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領取單位介紹信【一】
xx局:
我是,現委託來xx商標局領取商標數字證書。
請予以接待!
謝謝!
申請人章戳(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商標領取單位介紹信【二】
本人xx,身份證號xx,系**有限公司正式員工,於*年*月*日受單位委託到商標局領取第*****號商標註冊證。
特此聲明。
領取人簽字
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拓展知識:
領取商標註冊證須知
一、領取途徑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商標註冊證。
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註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二、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領取所需材料
(一)註冊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商標註冊公告期號;
2.註冊人蓋章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複印件;
3.註冊人出具的介紹信或委託書;
4.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5.註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6.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二)註冊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未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商標註冊公告期號;
2.註冊人自己領取的,須提交身份證及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經註冊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原件經比對後退還);
3.註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特別説明: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
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在期滿後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續展,但須繳納續展註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註銷該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