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技巧之因明論式與三段論實際運用

辯論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手輸得啞口無言、心服口服,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辯論中因明論式與三段論實際運用的小技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辯論技巧之因明論式與三段論實際運用

辯論技巧之因明論式與三段論實際運用

一、基礎知識

1.因明學定義:即關於宇宙萬法及人生因果的哲學與邏輯。

2.藏傳因明學的歷史:創始於古印度尼也耶學派, 後來由佛教的歷代大師, 通過辯論逐漸發展創立的。

二、因明論式與三段論

人類社會中,所涉及的所有問題,都可以辯論。所有的辯論,都可以固定的因明論式來辯。只要熟識了因明論式,心智沒有太大的障礙,就可以參加辯論。

因明論式和西方的形式邏輯的三段論有相似之處。

舉一個三段論式的例子:

大前提:凡是白色都是顏色。

小前提:白海螺的顏色是白色。

結 論:白海螺的顏色是顏色。

此中共有三詞:白色,顏色,白海螺的顏色,顏色是「大詞」,白色是中詞,白海螺的顏色是「小詞」。可以看出,三段論法的構成是:

大前提=中詞+大詞

小前提=小詞+中詞

結? 論=小詞+大詞

而一個完整的因明論式,也有三詞:前陳=有法,後陳=所立法因=理由。例如:

白海螺的顏色

應是顏色

因為是白色」

此論式中,白海螺的顏色是前陳,顏色是後陳,白色是因。

前陳又稱作有法、諍依,相當於邏輯中的小詞。

後陳又稱作所立法,相當於形式邏輯中的大詞。

因就是理由,相當於形式邏輯中的中詞。

因明論式與三段論法的構成比較如下:

前陳+後陳,因故

或:有法+所立法,因故

即:小詞+大詞,中詞故。

宗=前陳+後陳=有法+所立法=小詞+大詞=結論。

前陳+因=有法+因=小詞+中詞=小前提。

因+後陳=因+所立法=中詞+大詞=大前提

三、因明論式的實際運用

辯論一開始,先確認辯論的主題。先由攻方提出辯題。

攻方:滴——有人這樣認為,凡是顏色都是紅色。

守方:同意(或者不一定)!

這是開場的儀式。滴是文殊菩薩的心咒,代表智慧,表示辯論的目的是在於增進雙方的智慧。

接下來才是正式辯論的第一步:

攻方:你認為,凡是顏色都是紅色嗎?

守方:同意(假設)!

攻方:白海螺的顏色,是紅色嗎?(給出破式)

守方:為什麼?

攻方: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因為是顏色啊!(給出根本破式)(你不是認為所有的顏色都是紅色嗎)

守方:因不成。(守方不同意白海螺的顏色是顏色)

攻方:我們還以白海鏍的顏色來説,它總是是顏色吧,因它是白色。(給出立式)

守方:因不成。(守方此時不同意白海螺的顏色是白色)

攻方: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白色,因為與白海螺的顏色是一致的緣故。(給出立式)

(此處白海螺的顏色與白海螺的顏色是一致的,是依據基本公理:“凡是存在的東西,都是自己與自己為一”。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白色)。

此時守方找不出此論式的矛盾,只好承認。然後,攻守雙方將論點逆回作一清點並確認:

攻方:以白海螺的顏色作為有法,應是顏色嗎?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顏色應是顏色)。

攻方:以白海螺的顏色作為有法,應是紅色,因為是顏色的緣故。(第二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同意(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

至此,守方同意前述根本破式: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因為是顏色故。以上第一階段的辯論,由於守方主張凡是顏色,都是紅色,攻方就選出白海螺的顏色,作前陳(諍由、有法)給出破式: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因為是顏色故,逼使守方不得不承認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這便是應用歸謬法,且像數學運算一樣,進行嚴格的推論。

接下來,攻方開始給出第二階段的立式:

攻方:以白海螺的顏色作為有法,應不是紅色,因為是白色故。

守方:不周遍!(凡是白色一定不是紅色]。(守方不同意大前提)

攻方:凡是白色應遍不是紅色,因為白色與紅色二者無共同元素故。

守方:因不成。(此是不同意白色與紅色二者無共同因素)

攻方:白色與紅色二者應無共同因素,因為白色與紅色二者相違有緣故。

守方:同意(白色與紅色二者無共同因素)。

在這階段的辯論中,攻方,一步步推理,得出:白海螺的顏色應不是紅色。守方同意後,攻守雙方將第二階段的論點逆回並確認:

攻方:(那麼就是説,你承認)凡是白色,應都不是紅色啦?

守方:同意。

攻方:以白海螺的顏色作為有法,應不是紅色嗎?

守方:同意。

至此,守方同意攻方第二階段所説的:白海螺的顏色應不是紅色。緊接着,攻方提出開始段所説的:白海螺的顏色應是紅色,使守方前後矛盾:

攻方:以白海螺的顏色作為有法,應是紅色,因為是顏色故。(第三次重申根本破式)

守方:不周遍。(此時,守方看到結論不對)

攻方:凡是顏色,應不全是紅色嗎?

守方:同意。

至此守方拋棄自己原先的主張:凡是顏色都是紅色。

攻方:(根本立宗)終結了!

此時,表示,守方的根本立宗被破了,

結來自藏文tshar,表示守方的根本見解(立宗)被完結了。雙方完成了為對方和自己增長智慧的目的。

下面再舉一個例子:

有人説: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是白色,因為是白海螺故。

攻方:以白馬作為有法,應是白色,因為是白馬故。同理周遍。

守方:同意。

第一階段,守方同意攻方的破式:白馬應是白色。

攻方:以白馬作為有法,應不是白色,因為不是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馬作為有法,應不是色,因為是生命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馬作為有法,應是生命,因為是馬故。

守方:同意。

第二階段,守方同意:白馬不是白色。與第一階段相矛盾,因而守方的立宗被終結了。

關於顏色的辯論還可以進行以下的方式:

攻方: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是顏色,因為是白色故。汝許因成。

守方:同意。

此時,守方同意攻方的破式:白海螺應是顏色。汝許因成,是指汝(守方)同意:白海螺是顏色。所以,此處守方不可回答「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非顏色,因為不是大種(五大,構成世界的五種元素,地水火風空,叫做大種)所造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不是大種所造,因為是大種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是大種,因為是地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以白海螺作為有法,應是地大,因為是海螺故。

守方:同意。

這個階段,守方最後同意攻方的立式: 白海螺應非顏色。 與第一 階 段相矛盾,因而守方的立宗被終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