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辯護謀略技巧

法庭開庭審判,是刑事訴訟的重要一關。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全部工作,只有在這個階段才有真正發揮作用。這也是律師辯護謀略施行的重要階段。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律師辯護謀略技巧,歡迎大家閲讀。

律師辯護謀略技巧
律師辯護謀略技巧1

進一步端正辯護態度,明確辯護職責。

律師承辦任何刑事案件的辯護,都要認真履行辯護職責,在於搞清案件事實和正確適用法律上下功夫態度是否端正,敢不敢辯護,善不善於辯護,是真的辯還是假的辯。這是律師謀略支運用的大前提。有的律師為了所謂“配合”在辯護中“走過場”有的存在有各種私心雜念,不認真辯護;有的因業務素質差和自身條件所限,不善於辯護。正是由於這些情況的存在,嚴重影響了辯護質量的提高和辯護職責的履行。作為辯護律師,不論什麼案件,在尊重事實與法律的前提下,不但要敢於辯護,而且要善於辯護,要真辯而不是假辯。只有這樣,才能完成法律規定的辯護任務,防冤假錯案的發生。

律師辯護謀略技巧2

積極參與法庭調查法動。

律師進行辯護,對法庭調查的重要性要有足夠的認識。不能滿足於已經寫出了辯護詞,拘泥於原有看法。在特別注意對案件事實不清楚的問題、疑難問題和有爭議的重要情節,逐個搞清,並核對證據的真實性。律師對應該協助法庭發問的要及時發問,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作出新的判斷,對自己的辯護方案和意見及時進行修正。

律師辯護謀略技巧3

沉着地進行辯護髮言。

辯護髮言要按照辯護詞所列的問題進行,針對起訴書和公訴詞中的一些觀點、理由和結論,擺事實、講明道理。辯護髮言要突出重點、層次清晰,切忌照本宣科。一個好的辯護髮言,必須是敍事清楚,使用證據可靠,論點明確,説理透徹,邏輯性強,引用法律得當,語言簡煉,具有很強的説服力和感染力。這是謀略藝術良好運用的體現。

法庭辯論技巧

1、善於在千絲萬縷、錯中複雜的案情中,形成合情、合理合法的立論。

一般地講,律師的立論,形成於委託後的閲卷、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和必要的調查過程中,但庭審調查也完全有可能為律師提供新的重要情況。一個好的律師應當隨機應變,對已確定的立論,作必要有修正與補充,使自己的立論更明朗化、完善化。如公訴人對某人以流氓控訴、律師認為只能定一般的傷害罪,這只是完成了立論的小部分,更重要的還須做兩方面工作:(1)排除對方立論的依據使對方不能成立;(2)須用自己收集和組織到的論據,説明立論之可靠性。

2、語言清晰,快慢適度。

律師的辯論要到達較高水準,沒有辯論的口才,是達不到的。因為辯論本身的宗旨,在於清楚地表達辯方對本案的看法和意向。要使法庭、對方和旁聽羣眾都覺得辯論有條有理,句句是道,心悦誠服,以致影響法庭的裁判,就要求辯論律師發言時,必須口齒清晰,表達準確,音調合諧,快慢適度,給審判人員打下深刻的烙印。

3、有舉止大方、柔中有剛的風度。

這一要求表面上看似與技巧、謀略無關,實質上正是技巧的一種體現,與謀略有着內在的聯繫。這種風度不是做作的結果,而是律師職業修養的自然表露。落落大方,給人以關切、明快、果斷的印象,其內涵則是胸有成竹、堅持原則和必勝的信心。在辯論中,處於優勢不可忘乎所以,處於劣勢亦不可慌亂失神,切忌虛張聲勢和譁眾取寵,要做到柔中有剛、剛柔相濟。所謂柔者,即態度和藹,語言適中,但只要有柔仍不能表現出一個好律師的風度,柔中還要有剛,在實質性問題上,不能妥協與讓步。柔與剛是辯證的統一,柔為剛服務,剛則通過柔去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