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提“集中力量辦大事”

昨天,筆者聽了某省一位領導的電視講話,他前面簡單講了今年後半年和今後幾年內的宏偉規劃,後面大講特講實施措施。全部聽完之後,印象最深的是他重複多遍的這樣一句話:“充分發揮我們的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過去雖然無數次聽到過這句話,但這次聽起來卻非常刺耳。“我們的優勢”究竟是啥?這位領導沒有直説,按以往的經驗來猜測,大概就是“社會主義優勢”吧!不錯,我們的社會確實有這樣一個便利,那就是隻要想辦成某一件事,上頭一號召,馬上就能高度集中全國全民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很快實現這個目標。但我覺得這種突擊一點、不計其餘的做法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和今天重視各方利益權衡、政府逐漸減少對經濟干預的市場經濟不大吻合,這也許就是中央近些年很少再這樣講的主要原因吧!不是説我們一概不需要“集中力量辦大事”這種辦事方法,在開發原子彈、發射人造衞星、建造三峽大壩等工程上,我們應該這樣做,但決不能把它變成一個自上而下、是官必搞的鐵板模式。實際上,這麼多年我們深惡痛絕的面子工程(如建造皇宮式的政府辦公樓或名貴花木一條街)、虛假工程(如假滴灌系統、顏料綠化山峯)、閒置工程(如空殼城市和開發區)、污染工程或隱患工程等等,大都是在“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口號中辦出來的,因為在“辦大事”這樣一個統一的語境下,很容易造成強大的聲勢,形成一種行政上的高度一致,讓人不得不在極快的情況下不由自主地“圍繞政府中心工作”,而少數人的顧慮、專家的質疑、可能涉及某些單位的利益、可能侵犯某些羣體、個人的財產和人格尊嚴等問題,都會在“服從中心工作”這樣重要的理由中被忽視,極易造成決策上的失誤,極易損害政府的形象。當然,這些年愈演愈烈的集資風、攤派風也是與“集中力量辦大事”息息相關的。領導同志必須把主要精力放在“辦大事”上嗎?這也值得商榷。如果公僕們真的從普通百姓們最迫切的利益着想,並且願意到羣眾當中去問一問,就會發現,老百姓們感興趣的是怎樣提高他們的收入或減少提留攤派這些看不見的“小事”,把這樣的事辦多了辦好了,那才是真正的政績。領導同志們為啥不願意辦後一類事情呢?原因不難理解,“辦大事”在策劃、彙報、動員、實施過程中可以搞得轟轟烈烈,辦出的“政績”更加“顯眼”,更有利於邀功和升遷,當然還有其他好處可圖。如果只想着百姓,那就沒有這些“優勢”了。“集中力量辦大事”是戰爭年代思維方式在當代的表現之一,我們過去雖然沒有這個提法,但卻一直是這樣做的,甚至比現在要瘋狂許多倍,如大鍊鋼鐵,西部開荒,以糧為綱等。改革開放後它又以新的面目出現,如全國擴街、亂設開發區、草地建造熱、摩天大樓攀比等等。為了我國經濟建設進一步健康發展,為了更好地維護政府形象和百姓的真正利益,我們不但要慎提“集中力量辦大事”這個口號,而且要大張旗鼓地要求領導同志們多為百姓“集中力量辦小事”。

慎提“集中力量辦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