對象所處的階段以後,接下來就得弄清他們目前最急迫的需求了。就拿入行多年的銷售人員來説,如何開發客户維護客户可能已經不適合他們的需求,但向他們培訓終端提升的方法技巧或者是培訓區域市場作戰的方案則可能是最佳的選擇。然而,終端提升的課程也有很多方面的內容,當銷售人員對對終端生動化銷售環境的建設最吃力的時候如果向他們培訓終端廣告的攔截方法就是一種誤區,因為,在聽完課以後,他們也必須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終端銷售環境的營造上才能解決當前的問題,這種沒有時間和精力來做後續思考和應用的培訓,效果又會好到哪裏去呢?

三、實戰才能實用

講師定位準確,課程也選擇恰當,但激情高昂或嘻嘻哈哈的幾天培訓結束後,經常會有學員反映培訓一場後,對於培訓的知識只可意會而不知怎麼用於實際操作,或者説是內容離咱們太遠,近幾年還用不上。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就在於授課內容欠缺實戰性。

所謂實戰,本文的意思就是針對這個行業的具體可用的操作方法技巧,而不是泛之四海都可用的那種經驗理論。但在培訓過程當中,卻不難發現有些培訓講師只是把其它行業的一些技巧方法死搬硬套的向大家講授,雖然可以給本行業提供一些借鑑意義,但學員們應用起來卻很費力。這就是培訓的誤區:講師不瞭解一線的實際情況,因此就不能將經驗理論與銷售實際結合起來講述,而欠缺了這種必要的結合,學員應用起來就很困難,就象那羣火雞一樣,只能達到一腳高一腳低走路的水平而不能飛起來。

因此,培訓要有效果就一定得從實戰出發,將理論技巧轉化為本行業實際可行的操作技巧。筆者那次出差培訓能得到經銷商高度認同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在講課之前就已經拜訪了多家陶瓷經銷商並看到了他們在銷售方面的不足,於是當自己講課時,就可以把那些實際問題用在如何闡述賣點、如何實施消費引導等等方面(具體內容,請閲讀本人的培訓課程《決勝終端之導購攔截的六步八法》),這樣,學員聽完以後馬上就可以運用,培訓效果當然也就上去了——銷售培訓,應用從實戰開始!

四、強化才能提高

培訓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學員的知識技能,但一般來説,偶爾的一兩次培訓只能啟迪學員的思想而很難讓他們的技能水平有個較大的提升,因為知道怎麼用與實際運用,實際運用與熟練運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在外請的講師飛走以後,如何讓這些學員持續的複習運用則是提高培訓效果的關鍵所在。如,給導購員培訓了導購攔截技巧以後,就得督促她們將那些技巧轉變成能熟練説出的銷售台詞,如果我們通過強化訓練的方式,天天讓她們記憶背誦甚至是摸擬演練,最終達到“兵來將檔,水來土掩”的境界,那麼,這次培訓的效果就算接近完美了。

然而,在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回事,很多企業都沒有自己的培訓講師,後面的強化訓練沒人去執行,如果外請講師講的內容沒有結合實際,培訓就會象一陣風,括過去之後,原來是怎麼的現在還是怎麼的,白白浪費公司大把的銀子。因此,培訓有沒有效果不只在於講得有多好,它還在於強化應用有多少。

技能提升,強化才是硬道理!(劉孝明)

來源:HR管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