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簡單加盟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2023簡單加盟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2023簡單加盟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認同甲方主導的連鎖理念,並申請聯營合作。經甲方審核批准同意,就乙方聯

營合作甲方“連鎖便民店”連鎖經營項目,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權使用

1、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及相關知識產權:“連鎖便民店”;相關詮釋:指

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徵。

2、甲方授權乙方經營座落於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以“連鎖便民店”為懸掛招牌的門店,並按照甲方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便民店。門店號:號。

3、甲方對於凡使用“連鎖便民店”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經營事務的處理權:如門店出入口位置、貨區貨架(道具)陳列、銷售技術、服務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廣告宣傳、中止經營等事項。

A、乙方所提供的經營場地(店鋪)的營業設備、商品及輔助材料由甲方負責統一提供,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B、乙方所提供的經營場地(店鋪)的內外裝修、裝飾及店招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完全統一,乙方使用的各種營業設備、道具符合甲方要求,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C、乙方所提供的經營場地(店鋪)的基礎裝修由甲方統一負責施工或者由甲方提供裝修、裝飾設計方案,乙方負責施工,當要接受甲方的驗收合格方可投入運營使用;乙方承擔上述的相應費用;

4、使用“連鎖便民店”徽記進行營業,享受““連鎖便民店””的知名度和信用。有關““連鎖便民店””徽記及商標的使用規定如下:

a、欲做有關“連鎖便民店”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甲方的指導進行。

b、所有乙方要使用甲方的商標,只是限本合同約定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約定以外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權利:

乙方可以直接採用聯營合作,真正實現“輕鬆做老闆”的事業夢想!聯營合作就是直接成為甲方的營業經營部門(門店),擔當營業部門(門店)的經營責任人,享受甲方的低風險經營政策,若未達到雙方約定的利潤目標,甲方會協助分析原因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甚至終止合作,貨品折讓退還甲方。同時享受12項確實保障。連鎖便民店的出現給中小投資者帶來了輕鬆如意、穩定經營的買賣。

1、聯營合作制屬於連鎖便民店的主要運營手段之一,乙方作為甲方直屬營業部門(門店)存在。

2、甲方和乙方共同尋找合適店面,或者由乙方直接尋找店面,甲方進行評估。甲方為乙方提供店鋪商圈的評估分析建議、店鋪營運成本的預算建議、店鋪裝潢設計、全程經營指導、節假日促銷指導、新產品信息、開業宣傳方案。

3、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技術的教育培訓:甲方擁有一套成熟並證明高效率的管理方法,這無疑是事業成功的基礎。乙方可以立即得到甲方的管理技巧、經營訣竅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店鋪經營理念與實務培訓、人員開業操作技能的培訓、後續經營技能的提升培訓。

4、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標準化•連鎖的八大經營機制:單項商品專營特色、引導時尚的特色、購物環境的特色、樓層佈局的特色、商品陳列的特色、道具配製的特色、人與物動態組合的特色、營銷策略的特色。

5、甲方為乙方提供協助經營:提供商業字號/店面形象設計和CIS系統/國際標準店面效果圖供乙方使用;提供各類經營籌備指導、商品配供、各類標準技術規範、統一的經營技術及規範管理模式、開放先進的信息管理系統平台。甲方不定期到乙方門店所在地進行全面市場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及時調整產品結構,適時推出應季新產品,擴大市場份額。

6、乙方將直接獲得甲方統一推廣的“網上綜合商城”網店推廣,賣遍全城商品。打往區域呼叫中心的購物電話,哪個乙方門店離顧客最近,就直接獲得客户配送權,直接獲得超值利潤。

7、甲方為乙方提供自動配貨、自動補貨、自動結報、自動付款,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資金流於一體的商業自動化操作系統,建立網絡商品展示與訂購平台,輕鬆查詢與瀏覽商品,並能迅速下單。

8、甲方為乙方提供基礎裝修、營業道具的選型輔導或代辦:甲方指導乙方簽署店面租賃合同及協助辦理經營手續,並直接進行店面裝修。讓乙方輕鬆擁有國際標準店面/房屋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承擔所有貨架、冷凍設備、空調、收銀機、POS機或電腦及軟件,乙方承擔相關費用/所有開業前陳列貨物由甲方直接配送,乙方不用現款進貨/所有購物袋、貨物小票、促銷用品、人員服裝的費用由甲方墊付,每月結算時計入攤銷成本;日常促銷、大型活動、開業地毯式宣傳等相關費用甲方墊付,每月結算時計入攤銷成本。

9、直接享受甲方獨創的直接打碼以及自動補貨、自動配貨、自動核算、自動結款流程,擺脱日常繁重的細節工作。甲方負責把所有貨物直接送到店面,乙方只需提前報貨,物流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10、按本合同第九項雙方《終結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交退出請求,來去自由,真正做到低風險的投資。

11、甲方為乙方提供廣告支持:按甲方的運營計劃,在報紙、雜誌、網絡等全市各地知名媒體推出覆蓋全市的強勢廣告宣傳,促進終端銷售;甲方不定期組織促銷活動,藉助各種商機進行即時性宣傳,屆時甲方將統一部署各聯營合作店宣傳策略,併發放宣傳冊、贈品等;隨着甲方事業的擴展,乙方可直接參與全城聯動的狂購節和誠信通/直接享受專屬推廣專刊的推廣。

12、良好的形象與高質量的服務已成為消費者關注的首選,甲方將盡心建立起公眾形象和高品質的商品服務。利用這種優勢,迅速穩固乙方的市場地位。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自願加入甲方加運營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約定金額的信用保證金

元。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無債權債務關係信用保證金予以全部退還(不計

利息)。乙方向甲方交納聯營合作費元,雙方解除合約後,該款項

甲方不再退還乙方。

2、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操作規範、工作規範、管理技術規範

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執行。依照甲方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

結構。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在日常經營上,乙方應接受甲方統一管理,違反甲方經營制度應接受相應處罰。

3、乙方不準在本聯營合作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施與甲方制度相同或類似

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公司的事業。

4、乙方尋找的經營場所,保證至少連續10年的使用期限,營業面積為30-200m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對乙方進行直接管理和規範要求的權利;

2、對乙方違反甲方規定操作處罰的權利;

3、對乙方違反甲方要求,或者經營中存在重大違規,甲方有解除聯營合作的權利;

4、對乙方的其它約定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做甲方聯營合作分店.併為乙方的門店進行規劃設計,並負責對門頭進行所有投資裝潢,提供統一的“連鎖便民店店”形象標誌,以保證聯營合作店從外部形象上符合桃花源聯營合作店的要求。

2、對於乙方自帶正在經營的店面聯營合作,現有的物品經甲方人員驗收合格的部分可按商品進貨價,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給予回購,其餘部分可自行處理,但不得在聯營合作店內銷售或以聯營合作店的名義出售。

3、甲方為乙方培訓銷售人員並進行技術指導和經營策略交流。甲方將負責對乙方所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甲方集訓時就餐、住宿由甲方統一安排。

4、甲方為乙方統一打碼、統一配貨,統一補貨,讓乙方充分享受到集物流、商品流、信息流於一體的商業流所帶來的與快捷。

5、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直接為乙方辦理並承擔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費用。

四、聯營合作的相關費用規定

1、費用含聯營合作品牌使用費(聯營合作費)和信用保證金;

2、不同商圈和不同店面費用有所調整;

3、其它關於費用的規定。

一旦簽定聯營合作合同,聯營合作費一律不予退還。信用保證金在乙方書面提出退出聯營合作後,按甲方規定程序,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費用標準均為甲方規劃好的統一收費標準,對特殊位置、特殊店面、需要開發特殊業態的費用雙方協商。

4、乙方聯營合作的所有費用

以上乙方共向甲方支付聯營合作費元;信用保證金元;合計元。

五、各項獎罰規定

甲方為了更好的、更全面的為整體乙方服務,維護所有乙方共同的利益,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所以制定了各項管理制度及各項獎罰規定。同時,甲方根據乙方的投訴,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及處罰規定。請乙方和員工無條件遵守。

六、商品的提供與結算

1、開店前所有商品甲方直接配送完畢,按不同店面的大小決定配送商品結構與數量;

2、乙方必須在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所有營業款項直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3、只有結算完前一天的帳務,甲方方可安排物流;

4、甲方商品實行循環配貨制度;

5、其它結算以甲方制度為準。

七、禁止事項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的承認。

1、向其它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私自複製複印甲方文件;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

鎖關係;

4、以聯營合作店面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或者把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債權進行轉移等;

5、其它由甲方禁止的事項。

八、更改勸告

當乙方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甲方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乙方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甲方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勸告更改。乙方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九、終結合同的約定

1、乙方的解除權:

乙方在正常營業兩個季度後,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出合作申請。

2、甲方的解除權,當乙方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甲方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甲方的指導與

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交易時;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負擔金以及其它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甲方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甲方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聯營合作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乙方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甲方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甲方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甲方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甲方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甲方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乙方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甲方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終結合同的處理

1、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乙方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

2、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連鎖便民店”的徽記以及由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它由甲方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甲方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甲方審定;

(5)立即清算對甲方及其它關係者的債務。

3、當乙方未撤掉“連鎖便民店店”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乙方進行並負擔費用。

4、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連鎖便民店店”不利的言行。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間以房屋的租賃期限為合作期限,如果是自有房屋或者房屋租賃合同達到10年的,則經營期限為10年。以後在合同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十二、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因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房屋拆遷及其它沒有任何爭議的情況下,給商品進貨及其它甲方承諾事項造成障礙時,乙方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十三、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甲方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十四、指定銀行:

乙方的貨款必須存入以下銀行,具體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户頭帳號:

户頭名義人:

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

乙方:蓋章身份證號碼:

信用保證金金額:元

乙方的連帶保證人:住址:

姓名:

蓋章:

連帶保證限度金額:(追加連帶保證人欄)元

2023簡單加盟合同協議書 篇2

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作為的加盟店,特立本合同。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一、基本要求

1、店鋪面積(含廚房):120平方米以上。

2、加盟費:一次性付清元。

3、特許權使用費:元/月,按年交。

4、本鋪保證金: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滿後加盟無任何違反合同的情況下,總讓應全額退還,不計息。5、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經營應到總店另籤合同)。

6、加盟店無權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開分店應向總店提出申請。

二、適用區域

1、縣級城市。

2、沿海發達地區的城市鄉鎮,工業園區。

3、地級市、直轄市、省會城市。

三、保護區域

總店保證省會城市,直轄市受權2-3家,地級市受權1-2家,縣級城市受權一家。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同等品質,品牌,價格的物質上在加盟店當地就近購置。

2、凡屬總店經營特色的物資供應,由總店統一配送。

總店收費標準為:收取物資物品在當季當時市場進購價的基礎上,另平均加收不高於15%的費用,其相應產生的交通運輸費也由加盟方承擔。

3、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廚師進行專業培訓(不另行收費,乙方交通費用自理)。

4、甲方負責有償提供經營特色菜品的物資供應,以確保加盟

店口味與總店一致。(如:高級辣蟹幹鍋莊的專業調料)。

5、甲方提供產品組合:川式香辣蟹、川式香辣海蝦、香辣鴨

脣、盆盆蝦等特色菜餚。

總店收費原則為:先付款後發貨的原則進行配送。

乙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費甲方履行上述義務。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對店面招牌進行裝修。

2、按規定繳納費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資)。

3、乙方不得自行進行對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導致總店受損,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其法律責任)。

4、乙方需及時付清甲方貨款及其它所產生的費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技術支持

1、付清加盟費後按照要求加盟店打總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廚師到總店進行集中培訓,時間30天左右,不收培訓費,但產生的食宿,交通費用由加盟方承擔。

3、加盟店隨時可派廚師來總店參加培訓,不收培訓費,但食宿、交通費自理。

4、甲方提供產品製作技術,有償提供高記辣蟹專用調料,在廚師指導下購買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電話諮詢。

6、開業前總店會為加盟店的營銷出謀劃策,並按照當地的消費實力菜譜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

7、甲方菜品調整支持乙方同步。

七、雙方關係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總店和加盟店的關係純屬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總店,由此而致使總店受損,則越權的加盟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如有毀約按有關合同法處理糾紛,如有合同內容的修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

甲方負責人(簽章):乙方負責人(簽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加盟店簡單範本三:

第一條: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150萬日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

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xx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日元。

第七條: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業加盟合同書·連鎖店加盟合同·瑜伽加盟合同·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商場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書·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銷售額比率

20xx萬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

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萬日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萬日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日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萬日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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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第二十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

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第二十三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第二十四條: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月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萬日元,甲方收到150萬日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萬日元,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

金額:日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萬日元,於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為日元;

(2)使用時間為月;

(3)使用費每月為日元;

(4)支付方法為。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日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日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户頭帳號:;

户頭名義人:;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C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2023簡單加盟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聯繫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運營甲方旗下校園風網上超市及相關業務等,達成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作目的

1、互惠互利,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實現共贏;

2、凝聚人氣,共同發展校園消費市場;

3、提升校園風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塑造品牌美譽度,擴大市場範圍。

第二條:合作內容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市 高校 內進行校園風網上超市的獨家運營,並且經甲方允許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業名稱、商標、服務標準以及相關宣傳品等;

2、乙方在區域內享有獨家經營權並享受校園風區域保護政策及優先加盟當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合同生效三天內,甲方負責為乙方開通分站,並規定統一網站後台使用權限,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證網站前台後台的正常運行,並做好相關的技術工作;

2、 甲方提供全國聯盟站統一的基於網絡的績效管理辦公系統;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營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見;

4、 如乙方運營出現長期虧損,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60天),未按照甲方指示解決問題即不能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甲方在該區域內將有權另選合作伙伴,同時扣除乙方交納的網絡服務費並取消乙方的資格及所享受的權利;

5、 甲方有權保留對網站系統的修改權和解釋權,如網站程序出現問題,造成網上超市不能正常經營,甲方須在接到信息反饋後24小時內解決該問題。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獲准在授權範圍內享有甲方網站系統的使用權及網上超市經營權,並且獨

自享有本地校園風網絡廣告業務的所有收入。

2、 乙方在自主運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責任乙方自負;

3、 乙方應按時出席甲方召開的網絡會議和接受甲方的各項工作的網絡培訓;

4、 乙方在網上超市運營中要嚴格規範操作程序,所有的商品銷售一律在電腦系統中完成;如違返規程操作或誤漏等,後果由乙方自負;

5、 乙方不得擅自將區域運營權轉讓他人,並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源經營其他與校園風網上超市無關的商業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運營資格;

6、 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運營祕密等違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

7、 乙方經甲方授權後,可以自行生產校園風品牌的產品,並有權利面向全國校園風其他分站供貨。

第五條: 保證金與運營費結算標準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乙方需按照每個學校 1000元/年 的網絡服務費向

甲方支付,首期需交納 。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地校園風網上超市銷售額的1%作為運營管理費;每季度初3日內乙方將上季度營業額的1%向甲方支付。

3、 若乙方運營成績良好,並且要求開通當地其他高校的網上超市,甲方需在網絡

服務費和運營管理費上給予乙方八折以下的優惠,具體根據實際情況以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訂後,如果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損失程度向對方進行經濟賠償;

2、 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合同的其它條款可以繼續履行。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1、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應於30日內通報對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免於責任及賠償;

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對方結清雙方的債權債務。

3、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和利益關係(未造成損失的),如有損失,由不作為方承擔責任;

4、 任何形式的終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還乙方交納的網絡服務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期間,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1 年。

甲方: 乙方: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