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獎勵制度細則(通用3篇)

幼兒園獎勵制度細則 篇1

一、獎勵

幼兒園獎勵制度細則(通用3篇)

1、對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教職工頒發全勤獎每月50 元。

2、每學期對遵守園內安全制度,未發生安全事故的教職工頒發安全獎200元。

3、對個人獲園級、鎮級、市級、省級等獎項的教職工給予獎勵;對能積極在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特殊貢獻獎》有關規定。

4、對指導本班幼兒獲園級、市級、省級榮譽的教職工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參照《特殊貢獻獎》有關規定。

5、每月對一日常規檢查評比中獲得"好寶寶班"稱號的班級給予50元的獎勵。

6、每月對各項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給予全額的月考核獎。

7、對獲得"金點子"獎的教師獎勵50元購書款。

8、對取得大專學歷的教師,學費每門報銷50元,工資每月增加50元;對取得本科學歷的教師,學費報銷三分之一,工資每月增加50元。

9、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教師,工資每月增加100元。

二、處罰

1、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無故違反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園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處罰條例中未涉及的違紀行為,須經園領導班子討論,做出相關的處罰。

2、對遲到、病假、事假教師的處理辦法參照《教師出勤考核細則》。

3、帶班時間內,教師私自離開幼兒,又未能安排其他人代班,給幼兒的生活造成安全隱患者,按違紀處理,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4、帶班時間內,教師未履行職責,與他人閒聊,或獨自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視作違紀,0酌情扣除月考核獎。

5、無故缺勤、擅自離崗的教師作曠工處理,每天扣除50元,5天以上作自動離崗處理。

6、如出現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參照《班主任》考核細則。

7、如有體罰、變相體罰者,園領導將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如無悔改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8、教師之間搞不團結,影響幼兒園正常工作的,園領導給予調解及批評教育;一意孤行,激化矛盾者,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9、教師發生個人生活作風問題,並且嚴重影響幼兒園聲譽,幼兒園予以解聘。

幼兒園獎勵制度細則 篇2

為了切實提高我園的辦學質量,以及社會、家長對本園的信任度;更為了我園的生存和可持續發展,實現“打造當地幼教名牌”的辦學目標,現特對我園的教師及工作人員制訂以下工作常規及獎懲制度:

一、全園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我園的各種規章制度。

二、經常保持對家長的熱心,對幼兒的愛心,對工作的耐心、細心和責任心。

幼兒園是幼兒知識啟蒙、智力發展、品德培養、習慣形成、身心健康成長的樂園。教師要設法讓幼兒想來幼兒園,切不可讓幼兒產生畏懼和厭惡感。

(1)在對幼兒的日常行為管理上,須講究方法,注意影響。絕對不允許採取打、罵、罰站、恐嚇等粗暴行為。要經常保持和藹可親、笑容可掬的神情,以得到幼兒的喜愛。

(2)每天要清理好幼兒的早點、錢、衣物、毛巾、被褥、藥品、食品、學習用品等,不得弄丟或弄錯。

(3)要經常保持幼兒的容貌和穿戴乾淨整潔。及時給幼兒擦拭鼻涕口水。要定時提醒幼兒大小便,褲子濕了的要換洗好,切不可讓幼兒穿着或帶着有屎尿的衣褲回家。

(4)要經常注意幼兒的身體健康狀況。有藥的要按時喂藥,需添減衣服的要及時添減,發現身體不舒服的要及時告知園務辦或通知家長。

(5)每天下午幼兒起牀後,教師要仔細清理幼兒的書包,看是否有藥物、食品或其他物品,並及時處理。

(6)對待家長要禮貌熱情。工作上出現過失或不足的,要敢於向家長認錯,以取得家長的諒解。

三、作好安全工作。避免幼兒摔傷、撞傷、觸電、燙傷、相互抓傷和咬傷。

在工作時間裏,無特殊情況教師不得隨意離開幼兒,看電視、聽音樂、玩手機、聊天等原則上不允許,在幼兒午睡時也應適度。教師應學會“眼觀八路”的本領,發現幼兒的行為有可能導致受傷害的情況時,要立即制止。

四、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

五、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教師應在時間、內容、方法、訓練等方面要有充分的計劃、安排和保證。

(1)重視對幼兒的禮貌、食宿起居和衞生等品德和行為習慣教育。

(2)加強對幼兒説普通話的習慣培養和能力訓練。教師與幼兒的日常交流一律要用普通話。特別是要引導幼兒使用普通話。

(3)每天至少利用上午1節,下午1節的課時,適當加強對幼兒識字、寫字、識數、數數和簡單加減運算的能力訓練。對中、大班要求:每週教幼兒會識、讀、寫3—5個字。約半學期內會識、寫、數10個數字,並初步學會簡單運算。教師要將每週所學內容以卡片形式張貼在教室的學習園地上,即有利於幼兒的隨時鞏固,也便於園方隨時檢查。

(4)每天其他課時時間,教師應儘可能地組織幼兒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唱歌、繪畫、舞蹈、講故事、做遊戲等教學活動,每天至少保證1課時時間。小班至少上、下午各1課時。

六、負責好本班教室、宿舍的整理和清掃工作。

七、負責保管好本班的各種物品和財產。

八、本常規的量化及獎勵辦法如下:

1.量化基本分為100,每分折幣1元。

2.對以上七項常規實行扣分制。視事態後果程度,影響大小,每次扣2—10分。

3.如果當月得分不足50分的,則以0分計。

幼兒園獎勵制度細則 篇3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工作表現和教學成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評優和實施工資獎懲的依據。

二、工作機制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任淑芝

成員:董秉權 吳慶芬 郝玲瓏

2、細化考核項目及權重

考核項目:業務考核、師德考核、工作活動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學成績考核六大項。

3、考核標準及程序

以《西翟莊幼兒園教師考核細則》為主要依據,日常考核由分管領導根據每學期的常規工作和重點工作在每學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標準,按月對教師進行評估打分,學期末彙總。

學期末考核領導小組集中評價,按考核成績分層排序。

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通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獎勵

⒈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着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製作教具成績顯着、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縣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經驗總結)或指導的節目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西翟莊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或其他比賽中做出成績的重獎。

懲罰:

⒈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 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獎金或部分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 幹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

四、各項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紀守法、潔身自好

(1)受到園紀處分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2)因違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處以罰款者。師德一票否決。

2、廉潔從教、認真執行幼兒園辦公制度

(1)不準在園外亂辦班收費,不準違規在外兼職代課、有償家教。

(2)不準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家長索取和變相索取錢物。

(3)不準亂竄辦公室,教師帶班期間不準開手機或會客、辦私事、擅自離崗,全園教職工不準在教室接打電話。

3、愛崗敬業、熱愛學生

(1)熱情接待幼兒,耐心教導幼兒,未經允許不準將幼兒趕出教室,或不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發現幼兒有錯誤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2)不諷刺、挖苦幼兒。

(3)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4、遵章守紀、堅守崗位,認真鑽研業務

(1)不準無故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學習、會議、勞動和其它各項活動。

(2)組織上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準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

5、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謙虛誠實、言行一致、襟懷坦蕩、光明磊落

(1)與同事之間要團結,不準在教師中間散佈別人壞話、散佈謠言影響同事關係。

(2)語言要規範健康,不向同事攻擊吵架;不散佈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言行或有損幼兒園聲譽行為。

(3)不準到領導辦公室吵架。

6、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精心塑造教師形象,為人師表

(1)上班期間不準留長指甲,帶班教師和保育員不準戴戒指、耳環,不準披頭髮,帶班教師不準穿高跟鞋。

(2)不準訓斥指責家長或同家長吵架。

(3)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失態,行為舉止要文明。

(4)不參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動。

(5)遵守職業道德基本要求和規範。

(6)有家長或社會反映有悖師德者,一經查實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業務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領導分別對前勤教師、保育員、後勤教師進行學期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細則由主管領導制定並實施。

3、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全面考核成績重要組成部分,做為評選園優依據之一。

4、連續四個學期業務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師待崗學習。

(三)教師考勤制度(5分)

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如有違紀現象,進行扣分、罰款處理。

(四)各項活動考核制度

各項活動考核制度(20分)

為了調動和激發教師參與組織活動的積極性,提高教師組織活動的能力,由主管領導將每學期活動次數累計,根據教師組織參加活動的態度、積極性、活動效果綜合評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學成績考核(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