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檢舉信模板【三篇】

篇一

匿名檢舉信模板【三篇】

XXXXXXX

河北保定淶源鋼廠礦山大坑於20xx年9月17日發生特大違規作業造成3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老闆是淶源法院法官李建堂(非法買官)浮圖峪人,此人和親生子(小名雷雷)欺鄉霸地,設"萬盛莊園"一座,平時縣裏各大領導吃喝玩樂在莊園裏進行賭博.05年年底110警員進行圍捕,因有打手連門也沒能進去,為其私生子和情人在縣城買房,在向陽小區.

此次事故的發生全是他違規作業縣裏主管

篇二

尊敬的省、州、縣各級紀檢委領導:

xx省xxxxX縣民政局局長普布才仁在任職期間存在嚴重的經濟問題和生活作風問題,為了純潔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現將我們所瞭解的關於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實,舉報如下:

被舉報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縣民政局局長。自20xx年初擔任xx省xx縣民政局局長

一、普布才仁在任職期間沒有同民政局的任何黨組成員和幹部商量私自販賣民政局的固定資產。(其中包括省廳配給的一輛獵豹系列越野車以2萬元的低價賣給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將民政局固定資產土地一畝多以27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了個體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購買了一輛價值46萬元的豐田霸道汽車。而根據xx省幹部配車標準的相關規定其配車標準為20萬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過標準26萬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治多縣民政局的資產,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福特系轎車借給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親屬在使用期間發生車禍,導致車輛產生一萬多元的修理費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利用手中黨給的權利報銷了這筆費用。

四、普布才仁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權利在沒用任何的會議形式通過會計私自驅逐出其工作崗位。

五、普布才仁不僅僅經濟上存在嚴重犯罪事實,在生活作風上也存在問題,在任職期間與單位的已婚女幹部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女方的丈夫索南東周因為氣不過與普布才仁在xx大期間在公共場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以上材料均屬實,目前治多縣很多羣眾對被舉人的行為敢怒不敢言,我們殷切的希望相關的部門儘快的認真的進行核實、查處。

附: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的區別

實名舉報一般是事實清楚,把握性大,實名舉報有關部門一般都會認真調查,因為實名舉報調查起來比較容易。匿名舉報則不然,匿名舉報一般部門都不會認真處理,基本上等於沒舉報,但是網絡上舉報,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社會公開,這也是一種很好的舉報方式。

政府提倡實名舉報,原國家能源局劉鐵男就是被實名舉報的。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實名舉報是很有力度的。實名舉報增多,説明社會風氣好轉,民眾責任心強,覺悟高;説明人們對反腐的積極性提高了,信心增強了。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從中不難看出實名舉報對反腐的助推作用,看到反腐的希望。

我們説,羣眾是真正的英雄。發動羣眾也是我們經常採用的工作方式。鼓勵、提倡和獎勵實名舉報,就是發動羣眾反腐 敗的一種好辦法。從白銀市的經驗看,採用經濟手段鼓勵舉報,查處腐 敗,效果很好,説明這種辦法是可行的。鼓勵實名舉報,並不是不要匿名舉報。實名和匿名,只是舉報的不同形式,目的都是為了把腐 敗分子揪出來。鼓勵和提倡實名舉報,是因為實名舉報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線索清晰,可查性強,可以提高辦案效率,節約成本。二是方便紀檢監察部門和舉報人及時溝通,有利於案件查處。三是可以避免有人借舉報之名,行誣陷之實,保證舉報的真實性。所以,實名舉報不管對舉報人、被舉報人還是紀委監察部門都有好處,是對三方負責的行為。

舉報,在法律上被形容為一種“危險的權利和義務”,而實名舉報的危險性就更大。如果舉報人承擔了風險,履行了義務,而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享受到應得的利益,那麼對舉報者來説是很不公平的。對實名舉報有功者進行獎勵,不僅是一個物質激勵的問題,實際上也是一種風險補償。

有人提出,重獎實名舉報有功人員,到底劃不划算,這種擔心完全是多餘的。因為,挖出一個腐 敗分子,不僅可以避免國家財產的重大損失,還可以維護和提高黨委、政府的威信。獎給實名舉報有功者的獎金,只是腐 敗分子侵吞的鉅額財產中的極小部分,與取得的效果相比,這個獎勵還是很值的。

一般來説,腐 敗分子手中多少都有些權力,他們關係密織,“耳聰目明”,一旦知道了舉報人的身份,就會利用各種手段,給舉報者製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讓舉報者防不勝防,不得安生。為什麼有相當一部分舉報者不願意署實名,就是有所懼怕,怕“穿小鞋”,怕舉報行為泄露後遭到打擊報復,這種擔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舉報人的信心是舉報制度的生命線。紀檢監察部門一定要完善實名舉報制度,制定嚴格的保密辦法,杜絕泄密,防止打擊報復,加大對舉報人的保護。不然,舉報者的信心就會受到致命的打擊,舉報制度的生命線就會被掐斷。

實名舉報是發動羣眾進行反腐鬥爭的有效手段,它對反腐鬥爭的助推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我們一定要加強正面引導,做好保密和保護工作,讓舉報人堅定信心,拋開顧慮,大膽舉報,讓腐 敗分子沒有藏身之地。

篇三

XXX人民檢察院:

為了打擊經濟犯罪,純潔幹部隊伍,提高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現將我們所瞭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實,舉報如下:

被舉報人:李_______,男,______歲,系________市_______廠廠長,住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__號。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擔任_______廠廠長職務。在任廠長期間,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業青年陳_______(______歲)擔任我廠_______部門經理。自此開始,李、陳二人相互勾結,倒賣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將我廠鋼材____噸,(進價________元)撥給陳_______,陳以________元賣出;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撥給陳___盤元鋼材____噸(進價________元),陳以________元賣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還拔給陳___幾次鋼材和其他材料,陳___怎麼處理的不清楚。為了對李___表示謝意,陳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給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條證實)。自從黨中央提出懲治腐 敗以來,陳___預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於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辭職。陳_______辭職後去向不明。

為了繼續經營本廠_______門市部的業務,廠裏派員清理陳_______的賬務,方發現李_______親手寫的收條。但廠財務科知而不報,有意掩蓋。上述事實的有關證據,現都存放在我廠財務科。望人民檢察院迅速派員查處。

__________廠: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