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安全質量協議書(精選3篇)

電梯安全質量協議書 篇1

甲方:

電梯安全質量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我司負責安裝的電梯現已調試完畢,但尚未通過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由於施工現場已將樓外電梯拆除,現需要使用我方安裝的電梯,為了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同時保證電梯安全運行,甲方應遵守以下使用協議:

1.  電梯在使用前,要對轎廂內部作妥善的保護。

2.  電梯內要保證良好的清潔。

3.  電梯在運行過程中,因電梯使用不當造成的一切後果與乙方無關。

4.  電梯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派持有《電梯司機操作證》的專人看守。

5.  電梯不可運載超重、超高、超寬的物體。

6.  如電梯因井道跑水和進入雜物造成零部件損壞,由甲方負責。

7.  電梯使用過程中如出現問題需及時通知本公司。

8.  電梯使用過程中出現一切電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  電梯使用過程中嚴禁損壞轎廂內,廳門,呼梯層顯等一切電梯設備,如有損壞或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需方負責賠償。

10.  電梯在未驗收之前,使用後需要重新調試,所產生的費用如下:

10.1 電梯轎門調整X元/台;

10.2 電梯廳門調整X元/門;

10.3 電梯舒適感(起動、停車)調整X元/台;

10.4 電梯靴襯更換X元/台;

10.5 電梯補充或更換潤滑油X元/台;

10.6 電梯機房井道底坑雜物清理搞衞生X元/台;

10.7 電梯控制櫃清理除塵X元/台;

10.8 其它不屬於產品質量及安裝質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調整維修的費用另行計算。

以上各項工作應由使用方委託乙方完成並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

乙方:

電梯安全質量協議書 篇2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賃乙方          施工電梯    台,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電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安全使用協議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甲方工作:

1、負責現場施工電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2、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滯期間的保衞工作。

3、甲方在使用機械設備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的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要求使用設備,嚴禁超載,禁止違章指揮。

4、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分包單位在設備使用各方面的關係。

5、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食宿條件,餐費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據操作人員工作職責和工作紀律對其進行考核。甲方有權對違反工作職責、工作紀律的操作人員進行處罰,罰金視情況為100元~500元/月。並有權要求調換操作人員。

7、施工電梯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出具北京市八張驗收表之外,甲乙雙方設備主管部門要共同驗收,並有祥細的量化驗收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1、在機械設備交由甲方使用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員3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並遵守現場規章制度

3、乙方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並簽字確認。

4、負責機械設備在租賃期間的維修和保養。

5、施工電梯發生故障後,乙方維修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趕到現場搶修,以保證甲方施工需要。

6、由於機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計24小時扣除一個台班,超過24小時加倍扣除。停止時間由現場安全員和乙方機長簽字生效。

7、操作人員對甲方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有權拒絕開機。

8、乙方應加強自身安全工作檢查,如果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甲乙雙方共同調查分析,並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從事故責任方面講,施工電梯剎車和防墜器失靈,配重鋼絲繩斷繩,電覽斷裂漏電,吊籠冒頂和附着件等所發生的一切機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傷亡事故處理:

甲乙雙方工人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地方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領導,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由雙方單位負責處理,傷亡事故定性後,屬於甲方責任,乙方不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屬於乙方責任,甲方不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門的裁決協助乙方處理事故。對傷亡工人家屬的經濟賠償和具體善後工作,由甲乙雙方單位協商,但甲乙雙方單位不直接對傷亡家屬。

第五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法律不符者,按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2、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畢後即告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                   出租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電梯安全質量協議書 篇3

甲方:上海展覽中心浦東開發公司

乙方:

根據雙方20__年_月__日簽約的“上海市展覽場地租賃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就滬委辦發〔20__〕26號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確保大型活動安全、有序、順利進行,就本次______的舉辦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責任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本次大型活動負總責,並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治安案件發生、防來賓擁擠、防物品墜落、防臨時構(建)物倒塌和防危險品進入使用等安全防範工作,並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按規定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5個工作日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辦理申請手續,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0個工作日向市消防局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手續。如果在活動場所內需搭建臨時(構)築物及提供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還需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20個工作日到活動所在地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質量技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建立活動安全保衞組,指派專人負責安全組工作,負責制定安全保衞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安保人員的崗位培訓,明確崗位及工作職責,負責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租用場館範圍內的治安、消防、安全生產等承擔安全責任。

4、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與安全保衞隊伍(人數配置標準另附)。

5、乙方應與場館安全保衞部門密切聯繫,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管轄範圍,互相配合,同時要接受展館安全保衞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展館保衞部門開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須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臨時活動安全許可證》;舉辦活動預定日前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活動計劃、基本情況、出席對象(特別對出席的領導、各類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關情況(含上述備案材料)。對臨時變更活動計劃、內容要隨時向甲方報告。

7、閉館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

8、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甲方的責任

9、甲方對乙方所舉辦的大型公共臨時活動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如發現有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定,及可能影響到公眾與甲方的安全時,有勸阻、責成整改和制止的責任。

10、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場所、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範。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活動場所核定的人員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技防設施等活動場所使用的安全數據與資料,並提供安全責任區域平面圖。

12、甲方提供的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等設施應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僅可供用的停車場地,指揮好車輛有序停放。

14、甲方負責展館門口的安全,閉館時,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閉館後,場館內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違約責任

16、乙方違反約定,甲方以囗頭或書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求如未被採納或在要求的時限內未得到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來促使乙方糾正違反約定或違反法律的安全隱患現象。這些措施包括賠償、暫停輔助服務,直至關閉展館。

17、當甲方根據本約定第三條第1項規定而採取必要措施時,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8、乙方違反本約定,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重大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安全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上海展覽中心浦東開發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20__年_月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20__年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