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代理銷售合同(通用3篇)

藝術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1

甲 方:

藝術品代理銷售合同(通用3篇)

地 址:

電 話: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本協議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提供藝術品供乙方展覽、銷售。展銷週期時間為,作品的銷售底價、建議銷售價(詳單見附件一)。展覽週期結束後,甲方有權收回作品。後續合作另行協議。

第二條:

乙方於本合約簽訂後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展期借展費用共計元(大寫:元)。實現銷售後,乙方按銷售底價跟甲方結款,超出銷售底價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展銷週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所提供藝術品的安全,如出現損毀、丟失等情況,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藝術品的銷售底價全額賠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在展銷週期內乙方擁有合約提供藝術品的代理銷售權。在展銷週期內由乙方完成銷售的藝術品,乙方應在展銷週期結束後的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結算貨款,逾期未付應每日繳納銷售底價的滯納金。乙方完成銷售的作品,由甲方按照銷售底價開具相應發票。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再交由法院裁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藝術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本協議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提供藝術品供乙方展覽、銷售。

展銷週期時間為,作品的銷售底價、建議銷售價(詳單見附件一)。

展覽週期結束後,甲方有權收回作品。

後續合作另行協議。

第二條 乙方於本合約簽訂後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展期借展費用共計元(大寫:元)。

實現銷售後,乙方按銷售底價跟甲方結款,超出銷售底價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展銷週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所提供藝術品的安全,如出現損毀、丟失等情況,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藝術品的銷售底價全額賠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在展銷週期內乙方擁有合約提供藝術品的代理銷售權。

在展銷週期內由乙方完成銷售的藝術品,乙方應在展銷週期結束後的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結算貨款,逾期未付應每日繳納銷售底價的滯納金。

乙方完成銷售的作品,由甲方按照銷售底價開具相應發票。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再交由法院裁決。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藝術品代理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具體合作事宜如下:

一、 產品範圍

掛麪產品。

二、銷售區域

江西省區域(依國家行政區劃為準)。

三、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標要求的優質產品。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及技術支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所需的質量技術及使用説明資料。

4、合作期間甲方應保證乙方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劃定區域內直接發展其他經銷商並供給掛麪產品。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接受甲方授權,在劃定區域內努力開拓市場並嚴格執行甲方產品政策及價格政策。

2、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銷售其他公司同類產品。

3、乙方有義務每月11日、26日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地市場銷售情況和用户意見書面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情況(包括價格、銷售情況、樣品等)。

4、在乙方與其他區域經銷商發生衝突時,以甲方協調為準。

四、產品價格。

由甲方依據產品成本確定。

五、結算方式。

發貨前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把該批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

六、發貨。

1、乙方需提前10天確定發貨品種,並傳真詳細的產品清單。

2、乙方從20xx年6月至9月期間每月發貨量不少於70噸,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期間發貨量不少於150噸,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每月發貨不少於300噸,20xx年以後每月銷量不少於800噸。

七、違約和終止

1、乙方超過30天無發貨。

2、乙方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本合同第六款第2條所規定的產品銷量或甲方下達的銷量任務。

3、乙方應遵守本合同規定,若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資格。

4、在雙方均同意情況下可以終止此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執行。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首批貨款後合同開始生效,若乙方在簽訂此合同30天內無發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