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專項計劃(精選12篇)

國家專項計劃 篇1

一、實施區域

國家專項計劃(精選12篇)

我省20xx年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39個縣(市、區)。具體名單為:豐縣、沛縣、睢寧縣、徐州市銅山區、徐州市賈汪區、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區、淮安市淮陰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濱海縣、響水縣、阜寧縣、射陽縣、灌雲縣、灌南縣、連雲港市贛榆區、東海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遷市宿城區、宿遷市宿豫區、泰興市、泰州市姜堰區、泰州市高港區、泰州市海陵區、泰州市高新區、如皋市、海安縣、句容市、丹陽市、鎮江市丹徒區、鎮江市潤州區、常州市金壇區、溧陽市、南京市溧水區。

二、報考條件

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xx年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須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高校和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名單見附件1)承擔,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二)報考辦法

根據教育部規定,具體時間安排為:4月30日前,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公開平台完成報名申請;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試院下載相關考生信息,由有關縣(市、區)完成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初審並公示; 5月20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並公示;大學聯考後、成績公佈前,高校進行考核,6月22日前,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公示;7月20日前,高校公示已錄取考生名單。

考生可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公開平台和擬報考高校網站,查閲招生簡章,瞭解報考具體時間、辦法和要求。考生的考核錄取管理工作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執行。

(三)填報志願和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須在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時間為7月2日17:00),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即視為自動放棄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我省在志願填報時專設一個志願欄,用於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自主招生、試點學院、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等院校志願。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四、地方專項計劃

(一)招生高校和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由部分省屬參加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高校(名單見附件2)承擔,招生計劃數和專業詳見《江蘇招生考試》(20xx年招生計劃專刊)上冊。

(二)報考辦法

6月20日前,有關縣(市、區)完成有資格填報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審核並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填報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志願。

(三)填報志願和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列入文理科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單設一類“地方專項計劃”,即: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共包括八類院校(專業)計劃,第一類為軍事院校、軍事院校(招收預備軍官學員)、國防生計劃;第二類為公安、政法院校(專業);第三類為航海院校(專業);第四類為地方專項計劃;第五類為鄉村教師計劃;第六類為其他院校;第七類為體育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第八類為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提前錄取本科批次第一類至第八類院校(專業)不得兼報。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時間為7月2日17:00)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網上填報志願,並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不需要現場簽字確認志願信息。

地方專項計劃執行本一批次最低省控線。其投檔、錄取規則與我省現行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有關規定相同。高校對考生提出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等級和分數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是一項惠及農村考生的民心工程。各地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完善工作辦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精準實施。有關單位要依靠黨組織,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精細化、規範化操作,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受益。

(一)強化資格審核和規範管理

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並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細化户籍、學籍資格的審核辦法,嚴格審核程序,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教育、公安、扶貧等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況,參考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城鄉區域劃分有關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本地農村地區的範圍,並依託公安户籍系統和中國小生學籍系統,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核;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範考生報名材料,確保考生招生信息、紙質檔案、中國小生學籍系統信息一致,嚴防資格造假。

(二)加大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各地要認真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建立和完善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信息公開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廣泛監督;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及時將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信息分別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中學校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並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三)嚴查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各地要建立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的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發生違規行為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和服務工作

各地要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多種活動,主動深入農村和貧困地區以及相關中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招生政策內容,為考生提供更加簡便、有效的報考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踴躍報考。

請相關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高中教育階段學校。

附件:1.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2.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省教育廳 省公安廳 省扶貧辦

20xx年4月28日

附件1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教育部直屬高校(72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蘭州大學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福州大學 鄭州大學

湖南師範大學 廣西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 雲南大學 西北大學

附件2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蘇州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南京工業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 江蘇大學 揚州大學 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 江蘇師範大學 南通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國家專項計劃 篇2

本科提前批藝術類和國家專項計劃投檔錄取後,仍有部分院校生源不足。為幫助這些院校完成招生計劃,同時給考生增加錄取機會,我局決定組織考生徵集志願。

一、徵集時間

7月13日23:00—7月14日上午10:00 ,請考生點擊我局網頁上的志願填報系統填報志願。

二、有關説明

1.生源不足的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及剩餘招生計劃數詳見下表。

2.文化課和省級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本科提前批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根據本人報考的藝術專業考試類別,補充填報本科提前批藝術類相應學校志願和專業志願。

3.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國家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根據本人的'投檔成績補充填報國家專項計劃錄取院校志願和專業志願。

4.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填報徵集志願,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行放棄本次徵集志願資格。

海南省考試局

20xx年7月13日

國家專項計劃 篇3

▌一、國家專項計劃城鎮户籍也可報考

與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不同,雖然國家專項計劃全稱為“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但不管是城鎮户口還是農村户口,只要考生符合當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都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而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能是實施區域當地農村户籍考生報考。

▌二、報名及錄取方式有所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考生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志願填報開始後,按照省級招辦的志願設置及錄取批次(今年的批次設置、錄取時間等屆時以《實施規定》公佈為準)要求填報;而高校專項計劃實際上屬於高校自主招生的組成部分,考生需要各招生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裏單獨報名,並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應材料,經專家審核通過後,於大學聯考後規定時間參加筆試和麪試(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麪試),合格後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比如清華大學的“自強計劃”(即該校的專項計劃),就須經過初評、初試、複試和認定確認及公示等環節,候選人可獲得30/40/50/60分的優惠分值。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教育部要求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大學聯考成績要求不同

三大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參與招生,也就是説,只達到本二批次分數的考生也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中的部分院校(今年具體招生院校以《招生考試報計劃合訂本》公佈為準);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線以往一般為本科第一批省控線,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才能填報(經省招考委同意,個別院校徵集志願後也不能完成計劃,降分錄取的除外);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定是本一線以上的學生。

▌四、注意把握徵集志願機會

針對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結合各市州配額,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相關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屆時公佈為準)。如學校線上生源不足,專項計劃的徵集志願一般則會面向實施區域內所有市州成績達到相應批次線、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的考生,也不再受配額限制,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注意把握機會。

國家專項計劃 篇4

教育部:精心組織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

今年是決戰決勝脱貧攻堅的收官之年。實施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具有重要意義。20__年以來,專項計劃實施取得積極成效,累計錄取學生近60萬人,初步建立起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根據第三方評估顯示,專項計劃得到多方認可,高校滿意率為80%、學生為90%、地方為100%。

針對今年的特殊形勢,教育部近期已對做好專項計劃進行了安排。

一是實施區域不變。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二是合理安排後續有關工作。根據大學聯考時間推遲一個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專項計劃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招生錄取等各環節工作時間。

三是嚴格招生錄取管理。加強對錄取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督促地方、高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格投檔、錄取等環節管理,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確保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國家專項計劃 篇5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區別如下:

一、報考條件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指定縣市的城市和農村的考生,只要符合報考條件和要求就可以。

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限於指定縣市的農村户籍的考生。

二、錄取方式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大學聯考成績下發後,單獨設置志願填報及錄取批次,省招辦單獨劃線,單獨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需要在5月5日前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裏單獨報名,並提交相應的紙質材料,經過該校專家審核後,於6月13--14日到該校參加筆試和麪視(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麪試),合格後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

注:在時間上,大家要關注陽光大學聯考發佈的動態,不要錯過報名時間。

三、錄取層次上的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有一本及二本院校層次錄取,在大學聯考錄取過程中二本分數也可以通過國家專項計劃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一本院校在二本控制線上徵集志願,進而錄取到一本院校。

地方專項計劃:只有一本院校(二本院校的一本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須是一本線的學生。

深度解析

1、關於適用人羣

國家專項計劃:針對國家認定的貧困地區考生,且要求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户籍在當地連續三年以上,且在貧困地區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針對農村户籍考生。

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農村學生。

解讀: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針對人羣主要為農村户籍考生,區別為高校專項計劃只對特定區域內的農村户籍考生。以河北省為例,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66個縣,户籍為其他地區農村考生並不能進行填報。而國家專項計劃針對的人羣並不限制城鎮户籍還是農村户籍,但必須在規定的貧困地區實施區域內。從河北省來看,實施區域為46個貧困縣。

2、關於申報方式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與“高校專項計劃”申報方式不同,前兩者在資格審核符合後,只需在進行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在對應批次填寫意向院校即可。以貴州省為例,在考試院發佈的.消息中明確,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4月30日前,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地縣級招生辦辦理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確認手續。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在6月26日前,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地縣級招生辦辦理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確認手續。

高校專項計劃則與“自主招生”類似,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要向意向院校遞交相關的申報材料,並參與後續的考核,從而獲得對應的優惠分數。

解讀:各專項計劃的實施,為貧困地區和農村地區考生提供了進入各類優質高校求學的更多機會,建議符合條件的考試一定要及時進行資格審查或者申報,有的學生既符合高校專項的申報條件,也符合國家專項和地方專項的申報條件,因為在不同批次,以不同方式進行申報,並不影響,可以同時申報。

3、針對院校

三類專項計劃針對的院校範圍並不相同。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20xx年安排招生計劃6萬名,比20xx年增加1萬名。具體的招生院校要參閲各省當年的招生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於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以甘肅省為例,20xx年甘肅省實施地方專項計劃的高校是西北師範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業大學、甘肅中醫藥大學、蘭州財經大學、蘭州工業學院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20xx年,全國共95所高校具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

解讀:“國家專項計劃”招生的學校為部屬高校和各省一批次招生的部分院校。以河南省為例,20xx年共有137所高校在國家級貧困地區專項計劃中進行招生,其中包含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這類頂級名校,也包含山西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等這類省屬重點高校。“地方專項計劃”一般只為省屬重點大學,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而“高校專項計劃”則與自主招生院校範圍類似。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農業大學這類未進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在“高校專項計劃”中投入的部分指標。

4、關於錄取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單獨設置志願填報及錄取批次,由各省招辦組織單獨劃線並錄取;而高校專項需要在4月25日前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裏單獨報名,5月15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資格初審。5月30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初審的考生,在對應高校招生網站或報名系統中可查詢到本人初審結果。以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為例,20xx年6月3日,學校會公佈初審結果,6月12日,學生在校本部進行語文和數學的筆試考核。錄取方面,獲得該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填報學校志願,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確定招生入選資格時公示的專業(類)一致,並服從專業調劑,未按要求填報大學聯考志願者不享受相關招生政策。通過初審和考核後,填報該校對應志願,學校給予的優惠政策為: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總分達到學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50分以內(含50分)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所報專業(類)要求,學校予以錄取。

解讀:享有相關專項批次政策的考生一定要了解本省的報考規則,不要漏報或誤報。獲得了“高校專項”政策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須與確定招生入選資格時公示的專業(類)一致,要認真閲讀學校招生簡章,按照學校規定進行院校和專業志願的填寫。在考核環節,考慮到學生家庭情況,對於通過初審的考生,一般情況下,經過申報,學校會進行交通費用資助。

温馨提示:

大家在選擇方式上,一定要慎重考慮不同計劃的區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報考。

國家專項計劃 篇6

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

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工作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為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__〕3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嚴格確定報考條件

20__年我省國家、地方和高校貧困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為:

1.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2.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有關高校可在此基礎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以上“農村户籍”指户口類型為農村居民。農村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確定考生農村户籍。

具有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縣教育、公安部門審核合格後,方可報考專項招生計劃志願。

二、加強資格聯合審核

各地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嚴格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範考生報名材料,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各地招委會要協調建立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審核機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統、中國小生學籍系統和大學聯考報名系統,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國小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户籍、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

符合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的考生須於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完成報名申請。

凡未進行資格認定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上述專項計劃的志願填報和招生錄取。

高校要對報考考生在申請、錄取和新生報到環節進行資格核查。有關市、縣(區)招辦和中學要積極配合高校開展考生資格複查工作。

三、加大信息公開公示

各有關市、縣(區)招生辦、中學要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公開機制,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台建設,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有關信息。有關市、縣(區)招生辦和中學要及時在縣級招辦網站和所在中學網站和班級公示户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要完善舉報核查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及時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四、錄取辦法及招生計劃

1.錄取辦法

(1)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執行。

(2)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願,按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執行。

(3)高校專項計劃:按照高校自主招生辦法執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佈招生簡章、考生完成報名申請。5月20日前,完成考生基本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2.招生學校及專業待教育部下達專項生招生計劃後公佈。

五、工作要求

1.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高度重視對考生的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台、報紙報刊、諮詢熱線、微信微博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各有關縣(區)招辦務必將教育部文件及我省相關規定通知到轄區內所有中學,讓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曉。督促中學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傳解讀,為考生解疑釋惑,讓考生和社會充分了解黨和政府面向農村及貧困地區實施專項計劃的優惠政策和重要意義。在填報志願階段,要加強考生志願填報指導,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2.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各地要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對在上述專項計劃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2.山西省專項計劃實施區域貧困縣名單

國家專項計劃 篇7

教育部指出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教育部強調

各地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要根據大學聯考時間推遲一個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專項計劃招生宣傳、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招生錄取等各環節工作時間。

教育部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守各項招生工作紀律。省級招辦要加強對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的監督。要結合農村和貧困地區實際及疫情防控情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宣傳,為考生提供政策解讀和諮詢指導,努力提高宣傳實效。有關高校要統籌做好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培養工作,採取多種措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脱貧後20__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國家專項計劃 篇8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及專項招生計劃安排,在相關高校推薦報考名單的基礎上,經我校各院級材料初審小組基於考生專業素質、學術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及培養潛質等方面綜合評價,並經所申請導師以及學院同意後,擬確定專項博士初審具備參加多元考核環節資格的考生名單(見附件)。同時請初審合格的專項博士考生閲讀以下特別説明部分:1.初審合格名單公示日期為20__年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可首先向報考學院以及所在高校反映;未得到明確回覆的可向再次學校實名反映(受理電話或郵箱),並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2.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受客觀條件限制,為防止弄虛作假,待錄取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線下審查(包括報考資格、個人信息、證明材料及體格檢查等方面),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違反招生簡章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3.專項計劃考生應首先獲得所在高校的推薦(少民骨幹考生除外),未獲推薦的考生初審狀態無效,所有專項計劃考生以本次公示信息為準。4.原則上,專項計劃博士招生考核安排與普通類型一致,不再單獨另行通知。遠程多元考核安排以及學院遠程考核辦法請及時查閲我校研招網和各學院網站。

國家專項計劃 篇9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xx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xx〕6號)文件要求,為確保20xx年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分別由招生院校編制,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彙總後,於6月中旬統一在安徽招生考試網()上公佈。

二、報考條件

1.報考國家專項計劃條件

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20個,名單見附件1)。報考條件為:(1)符合20xx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4)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2.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

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共35個,名單見附件2)。報考條件為:(1)符合20xx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4)大學聯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的考生。

3.報考地方專項計劃條件

具有我省農村户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三、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辦法

4月5日至4月25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登錄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經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試網和各級教育招生機構及中學公示。

大學聯考後、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前,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並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等信息,同時在高校招生網站和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

四、志願設置及填報辦法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願單獨填報,均設置4個院校平行志願,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

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設置1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願及專業服從志願。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與自主招生志願同批填報。

通過高校專項計劃考核的考生或符合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持《志願預填表》於6月26-27日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志願填報點上網填報志願。填報完畢核對無誤提交後由志願填報點管理人員打印《志願信息確認表》,由考生本人及信息確認經辦人雙方簽字確認。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字確認和由他人代為簽字確認所產生的後果負責。志願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考生應仔細閲讀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充分了解院校對性別、身體條件等要求。若招生院校有體檢、面試、體能測試或政審的要求(如公安類院校),達到面試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自行前往參加面試。面試、政審不合格或未參加面試、政審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資格複審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名單4月底前下發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複審。

考生報名信息由各相關市、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複審。複審工作不得下放到報名點進行。資格複審依據為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户口簿和學籍表中相關項目,中國小生學籍系統中三年學籍和户口類型等項目,以及公安户籍系統等。資格複審完畢後,應以報名點為單位,將考生的考生類別、户籍地、連續三年高中學籍地、實際就讀地、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等信息在報名點和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多級公示,並公佈各級舉報電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公示一週後,將考生類別(城鎮、農村)、户籍地、學籍地填報有誤的考生信息由各相關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形成信息更正數據庫,各市彙總並校驗無誤後於5月16日前報省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處進行信息更正。

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名單在志願填報後進行公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錄取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考試院按照招生院校專項計劃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依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和專業志願順序錄取,計劃未完成可實行多輪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降分最大幅度為20分。高校專項計劃不降分。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做好專項計劃實施工作。

實施專項計劃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村貧困地區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客觀需要。通過專項計劃的實施,增加貧困地區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引導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健康發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勵學生畢業後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完善工作辦法,加大監管力度。要依靠黨組織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精細化、規範化操作,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受益。

2.加強資格審查,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

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務必指派專人負責考生報考資格複審和志願信息採集工作,確保考生户籍、學籍真實可信,確保志願信息採集準確無誤。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人為考生資格複審的第一責任人,複審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誰審核,誰負責。

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必須結合往年資格複審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梳理報名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並在以後的工作中採取有針對性的相應措施,杜絕出現類似的問題。

3.加大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公正。

各相關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務必嚴格落實“陽光工程”和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加大專項計劃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名單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及時將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信息進行多級公示,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4.嚴查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申訴舉報機制,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對在招生中的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在考核、錄取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5.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深入農村地區和中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招生政策內容,鼓勵優秀學生踴躍報考。

附件:1.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2.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3.信息更正上報數據庫格式

附件1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碭山縣 阜南縣 霍邱縣 金寨縣 利辛縣

臨泉縣 靈璧縣 潛山縣 石台縣 壽 縣

舒城縣 泗 縣 太湖縣 望江縣 蕭 縣

宿松縣 潁東區 潁上縣 裕安區 嶽西縣

附件2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碭山縣 定遠縣 鳳陽縣 阜南縣 固鎮縣

懷遠縣 霍邱縣 界首市 金安區 金寨縣

利辛縣 臨泉縣 靈璧縣 蒙城縣 潛山縣

譙城區 石台縣 壽 縣 舒城縣 泗 縣

濉溪縣 太和縣 太湖縣 望江縣 渦陽縣

五河縣 蕭 縣 宿松縣 潁東區 潁泉區

潁上縣 潁州區 埇橋區 裕安區 嶽西縣

國家專項計劃 篇10

各省轄市招辦,省直管縣(市)招辦,各有關院校:

本科一批院校按程序投檔錄取以及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徵集志願投檔錄取後,部分院校招生計劃仍有餘額,現面向符合條件的考生徵集志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範圍

凡大學聯考文化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分數線或備檔線,且符合相應批次生源條件,當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補報徵集志願的院校。

二、網上填報徵集志願辦法

(一)徵集志願實行網上填報方式。擬選報徵集志願的考生,須於7月21日18:00以前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查閲相關信息,憑本人帳號和密碼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查看本人檔案運轉狀態,進入填報志願界面,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間完成網上志願填報操作。逾期網上填報系統關閉,考生將無法再進行任何填報操作。

(二)本科一批(統招、定向)考生,可選報1-6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志願;本科一批預科,只招少數民族考生,可選報1-2個高校志願,1個專業。

符合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報考資格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大連民族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志願。

如考生符合多個類別徵集志願的報考條件,可同時兼報。投檔時,按照國家專項計劃、本科一批(統招、定向)、本科一批預科志願的順序投檔。對兼報以上類別的考生,如前一類別已經投檔,後續類別不再出檔。

(三)大連民族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國家專項計劃的徵集,在本科一批線下20分備檔。

(四)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和河南師範大學三所高校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只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考生在填報定向西藏就業志願時須寫出書面申請,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親筆簽名交縣(市、區)招辦,縣(市、區)招辦於7月22日上午10時之前逐級報省招辦錄檢組。

(五)對於已錄取或電子檔案尚在運轉過程中而無法填報徵集志願的考生,請根據系統相關提示予以核查或向當地招辦諮詢。

(六)徵集志願均按平行志願規則投檔,只投填報本次徵集志願且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檔案。

(七)我辦特別提醒考生:在選報徵集志願時,請考生注意查看《招生考試之友》專業目錄和院校招生章程具體要求。徵集志願一經提交,考生不得放棄。

三、加強指導和服務工作

徵集志願是我省招生工作的'既定程序,是完成招生計劃、滿足考生升學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市、縣招辦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認真搞好諮詢指導,安排專人網上在線解答考生諮詢問題。同時,在招生服務大廳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必要的上網填報志願條件及諮詢服務。

國家專項計劃 篇11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做好20__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__〕1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嚴格執行。

(一)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名單詳見附件)。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二)我省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對象必須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三)高校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名單詳見附件)。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1)符合20__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專項計劃中的“農村”户籍地區劃分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標準和我省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另行通知。

根據教育部的統一安排,20__年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安排由教育部另文部署。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之前;我省地方專項計劃錄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一批結束後、本科二批開始之前。三個專項計劃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具體投檔和錄取等工作由省招辦具體安排。

(一)要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今年大學聯考延期一個月舉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高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20__年大學聯考時間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合理安排專項計劃招生宣傳、考試報名、招生錄取等環節的工作時間,認真落實各環節工作防疫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實施。

(二)要加強資格聯審。實施專項計劃的縣(市)要在招委會領導下,建立由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分工負責、各司其職的考生資格審查機制,完善資格審查流程和實施辦法。縣級考試招生機構要會同公安等部門,逐一審核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户籍情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單位要主動配合考試招生機構逐一審查報其學籍信息以及實際就讀等情況,嚴防資格造假。對不符合計劃實施區域、學籍、户籍條件者,堅決取消其考生資格;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者,在取消相應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的同時,取消其20__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有關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積極配合高校開展考生資格複查。考生資格審查及認定具體辦法由省招辦具體通知。

(三)要強化責任。考生所在學校和實施區域縣級考試招生機構共同負有考生資格的審查責任,省和省轄市招生機構負有複審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相關的統籌協調工作。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定專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和複查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

(四)要公開信息。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省、市、縣、中學和高校多級公示制度,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工作。加大招生宣傳諮詢,讓考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條件和要求,讓更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享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附件:河南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縣域名單

國家專項計劃 篇12

日教育部下發《關於做好20xx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xx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6.3萬名貧困地區學生,地方專項計劃安排招生原則上比20xx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人數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通知》提出,20xx年“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6.3萬名,較20xx年增加3000個名額。“國家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明確指出實施區域的脱貧貧困縣20xx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另外兩個專項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安排招生計劃原則上比20xx年增加10%以上,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確定,要求實施區域對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國家專項計劃和其他專項計劃的區別

一、國家專項計劃城鎮户籍也可報考

與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不同,雖然國家專項計劃全稱為“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但不管是城鎮户口還是農村户口,只要考生符合當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的,都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而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能是實施區域當地農村户籍考生報考。

二、報名及錄取方式有所區別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考生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志願填報開始後,按照省級招辦的志願設置及錄取批次(今年的批次設置、錄取時間等屆時以《實施規定》公佈為準)要求填報;而高校專項計劃實際上屬於高校自主招生的組成部分,考生需要各招生高校招生簡章要求,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裏單獨報名,並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應材料,經專家審核通過後,於大學聯考後規定時間參加筆試和麪試(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麪試),合格後享受該校一定的錄取分數照顧。比如清華大學的“自強計劃”(即該校的專項計劃),就須經過初評、初試、複試和認定確認及公示等環節,候選人可獲得30/40/50/60分的優惠分值。高校專項計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教育部要求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大學聯考成績要求不同

三大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參與招生,也就是説,只達到本二批次分數的考生也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中的部分院校(今年具體招生院校以《招生考試報計劃合訂本》公佈為準);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線以往一般為本科第一批省控線,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才能填報(經省招考委同意,個別院校徵集志願後也不能完成計劃,降分錄取的除外);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必定是本一線以上的學生。

四、注意把握徵集志願機會

針對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結合各市州配額,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相關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屆時公佈為準)。如學校線上生源不足,專項計劃的徵集志願一般則會面向實施區域內所有市州成績達到相應批次線、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的考生,也不再受配額限制,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注意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