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構編制的自薦書

這種類型的表格,由於是官方統一印製的,所以結構都是固定、統一的,但國家機關與各個自制的表格又有一定差別。我國現行的國家最高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編制的自薦書,其基本結構包括題目、正文和附文三大部分。它的題目適用於全國各級各類高等的普遍要求,題目就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封面的題目下方分設畢業生、系別及專業、用人單位和學校名稱四欄,在下面就是製表單位和印發單位,最後是年月日。具體形式如下(見附表1),在題目的背面,還有一個簡單協議,由學校、用人單位和擇業學生共做當事人,須各自履行自己的義務。

教育機構編制的自薦書

正文部分包括本人 簡歷 、家庭主要成員、在校主要成績情況、在校期間獎懲情況、學生 自薦書 和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六個部分。正文部分共三面多一點,第一面包括四個欄目,結構形式如下(見附表2),第二、三面都是“學生 自薦書 ”,第四面上部分才是“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專業、學歷等基本內容,以及應聘意見(指是否遵守協議)、照片等。

附文包括系部學校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以及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

各個大中專自制的自薦書與國家統一編制的表格在結構上大同小異,略有差別。其總體結構也包括題目、正文和附文三個部分。題目部分也是直接命題,如《×××學校(學院)畢業生就業自薦書》或《×××學校(大學)××年畢業生就業自薦書》,題目下面一般設姓名、班級、專業、填表日期四個欄目。

正文部分含學生基本情況、本人 簡歷 、家庭主要成員及學生 自薦書 四個部分。

附文包括系班意見、學校意見和用人單位意見以及聯繫人、聯繫電話和郵政編碼等內容,有的還附有簡單説明。

這種自制的自薦書與國家教育部的表格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協議部分和本人基本情況的結構位置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