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精選12篇)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1

一、業務單位承包本公司業務項目時,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明,並保證提供的資質證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公司發包部門不得業務發包給無相關資質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單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證件: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精選12篇)

1.法人資格證書複印件(蓋單位紅章,複印件下同);

2.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3.行業資質證書複印件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

5.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二、公司發包部門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並及時到公司安全主任處進行備案。合同生效後方可進入我公司作業。

三、公司發包部門負責向承包公司宣講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重點危險點。

四、業務承包單位在施工或操作中會影響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業現場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醒目的安全標誌牌。

五、業務承包單位對應對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且還要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把其工作人員已進行過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常識教育的承諾書在其工作人員進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單位進廠作業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員名單和身份證複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存檔後。在務工過程中人員發生變動時,承包單位應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告知公司發包部門,並將新進人員身份證複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檔。

七、承包單位工作人員憑身份證進出公司。

八、承包單位工作人員只能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活動。

承包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時,及時告知其所在承包單位,由其承包單位在三天內到公司交納罰。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2

為規範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範、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准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僱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範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並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並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僱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咳嗽蔽薹閬釒靠?⑿棖笫保?崆耙桓鱸綠嶠揮勺芫?砬┡?摹斷釒客獍?暱氲ァ分涼?救肆ψ試牀�;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並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後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外包,並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僱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僱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並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後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後由總經理籤批發布。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3

一、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範圍適用於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綜合部、生產部、保衞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於甲方、乙方關係,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杆、機電設備和建築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後必須及時切斷電源,並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准後,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枱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後,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採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後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4

為克服平均主義,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創造一種生動活潑的環境,使每個專業技術人員能在與本人知識,能力和客觀需要相適應的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促使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學習理論,鑽研業務,提高素質,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的進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職稱領導小組,作為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領導機構,負責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核工作的審查。

分廠設專業技術職務考評推薦小組,負責分廠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向公司職稱領導小組的推薦工作;制訂分廠專業技術人員的設置,評聘方案並提交職稱領導小組;以及對分廠受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年度和任屆期滿的考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級人事部門負責實施。

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範圍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考試適用於公司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二)聘任職務限於已取得某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且在相應或相近的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專業技術資格的評聘或考試程序

由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申報,經部門領導批准,報相應級別的人事部門核定其任職條件,確認後,推薦到職稱領導小組審查,最後報地方人事局,參加其相應系列的評審或考試。

四、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

(一)政治素質條件

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敬業愛崗,服從公司工作安排, 支持公司各項改革。

(二)學歷條件

“員級”和“助師級”職務:要求中專以上學歷。

“中級”職務: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高級”職務: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資歷條件

“員級”職務:中專或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助師級”職務: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四年以上;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再工作三年;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中級”職務:大專、大學畢業擔任“助師級”職務四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

“副高”職務: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四)能力、業績條件

“員級”職務: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助師級”職務: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中級”職務: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瞭解本專業科學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成績,發表過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

“高級”職務: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複雜問題,成績顯著,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

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為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工作和業務學習。

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定

財會、經濟、統計、審計專業的資格取得,需符合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的學歷、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

六、職稱外語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通過一門外語的考試,因特殊情況採取“先評候補”取得資格者,在聘期內必須通過外語考試,否則不再續聘。

七、職稱計算機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參加全國職稱計算機統一考試併成績合格者,方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考試費用的規定

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取得,其評審、答辯、考試等各項費用由申報者本人承擔。

九、考核及聘用辦法

公司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評、聘分開的原則,實行兩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兩年一次任屆期滿考核。

(一)考核原則:強調政治與業務全面考核,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核範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 、任命到相應崗位後的工作優劣,貢獻大小。

(四)考核內容: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核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5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45分,通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總結,被指導人評價,羣眾評議,組織評價,考核評語。

(七)考核結論:95分以上為優秀,80—94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核結論為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後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九、待遇:聘期內按公司規定執行

十、本辦法由公司職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5

1、護士站是護理人員辦公場所,要保持工作區域安靜,嚴肅。

2、護士站陳設按門診區域功能需求規定,物品放置整齊、合理、定位、有序。護士站內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戴工作衣帽,着裝、儀表符合規範。

4、工作人員不得在護士站聊天,非本區域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護士站。

5、接聽電話時使用文明用語,無特殊情況不打私人電話。

6、保管好護士站內物品。交接班時應做到事清、物清、室內清潔整齊。

7、做好首接負責制。

8、及時做好護士站內物品的維護。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6

1、醫務人員準時上班,不能隨意換班,上班時穿整潔的工作服,上班期間不準玩電腦,聽音樂,少接打私人電話,服務態度熱情周到。

2、認真接待每一位就診人員,接診程序包括詢問病情(病因、用藥情況、有無藥物過敏史)——診斷疾病(區分常見病與傳染病)——開具處方(發熱、腹瀉病人做好詳細病歷記錄)——發放藥物(三查七對)——醫囑(服藥時間、飲食注意、疾病衞生宣傳)。

3、醫務人員值班期間應做好預防保健、常見病的防治工作,對診療範圍內的服務項目應處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對診療範圍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應及時向正規醫院轉診。

4、醫務人員對需要去醫院治療的患病學生,應做好詳細的登記如姓名、班級、發病病因、疾病診斷,醫囑、聯繫方式。同時告知其班主任或輔導員老師。

5、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制度,加強傳染病知識的學習,對發熱、腹瀉病人應進行傳染病篩查,對疑似傳染病,應送縣衞生防疫站或市八醫院確診。任何個人不能瞞報或漏報。

6、靜脈給藥應嚴格執行注射制度,以防發生醫療事故。對不在規定的輸液時間和攜帶青黴素等皮試藥物要求輸液的患者應耐心地做好解釋工作。

7、嚴格執行一次性醫療廢物的處置制度,高壓消毒制度,無菌操作制度。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7

為使海外工作人員安心工作,促進海外業務長期發展,規範對海外機構常駐人員攜帶家屬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駐外人員允許攜帶家屬的範圍和條件

1.1 本管理規定中駐外機構、常駐人員、家屬的含義如下:

1.1.1 駐外機構主要指駐海外地區部、代表處、合資企業、獨資企業等。

1.1.2 常駐人員指公司駐外機構的外派常駐人員,不含市場拓展、項目調研、項目工程實施等短期出差人員。

1.1.3 本管理規定中家屬特指配偶與子女。

1.2 駐外機構允許攜帶家屬的條件為:

1.2.1 可攜帶家屬的常駐人員限於獨資企業及合資企業的主管以及特批的業務骨幹;駐外地區部、代表處的主管及特批的業務骨幹。

1.2.2 上述人員在海外工作滿半年後可申請家屬陪同。

1.2.3 帶子女先允許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資企業主管。取得經驗後,再推廣。

2、駐外人員家屬常駐可享受的待遇

2.1 醫療費用及保險 駐外人員及家屬在工作所在國的醫療及保險,由公司代理購買。其本人在公司的醫療基金個人帳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屬探親

有資格攜帶家屬的人員,如其家屬願前往陪同長駐,家屬的首次出國及歸國機票由公司承擔;如不願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員在境外工作滿一年後,家屬可前去探親。每年一次;其往返國際機票由公司承擔。除此之外,海外員工的家屬前往探親或常駐的所有其他費用,由員工本人自理。

家屬出入境的證件由公司外事部統一辦理,回國之後由公司統一管理。

2.3 家屬前往探親或常駐,員工允許在當地單獨租房,租房費用自理。

3、駐外人員安家費的發放

3.1 對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員工,公司發給安家費15萬元,出國前一次發放。

3.2 可享受安家費的員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機構,或派駐海外機構長期工作的一線營銷、用服工程、產品部派往海外長駐的產品人員。

3.3 以下人員不享受安家費:公司招聘並派往海外的港籍員工、外籍員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發人員;公司外派的廚師。短期出國的市場、產品人員(指工作基地在深圳,經常出國和回國的人員)。

3.4 以前已出國目前尚在國外工作的員工,公司給予補發安家費。但以前在國外工作,現已經回國工作的員工,不予補發。

4、駐外人員及家屬應遵守行為準則

4.1 駐外人員應遵守行為準則:

4.1.1 不許在外申請境外永久居留權;

4.1.2 不向配偶議論業務情況;

4.1.3 不許有違反道德的行為;

4.1.4 不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4.2 配偶在駐外機構應遵守的行為準則:

4.2.1 不干預、不參與、不議論-公司管理及業務工作;

4.2.2 不在所在國同行業或相關行業工作;

4.2.3 與其它家屬以及員工搞好團結,尊重當地風俗習慣,與當地人友好相處;

4.2.4 不帶子女到駐外機構的辦公場所活動;

4.2.5 遵守公司相關制度,遵守中國及當地相關法律;

對於違反本規定和上述紀律的配偶,按公司規定,採取以批評教育或送回國等措施。

5、附則

制度自20xx年11 月 1 日起生效。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實施後,公司1998年57號文《華為公司駐外人員攜帶配偶的管理辦法暫行規定》予以廢止。公司《出差費用管理制度》(華為司發20xx年54號文)中第2.14條予以廢止。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適應本公司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係指按照專業技術 (備註:不做學歷限制)編制在生產、質量和技術部門的相應崗位的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二章 人員管理

第三條 本公司成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包括生產質量負責人(專門負責生產的副總)、生產、質量、研發和行政部的相關人員組成,其中生產質量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部負責協調和實施。

第四條 人員配置應和所開展的工作相適應,應事先明確該項工作的設計任務,同時預測其難度和工作量,這樣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費人才,充分發揮實驗技術人員的作用。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核工作的審查。

第六條 各部門提出技術人員補充計劃,經人事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評審後,報公司相關領導審定。

第七條 技術人員必須參加部門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 專業技術職務管理

第八條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

第九條 各部門應制定專業技術職務的崗位職責,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為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的工作和業務學習。

第十條 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設置,根據所承擔工作任務的不同,按照四級進行分類管理。他們是: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工程師(實驗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技術工人。各崗位的任職資格由聘任小組審查確定,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參加考試、評審等形式獲取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通過考試獲取的和職稱聘任可以掛鈎的職業、執業資格獲得者)都可以作為參考。

(一)高級工程師(高級實驗師)崗位職責:

1.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

2.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複雜問題,成績顯著。

3.主持或組織實驗課題的研究,及時更新實驗內容和改革實驗方法,指導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解決本學科實驗技術中的疑難問題。

(二)工程師(實驗師)崗位職責:

1.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瞭解本專業學科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

2.在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負責所開展項目一個方面的實驗技術工作。根據項目研究和試驗任務,不斷更新實驗內容,改革實驗方法,提高研究質量。

3.參加新開實驗方案的制訂和設計,開展預備實驗,並寫出詳細的實驗報告。

4.負責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實驗室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職責:

1.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2.在中、高級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根據研究任務,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參加實驗的預做,並寫出實驗報告;並對實驗結果進行常規分析和處理和各種報表的統計工作。

(四)技術工人崗位職責

1.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2.在有關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瞭解本實驗室有關實驗的原理和技術,負責一般性技術管理工作。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一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平時考核與晉升考核、年度考核與聘期屆滿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人事部門存檔,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評審、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三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小組和各部門共同負責,要注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提大學聯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條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出勤、履行崗位職責等,月度考核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和本月的浮動及效益工資掛鈎。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為基礎,着重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對其專業水平進行評估。年度考核由管理小組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所在部門具體實施。

第十五條 考核以專業技術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業績為主要內容,實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根據不同專業的工作特點確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標準,重點考核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實績、成果及所反映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條 考核方法

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至少實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聘任原則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專業技術人員上年度考核的基礎上,於次年的上半年進行。

(一)考核原則: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核範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任命到相應崗位後的工作優劣,貢獻大小。

(四)考核內容:

業績(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現(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佔80%,定性考核佔20%。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即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核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0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60分,通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總結,被指導人評價,羣眾評議,部門評價和考核小組評價。

(七)考核結論:95分以上為優秀,80—94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核結論為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後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第十七條 考核結果處理

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3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一般為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15%。

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激勵分為物質激勵和非物質激勵,物質激勵包括提高崗位工資、職務/崗位工資等;非物質激勵包括提供培訓機會、帶薪休假等。

考核為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還提供包括榮譽性療養與體檢、職務消費(指差旅費補助)等。

第十八條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以鼓勵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績的個人。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九條 受聘擔任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如社保、醫保等。

第二十條 工資。本公司工資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組成工資構成: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崗位工資和效益工資。其中工齡工資、社保醫保、醫療補貼、交通住房、午餐補貼另計。詳見:專業技術人員薪酬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醫療。公司每1~2年對專業技術人員作一次全面身體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 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會根據不同的崗位,發放不同的住房補貼,工作期滿1年且考核合格後,會為其購買住房公積金。特別優秀的,另行解決。

第二十三條 休假。在儘可能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應採取措施,保證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法定的休假時間,同時參照本公司《員工手冊》安排帶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 繼續教育

第二十四條 繼續教育可根據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採取不同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如參加國內外有關高校或培訓基地的進修、培訓和各種學術會議等,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業餘自學。

第二十五條 凡申請參加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熱愛本職工作,且在本崗位上至少工作滿一年,經所在部門同意,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批准後方能報名或報考參加學習、培訓。

第二十六條 凡批准參加學習培訓的人員,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認真學好規定的課程。學習成績表、鑑定表、結業證明(複印件)等材料應及時送交認識部門存入本人業務檔案,以作為今後業務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育的費用若由公司提供,則應和公司簽訂書面協議,協議應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後回單位服務的最低年限和違反合同所應承擔的責任。受教育人員必須服從需要,安心本職工作,至少在實驗技術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滿三年要求辭職的員工,應一次性返回相應數額的培訓費,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章 流動

第二十八條 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後,可轉為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務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二十九條 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

不同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設置和考核情況,從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一)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上述各類畢業生應由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認為合格後方可聘任。

(二)專業技術職務的聘期一般不超過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續聘。

第三十條 對聘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任務,經教育不改者;

(二)考核不稱職者(個人主觀原因不參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對待);

對被解聘、低聘的人員,應按新崗位重新核定其工資等待遇。

第三十一條 兼職人員的管理。由於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公司業務工作。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 不應聘任與本單位存在利害關係或者其它可能影響公正辦事的人員。

2. 兼職人員應認真做好工作或者積極承擔本單位分配的任務。

3. 兼職人員不得承擔本單位的科技攻關或本單位重要任務。

4. 兼職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一切規定照章辦事。

第三十二條 辭職。辭職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辭職必須經過批准:

1.承擔公司重點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幹。

2.與所在單位訂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辭退。

(一)單位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辭退:

1.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4.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5.部門進行撤併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6.其它。

(二)專業技術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不得辭退:

1.因公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婦女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員在休假期間的;

4.患絕症、精神病及本專業職業病的;

5.符合國家規定其他條件的。

(三)辭退專業技術人員,由部門負責人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説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按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辭退手續。

第八章 退、離休管理

第三十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達到規定年齡,按規定退出現職,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生活保障金,並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 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條 優秀或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是指特定的時間段,對公司新產品研究、生產工藝完善等做出突出貢獻,且經過驗證,取得很高經濟效益的工作人員。

第三十六條 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應由公司人事部統一管理,其所在部門負責對日常管理,落實應享受的待遇,瞭解他們的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存在的具體問題和困難等。

第三十七條 享受公司特殊津貼人員的管理。經公司批准享受特殊津貼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停發或取消特殊津貼:

1.未經公司同意,長期不歸者,停發特殊津貼;

2.喪失或違背享受特殊津貼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者,取消特殊津貼。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貼,應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人事部門審批。

第三十八條 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統一管理,所在部門負責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工作調動、獎懲和健康狀況等重大變化情況,其所在部門應及時向技術管理小組彙報。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 本規定未盡事項,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今後公司若有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技術人員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9

第一條為加強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範醫務人員執業行為,提高醫務人員素質,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衞生部《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甘肅省醫師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及《甘州區20xx年度醫務人員定期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所稱醫務人員定期考核是指醫院按照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對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和業務水平進行的考核。

第三條依法取得執業醫師或護士資格並經註冊在我院執業的醫務人員的定期考核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醫務人員定期考核應當堅持客觀、科學、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五條醫務人員定期考核每一年為一個週期,考核工作應在本考核年度內完成。

第六條醫院成立醫務人員定期考核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核小組”),負責本院醫務人員定期考核的日常監督管理,擬定醫務人員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對醫務人員定期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結果評定,保證考核工作規範進行。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醫務人員定期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第七條醫務人員定期考核包括職業道德評定、工作成績和業務水平測評。職業道德和工作成績由我院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業務水平測評由區考核委員會與我院共同負責考核。

第八條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務人員執業中堅持救死扶傷,以病人為中心,以及醫德醫風、醫患關係、團結協作、依法執業狀況等。

第九條醫務人員工作成績考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醫務人員執業過程中,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考核週期內完成工作量和服從衞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和本機構的安排,及時完成相關任務的情況。

第十條業務水平包括醫務人員掌握醫療衞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應用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和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的能力。按臨牀醫務人員的專業、級別考核實際工作能力與水平。

第十一條考核小組根據測評結果對醫務人員做出考核評定,在《醫務人員定期考核表》上籤署意見,並將醫務人員考核結果報區衞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醫務人員。

第十二條醫務人員行為記錄作為醫務人員考核的依據之一。醫務人員行為記錄分為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良好行為記錄包括醫務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受到院級以上的獎勵和表彰、完成各級政府部門指令性任務、取得院級以上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為記錄包括因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範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第十三條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職業道德、工作成績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為不合格。

第十四條醫務人員在考核週期內按規定通過醫務人員培訓考試考核或通過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考試,可視為業務水平測評合格,考核時僅考核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被考核醫務人員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考核結果之日起5日內,向院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考核小組上報區考核委員會對醫務人員考核結果進行復核。

第十六條醫務人員在考核週期內有本辦法規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小組應當直接認定為考核不合格,並在《醫務人員定期考核表》上説明:

(一)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

(二)未經批准,擅自在院外進行執業活動的,但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實施緊急醫學措施的除外;

(三)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但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實施緊急醫學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蔘加醫務人員資格考試的;

(五)在醫療衞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七)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

(九)未按照規定執行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十一)考核週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為醫德較差的;

(十二)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或者擾亂考核秩序的;

(十三)違反《執業醫務人員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

第十七條醫務人員的考核結果納入所在科室的年終績效考核。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10

(一)兼職人員工作內容

兼職人員代表公司的社外對其公司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工作的目標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現場招聘的人氣,工作的目的有:發票、貼海報等工作!

(二)兼職人員管理方法

一、兼職人員工作時間

兼職人員每天早上08:30準時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兼職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礦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必須在前一天口頭陳訴,或電話告知!如沒有按照要求執行規定的,按照情節輕重和遲到早退次數處理!1、處罰規定:遲到或早退一次的(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給予警告一次,遲到或早退兩次的(時間在30分鐘以內的),給予嚴重警告一次!遲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給予開除,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無故礦工者直接給予開除並扣除三天的工資!2、獎勵規定:兼職人員每次外出發票必須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張按照0.05元一張計數,多回收多計數,上不封頂!

二、兼職人員工資發放

兼職人員工資計數為每小時8元X工作時間+績效(票據回收X0.05元),每月10號之間結算工資

三、兼職人員工作考核

1、入場捲髮放

兼職人員每天必須按照要求發出所以外出攜帶的票據,如有不實發放或丟掉,應按照每張票據的價錢給予處罰並賠償於公司票據原有的價格,兼職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在規定的地點發放票據,如發現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地點發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開除並給予經濟處罰(特殊情況待定)

2、海報張貼

兼職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外出貼出攜帶的海報,在張貼的過程中,不得有不實或丟掉,如發現不實給予警告並處於經濟處罰,如丟掉,直接給予開除並處於經濟處罰,並且賠償公司海報原價格(特殊情況待定)

三、兼職人員監督辦法

兼職人員外出發票或者張貼海報後,我們會抽排一員進行對其監控,在監控的過程中,如發現兼職人員有消極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員,第一次我們應給予批評和教育,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給予開除,並處於經濟處罰!在張貼海報的過程中,如發現沒有在規定的地點張貼出海報,按照每張5元的價錢給予處罰!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11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加快實施科技興隊,人才強隊戰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對職稱津貼和技師崗位津貼實行動態管理,充分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範圍

(1)在崗在編且聘用在“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和工勤類技師崗位人員依照本辦法參加考核,並享受相關待遇。

(2)助理工程師職稱以上,並從事技術崗位的合同工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3)見習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參加當年度專項考核。

二、考核內容及條件

考核工作每年度進行一次,按照個人自評、實體推薦、專業考評的程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級別。

1、考核內容分為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工作業績三個方面

(1)“職業道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態度、事業心、責任心、從事本職工作的上崗情況等。

(2)“業務技能”主要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業務工作能力提高情況;計算機應用能力情況;完成工作量情況;掌握專業技術知識情況、反映專業技能水平的其它情況等。

(3)“工作業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標情況;取得新的技術革新項目、科技成果、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情況;培養或指導專業技術人才情況;繼續教育情況;受到各種獎勵情況等。

2、考核基本條件

(1)優秀專業技術人員考評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端正、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具有奉獻精神,在自己從事的工作領域獨擋一面,能正確協調處理各種關係,羣眾威信高。

②對本崗位職責認真負責;業務能力強,能創造性開展工作,工作紮實;能不斷提出對本崗位工作卓有成效的見解;能掌握和運用外語;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③工作積極主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能很好地掌握運用專業技術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④有技術革新、科技成果等;積極發表論文、著作、譯著、作品等;積極培養指導專業技術人員;主動學習先進專業技術知識;室內提交報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有地市級或省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不低於兩項。

(2)良好專業技術人員考評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端正、責任心強,能較好地處理協調各種關係。

②對本崗位認真負責;業務能力較強,工作紮實;有一定的外語基礎;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③能勝任本職工作;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較好地掌握專業技術知識。

④按規定完成技術革新項目、科技成果等;能夠培養或指導專業技術人員;主動學習先進專業技術知識;室內提交報告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有地市級或省局及以上科技成果不低於一項。

(3)合格專業技術人員考評條件:

①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端正,有一定的事業心、責任心,能處理協調各種關係。

②能按照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工作紮實,能操作使用計算機。

③勝任本職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掌握專業技術知識;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

(4)不合格專業技術人員考評條件:

①責任心不強,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和工作熱情。

②不能履行本崗位職責,業務能力不足,工作不紮實。

③完不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專業技術知識不熟練,缺乏學習的主動性。

3、考核具體條件

各實體部門可根據上述考核內容及基本條件,結合本部門、本專業特點,制定更加具體的考核細則,按照考核比例推薦相關人員。

三、考核程序

(1)個人填寫《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登記表》交所在實體。

(2)各實體根據工作職責、崗位要求等,每年負責對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進行專項考核,在高、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中,分別按照10%、40%、50%的比例要求,評出“優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員。確有達不到合格等次條件的人員,可評出適當比例的“不合格”等次人員。實體寫出推薦意見,於每年12月20日前報黨羣和人力資源部。

(3)黨羣和人力資源部將各實體推薦名單彙總後,經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評審,提交隊行政辦公會研究後確定最終結果。

四、相關待遇

(1)對在專業技術人員專項考核中評為“優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執行津貼待遇,按照高級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xx元;中級給予4000元、2200元、1500元;初級給予3000元、1000元、600元的標準進行專項獎勵;技師按照3000元、20xx元、1500元的標準進行專項獎勵。當年獎勵金額存入單位人才獎勵基金賬户,5年後連本帶息全額發放,局內部調動人員調出後當月發放基金賬户內餘額,個人自動辭職人員不發放專項獎勵。

(2)加強由我隊和省局統一招聘的全日制畢業生的見習期考核,並對見習期的應屆畢業生髮放補貼,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享受2400元/年,大專學歷人員享受1800元/年,期限為一年。中途辭職或因考核不合格未轉正人員不享受見習期補貼。

(3)單 位內部變動崗位的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與從事的工作一致,將自調動之日的下月起參加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與從事的工作不一致,將自調動之日的下月起終 止考核,待取得相適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後再參加考核。從事專業技術崗位不足一年的,專項獎勵按月計算,不足一月的不再享受專項獎勵。

(4)參加專項考核的專業技術人員將停發職稱津貼,野外增發部分按原標準執行。未參加考核的單位內聘專業技術人員和處在管理崗位的具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執行原職稱津貼不變。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專項考核工作,隊每年將抽調相關負責人成立專業技術人員專項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專項考核工作。專項考核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羣和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實施。

六、附則

(1)我隊現行有關人才工作政策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2)本辦法由隊黨羣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3)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服務外包人員管理辦法 篇12

第一章 總則

隨着公司業務的發展壯大,就有必要不斷補充新鮮血液,來充實我們的隊伍。為更好的穩定和充實員工隊伍,充分發揮和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增強公司的凝聚力。要想方設法使優秀的人才加盟到公司來併發揮積極的作用,就應該以我民營公司的優勢,在各個方面上解決聘用人員的後顧之憂,真正做到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每位員工真正能夠做到以公司為家,心往一塊想,勁往一塊使。只有這樣,公司的事業才會進一步的發展。

同時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維護員工的自身的權益,並根據20xx年國家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新的《勞動法合同》為基準,就外派人員的招聘、培訓、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訂:

第二章 外派人員管理制度

1.公司根據業務發展及各施工單位的具體要求,有針對性地招聘專業對口的人員並進行相關培訓後,安排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2.公司與所有聘用人員簽定勞動聘用合同書,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或三年以上。

3.公司按照國家強制性規定的政策,統一給每位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員工的社保原有繳納或健全福利檔案資料願自行補繳的員工應向公司財務部提供相關資料,以避免重複繳納。社保和醫保繳納標準參照國家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由財務部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繳納標準,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

4.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將由公司統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築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以利於聘用人員今後的考核,政審和職稱評定工作。

5.公司向各工地派駐聘用人員時,應開具相關報到通知書,標明姓名、職務、工種、工資待遇標準及試用期和轉正期限。

6.各工地在接收派駐人員後,應及時安排好派駐人員的工作和生活,要保障派駐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並提供適應工作的環境。

7.派駐人員在試用期滿後(一般為三個月),應向公司打申請轉正報告,經所在單位的主管或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後,報公司備案。派駐人員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門負責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時,還要廣泛徵求項目經理部的意見,結合該員工的業務能力和人格品質,認真負責地作出評定。

8、公司對派駐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即項目經理和主管部門管理制,派駐人員在項目上對項目經理負責,在本職工作上對主管部門領導負責。

9、派駐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和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虛心向老師傅學習,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和勝任本職工作。在工地上嚴禁酗酒和打牌賭博,要自尊自愛,一經發現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立即開除。

10.派駐人員因故在合同期未滿離職的,需提前一個月打離職申請報告,經所在部門主管和項目經理簽字,辦理交接手續和帳務清理後,報公司備案,並承擔合同規定的相關責任。

11.今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派駐,其工資待遇標準均以公司開具的相關報到書為準。

12.派駐人員的獎懲制度由各部門根據其工作能力給予適當的獎勵和處罰。對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有嚴重危害公司利益的人員可報公司後給予辭退。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或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人員,應報公司給予嘉獎。

13.各項目部因工作需要自行聘用的人員,由各項目部自行管理,但應將所聘人員的工作崗位、工資待遇標準列表造冊,報公司辦公室備案。今後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向公司反饋。並制定基本相應統一的用工工資標準,避免太大的差距。

14.各個部門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令法規,保障派駐人員的勞保用品的正常配備和及時發放。工地的員工食堂也應加強管理,注重提高伙食質量和飲食衞生健康。

15.安全生產對於我們建築施工企業來説,猶為重要。工地的各類機械設備、車輛及專業工種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所有的外派專業人員必須持國家頒發的上崗證上崗。同時各工地要嚴格按章辦事,堅決避免羣死羣傷的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如有發生工傷和死亡事件,應及時上報片區主管和公司辦公室。對於工傷或死亡人員的賠償,一定要按國家政策和公司規定辦理,切不可掉以輕心。任何的馬虎和敷衍了事都有可能給公司的信譽和利益帶來重大損失。

16、派駐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公司的相關信息。

17.下派人員因工作需要正常調動和調整,需由公司出具的調令後,按調令上的要求前往報到,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隨意安排和更改。

18.下派人員因工程結束,在未接到新派調令時,原則上要回公司報到上班,等待新的下派通知。在公司等待下派期間,公司將發放基本工資等費用,保障員工正常生活需要。

第三章 外派人員薪資制度及福利待遇

從公司今後發展考慮,同時便於加強對派駐工地人員的統一管理,現對其薪資發放作以下規定:

1、派駐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一律由公司統一發放,項目部原則上不允許再以任何事由向派駐人員發放獎金補貼及福利等一切費用(但各項目部可根據下派人員的實際工作性質,給與相應的崗位補助)。以便公司對此類人員的統一管理。公司財務部每年年終向各部門彙總一次派駐人員的代繳費用金額,以利於財務管理和合理的財務分攤。

2、公司對工作表現突出的派駐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由主管部門考核,並經所在項目部的相關人員認可後,工資標準給予適當調整。

3、派駐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今後統一由公司財務部按月打入個人賬户,各項目部今後應杜絕派駐人員在項目部的借支行為。

4、派駐各項目部的人員工資標準今後將按照新的標準執行:試用期定基本工資為650元/月,誤餐補貼600元/月,住勤補貼300元/月,通訊補貼50元/月,總計1600元/月;三個月後經所在部門考核合格後,正式錄用,轉正後基本工資標準定為800元/月,誤餐補貼600元/月,住勤補貼600元/月,通訊補貼100元/月,總計2100元/月;轉正後的社保及相關的管理費用統一由公司代為繳納。

5.員工工齡工資為,入職滿一年(包括試用期)起,每年增加100元,上限為1000元。如本年度員工獲得加薪,則不再享受工齡工資待遇。

6.按公司規定,所有的下派人員在評定技術職稱後,工資將下轉至所在項目部發放,公司只代扣代繳相應的社保和醫保等費用。技術人員應在每年的年初和年中一次性預交半年的社保和醫保等費用(只繳納員工個人需承擔的部分)。

7、由於工地工作的特殊性,每天的工作時間有着不確定性的因素存在,因此,派駐人員的工作時間統一實行綜合工時制。

8、各項目部派駐人員如需回公司參加會議,或經公司統一派譴調至其他項目部報到的,其往返差旅費用和途中補貼每人50元/天,按公司規定均拿回各自報到所在項目部負責報銷,各項目部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報賬。

9、公司的薪酬實行保密,各派駐人員之間不可相互探聽薪資待遇標準,如有發現則以開除論處。

10、公司財務部於每月十日統一發放所有外派人員的上月工資,因此要求所有收到工資的員工在接到通知後,儘快將本人上月在項目部所發生的伙食費,以現金形式上繳所在項目部財務,結清生活費,截止時間為該月月底。如超出規定繳納時間,該項目部會計人員將以把情況反饋回公司,由公司在發放下月工資時進行代扣。公司每為拖欠生活費員工代扣一次生活費,將對該員工處以每次人民幣壹佰元罰款。

11、如外派人員遇工傷或重大疾病,則前期檢查、救治與初診等費用,由所在工地承擔。根據傷病情況,如需繼續治療的,在報請公司辦公室批准後,可返回福州,由醫保卡支付相關治療費用。

12.外派人員的工資調整及漲幅標準,原則上參照基本工資+誤餐補貼+住勤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工齡工資+崗位津貼+技術津貼+職稱津貼等等。根據不同的部門、崗位實行定編定崗定待遇標準。

13.新聘的外派人員第一次前往工地報到的路費,原則上在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後准予報銷,由公司主管部門認可後,由公司直接報銷。

14.各項目部應按時按需向下派人員發放勞保用品,屬於個人私用的被褥等生活必須品,由各項目部根據各自情況決定是否收費。

第四章 外派人員考勤及休假制度

1.為更好地加強公司本部對外派人員管理,原則上各派駐人員由各工地項目部駐地會計負責考勤登記,考勤表格式按照公司下發的統一格式進行登記,並於每月五日前將其上個月考勤詳細情況由項目主管簽字並蓋章後傳真至公司,以便辦公室統計製表,不按時上報考勤的將不予發放工資。對於個別不按時上傳考勤的項目部和會計人員,發現一次將罰項目部500元,會計人員100元。

2.派駐人員的休假需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批准和統一安排,不得擅離職守。工作滿一年後,每年可享受5天的假,加上法定節假日的累積11天,合計休假16天。按公司規定,每年報銷一次往返探親路費(只報火車及汽車票),由所在項目部報銷。

3.20xx年12月31日前未休假的或未休滿假期的人員,按原規定一次性補齊工資後,今後統一按照新的休假制度執行。

4、派駐人員因家中有急事需請假的,應事先寫請假條,註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和銷假時間,交項目經理和所在部門主管領導請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按時返回。逾期不返回者,則做曠工處理,曠工超過三天者,將被辭職。同時自行請假探家者,考慮到工地的實際情況,請假可累計到年休假裏。

5.全年休假時間不足16天的下派人員,在一個週期裏可按實際未休假天數補發三倍的基本工資。跨年不得累計。但需按照規定打申請報告,經各部門審批後,由財務部門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户。

第五章 外派人員再教育規定

由於財政部門規定,持有會計證書的人員每年要回原發證地參加為期2天的繼續再教育學習,公司考慮到各工地財務人員駐地分散,回來參加一次學習既浪費時間,又浪費費用,往往還因工地的工作忙,脱不開身,延誤了再教育培訓。公司辦公室與省財政廳培訓中心溝通後,今後由財務部為各位統一辦理繼續再教育培訓,以減輕各位外派人員的負擔。具體要求如下:

會計證是由福建省財政廳發的人員,只需將繼續再教育證書寄回公司財務部收即可。

在外省領取會計證的人員,除需提供繼續再教育證書外,還要提供1寸彩照一張,身份證複印件一張,會計證複印件一張。

培訓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按財政廳規定每2年收費約130元/人)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種繼續再教育培訓,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晉級培訓考核達標者,憑國家認可的相關中、高級證件證書,報公司存檔後,初級職稱證書應為公司服務三年,中、高級職稱證書應為公司服務滿五年者,可報銷相關費用。

外派人員因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習、培訓和考試等需要請假的,應先提前説明學習培訓、考試及往返時間,經所在項目部經理和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否則不得請假。原則上在學習培訓與往返路途期間做正常考勤,不扣工資。如因公司派出參加學習培訓和參加考核的,做正常考勤,報銷往返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