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承諾書範例

一.工作制度

民政工作承諾書範例

1.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努力實踐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積極宣傳貫徹黨和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加強對民政執法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不斷提高其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3.認真踐行三個服務:滿腔熱忱地為困難羣眾服務,熱情受理廣大羣眾的諮詢、申訴,切實維護好廣大羣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

4.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潔從政、秉公執法,嚴禁以各種名義向基層服務單位或服務對象亂攤派、亂收費,謀取團體和個人利益。

5.民政工作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做到職責範圍公開,審批許可公開,收費依據、標準公開,執法人員工作紀律、守則公開。

6.民政工作堅決按政策、法律、法規辦事,不辦人情證,人情案,不收人情費,不接受可能影響執法的宴請、禮品。

7.嚴禁貪污、截留、擠佔或挪用優待撫卹款、救災救濟款、“星光計劃”項目款和低保資金等民政專項款。

8.嚴禁違反規定辦理評殘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社團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等手續。

9.民政工作人員嚴禁參與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煉xx等有損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動。

10.歡迎社會各界積極監督民政工作,監督電話:6889369

二.工作職責

1.根據上級批示和本鄉實際制定部署雙扶、救災救濟、社會福利、基層政權建設、優撫、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負責查災、核災、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負責救災款物的發放,負責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鄉社會特困户的救濟工作。負責五保户的審定落實情況。

2.助鄉人大搞好鄉村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兩委搞好組織建設和充實各項規章制度

3.落實實施優撫法規:評殘追烈、革命烈士事蹟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優撫標準的提高和落實,負責退伍軍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審批和發放。上報各類傷殘軍人的定期撫卹,負責收集整理優撫檔案,協助雙擁辦搞好雙擁工作。

4.全鄉農村醫療救助,審核上報和發放文件。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法》

《農村五保供給工作條例》

《山西省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國務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別管理的規定》

《殯葬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邊界爭議處理的條例》

《革命烈士褒物條例》

《軍人撫卹優待安置條例》

《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推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中國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山西省義務兵徵集和優待安置條例》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行政複議法》

《山西省規程設立罰款限額暫行規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災救濟

救災款必須嚴格遵循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使用範圍為:1 解決災民無力克服的衣食住醫等生困難;緊急搶救轉移就和安置災民;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加工及儲運救災物資。發放救災物資是要切實做到“三公開”:公開發放的對象和原則;公開上級撥來救災款的數額;公開救助户的名單和金額。五保户的供養內容為:供給糧油和燃料;供給服裝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錢。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房;及時治療疾病,對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辦理喪葬事宜。五保對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者有法定撫養義務人,但撫養義務人無撫養能力的:無勞動能力的;無生活來源的。我國的救災方針是: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

2.低保辦理程序

(1)本人申請

(2)村民代表會評議

(3)村委公示

(4)鄉政府審核

(5)鄉政府公示

(6)上報縣民政局審批

(7)所需材料

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書。

②.家庭成員户口複印件。

③.家庭收入證明材料。

④.入户調查表一份。

⑤.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

⑥.變動調整審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員的診斷證明覆印件(縣級以上)。

⑧.重殘人的殘疾證複印件。

⑨.離異家庭的離婚證複印件。

⑩.村民主評議會議記錄複印件。

3.醫療救助

(1).本人申請

(2).鄉政府審核

(3)報縣民政局審批

(4)鄉民政所發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請書

②.村委會證明

③住院藥費統一收據複印件

④.合作醫療機構住院費用補償審核單

⑤.出院證複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複印件

⑦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⑧填寫醫療救助審批表

4.優撫安置

新兵入伍後,由民政局通過鄉(鎮)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屬由軍人家屬憑“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證”等證件到縣民政局辦理“優待安置證”,年終農村户口義務兵由鄉(鎮)政府給予優待,城鎮户口義務兵由民政局給予優待。農村入伍的並經審核領取“優待安置證”的,每年優待金標準為1906元。入伍時從户口地辦理入伍手續,未佔當地新兵徵集指標入伍的,根據政策規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不予優待。現役軍人家屬根據有關規定要享受優待最多為兩年。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其他優撫對象生活困難的,可申請當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照顧,並未制定標準範圍。申請辦理定期撫卹人員需經省民政廳、部隊團以上機關文件(通知)辦理有關手續:申請享受定期補助人員,需退伍證件辦理享受定期補助手續。

5.村委會選舉

(1)準備工作:加強黨的領導,建立選舉工作機構和籌措選舉經費:制定選舉方案:進行選舉工作的安排部署、組織試點並培訓選舉工作骨幹;宣傳發動並對選民進行選前教育。

(2)選民登記: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規定選民條件;選民登記;選民資格的審核與確認;

(3)候選人的產生: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候選人的產生方法和步驟。

(4)選舉程序:組織準備工作;選舉形式的確定;舉行選舉大會;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日的確定;另行選舉候選人的確定;另行選舉結果的認定。

(5)選舉產生村委會下屬委員、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選舉產生下屬委員會;村民小組長的產生;村民代表的推選

(6)罷免和補選:①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罷免:確定罷免的類型:確定罷免的方法和步驟:②村民委員會的補選:做好補選前的準備工作;候選人的產生;舉行補選會議。

(7)選舉爭議和違法查處①選舉中違法行為的認定②選舉違法行為的處理③選舉爭議的處理

6.老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週歲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特殊需要。五個老指: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凡是六十週歲以上的公民可以辦理老年人優待證,辦理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兩張。60週歲以上藍色底板,70週歲以上紅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費到老齡辦隨時辦理。《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XX年5月22日通過,從XX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諾望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和各村委會予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