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精選6篇)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1

委託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其他聯繫方式: 代理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其他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地點: 聲明: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精選6篇)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並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鑑於:

(1)委託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尋找合作對象,但無意自行組織招投標工作

(2)代理方承諾自身是合法的招標代理機構,有能力組織本次招投標工作。 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代理方受委託方委託,開展招標代理工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項目:委託方委託代理方組織開展招投標工作的採購項目,內容見本合同第二條。 2、招標代理工作: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招投標中開展的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第三條。 3、其他規定:任何政府或組織制定的,對招投標和招標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4、承擔賠償責任:不僅賠償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還賠償給潛在投標人、投標人或中標人造成的損失。

5、任何其他與招投標相關的詞彙,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內容進行解釋。 第二條 項目基本情況

1、物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別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代理招標的內容

1、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體的代理事項(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 擬定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組織開標 □ 組織評標 □ 草擬採購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委託方的權利

1、參與招標代理工作的有關活動。

2、要求代理方及時提供招標代理工作進展情況。 3、要求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按規定應迴避的人員。 4、確定代理方的具體工作內容或提出具體要求。

5、委託方或政府有關部門發現代理方在招標代理工作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並經確認的,委託方有權要求代理方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委託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由代理組織評標的>評委組成人員由委託方指定/<或>代理方自主決定/<或>代理方推薦並報委託方同意。

第五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在開展招標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

2、應向代理方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代理方應對此予以指導。

3、委派______<人名>作為委託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對代理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應在__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5、招標代理工作的內容、時間或項目的內容、時間等發生重大調整,應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6、對由於自身過錯造成的代理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禮金、好處費和其他禮物,或要求代理方報銷應由委託方或其工作人員自行承擔的費用。

8、委託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的同時,向代理方出具授權委託書(見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理方的權利

1、委派有資質的人員,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根據委託方的具體要求,做好招標代理工作 組長為______<人名>,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2、在招標代理工作中有權拒絕任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的人為干預。

3、委託方針對招標代理工作和項目提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議委託方進行修改。委託方拒絕修改的,代理方作出書面具體説明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認為委託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員不稱職或者有其他不適宜參與招投標活動的原因的,可以向委託方提出更換的建議。

第七條 代理方的義務

1、不得將本合同確定的招標代理工作轉讓給第三方操作。

2、向委託方提供工作計劃及相關資料,做好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的解釋工作。 3、委派的人員如與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招標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應主動向委託方提出迴避。委託方同意迴避的,代理方應立即更換其他合適的人員,不得因此而影響工作。

4、對招標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5、對由於自身過錯造成的委託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干擾招標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託人、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禮金、好處費和其他禮物,或要求報銷應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員自行承擔的費用。

7、招標代理工作完成後__日內,代理方應向委託方提供完整、詳細的書面報告,並返還委託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託人發現可能出現流標或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正常的招標結果的情形,應立即向委託人報告並提供相應材料,以便委託人及時作出指示。

9、受託人出具的任何對潛在投標人、投標人、中標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應告知委託方,由委託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方可對外公佈。

第八條 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要求 1、開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2、完成時間:____年__月__日;

3、因非委託方過錯造成的時間延誤,完成時間可以相應延期,具體以____時間為準。 第九條 代理費的結算

1、計費標準採用下列第__種方式:

(1)<固定收費>代理費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2)按照中標價的__%收取代理費;流標且不再組織招標的,則收取固定代理費____元;標底編制費按照標底價的__%另外收取。

2、招標代理費由委託方支付/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包含在投標報價中,並將此項內容在招標文件中寫明;

3、代理方為完成招標代理工作而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複印費、評委聘請費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擔;

4、代理費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後__日內支付到代理方賬户。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1)守約方提出糾正意見,違約方拒絕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內未改正; (2)多次違約;

(3)影響惡劣或給守約方造成較大損失; (4)導致招投標工作無法繼續開展; (5)有其他嚴重情節。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現流標的,是否重新組織招標,由雙方另行協商。經協商決定重新組織招標的,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代理費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條的約定計算/在第九條約定的基礎上浮__%。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採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託方(蓋章):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2

_______________(委託方)法定代表人____<人名>,現委託_______________(代理方)為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的代理人,授權其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擬定發包方案

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 編制招標文件 □ 編制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組織開標 □ 組織評標 □ 草擬採購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在招標代理工作中為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但委託方出具的發包方案、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等任何對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均需由委託方簽字蓋章予以確認後生效。

代理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開展被委託的事項。

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3

甲方(採購人):

乙方(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甲方自願將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委託乙方組織實施招標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在甲方委託事宜範圍內依法組織政府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品名:

2、項目技術規格或配置詳見附件:

3、項目數量:

4、預算金額: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事項(選擇項在□內打√,其餘打×)

1、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單一來源採購;

2、編制、發售採購文件:□是 □否;

3、解釋採購文件:□是 □否;

4、在指定媒體上發佈招標(採購)公告或投標邀請函:□是 □否;

5、供應商資格預審:□是 □否;

6、落實開標、評標地點:□是 □否;

7、編制評標辦法:□是 □否;

8、抽取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是 □否;

9、邀請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現場監督:□是 □否;

10、主持開標,指定專人記錄開標過程:□是 □否;

11、組織評審工作:□是 □否;

12、整理評標報告送採購人:□是 □否;

13、發出中標通知書:□是 □否;

14、在指定媒體上發佈中標、成交公告:□是 □否;

15、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是 □否;

16、項目驗收:□是 □否;

17、協調處理合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是 □否;

18、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是 □否;

19、招標採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保存管理:□是 □否;

20、其他事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指定一名項目聯繫人,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採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審批手續和詳細的參考技術指標、質量標準、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和要求。

3、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予以審核並書面確認。

4、甲方應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人員組成。

5、甲方有權就委託的項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提供的技術和商務要求必須體現競爭原則,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採購品牌,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要求。

6、甲方有權利派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詢價小組),並且開標前應以書面形式(單位授權書)將確定的採購人代表通知採購代理機構,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辦法的確定,以及評標過程和結果。

7、甲方有權利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必須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

8、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在採購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

9、甲方有義務保守採購過程中的有關商業祕密。

10、甲方有義務及時答覆供應商的質疑並配合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投訴處理工作。

11、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及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學的招標採購方案,並根據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議。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招標文件,並報甲方確認。

4、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就招標文件徵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

6、乙方應根據委託代理事項及時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7、乙方有義務保守採購過程中有關商業祕密。

8、乙方有權依法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

9、乙方有權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反映或報告甲方在招標採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10、乙方應按時向甲方報送評標報告。

1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五、委託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法律法規許可範圍內對委託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採購項目發生更改或撤消,本協議應作相應變更或終止。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規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七、有關費用

1、乙方承擔組織項目招標採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的中標服務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4

甲方(購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設備名稱: 。

2.設備型號: 。

3.數量: 。

4.單價: 。

5.合計: 。

6.中標總價格(大寫): 。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即 元整人民幣。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 ‰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 %的餘款,即 元人民幣作為質量保證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完成 年後的 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第三條 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投標文件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 ‰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第四條 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約定為依照投標文件承諾內容。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他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第五條 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監察審計部門、 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有權在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記錄。

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及時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 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5

甲方:(採購人)

乙方:(政府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辦法,甲方自願將本單位(項目名稱: )(計劃編號: )政府採購項目委託給乙方組織實施採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按照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在甲方委託範圍內依法組織政府採購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項目基本情況

1.採購計劃編號:

2.項目名稱:

3.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詳見附件):

4.預算金額: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具體事項

1.編制,發售,解釋採購文件;

2.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佈採購信息公告;

3.供應商資格預審(邀請招標等方式時採用);

4.制定評審方法,步驟,標準;

5.依法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談判,詢價小組);

6.邀請紀檢有關部門現場監督;

7.落實評審地點,主持評審活動,並做好評審記錄;

8.組織評審工作;

9.整理評審報告送採購人及有關部門;

10. 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媒體上發佈中標,成交公告,發送中標(成交)通知書;

11.答覆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12.採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存檔;

13.組織履約聯合驗收事項;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指定一名採購人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處理政府採購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託項目的用户需求書,包括詳細的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和服務內容等書面材料.

3.甲方應對乙方編制的採購文件予以審核並簽字確認.

4.甲方有權就委託的項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應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的要求.

5.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可派一名採購人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但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審方法的確定,評審過程和結果.

6.甲方有權按照評審報告中推薦的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

7.甲方有權對乙方組織的採購活動進行監督.

8.甲方有義務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9. 甲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維護甲方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提出科學的採購方案.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編制採購文件,並報甲方確認.

4.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對違法違規以及無理的要求應予拒絕.

5.乙方可以依據需要或根據規定,就採購文件徵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

6.乙方應當依法組建評審委員會.

7.乙方應依法及時答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

8.乙方應當保守採購活動中的商業祕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採購代理服務費用.

10.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政府採購制度.

第五條 委託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在採購法和合同法許可範圍內對委託協議內容做出變更,如作出變更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變故等原因,致使採購項目發生更改或取消的,應簽訂補充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有關費用

1.乙方承擔組織項目採購活動的全部費用.

2.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收取服務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約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解決.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採購招標代理合同模板 篇6

委託人:

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對該單位的政府採購的招標代理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發佈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採購合同範本;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審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相關文件文本。並有權要求代理人對其中與採購需要相關的地方進行修改,但修改不得違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政府採購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採購程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落實本次採購活動的資金,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採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有關採購需求)。並負責對供應商有關採購標的的服務、商務等與採購需求有關詢問、質疑的答覆。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三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採購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政府採購監管機構備案。

8、委託人應負責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

9、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10、 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1、 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政府採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政府採購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並協助委託人做好採購供應商的詢問、質疑的答覆。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採購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自行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的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並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六.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30%收取,簽訂合同時中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一次性付清。 收費標準:

公開招標:按:中標金額100萬以下費率為中標金額的1.5%中標金額1000-5000萬費率為中標金額的0.5%

注:中標服務費的收取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若中標金額為150萬,則中標服務費=(100×1.5%+(150-100)×1.1% )×0.7;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七.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委託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並生效時間為準。

八.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1)方式解決爭議:

(1) 雙方約定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分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補充條款:

委託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