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考核獎分配方案(精選3篇)

年終考核獎分配方案 篇1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用心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年終考核獎分配方案(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用心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狀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一樣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愛情名人名言)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到達6-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到達7-10個工作日的;

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

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

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學習座右銘)

4、經批准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狀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係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羣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情感日誌大全)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年終考核獎分配方案 篇2

一、總體原則:

1.保證基本激勵

2.兑現承諾獎勵.兑現公司承諾,這部分可以建立企業良好的信用文化,滿足員工個人期望.達到激勵效果

3.合理設立獎勵名稱.通過設立獎勵名稱發放獎金,明確公司價值導向,體現公司員工關懷

4.獎金分配權限層次.通過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監獎勵基金、部門經理獎勵基金,增加各層次管理人員獎金分配權限

5.增加年終獎溝通環節.通過上下級之間溝通,明確員工拿到獎金數額多少,依據什麼,在全員中位置.做到獎勵有理,達到激勵效果

6.成本控制與未來發展.考慮公司未來發展,合理控制獎勵成本

二、分配方式:

1、基本激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年中入職員工,按照加入時間核算發放)

2 、承諾兑現:盤點公司全年對員工的承諾,通過評估團隊、個人績效達成情況,發放獎金.

3 、獎勵名稱部分:

3.1全面獎勵:(例)a、公司業績貢獻獎;b、團隊業績貢獻獎

3.2團隊獎勵:(例)a、優秀部門獎;b、新產品研發獎;c、項目團隊獎

3.3單項獎勵(針對部門特點設立單項獎勵):(例)a、優秀員工獎;b、優秀新人獎;c、市場開拓獎;d、創新獎;e、服務之星獎;F、合理化建議獎;g、特殊貢獻獎

3.4長期獎項:(例)a、團隊業績獎(部門全部獎金中的一部分,作為未來一年部門活動經費使用);b、員工教育發展基金(未來一年個人、子女教育培訓費用使用);c、家庭健康保健基金(未來一年家庭醫療費用報銷使用)

4、獎金分配權限層次:

4.1總經理獎勵基金,授予全年突出貢獻的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經理個人分配

4.2總監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監個人分配

4.3部門經理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優秀員工.獎金由經理個人分配

5 、獎項評比及獎金核算

5.1評比方案:各種獎項評比方案設定,獎勵名稱可根據部門特點設置.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5.2評比時間: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0日

5.3獎金核算: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0日

6 、年終獎勵溝通及發放

6.1全員溝通: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x日

6.2發放時間:20xx年2月10日前

年終考核獎分配方案 篇3

為切實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工作意見結合我鎮國小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義務教育校園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着力構建科學、規範、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全鎮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對象

我鎮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公辦校園正式工作人員。

四、考核資料

(一)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狀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二)其他職工績效考核主要資料是: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如考核履行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依據

1、縣教育局關於20__年義務教育階段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有關問題的説明

2、相關法規、文件

3、《XX鎮國小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操作細則》

(三)考核等次

教職工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以百分制計,得分在75分以上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為不合格,優秀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

1.不服從校園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行政機關和校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2.連續曠工超過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日的;

3.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違規搞有償家教或向學生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的;

5.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職責事故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8.違反教師道德規範,在校內外造成必須影響的;

9.觸犯國家法律的。

對當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不予考核。

(四)嚴格考核程序。校園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進行自評(述職)、校園組織民主評議、校園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校園考核小組羣眾研究確定被考核對象考核等次、校內公示考核結果並將結果報中心校審核等程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績效考核要結合校園實際,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員按學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須要注重對每位教職工每週、每月、每季度過程性考核結果的積累。

校園對教師、教幹、班主任、教輔、工勤人員的考核結果,作為其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同時作為崗位聘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培養培訓和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能夠透過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園、中心校和縣教育局申訴。

六、發放辦法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按照教育局規定執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設立的項目:班主任津貼、職業道德10%、工作量津貼30%、教學質量獎30%、考勤獎10%、教科研獎10%、其他活動獎等項目10%。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校園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任務的,由校園根據對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結果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是指支付班主任費之後部分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

3.教師標準工作量參照1999年《江蘇省中等師範校園、全日制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國小教師16-20節進行計算。

4.校長、副校長、中層機構人員、村校校長每週兼課時數分別不少於同學科教師標準課時的1/4、1/3、1/2,超課時或課時不足的和教職工一樣增減津貼。

5.教輔、工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原則上不超過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由校園考核後按年度發放(具體考核辦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調動但工資關係未隨之轉出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撥入調入單位發放。

7.交流任教人員(含新畢業生)由受援校園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由受援校園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8.督導組長、督導組副組長、協理員,教育部門審批和人事部門備案的提前退崗人員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9.經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借用在本縣非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或教育系統以外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原校園同類型人員平均水平,由原校園發放。

10.教職工因病持有縣級醫院以上診斷證明確需請長病假的,在病假期間,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和農村校園教師補貼按原標準執行。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1.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後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已執行此款的,前述受處分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折扣不再重複執行),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按原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人員發所在校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一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員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

12.對於病傷殘教職工,校園應通知其到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鑑定,貼合辦理病退條件的,應及時辦理病退手續。

13.無故連續曠工15天及以上的,校園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校園應予以辭退,並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14.經組織安排,在當地鄉鎮中國小之間相互借用,未脱離教育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現工作單位發放。

15.女性教職工在產假期間原則上享受所在校園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

16.對內部轉崗、培訓待崗及經縣教育、人事部門同意分流離崗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按照《XX縣人民政府印發XX縣關於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洪政發[20__]46號)文件相關精神執行。

17、男55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最低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兒園教職工優秀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80%。

七、組織領導

(一)義務教育校園工作人員實施績效工資後,校園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並進行嚴肅處理。

(二)各校園在實施績效工資時,要按照維護穩定、統籌兼顧、量力而行的要求,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開,規範操作,確保教師隊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