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通用5篇)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則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通用5篇)

第一條 為構建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推動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確保全縣政務服務機構實體中心及網上政務服務中心規範、高效運行和健康發展,結合《咸陽市網上政務服務中心運行管理暫行辦法》相關內容(鹹政發[20xx] 22號),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全縣各鎮以及縣級部門的政務服務機構。

第二章 考核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成立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考核小組,負責對全縣政務服務方面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縣考核辦和縣政務服務中心有關領導、人員組成。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四條 納入全縣各鎮以及縣級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一)實體中心規範化建設方面(30分)

1、領導重視,出台或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了對加強政務服務機構工作的意見;

2、按照中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政務服務中心的機構健全、編制落實、人員穩定、經費保障;

3、完成鎮村兩級政務服務機構的框架建設,鎮(街辦)便民服務大廳建設推進有力;

4、結合權利清單,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的審批事項和其它服務事項實行集中受理,限時辦結,無雙重受理;

5、制定出台本級政務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設收費窗口統一按規定收費;

6、窗口工作人員遵守政務服務中心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網上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方面(20分)

1、按照市、縣政府文件要求,開展本級網上政務服務中心的工作落實;

2、根據網上政務中心建設內容,逐步完成鎮、縣級部門網上政務中心建設工作,並能夠完成行政審批項目的網上預審或審批工作;

3、使用全市統一的網上辦事平台,所辦事項原則上都要使用行政審批系統登記辦件,接受電子監察系統的全程監督;

4、完成本級網上政務中心的事項確認及公示工作,網上辦事佔有一定的比例。

(三)服務質量和效能方面(1 5分)

1、實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務承諾制,無超時辦理,無服務對象的有效投訴;

2、窗口工作人員無 “吃、拿、卡、要”和損害服務對象的行為;

3、辦事大廳管理規範,有專人負責辦事環節中的實時監察,中心全年有無窗口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情況。

(四)創新服務機制方面(1 5分)

1、對涉及多個行政審批部門的事項實行並聯審批和聯辦合審,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動優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創新服務方式、提高即辦件比例;

3、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進展得力,一站式辦公落實到位;

4、針對優化服務、提升服務方面制定出相關的有效措施,並實施有力。

第四章考核辦法

第五條 各鎮及縣級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機構工作考核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日常考評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評。由縣政務大廳牽頭,採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和抽查結果計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績。

(二)年度考核。由縣考核辦牽頭,對全縣各鎮以及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完成年度任務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第五章 計分原則

第六條 各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機構年度工作考核實行基本分基礎上的累計加減分制。

(一)設立了政務服務中心機構並正常運行的基本得分共80分(具體量化分值見附表),其它加分累計不超過20分。

(二)年度考核總得分計算公式為:實得分=實得基本分+實得加分一實際扣分。

第七條 加分原則

(一)及時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高中心即辦件數和受理總量的,根據工作情況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二)按照市、縣網上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要求,完成各鎮區以及相關部門的本級網上政務中心建設任務,結合應用情況和網上辦件比例,加1-4分。

(三)認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論調研,並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刊載,按刊物類別數量加分,市級每篇加0.5分,省級每篇加1分,國家級每篇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四)鎮政府把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部門窗口工作納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並佔有一定比例的分值,根據工作情況加1-3分。

(五)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當地和上級黨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層次加分,受到區(市)縣黨委、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六)受到新聞媒體肯定性報道的,市級媒體每次加0.5分,省級媒體每次加1分,國家級媒體每次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七)完成省、市、縣政務服務中心臨時交辦的重要工作和任務,按項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第八條 減分原則

(一)已經納入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的事項,在中心窗口和機關內部兩頭受理或者還一直在原機關辦理的,扣1-2分。

(二)實體中心辦理的審批和服務事項未能完全錄入行政審批系統;所受理的事項超過規定和承諾時限辦結,根據工作開展情況扣1-3分。

(三)根據日常投訴及處理情況,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受到服務對象投訴並經查屬實的,扣1-2分。

(四)受到當地和上級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

(五)被新聞媒體曝光經查證屬政務中心責任的,每次扣3分。

(六)對其它特殊情況需要扣分的,由縣政務大廳審定。

(七)同一單位減分總數不超過加分總數。

第六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九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全縣各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按照考核細則表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將各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按分數劃分為三個層次,按照縣考核辦對鎮及縣級相關部門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佔有的分值,報送至縣考核辦,對應進行扣分。

第十條 按照各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考核體系,參照考核結果,縣政務大廳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年度先進鎮區及部門政務服務機構。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細則由縣政務大廳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 篇2

一、考核對象

(一)具有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

(二)鄉鎮人民政府。

二、考核內容及分值

(一)具有行政審批權限的部門。

1.標準化建設。(15分)

(1)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中介服務、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目錄管理。(5分)

(2)工作人員統一着裝,講普通話。(5分)

(3)按照《關於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的通知》(審改辦發〔20xx〕4號)精神和《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xx版)》要求,規範窗口辦事流程、辦事指南、示範文本。(5分)

2.審批服務。(25分)

(1)規範使用四川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無虛假錄入、事後錄入、超時辦件,主要效能指標高於全省縣區平均水平。(5分)

(2)紮實推進投資項目“一窗進出”並聯審批工作,清理、優化本部門投資項目“一窗進出”並聯審批事項、流程、時限,並及時報送縣政務服務中心向社會公開。(5分)

(3)製作投資項目辦事流程圖,更新辦事指南並對社會公開。(5分)

(4)圍繞“項目年”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全程代辦、協辦、導辦、督辦服務機制,積極為重大投資項目、招商引資項目、PPP項目和返鄉農民工、大學生創業就業提供各類特色服務。(5分)

(5)積極開展其他並聯審批、三級縱向聯審和“五證合一”工作,各類業務報表及時、規範、準確。(5分)

3.兩集中、兩到位。(20分)

(1)鞏固“兩集中、兩到位”成果,除保密和場地限制外,部門、項目、人員入駐率達到100%。(5分)

(2)規範辦件管理,辦件抽查合格率為100%。(5分)

(3)建立健全“局長進大廳”機制。按照《劍閣縣監察局、劍閣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關於切實做好“局長進大廳”有關工作的通知》(劍監〔20xx〕2號)要求,落實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到縣政務服務大廳值守,提升窗口辦件能力,大幅降低審批事項辦理轉外率。(10分)

4.行政效能。(35分)

(1)落實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確保平均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縮短50%以上,現場辦結率99.5%以上,按時辦結率為100%,羣眾評議滿意率98%以上。(10分)

(2)發現超期辦件,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該項不得分;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1件次該項得分減半,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年度作風效能評議達到合格以上等次。(15分)

(3)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傳調研工作考核辦法》(劍政中心〔20xx〕20號)文件要求,各入駐部門窗口全面完成信息目標任務,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5.互聯網+政務服務。(5分)

(1)部門窗口遵守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備份重要業務系統數據,確保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行政效能視頻監控系統、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運行安全。(3分)

(2)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做好在線值守,建好相關台賬。(2分)

(二)鄉鎮人民政府。

1.標準化建設。(20分)

(1)硬件建設。按照《縣政務服務中心關於印發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劍政中心〔20xx〕22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村(社區)便民服務室(代辦站、代辦點)建設的通知》(川府政管函〔20xx〕2號)要求,建設配套到位。(5分)

(2)網絡設備維護。確保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行政效能視頻監控系統、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運行正常,不出現網絡不通、視頻黑屏等問題。(10分)

(3)領導及工作人員配備。建立健全鄉鎮便民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網絡管理人員落實到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領導兼任。(5分)

2.規範運行。(40分)

(1)繼續推行“兩集中兩到位”,除保密和場地限制外,鄉鎮部門、項目入駐率達到100%。進駐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實行目錄管理,規範建立各類業務台賬。(10分)

(2)規範窗口運行,設有辦事流程公示欄、窗口工作人員去向公示欄、重大民生事項公開公示欄。(5分)

(3)建立完善全程代辦、協辦、導辦、督辦服務機制,圍繞“項目年”改進服務方式,簡化、優化基層便民服務機構服務流程、辦事指南,方便基層羣眾辦事創業。(5分)

(4)便民服務中心按工作作息時間正常辦公,確保逢場天到崗到位、冷場天有人值守。(10分)

(5)依託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設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站,站內設有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接件窗口,行政村(社區)設有流轉信息員。建有流轉交易登記台帳。(10分)

3.行政效能。(40分)

(1)落實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責任追究等制度,提升行政效能,確保平均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的基礎上縮短50%以上,現場辦結率99.5%以上,按時辦結率為100%,羣眾評議滿意率98%以上。(10分)

(2)按規定辦件,發現超期辦件,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該項不得分;有效投訴、效能或媒體曝光1件次該項得分減半,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10分)

(3)按時將辦件錄入“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並建好台帳,確保全省行政審批業務通用軟件系統各項效能指標不低於全市鄉鎮平均水平(10分)

(4)按照《20xx年度信息宣傳調研工作考核辦法》(劍政中心〔20xx〕20號)文件要求,全面完成信息目標任務,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10分)

三、考核方式

(一)自查。考核對象對以上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為方便工作交流,請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加入劍閣縣政務服務交流羣:167225660。

(二)抽查。縣政務服務中心考核組將根據自查情況,在部門和鄉鎮進行重點抽查。

(三)考核計分方式。政務服務工作目標實行百分制,考核計分按比例彙總折算計入各考核單位年度目標考核成績。

四、考核結果使用

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全縣政務服務工作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構建科學合理的考核體系,推動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確保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規範、高效運行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成都市各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第二章 考核的組織形式

第三條 成立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區(市)縣工作考核小組,負責對全市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小組由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和市監察局有關領導、人員組成。考核小組設在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第四條 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考核體系根據地域關係和經濟發展水平分為第一圈(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區),第二圈(近郊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温江區、雙流縣、郫縣),第三圈(遠郊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三個區域層次。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原則上在本年度的12月份進行。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 納入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有:

(一)政務中心規範化建設。

1、按照川辦函〔20xx〕74號文件精神要求,政務服務中心的機構健全、編制落實、人員穩定、經費有保障;

2、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的審批事項和其它服務事項實行集中受理,限時辦結,無雙重受理;

3、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法》,依照法律法規應收取費用的,按照公佈的法定項目和標準,在政務大廳設立銀行或財政收費窗口統一收取,窗口工作人員無 “吃、拿、卡、要”和損害服務對象的行為;

4、窗口工作人員遵守政務服務中心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政務中心優質服務建設。

1、實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務承諾制,無超時辦理,無服務對象的有效投訴;

2、政務大廳佈局合理、環境整潔、標識清晰、設施完備、功能齊全;

3、窗口工作人員服裝統一,上班時間使用普通話和文明用語服務,按規定佩帶相關標識,辦事效率高,服務態度好;

4、政務服務中心制度健全,政務大廳管理規範,同級監察機關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監察窗口並派駐工作人員,負責檢查監督、調查處理政務中心各部門窗口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問題。

(三)審批服務創新。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動優化辦事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創新服務方式、提高即辦件比例;

2、抓好電子政務建設,積極配合市政務服務中心實施行政審批項目的網上預審或審批;

3、對涉及多個行政審批部門的事項實行並聯審批和聯辦合審,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四)信息報送。

圍繞政務服務認真開展調研工作,及時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報送信息。

(五)加強與兄弟單位的交流學習,積極完成市政務服務中心交辦的有關重要工作。

サ謁惱 考核辦法

第六條 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考核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日常考評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日常督查考評。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採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和抽查結果計入年度工作考核成績。

(二)年度考核。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對各區(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第七條 各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要認真做好年度工作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考核內容進行自查,如實寫出自查總結報告,自查總結報告應按要求在年度工作考核開始前報送市政務服務中心。

サ諼逭 計分原則

第八條 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實行基本分基礎上的累計加減分制。

(一)設立了政務服務中心機構並正常運行的得基本分70分,其它加分累計不超過30分。

(二)年度考核總得分計算公式為:實得分=實得基本分+實得加分-實際扣分。

第九條 加分原則。

(一)主要領導重視並親自抓,機構健全,編制落實,人員穩定,經費有保障的,根據實際情況加1—5分。

(二)及時優化辦事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提高中心即辦件數和受理總量的,根據工作情況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三)率先在全省、全市範圍內推出創新性政務服務舉措,成效顯著的,按項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四)認真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論調研,並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或刊載,按刊物類別數量加分,市級每篇加0.5分,省級每篇加1分,國家級每篇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五)工作成績突出,受到當地和上級黨委、政府表彰的,按

表彰層次加分,受到區(市)縣黨委、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級部門表彰的每次加1分;受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局表彰的每次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六)受到新聞媒體肯定性報道的,市級媒體每次加0.5分,

省級媒體每次加1分,國家級媒體每次加1.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七)積極承辦全市性政務中心綜合會議或現場會,每次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オ

(八)圓滿完成省、市政務服務中心臨時交辦的重要工作和任務,按項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九)其它突出貢獻加分,按項加0.5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サ謔條 減分原則。

(一)已經納入政務服務中心受理的事項,在中心窗口和機關內部兩頭受理或者擅自將受理事項撤回機關辦理的,每項扣2分。

(二)所受理的事項超過規定和承諾時限辦結,每項扣2分。

(三)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受到服務對象投訴並經查屬實的,每次扣2分。

(四)窗口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使用普通話和文明用語,被服務對象投訴或新聞媒體等機構暗訪曝光的,每次扣2分。

(五)受到當地和上級黨委、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

(六)被新聞媒體曝光經查證屬政務中心責任的,每次扣3分。

(七)對其它特殊情況需要扣分的,由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區(市)縣工作考核小組審定。

(八)同一單位減分總數不超過加分總數。

サ諏章 評選優秀和考核結果的通報

ァ 〉謔一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實行評選優秀和考核結果通報制度。

(一)按照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考核體系和地域關係

所劃分的圈層,根據考核結果,每圈層評選優秀的比例不超過該圈層單位總數的30%。

(二)將考核結果書面向區(市)縣政府作通報。

(三)對評選出的優秀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在全市通

報表揚。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 篇4

一、紀律方面(200分/月)

學生在校必須嚴格遵守《 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按下列條款扣分。

1.學生在校要做到“三不準”:

(1)不準在校園內爬牆;

(2)不準在校園內爬鐵門、爬球架、爬欄杆、滑樓梯;

(3)不準私自下河游泳。

凡違反“三不準”的其中一項每人每次扣該班紀律分數10分,獎勵如實舉報班級2分。

2.學生凡在校園內摘花、搖樹、折樹枝及手抓樹枝追跑的,發現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若損壞花草樹木要照價賠償。學生凡在校園內翻窗户,推拉桌椅、在桌子上亂刻亂畫、踢教室門窗、桌椅、推學校鐵門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若損壞公共財物者照價賠償。

3.凡學生穿拖鞋到校上課,故意進別班教室,少先隊員集會時沒有佩戴紅領巾,一人一次扣該班級紀律分數1分。

4.凡學生無故不參加上操,下操不排隊或排隊不整齊、 無秩序,每人次扣2分。集會沒做到快、齊、靜(《運動員進行曲》播放完,仍未全部到場的)每次扣2分,被校領導點名批評的,每人次扣1分。

5.凡學生在校內講粗話、罵人,被反映到學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1分,學生打架由學校處理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5分,打傷同學的必須賠償醫藥費,並在全校同學面前做檢查。

7.夏季嚴格遵守午休制度,學生午休時在校園內亂跑或在教室內大聲喧鬧,課間在走廊上或教室內追跑、摔跤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

8.學生在操場活動時要愛護活動設施,如有破壞,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若損壞的照價賠償。

9.凡平時離校後未關窗的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

10.為了加強用電安全和節約用電,教室平時不開電燈。遇陰雨天氣或大霧天氣允許開燈,特殊情況需經老師批准後才可開燈,否則扣1分;放學後必須全部關閉,否則扣5分。

11.凡學生無故曠課的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

12.凡學生在校園內水龍頭玩水, 用粉筆等東西在教室和校園四周塗畫的(老師指定除外)一人一次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

13.凡學生在校內外有偷摸行為或其它違紀行為,被學校發現或反映到學校的一人一次扣班級紀律分10分,情節嚴重的交執法機關處理。

14.凡在校集會上被表揚的,獎該班紀律分數每人一次2分,批評的扣每人次2分。

15.故意破壞學校宣傳欄,塗擦校板報和紀律、衞生評比欄的,發現一次扣班級紀律分數3分,情節嚴重的必須在全校同學面前做檢討。

16..下課鈴一響,學生應及時回家,如果超過十五分鐘未離校的每人扣該班紀律分數2分(有指導教師在場除外)。

17.學生來校課內外不許在校園騎車,違者一人次扣班級紀律分數5分。

18.學校集會不遵守紀律者,班級被點名批評的扣5分。

19、嚴禁學生在教室從事與學習無關的活動,一經發現扣該班紀律分數5分責令整改,舉報的班級獎2分。

二、衞生方面(200分/月)

為了保持校園內外的環境衞生,在檢查中做到有據可查,凡有下列情況則按標準扣分。

1.各班衞生打掃時間必須在上、下午預備鈴前20分鐘完成,未按規定時間完成衞生打掃工作的一次扣該班衞生分數5分。

2.教室內凡有髒物,如掃把梗、鉛筆皮,碎紙片、口痰、粉筆頭等,扣該班衞生分數2分。教室課桌椅明顯不整齊,或衞生角沒有整理或整理不清楚,每次扣衞生分數1分。

3.衞生區內凡有雜物,如石子、斷磚、板塊、廢掃把、蜘蛛網、果皮紙片,每處扣該班級衞生分數2分。衞生打掃完畢垃圾鬥、掃把還留在衞生區處扣衞生分數3分,垃圾沒裝完,每處扣該班衞生分數2分。

4.各班教室、衞生區要保持整潔,凡學生向衞生區丟果皮、食品袋、紙屑與髒物,被當場發現或學生有根據地反映到學校,除責令整改外,並處罰所在班級的衞生分數2分,獎給檢舉有功的班級。

5.下午放學衞生打掃最遲在放學後15分鐘前結束,不結束者加扣該班衞生分數5分。

6.每週五為衞生大掃除時間,發現打掃不乾淨就結束的每處扣2分,

除正常檢查外,每天上午第二節下課和下午第一節課下課後為抽檢時間,若發現問題按以上各款執行扣分。

以上各項每週評比總結一次,頒發“紀律、衞生流動紅旗”

縣政務服務考核細則 篇5

一、考核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考核組織

考核工作由市商務局(市電商辦)、市政府目督辦共同組織實施,年底進行綜合考評、計分、排序後,報市政府審定。

三、考核內容、分值及認定標準

(一)組織保障。成立專門的電子商務推進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電子商務工作;有專門的人員、經費;制訂電子商務工作推進方案;出台電子商務扶持鼓勵辦法;編制電子商務發展規劃。以上目標認定以縣(區)政府正式文件為準。(0.5分)

(二)人員培訓。完成年度電子商務培訓目標,提交培訓方案、名冊(包括簽到單)、師資名單、現場影像資料等台賬資料。(0.5分)

(三)電子商務交易額。以商務、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需提供企業交易清單及後台交易數據資料。(0.5分)

(四)網絡零售額。以商務、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需提供平台、網店交易數據資料。(1分)

(五)發展特色網店。提交20xx年度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店鋪網址和經營業績證明材料(電子商務銷售平台對賬單)。(0.5分)

(六)新培育電商交易額過億的龍頭企業。新辦電子商務企業提交20xx年度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企業的網址和經營業績證明材料(後台數據);對現有的實體企業不重新登記營業執照在今年開始從事電子商務的,提交店鋪的後台交易截圖;或提交網店的網址、20xx年度與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簽訂的技術服務費(或押金)協議書截圖和經營業績證明材料(提供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對賬單)。(1分)

(七)電商村或專業合作社。以行政村或專業合作社為建設單位,一個村或合作社不少於1個電商綜合服務點,需具備信息發佈、物流快遞、展示展銷等功能,要求做到統一外觀和招牌,擁有獨立服務區域和熟練的服務人員,並配備電腦、顯示屏和貨櫃;不少於三家網店,為農民、社員提供規範的網絡銷售、購物服務。(2分)

(八)引進電商、物流企業。引進國內電商、物流50強企業,其中電子商務企業到位資金不少於0.5億元,物流企業到位資金不少於1億元。招商引資項目需通過現場查勘項目建設形象進度並提供項目引資合同、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資金到位證明(銀行對賬單)等資料認定。(3分)

(九)電商孵化園區(基地)。建築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有標識、場地,電商企業集中入駐不少於100家。(0.5分)

(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提供平台網址、營業執照、備案許可信息和經營業績證明材料(電子商務銷售平台對賬單)。(0.5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採取日常督查與集會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日常督查。由市商務局(電商辦)、市政府目督辦採取不定期檢查或抽查的方式進行,重點督查縣(區)、巴中經濟開發區電子商務目標完成的進度、質量及效果。

(二)集會考核。由市商務局(電商辦)、市政府目督辦於半年和年終分別集中組織實施,主要考核縣(區)、巴中經濟開發區電子商務目標任務按時間節點完成情況。

五、計分辦法

年底納入縣(區)綜合目標考核,按照完成比例在市商務局牽頭的商貿流通考核分值中實行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