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31篇)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31篇)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户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户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户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税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_____》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户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户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户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

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

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户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

約處理時限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區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

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税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税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閲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_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户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户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户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税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户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區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税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閲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信息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民法典關於雙倍工資的規定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解讀】本條是關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1994年,我國制定出台了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實踐中,絕大多數的用人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因此,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往往因為拿不出勞動合同,而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切實貫徹勞動合同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時,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裏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訂立的是口頭的勞動合同,則也是違法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三是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直接適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根據本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前,我國勞務就業市場上出現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對勞動關係的穩定和諧、收入分配製度及職工相關權益落實都產生了消極影響,從長遠的觀點來看,對企業、勞動者,對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終將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持續、協調、穩定、健康的發展。因此,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在民法典中採取措施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本法第十四條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出了明確規定。本條中“違反本法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一)續延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籤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對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本條規定了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即: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一)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

懲罰性賠償,又叫做懲戒性賠償,它指的是對受害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補償性賠償之外的賠償,通常是因為侵權方的一些特殊的不當行為所致。懲罰性賠償是一項很古老的制度,它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廣泛的適用。實施懲罰性賠償,是為了懲罰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為,特別是故意或惡意所致的行為。此外,懲罰性賠償還可以疏導受害人的憤慨情緒,防止受害一方因為侵權方的惡意侵權而採取一些以牙還牙的報復行為,全面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失。

懲罰性賠償雖然在普通法系國家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在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卻沒有得到承認。大多數的大陸法系國家對民事案件的損失賠償額被限定在一定範圍內,使受害人一方回覆到沒有受損時的狀態。

我國一直以來採用大陸法系的立場,堅持賠償採用實際損失原則,即只賠償受害者因為侵權行為而實際受到的損失。但在1993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借鑑了英美法系的懲罰性賠償制度,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一規定第一次採用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制裁消費領域中的欺詐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次,民法典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拖延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樣一個懲罰性的賠償制度,用於懲罰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督促用人單位儘快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保護作為弱者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例如:某一勞動者於某年10月8日起到某一企業工作,約定工資為每月700元,如果到了當年的11月15日,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依據本條的規定應支付勞動者勞動應得報酬二倍的月工資,即雖然該勞動者只幹了一個月的工作,用人單位也要支持勞動者1400元的工資。

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本條規定: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應當理解為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四種情形到來之日:包括:(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之日的次日。如某一勞動者1998年6月1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20__年6月1日已在該企業連續工作十年,如果該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則20__年6月2日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2)在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日子。如某一職工已在某一企業連續工作十年,此時他53歲,距60歲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在此情況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單位進行改制,確定於20__年3月1日重新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則這一天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3)勞動者與企業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該勞動者沒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在此情況下,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日子。(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滿一年後的第一天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如某一勞動者於20__年5月8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了20__年5月25日該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企業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為工作滿一年後的第一天,即20__年5月9日。

(二)追究賠償責任的途徑

對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以及違反本法規定不予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追究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一)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民法典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同時,民法典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於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受理勞動違法行為舉報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勞動者就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並立案查處。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依法對勞動者予以賠償。

(二)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依法進行裁決的活動。勞動爭議仲裁既是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爭議訴訟前的必經程序,也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一種基本形式。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下達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將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對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賠償。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一項權利,是勞動者追究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賠償責任、解決賠償責任爭議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最後的方式。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審判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裁判和執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包括獲得法定賠償的權利得以實現。

●《民法典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單位不籤合同員工可討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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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須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所以,應自20__年2月1日起主張。?全文

●雙倍工資計算基數

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閲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雙倍工資如何進行計算

律師解答:

你雙倍工資計算的具體方法是指

加班工資還是不籤合同情況下的2雙倍工資?

計算方法一般是雙方事後約定的工資的兩倍,如果沒簽合同,是同工種職工工資的兩倍。?全文

■相關案例:

●索賠雙倍工資 勿超一年時效

仲裁:時效從職工知道侵權起算 如索賠應儘早主張

趙某被一家服裝廠錄取從事製版工作。出於考察趙某的目的,服裝廠並沒有按照規定與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後,趙某提出與服裝廠簽訂無固定期合同。簽訂合同一年後,趙某離職,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其入職後至離職時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由於其訴求已超過仲裁時效,遭到仲裁委駁回。?全文

不籤合同要付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案例解讀:有了這些法規條文,用人單位就不敢不與所招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以勞動部門剛剛受理的案件為例,大學生小劉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已經超過半年時間,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他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單位補籤勞動合同、補繳社會保險,而如果小劉的事情發生在明年,那麼他不僅可以要求補籤合同、補繳保險,還能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單位違規在先,勞動者辭職有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案例解讀:很多勞動者在發現單位不信守承諾,拖欠工資或是不辦保險,就想着早點離開,換個工作,實際上,他們還可以向單位索賠。某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張女士辭職後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物業公司支付的工資一直達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在的工資還只有620元,而最低工資已經漲到了850元,她要求單位將這6年的工資補足到當時的最低工資標準。張女士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她還可以追加一條訴求,要求單位再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需雙倍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案例解讀:單位想隨隨便便辭退員工沒那麼容易了,《民法典》實施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程序辦,並且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得辭退員工。以勞動仲裁部門日前調解的一個案件為例,一家外貿公司的職工陳某被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單位卻拿不出充足的證據,陳某不服便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最後經過雙方調解達成一致,單位給予了陳某1500元補償。如果依照《民法典》,單位認為職工嚴重違紀,必須要提供所有職工都知道的書面的單位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明陳某存在違紀行為,否則嚴重違紀的説法不成立,單位應恢復與他的勞動關係,如果陳某不想在這家單位繼續幹下去,那麼單位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他的工資標準和工作年限,經濟補償將在8000元左右。

雙倍工資,就是兩倍工資、二倍工資的意思,是《民法典》第82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主要是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定。

《民法典》對雙倍工資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律師提醒:關於雙倍工資的法律問題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範圍

我們説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民法典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在《民法典》第2條“適用範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裏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後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四、“雙倍工資”該怎麼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説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説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説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    、附屬間面積為    )(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户行:            户名:         賬號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   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税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身份證複印件;

(2)  房屋權屬證書;

(3)  土地使用權證;

(4)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閲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力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  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信息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   ;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           乙房(承租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繫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議簽訂合約如下:

一、貨品及金額

伽森科技揚州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同意將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條款將產品提供於

二、合作經營方式:甲方負責產品成本(包括運輸成本),乙方負責提供市場和售貨管理。

三、甲方授權乙方對二級、三級代理具有行使簽訂代銷合同的權利。

四、乙方責任: 在本次代銷期間,乙方應隨時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聯繫,提供詳細的銷售管理信息,並應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當前銷售清單一份。

五、結算方式:採取每三個月結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個月銷售額和乙方未售出的產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結算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利益分配方式:產品售出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規定零售價的總額的 %作為提成。

七、本次代銷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憑此合同到甲處提貨。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本合同自簽訂時生效,直至結算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瀋陽市房產管理局、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説明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經紀(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居間介紹,促使當事人進行存量房地產各類交易的經營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後。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內有多項供選擇內容的,按其交易行為只在該括弧前的空格處先填其中一項。

5、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6、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7、本合同條款由瀋陽市房產管理局和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資格證書號:                  電話:

委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人(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條 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願將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地產        (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轉讓總價款(大寫)                     人民幣。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寫)               人民幣。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明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          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幣,丙方交付         元人民幣。此項中介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與丙方保證提供的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爭議,未被查封、抵押,沒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

第三條 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五條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讓、承租、交換)房地產的承諾應真實況現,中途反悔,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由方負責辦理(轉讓、租賃、交換)手續。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

(2)                                         ;

(3)                                          。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約定採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座落於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號的**項目(暫定推廣名)的廣告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工作,

第一條、服務內容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負責項目準備期及項目實操期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建議貴司根據各期間、各階段乙方負責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工作內容。

1、推廣策略擬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廣策略建議書;

3)階段性推廣策略建議書;

4)公關活動提綱及宣傳提綱。

2、VI系統建設:

1)標識、標準字、標準色、標準組合形式及延展、變異等設計;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紙、傳真等)。

3、售樓處、項目現場的平面設計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統;

3)項目現場圍檔。

4、廣告設計(含創意、文案、設計):

1)樓書;

2)户型單頁;

3)摺頁、DM;

4)客户通訊;

5)户外廣告;

6)報紙、雜誌等平面媒體廣告;

7)廣播(電視)廣告文字創意;

8)網站平面設計框架及網絡媒體平面設計;

9)展會布展平面設計。

第二條、服務形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該方案和進度表後五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即作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並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各項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工作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第三條、服務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內容均須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它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提供書面文本三套及電子文檔一套;

2、乙方應對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充分的説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提出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乙方不負責廣告的製作、印刷、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廣告發布事宜。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宜,則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書。

4、乙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工作成果,乙方對其文件承擔責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報告等文件,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2)以上文字、圖片、載體均為設計圖紙及樣稿,該設計圖紙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使用的媒體,其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

第四條、廣告服務流程

1、甲方應就具體服務內容向乙方下達工作單,乙方按工作單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關廣告創意設計及合作範圍其它服務。甲方工作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雙方須確定各自的工作聯繫人。甲方的聯繫人為,該人無權作出任何承諾、確認,無權減少本合同項下的乙方義務或甲方權利,無權增加乙方權利、費用或甲方義務,任何承諾、確認等均須以甲方加蓋公章的方式確認。

3、乙方的工作聯繫人為,負責整個服務項目的安排、執行和與甲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以週報形式進行每週工作的討論交流,時間為每週一進行,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項目組長和甲方溝通商議項目執行情況,乙方須提供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及分析、建議、預期執行計劃和工作進度表等,交由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並由乙方根據共識撰寫溝通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乙方項目組長鬚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定之工作計劃對每週工作進程嚴格把關。

5、根據項目需要,乙方針對本項目組成的專案組核心成員在以下重要時間節點根據甲方要求進駐本項目現場辦公:

1)入市前

2)開盤中

3)開盤後

4)其它時間:如突發事件

備註:進駐時間、進駐期限及進駐人員組成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及甲方要求確定。

第五條、合同期限

1、項目準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7個月。

2、項目實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12個月。

3、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第六條、服務報酬及付款方式

1、服務報酬:

1)項目準備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2)項目實操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3)該價款包括策劃、設計、創意、編制、監控、建議、培訓、人工、材料、辦公費、差旅費、税費、利潤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並經甲方確認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準備期第一個月的服務報酬*萬元。

除項目準備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2)甲方應於進入項目實操期的第一個月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項目實操期服務報酬*萬元。

除項目實操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3)費用以電匯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等額發票。

3、其它:乙方由於項目需要進駐本項目上海現場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須另行支付。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應由甲方提出的相關文字及圖片等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提交所需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七日內提供。

2、甲方下發工作任務單時,應充分考慮到乙方為保證創作質量的合理時間。

3、按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推進計劃,並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及時進行審核或確認。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有異議時,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應詳細、明確地表明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修改和調整完畢,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過的方案和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5、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指定以下人員組成本案廣告專案工作組:

1)指導層:

項目總監:

創作總監:

2)執行層:

項目組長:

創意策劃:

創意文案:

資深設計:

設計製作:

客户服務:

2、乙方保證該廣告專案工作組應當由從事過二個以上與本項目同規模、同類型項目的房產廣告創作、策劃、設計等專業人員組成。甲方有權對該廣告專案工作組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內予以更換。

3、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為:,,,該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4、按照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及方案、計劃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擔負的各項工作。

5、嚴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6、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動甲方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圖紙,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提供的各種創意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乙方需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策劃、創意、設計、方案等服務和作品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圖片、標誌、用語、音樂、肖像、表現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證有權使用並可用於甲方項目的使用和廣告發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版權)、肖像權等權利。如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費用和行政處罰。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並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如甲方為繼續使用而支付使用費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8、對於每一項設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設計(包括方案、説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由甲方選擇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並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畢,經甲方確認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

9、乙方不直接與甲方的各外協公司接口,與所有外協執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權負責。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範圍內的所有平面表現設計稿中,乙方可附註其商標。

11、本合同項下服務內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1、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並在合同履行中嚴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保證在此項目半徑10公里區域內不再承接其它同類型項目或與甲方直接競爭的服務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的簽訂及合同中所確定的各服務項目,並不視為由乙方獨家服務,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內根據需要將部分或全部服務項目委託其他人,甲方亦有權通知乙方而減少服務項目,服務費用按比例相應減少。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內如本項目發生重大調整或出現停建、緩建的,甲方有權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暫停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追索違約金直到付清為止。

3、乙方未按計劃期限或甲方通知調整後的進程時間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劃、設計等或有其它遲延提供服務的行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賠償,並承擔因乙方遲延交付工作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達七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務內容非因甲方原因發生三次以上遲延交付情況,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賠償金,發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據乙方前一階段工作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決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5、合同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害甲方商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的,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的違約賠償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可隨時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第十一條、知識產權

乙方依據本協議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劃、創意、設計等工作成果,一經由甲方審核、確認並採用,其使用權、著作權(版權)、載體所有權等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用於廣告發布、對外宣傳以及再轉讓等,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保密責任

為履行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經營、業務、產品、技術等有關的文件、信息、圖紙及軟件等,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資料負有無償保密義務,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協議項下之廣告業務,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甲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乙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及解釋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的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及補充

本協議條款系由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未經雙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條款做出修改或補充。一方提出變更並向對方發出書面文字,在雙方沒有簽訂補充協議之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

第十七條、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由中文製成,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由雙方日後協商決定。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圖文傳真:021- 圖文傳真:010-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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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產項目居間合同範本3篇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委託方:

設計方: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上海城項目設計工作,工程地點為xx市xx區路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劃設計的管理法規和規章。

1.2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城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次序進行使用和解釋:

3.1合同書及補充協議;

3.2委託方要求及《城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3.3合同規定的其它有效附件。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

4.1名稱:城項目工程規劃概念方案設計、方案設計深化及擴初設計。

4.2規模:可建設用地萬平方米(用地內含已建學校,學校佔地面積萬平方米)

容積率:1.5(居住及配套)

總建築面積:約萬平方米

4.3設計內容及階段:

本次設計地塊內含廠地塊和廠地塊,需將二塊地合併統一規劃。合同內容為整個設計過程之概念方案設計、方案深化設計及擴初設計(單體報批圖)階段內容,各階段具體內容如下:

4.3.1完成概念方案階段設計,包括總平面規劃、道路交通規劃、豎向設計、建築環境與景觀設計、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包括組團設計、户型設計示意、立面設計意象)、其它分析圖等,方案彙報後,若未能達到委託方期望之效果,委託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委託方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設計方有義務按照委託方要求調整設計構思及意圖,直至委託方書面確認方可進入下一階段設計。

4.3.2調整並完善概念方案,主要在委託方對概念方案初步認可的基礎上,進行概念方案深化設計;此階段主要完成總平面規劃及各種分析圖,單體方案平立剖面圖,完成各種户型及組合圖,提出詳細經濟技術指標;此階段文件需滿足規劃局及委託方的經濟評價的要求。

4.3.3在徵得委託方對方案的書面意見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深化設計,形成正式詳規及方案報批文件,提交政府規劃等主管部門批准。報批文件包括的內容:總平面規劃及各種分析圖,單體建築方案設計(包括住宅户型、平面組合、立面及立面效果圖等,商業設計及研究),並按委託方及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交規劃設計説明書及經濟技術指標等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六條款規定的文件),形成設計文本。

4.3.4在完成規劃局詳規及方案審批意見後進行擴初設計。此階段工作內容主要為各單體建築平立剖面圖,對影響單體建築立面的主要剖面、關鍵節點、材料、色彩予以表達,提供材料樣板,指導及配合其它設計單位的擴初及施工圖設計,對施工圖設計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設計方應給予技術服務諮詢和指導;若委託方對方案提出新的修改意見,設計方應無條件配合修改,非原則性、重大性、功能性的修改意見,設計費不作調整。

4.3.5在以上設計過程中設計方承諾來上海項目現場與委託方進行彙報研討次數不少於8次 (含8次)。確因工作需要,應委託方要求,設計方超過前述8次的來滬次數,發生的差旅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第五條 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比例尺[1:500]),兩份;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 ),一份;

規劃設計要點,兩份;

城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一份;

紅線點座標,兩份;

時間:年月日前。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6.1概念方案設計及調整概念方案階段設計文件包括:

規劃總平面圖(1:500)

道路交通與豎向設計圖(1:500)

環境與景觀設計示意圖

城市輪廓分析圖

各組團設計概念圖,比例不限

住宅單體方案設計(含立面設計意向、户型設計示意)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規劃圖(1:200)

其它分析圖,比例不限

工作模型

文本:包括概念方案説明書和所有圖紙縮印件

概念方案説明書應説明規劃設計創意及構思,簡要計算各經濟技術指標

所有圖紙中應包括表現效果圖及CAD圖;

6.2方案深化(詳規報批)設計文件包括:

方案設計説明書

經濟技術指標

規劃總平面圖(1:500)

道路交通與豎向設計圖(1:500)

環境與景觀設計圖(1:500)

城市輪廓分析圖

其它分析圖,比例不限

住宅單體方案設計(含立面效果圖、户型平面圖)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規劃圖(1:200)

文本:包括方案設計説明書和所有圖紙縮印件;方案設計説明書應説明規劃設計創意及構思,詳細計算各經濟技術指標(包括各組團、住宅户型套內建築面積和銷售面積)

所有圖紙中應包括表現效果圖及CAD圖

6.3擴初設計階段(單體報批)設計文件包括:

單體設計説明書

經濟技術指標

總平面圖

地下車庫平面圖

各建築單體平面圖

各建築單體立面圖(不少於三個),外觀立面圖應標明所用材料及顏色

各建築單體剖面圖

各建築組團主要立面圖

各建築組團主要剖面圖

放大關鍵局部立面、剖面圖,應標明關鍵尺寸

關鍵設計區域放大立面、剖面圖

區域細部分析圖

材料展示板説明建築材料、裝修及顏色

文本:包括設計説明書和所有圖紙縮印件;設計説明應包括:單體主要設計要求及各經濟技術指標(包括各組團、單體住宅户型套內建築面積、單體建築面積等),圖紙應包括主要單體立面表現效果圖(正面及背面)及CAD圖

6.4詳細規劃模型一台(比例1:300)

6.5提交文件份數:

6.1、6.2、6.3條彩圖各1套;

6.1、6.2、6.3條文本各10套(含各類圖紙的縮印件);

6.1、6.2、6.3條電子文件光盤各一份。

6.6提交文件時間:設計方應於年月日前完成概念方案設計並提交設計成果,自概念方案經委託人書面確認後7日內,設計方應完成方案設計並提交設計成果;自方案設計經委託人書面確認後7日內,設計方完成並提交深化、報批圖紙;在方案深化設計經委託方及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書面確認後10日內完成擴初設計工作並提交設計成果。

若設計方逾期不能完成設計工作及遞交設計成果文件的,其逾期違約責任由設計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違約金;若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提前完成設計並提交設計成果文件的,雙方提前商定出圖時間。

6.7提交文件地點:xx市xx區路號樓設計部。

第七條 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設計費單價總計為元/平方米,其中:概念方案設計階段元/M2 ,設計費計萬元;方案設計及深化階段元/M2,設計費計萬元,擴初設計階段元/M2,設計費計萬元,設計費總計萬元。

7.2本合同約定的設計費單價一次性包死,包括設計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及要求提供的各項設計成果文件所需的設計費、曬圖費以及設計人員來往車旅費、食宿費、管理費、税金等設計方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設計成果交付委託方所需的所有費用,該單價不因包括該工程建築面積的變化、設計範圍內的補充設計、增加設計深度、修改方案、國家調整設計費率、總投資調整、概預算調整等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委託方無需向設計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計萬元作為預付款。

8.2 設計方提交概念方案設計文件並經委託方及有關主管部門書面確認後七日內,委託方支付設計方設計費總額的20%(含委託方支付的預付款),計萬元;

8.3 設計方提交方案深化(詳規報批)設計文件,正式向規劃局申報並取得詳規批覆等規劃局認可的書面文件後七日內,委託方支付本合同總設計費的30%,計萬元;

8.4設計方完成擴初設計並提交擴初設計階段(單體報批)設計文件,向規劃局單體報批取得批覆並經委託方確認之日起七日內,委託方支付本合同總設計費的20%,計萬元;

8.5剩餘設計費待施工圖設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付清。

8.6設計費用由銀行轉帳支付,委託方在支付設計費用前,設計方應當向委託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否則,委託方有權拒絕支付相應款項。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 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 10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協商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3委託方確定為本項目的設計聯絡人,負責設計聯絡工作,期間的有關聯絡及有效文件簽署須有聯絡人簽字,涉及對設計成果的確認或有關費用的確認等,必須經委託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否則,委託方一律不予認可。委託方若變更聯絡人須提前日書面通知設計方。

9.1.4委託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

9.1.5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提前日通知設計方,設計方應當書面答覆,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內不答覆的,視為同意委託方變更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6方案深化設計內容的深度不能滿足下一步設計要求時,設計方應在委託方指定期限內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直至達到合同約定標準,且委託方有權不支付設計費,並解除本合同。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設計成果形式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對委託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設計規範的要求設計方有義務向委託方指出並提供相應的標準、規範依據。設計方並應當盡專業設計單位能夠達到的注意,就設計方要求等不符合設計規範或常規之處,向委託方指出並指明其可能的後果,並應當按委託方的再次要求或標準執行。委託方未發出再次要求或標準的,設計方應當按原要求或標準執行。

9.2.2在設計分別進行到概念設計、方案設計、方案設計深化時 (各階段設計基本完成,正式輸出文件前),設計方應向委託方進行設計彙報,待委託方及有關主管部門確認方案後方可輸出正式文件,若設計方擅自輸出設計成果文件後與委託方意見不一致時,其文件資料費用不予支付,委託方有權拒絕支付設計費。

9.2.3設計方確定為本項目的設計聯絡人,負責設計聯絡工作,期間的有關聯絡及有效文件簽署須有聯絡人簽字,若設計方變更聯絡人須提前日書面通知委託人。

9.2.4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資料由設計方自行解決,所需費用由設計方自行承擔。

9.2.5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2.6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委託方和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及報批,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設計成果進行調整修改補充,該部分內容不計入設計變更,不增加費用。

9.2.7設計方有責任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向施工圖設計方進行技術交底,對施工圖設計方提出的問題及時給予解答,對設計過程中發現的影響效果的部位按委託方要求及時給予更改。

9.2.8設計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向委託方提供設計項目組組成情況及各成員的專業水平情況報告,由委託方審議,並應當按委託方要求撤換相關人員,但委託方的審議並不免除設計方組織設計項目組不力的責任。如發生變動,設計方應當提前日向委託方提交書面報告。設計方必須由其內部職工組成的項目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行完成本工程。委託方發現設計方上述人員與設計方所報不符,視為設計方違法分包,設計方應向委託方承擔設計費總額20%的違約金。

9.2.9設計方應承擔國家相關規定的相應的設計責任。

第十條 保密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形成的設計文件著作權歸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自主決定使用而無需向設計方另行支付費用。設計方有署名權,參加各項評獎權。未經委託方同意,設計方不得將設計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及責任。

第十一條 訴訟

在執行本設計合同時如發生爭議,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3.1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13.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13.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13.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3.5設計方提交的文件在設計方案的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或體現委託方委託內容的;或不能通過政府部門批准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委託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金額支付款項的,每日按應支付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14.2由於設計方原因遲延交付設計文件的,每日按設計費總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違約金,逾期十五日,委託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設計方應向委託方承擔設計費總額20%的違約金。

14.3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根據合同第十三條規定及因設計方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和終止外,委託方有權提前日通知設計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下列情況執行:

14.3.1設計方設計工作未開始的,委託方不給予任何補償和賠償,如委託方已支付預付款,設計方應在委託方指定期限內無息返還給委託方。逾期未返還的,每日按應返還金額的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14.3.2在設計工作已經開始並向委託方提交設計成果,委託方予以確認無異議的(即設計方已經開始進行概念方案設計階段),雙方按照設計方提交設計成果的實際設計量進行結算,除此之外,委託方無需向設計方承擔任何補償和賠償責任和費用,同時設計方應保證該階段設計方案及已提交的設計成果的的完整性、準確性。

14.4 設計方應當隨時應委託方的要求或徵得委託方同意後修改其設計中的錯誤、矛盾、偏差、或漏項。因設計設計偏差、錯誤、矛盾或漏項,致使設計期限延長或成本費用增加的,設計方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補償責任,如給委託方或任何他人造成損失的,設計方並應當賠償該損失。

14.5設計方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致使工程出現質量等問題,設計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報批完成且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15.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 份,委託方6份,設計方2 份。

15.3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15.4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委託方提出的《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雙方認可的往來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

15.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 (蓋章) 設計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日期: 日期: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1、應乙方的合作要求,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會資源,共同把 業務做強做大,甲方願意與乙方合作。乙方在雲南省(市、自治區)昭通市(地區)綏江縣(區)開展房地產評估業務。

3、乙方為表明與甲方合作的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字本合作協議後, 支付誠意金貳萬元給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無意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暫定壹年,即從 年日起至 月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可續簽。

三、合作務件

1、甲方以評估資質和已在區級相關銀行評估准入及其它社會資源為合作基礎。

2、乙方以現有經營平台和在–轄管理部門和銀行及周邊縣市的人脈關係和其他社會資原作為合作條件。由於乙方與甲方合作前與廣西國聯評估公司存在合作關係,且已設置有辦公室場所、做有廣告牌和購置有辦公設備等,為了明釋雙方合作關係的獨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債權債務,經雙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 月 日前終止合作關係,結清所有債權、債務。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辦公場地和已製作安裝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離,但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計入財務折舊和攤銷。 月 日後,經甲、乙雙方認可的日常開支費用,依規在財務中列支、計入成本核算。

四、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①負責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乙方辦好–分公司的工商註冊,税務登記、資質備案等工作。

②負責理順–分公司與 分公司、—總公司的業務關係,確保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

③負責監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檢查審核各項費用收支和賬務處理的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約定要求及時劃付各項費用和分利。指導分公司財務人員做好建賬、核算、報税、年檢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關係和資源,協助乙方拓展–及周邊縣市評估業務。

⑤根據總公司的規範要求,檢查、督促、指導分公司的各項工作。

⑥行使股東職權,參與分公司業務發展、內部管理、費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決定。

2、乙方的責任

①由乙方負責–轄區範圍內評估業務市場的客户拓展和關係維護。

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監管和指導下進行,賬務做到日清月結,透明度高,不弄虛作假,儘可能規避財務風險。

③分公司接洽的轄區內的評估業務,原則上有–分公司派員工進行核收相關資料和進行現場勘察及取證,並按總公司質量控制要求,撰寫評估預報告,之後,報請 分公司領取報告編號,並將報告初稿上傳 分公司(或總公司),按授權要求逐級審核、簽發。

④乙方評估員必須按甲方及總公司的業務流程及評估規範開展評估業務,不得弄虛作假和參與惡性競爭,損害公司形象。特殊情況需提前與甲方請示,經報總公司協調同意後再運作,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業務受理區域界定

實行抵押登記屬地受理原則。但如果是–屬地客户自主上門尋求 或—總公司評估的,則尊重客户的選擇,需要協調時,–要無條件幫忙;反之,如果–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轄區範圍外的客户時, 分公司或總公司也應尊重客户的選擇。如果受理到非屬地客户而推薦給屬地分公司(總公司)辦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應適當給予推薦公司適當的返點,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商。嚴禁惡性跨區域挖掘潛在客户(遊蕩客除外),否則,甲方按屬地原則處置所得。

六、隸屬關係

1、行政及業務:–分公司隸屬 分公司、—總公司管理,上傳下達逐級傳遞,嚴禁越級操辦。

2、財務核算:既接受上級的監管指導、規避風險,又相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七、財務處理及核算

1、評估收費及結算標準。原則上按總公司評估收費標準收取“評估費不低於區標五折”計收,低於五折的收費應經甲方報請總公司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收入按五折計提結算。

2、在–分公司沒有找到自有國家註冊評估師前,暫借用總公司的註冊評估師簽發報告,乙方需依合同按業務收入的2%向總公司支付簽發風險金。

3、由於–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其受理業務撰寫的評估報告,全部由總公司派駐 分公司的專職負責人進行審定和報批,並由評估助理協助做好初審、修整、跟蹤、信息反饋、裝訂合本、報告收發等工作。據此,乙方應按行規給予派駐負責人及評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費、崗位加班費。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單(特殊)業務,總公司需派人現場復察的, 分公司每出車一次,–分公司給予出車人 如需用餐,–分公司則儘可能由委託評估人安排。

5、費用開支原則:各項費用總額控制,上頭封頂、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據實列支,超出自負。

6、結算時間。原則上每月一小結,年底總結算。在結算當期,已出報告,但未收齊評估費的,由乙方負責追收並墊付。

八、收入分配

為鼓勵雙方各自嚴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飯”,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每月經雙方確認的營業收入總額,在減去營業税5.65%後的餘額,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繳清總公司的20%管理費,還應支付總公司評估師的簽字費和助理評估員的加班費,結餘為利潤。乙方的70%的分成,除給外圍經辦人員獎勵外,還應支付員工工資,房租及水電費,公關招待費、差旅費,電話網絡費及日常辦公用品費用等一切。結餘為利潤。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乾,盈虧自理。

九、其他

1、協議簽定,各自履行,如有違約,承擔責任,終止合作。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北京市場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系列玉石、寶石產品。

二、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和乙方的需求分階段分批向乙方供應相應的玉石、寶石產品。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玉石、寶石產品附有鑑定證書、防偽標籤的,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變動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貨時附相應的清單,在清單中載有名稱、料質、重量、證號、價格雙方清點交接清楚,此後發生毀損或調換,自負其責。

五、乙方未銷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玉石、寶石產品悉數退還給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貨時,依照第四條的規定辦理。

六、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寶石產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為兩個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兩個月內,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貨時回收第一批全額貨款。

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約定的期限遲延支付貨款超過20天,甲方有權拒絕繼續供貨並解除合同。

九、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區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單元第_________層,共

___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屬於:___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____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2、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_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委託人(賣方): (簡稱甲方)

委託人(買方): (簡稱乙方)

受託人(經紀方): (簡稱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經紀)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託,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標的基本情況、內容和價款)

1、所有權人: ;共有人 。

2、產權來源: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解困房、集資房、自建房。

3、房屋座落: 。

4、房屋建築面積: ;車庫面積: (產權證有、無)。

5、建成年代: 。

6、《房屋所有權證》號: 共有權證號: 。

7、《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用途及使用性質: 。

8、房屋售價: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9、過户相關税費約定承擔方式: 。

10、其它情況: 。

11、附甲方移交給乙方內外物資清單(附後):

第三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 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託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

第四條(各方履行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合法真實,並符合房地產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保證房屋的共有權人認同並履行本合同。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户手續,提供相應真實有效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保證房屋交付時狀況與乙方看房時一致,並完整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約定其它設施。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佣金。

二、乙方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代辦事項,按時支付佣金和代交税費。

3、根據委託事項,乙方應於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①契税②登記費③交易手續費④工本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發票金額結算,多退少補。

三、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託的事項,完成甲、乙方委託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具備經紀人資質的從業人員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託期限內辦理所委託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瞭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及時將委託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託人通報。

4、對委託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和擅作他用。

5、處理受委託事項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託人。收取經紀費用時應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否則委託人有權拒交。

第五條(房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方雙方商議,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將房款的轉付交予丙方,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過户簽字後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____日內,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後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後,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後三日內,丙方將餘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其它約定: 。

第六條(房屋過户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將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轉移到乙方名下。

2、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天內或於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房屋,並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3、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後,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並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第七條(佣金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按委託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託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結算代交税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三、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違約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額支付丙方的佣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它重大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提請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約定事項)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格部分由丙方經紀人填寫,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處,須一式份同樣且經甲乙簽字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_________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份,監證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丙方:(章)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 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税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 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 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 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 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税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衞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 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 ,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 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 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 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 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 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 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 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分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户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文件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户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户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0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湖畔名居(暫定名)項目進行廣告設計服務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廣告設計合同服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開發建設的湖畔名居(暫定名)項目進行廣告設計服務,負責該項目的廣告策劃、創意、平面設計等事宜。

第二條 廣告設計合同服務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2、本合同所約定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經協商同意,雙方可就續簽合同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合同書。否則,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3、如甲方因銷售週期調整、節假日、或本項目發生重大調整或出現停建、緩建等其它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時停止服務或解除合同。暫停服務的期間乙方一切工作暫停,甲方不需支付本期間服務費用,合同期限相應順延。如甲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以上情況,甲方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廣告設計合同服務內容

1、項目廣告策劃(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案名、LOGO、主題廣告語,以及廣告定位、廣告策略及創意構想、傳播與媒介策略、推廣總體策劃思路、推廣主題、公關活動策略及廣告文案策劃和具體廣告實施方案);

2、沿海品牌推廣策劃(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推廣過程中的公司品牌整合及活動策劃);

3、示範區整體包裝方案(銷售中心、景觀環境及停車、樣板房、商業街);

4、項目廣告設計(包括但不限於項目報紙廣告、户外廣告、雜誌廣告、電視標版廣告創意、項目營銷資料如樓書、摺頁、海報、DM、户型單張、網站表現等的設計及其它應用系統設計);

5、項目VI及形象包裝策劃(包括但不限於工地現場包裝、銷售中心包裝、看樓通道包裝、導示系統、外展包裝、展覽設計的創意、活動包裝的策略制定及其設計);

6、項目活動策劃及執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樣板區開放、開盤、展覽、入夥、外展及階段性促銷活動的策劃及建議、大型公關推廣活動策劃活動及推行等)。

第四條 服務費及付款方式

1、服務費:

合同總金額為(大寫)萬元整(¥萬元), 即每月服務費為萬元。

2、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萬元整(¥萬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採用每季度結算方式。乙方按本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每季度全部工作後,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下季度第一月的15個日曆天內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務費用。

3、乙方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且並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第五條 廣告運作規則

1、本合同簽約後該項目即進入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具體操作階段。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15個日曆天內須向甲方提供總體推廣策劃案及創意框架思路報告及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並嚴格制定每一個分項的實施過程,甲方在收到前述文件後5個工作日給予反饋意見。

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15個日曆天內提交修改後的總體推廣策劃方案及創意框架思路、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前述文件,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2、乙方應將經甲方確認的總體推廣策劃方案及創意框架思路、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並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前述文件、進度計劃及甲方下發的工作任務單、甲方調整後的計劃等分步實施,各項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工作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3、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總體策劃方案、創意框架思路方案、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乙方應當無條件的予以服從,並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修改好的總體策劃方案、創意框架思路方案、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甲方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就該項目整合推廣成立湖畔名居(暫定名)項目小組,該項目小組成員應包括資深策略師、資深策劃師、資深文案、平面設計總監、設計指導、立體空間設計指導;另外,乙方必須成立本項目的專案小組。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提供提供項目小組及專案小組人員名單,並經甲方認可,如乙方要調整該項目小組或專案小組人員,需提前5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認可。甲方有權對該項目小組及專案小組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內予以更換。甲方認可或更換意見,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的專案小組人員,應充分配合項目良性進展,與甲方實行周例會制度,由乙方負責招集,雙方共同確定整週的工作,有序安排進度。若需臨時增加例會,甲方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每會由乙方專人於會後3日內將記錄整理的會議紀要交於甲方備忘,須加蓋乙方公章。

6、每月應不少於一次召開雙方高層工作會議,乙方須提交廣告效果評估報告,檢討廣告效果,以指導和調整項目推廣的廣告策略,乙方應按時於每月的1日提交月度、每季度的1日提交上一季度工作總結和下一季度工作計劃,並於每年的1日提交上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工作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調整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提交修改完畢的工作計劃;當甲方有重大活動及綜合會議時要求乙方人員參加,乙方必須積極響應並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脱。

7、乙方負責人在開盤期前二個月及開盤期當月這三個月內,應有10天/月的時間在甲方指定現場辦公,項目開盤後乙方必須有負責人駐場。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現指定為該項目的負責人,負責整個服務項目的安排、執行和與甲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9、甲方現指定為該項目的負責人,負責整個服務項目的安排、執行和與乙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無權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無權減少本合同項下乙方義務或甲方權利,無權增加乙方權利、費用或甲方義務,任何承諾、確認等均須以甲方加蓋公章的方式確認。

10、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總體營銷預算計劃,編制相應的廣告及活動推廣成本預算及進行費用監控,並經甲方確認。

第六條 限制

在雙方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不得再接受與甲方委託項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之任何廣告推廣業務。

第七條 服務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內容均須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它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提供書面文本二套及電子文檔一套;

2、乙方應對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充分的説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提出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乙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項目、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工作成果,乙方對其文件承擔責任,不得更改。

5、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報告等文件,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2)以上文字、圖片、載體均為設計圖紙及樣稿,該設計圖紙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使用的媒體,其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制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甲方所持有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提交所需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15日內提供。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在甲方指定期限內進行修改、調整完畢,直至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定稿;若乙方修改或調整三次後仍未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3、甲方應及時在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內審定乙方每一步的策劃、設計方案,並監督乙方設計工作的進度、質量等,指導乙方工作,並最終簽字定稿;若乙方原因使設計工作的進度、質量受到影響,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未在規定或商定工作時間內對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進行審定的,並不視為甲方對乙方工作成果的認可。

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計劃發佈報紙(包括出現錯版、錯時、錯稿等情況),由此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當月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賠償金,並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追償;如屬乙方原因造成對甲方項目的負面報道達3家媒體以上轉載、或引發2户以上購房者訴訟或投訴等事故的,甲方除按上述方式處理外,同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甲方在媒體規定最後送稿時限並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利隨時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但若簽字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膠片以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7、在乙方按甲方確認的進度和計劃完成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且經甲方認可的前提下,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8、乙方依據本協議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劃、創意、設計等工作成果,一經由甲方審核、確認並採用,其使用權、着作權(版權)、載體所有權等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用於廣告發布、對外宣傳以及再轉讓等,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9、如有不可控的意外情況發生,甲方有權根據情況暫停當月的廣告推廣活動,而不需向乙方支付當月的相關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製作等業務,所有廣告需甲方同意並簽字後才能發佈或實施;在推廣活動中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如因乙方因素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甲方持有的相關資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乙方簽字確認,並妥善保管,如果出現重要文件泄漏或丟失,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報紙打樣稿給甲方確認顏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合同內所有服務內容都要經過甲方簽字認可。

4、經甲方簽字確認後的作品,原則上不得進行修改。若因特殊原因需修改,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因甲方原因延誤時間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工作單項或全部轉讓或另行委託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合作。若因乙方因素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保證向甲方交付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成果均由乙方獨立創作完成,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策劃、創意、設計、方案等服務和作品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圖片、標誌、用語、音樂、肖像、表現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證有權使用並可用於甲方項目的使用和廣告發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肖像權等權利,如有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費用和行政處罰。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如甲方為繼續使用而支付使用費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交用於對外宣傳的文案及圖片符合政策法律規定之要求,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8、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所有創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膠片及打樣、報紙及其他媒體的輸出內容以及項目圖片設計稿、畫稿、製版、輸出MO、膠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乙方應對其策劃創意、活動等的內容負責,保證其合法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有侵權等行為,責任及賠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

10、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動甲方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圖紙,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對於每一項設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設計(包括方案、説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由甲方選擇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並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畢,經甲方確認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本合同的簽訂及合同中所確定的各服務項目,並不視為由乙方獨家服務,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內根據需要將部分或全部服務項目委託其他人,甲方亦有權通知乙方而減少服務項目,服務費用相應減少。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期內,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的,累計或連續發生三次以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及期限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包括乙方未按甲方或合同要求及時、準確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電子文件、膠片、BETA帶等創作成品的,或相關方案、策劃、平面設計等或其他遲延提供服務的行為,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1日,甲方有權按違約當月服務費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違約賠償金,並承擔因乙方遲延交付工作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達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務內容非因甲方原因發生三次以上遲延交付情況,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賠償金,發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完好歸還甲方提供之文件材料,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又接受與甲方委託項目相同地段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之廣告推廣業務,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6、合同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害甲方商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的,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等款項,如不足賠償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10、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可隨時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服務內容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解除終止合同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違約而終止本合同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須按本合同總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甲方有權直接在應向乙方支付而未付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的,泄密方應按違約當月服務費總額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它任何聯繫,須用書面形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予乙方,可發送致如下地址:地址: 郵編: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予甲方,可發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 郵編:

2、雙方約定採用郵政特快專遞的形式寄送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即視為送達。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介服務內容

甲方為乙方提供【獨家】【非獨家】中介服務,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户】【租賃登記】手續的中介服務。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代為【預約辦理】【申請辦理】_________公證。

乙方【同意】【不同意】將房地產的鑰匙交由甲方代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將房地產的鑰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房地產地址:_________;建築時間:_________;房地產【建築面積】【套內面積】面積:_________。

房地產使用用途為【住宅】【寫樓】【商鋪】【工廠】【其他_________】;性質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產證證號:_________。

乙方房地產為【獨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沒有】抵押;【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出租。

第三條 價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税費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條件發出要約邀請:

1.該房地產按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2.該房地產以【建築面積】【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範圍內,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費繳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費全部由買方/承租方支付】【税費全部由賣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為乙方提供中介服務,有權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或要求乙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2.甲方根據合同開展中介活動,為乙方房地產尋找【購買】【租賃】對象,經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發佈該房地產的廣告,廣告宣傳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對乙方房地產的資料進行核實。

4.甲方應當根據協議,帶【購買】【租賃】方察看該房地產,並將該房地產權屬情況如實告知【購買】【租賃】方。

5.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方達成【買賣】【租賃】合同。

6.為乙方提供房地產交易過户方面的諮詢。

7.甲方必須如實將交易進展情況通報乙方。

8.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交易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2.乙方必須保證所填寫的房地產權屬情況真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房地產資料;並保證本人對該房地產擁有完整產權或已取得其他業主的委託有權處置該房地產。

3.甲方為乙方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4.乙方應當根據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支付甲方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5.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條件為乙方找到【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約定簽署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的時間,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協辦手續費給付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中介服務費。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購買】【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

甲方代辦房地產【交易過户】【入住手續並結清有關費用】【贖契手續】【租賃登記】【其他_________】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協辦手續費。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乙方可以隨時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前,甲方已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該費用不得超過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存在隱瞞或欺詐,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因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導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5.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XX市智高點商務策劃諮詢公司

為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諮詢)項目

1.

二、委託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羣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並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後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的中期彙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限期為至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策劃諮詢費用為元人民幣(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後,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後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餘款人民幣元(元),乙方方能將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諮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xx萬元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省市區街(路)號郵編:

電話: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郵編:

開户行:賬號:

電話:

簽約地:年月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託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信息;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户口轉移][水錶過户][煤氣過户][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擬[買受][承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並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税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 人(丙方)簽章: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範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 ]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託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係。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註銷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託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閲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託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製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合價房[_]375號《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機構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_______________,現售備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買受人出示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有效用地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白蟻預防合同及出賣人的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或複印件。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經有權機關批准的房屋所在層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____米,位於所在建築設計標高±0.000【地上】【地下】第_______________層。建築層數地上最高____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台為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非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攤建築面積計算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所在建築採用的節能措施、指標見附件三。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間】【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購房款外,其他由出賣人代收的費用項目按以下標準、時間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間】【位】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雙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任何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含買受人向銀行按揭貸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但共有分攤部分面積增加超過其合同約定面積3%的,買受人不承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屬預售商品房,買受人應當按時依約定將房價款存入到指定的銀行預售款監管帳户上。監管帳户應當與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申報的一致。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日後,買受人在出賣人書面催告日後仍未支付應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交付條件與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年月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同時符合下列各項約定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和消防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生活給排水、用電、管道燃氣、電信、有線電視、消防、郵政信報箱等設施達到設計要求條件;

3.小區內部道路、綠化、室外照明、消防、環衞及其他商業、社區服務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築、基礎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分期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設部分應按規劃設計要求全部完成,並與在建工程之間設置有效的隔離設施和施工安全設施;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同意接收,出賣人支付買受人(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_____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本條第(1)項和第七條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下列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變更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及形狀、朝向;

(2)變更小區總體規劃設計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備設施;

(3)變更房屋節能措施及指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不退房。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______________合理補償。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條件已達到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該商品房在向買受人交付時沒有出賣人設定的抵押權、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按時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按揭貸款、預告登記、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節能設施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向當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預登記,並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付買受人。如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同時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買受人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經買受人書面委託,出賣人可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代辦權屬登記,相關費用等具體事項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當使用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六條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計入分攤面積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區內公共場所的所有權屬全體業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買受人購買的該商品房僅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建築屋頂、外牆、外窗(含天窗)的隔熱、保温結構和用途。買受人擅自改變的,相應法律後果由買受人承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承擔相應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前期物業服務約定

本商品房項目由出賣人依法以【招標】【協議】方式選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標準等見合同附件四。

專項維修資金由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繳交,計人民幣_______拾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繳交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商業銀行監管賬户上。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買受人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附件五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按期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並同意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條 文書送達

本合同確定的聯繫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但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雙方同意以下有關廣告、宣傳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其中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時存檔壹份),買受人____________份(原件不少於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出賣人】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預告登記。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分層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

附件三:建築節能措施、指標和室內分隔、裝飾裝修、設備標準

1.房屋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温隔熱性能指標

屋頂: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節能措施,

傳熱係數k: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w/(㎡?k);

外牆: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節能措施,

傳熱係數k: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w/(㎡?k);

外窗(含天窗)採取_________________節能措施,

傳熱係數k: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w/(㎡?k);

遮陽係數s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氣密性:________m3/(m?h)且________m3/(㎡?h)

2.外牆:

3.內牆:

4.室內分隔部位:

5.頂棚:

6.樓(地)面:

7.門窗:

8.廚房:

9.衞生間:

10.陽台:

11.電話:

12.有線電視:

13.互聯網絡:

14.電梯:

15.樓梯:

16.其他:

附件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附件五: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六:合同補充協議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__諮詢公司

為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諮詢)項目

1.

二、委託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羣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並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後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的中期彙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限期為至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策劃諮詢費用為元人民幣(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後,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後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餘款人民幣元(元),乙方方能將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諮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__萬元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省市區街(路)號郵編:

電話: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郵編:

開户行:賬號:

電話:

簽約地:年月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為充實我們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條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資

1、聘用的條件要求:具有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掛靠合同所要求的資格,完全符合註冊條件,滿足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提供符合轉註冊要求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從甲方註冊成功之日(以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時間為準)起計算。聘用工資為税後人民幣元/年(大寫),工資按年支付,協議簽定後,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註冊所需材料掃描件交與甲方,註冊成功(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公告日為準)3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僅有權使用乙方的註冊資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辦理乙方證書變更註冊、續期註冊、執業年檢、工作業績資料申報、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相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一切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執業證書期間,不得塗改,倒賣,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註冊證書執業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甲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獨立承擔,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3、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報名及學習費用;必須乙方本人到場學習的,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達成聘任意向後,將聘用合同郵寄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後,將畢業證、身份證複印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等文件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證件原件後三日內,支付乙方元定金,以轉帳形式支付。如註冊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資中扣除,如未成功註冊,參照本協議第二項第6款規定處理。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畢業證書原件等資料應在註冊成功十日內返回後立即返還給乙方,執業證件待合同期結束後返還。

5、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等工作時,如需要乙方配合,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並承擔乙方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註冊手續,如屬甲方原因註冊不成功,甲方5日內將收到的證書等原件返還乙方,且乙方不退還定金,合同失效。屬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註冊成功後不能通過年檢或審查的,乙方以轉賬形式全額返還甲方所付金額,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證書信息,不得有掛失、註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8、協議合同期內,乙方不做甲方的企業法人、股東、簽字估價師,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的評估報告有數量要求,甲方可以徵詢乙方意見,並提供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相關要求文件。乙方應自行決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評估報告上簽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續期註冊,甲方不承擔任務責任。

三、證書保管

完成註冊後,乙方同意將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結束,甲方應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意向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乙方解約,並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註冊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手續,並郵寄給乙方。如果甲方不郵寄或因主管部門必須乙方到達甲方所在地轉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同時還應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註冊證書、繼續教育證等)。

2、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做出有損乙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所需的一切手續。

2、如果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協議期滿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又沒有續簽協議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變更註冊的,視為甲方故意刁難,在聘用期滿後無法將資格註銷或變更註冊到其他公司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50元/日計算,至甲方出具相關資格註銷或變更註冊資料為止。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職稱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規定用途,不當使用而導致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被註銷、吊銷或產生相關法律責任,甲方無條件幫助乙方重新獲取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或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無法重新執業或無法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的,甲方需對乙方造成的影響或損失進行經濟賠償。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自對乙方產生影響之日至證書補辦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應負責配合乙方補辦,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餐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2)大學畢業證書和執業證書因甲方原因丟失或損毀,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補辦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按50元/天計算經濟賠償費,直到證書下來為止。

4,乙方已提供給甲方的任何證件因甲方丟失而造成不能成功註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後,才可以同甲方協商轉註,如提前解聘,須賠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圓整。

7、甲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後,才可以同乙方協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須賠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圓整。

8、乙方雖然為註冊在職,但不坐班,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相關年檢簽字報告數量要求及相關檢查必需到現場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費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採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7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開户行:

賬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開户行: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房地產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位於,其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2、項目使用性質:(____、____、____)

3、項目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2)規劃容積率:____

(3)建築物總高度:____

(4)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積: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積:____平方米;

4、規劃指標:

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項目總投資額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__%以上。

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作為本協議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1、甲方以____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__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_年_月_日計算,為_年;

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_____;

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

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號為:________;

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8、《項目建議書》:________;

9、《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________;

10、《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________。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1、項目轉讓時,本協議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處理:

(1)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_)處理;

(2)協議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__%予以賠償;

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___)方法處理:

(1)協議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2)協議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__%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與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1、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協議項目轉讓費為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轉賬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轉讓費______(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費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第三期轉讓費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乙方須在____年_月_日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______元(小寫:¥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費的承擔依國家税法規定辦理。

6、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協議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履行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協議的處理

1、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2、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協議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監理合同》;

(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_____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協議的協議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協議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協議事宜。

(1)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協議的書面補充協議。

(2)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協議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協議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上述3款商談補充協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並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2、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3、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4、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5、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6、甲方應按本協議第4條第1款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7、甲方應對本協議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8、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 乙方責任

1、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並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協議項目;

2、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3、乙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利潤分成;

4、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協議事宜;

5、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協議第八條處理的後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6、乙方應對本協議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7、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協議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2)甲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至第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項目轉讓費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3)甲方沒有第(__)款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協議第九條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協議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

(2)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__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3)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決。

1、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協議文

本協議文本採用中方。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______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方雙方籤、蓋章後,經政府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

附件二: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

附件三: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附件四: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協議細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並遵循《房地產估價規範》及《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等標準,本着獨立、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房地產價格評估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內容

(一)估價對象:

(二)估價目的:為確定估價對象的 價值提供參考,而評估其房地產(房屋、土地、構築物)的 價值。

(三)價值類型: 房地產公開市場價值

(四)估價時點: 年 月 日

(五)報告份數:預報告 份,正式報告 份。

(六)作業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計 天)。

二、合同時間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評估費依據、標準及計算方法

(一)收費標準:

1、房屋徵收補償評估按評估額的0.5%收費。

2、司法鑑定按《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吉林省司法廳關於司法鑑定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吉發改收管聯字[20xx]1577號的規定標準收費。

3、 其他項目按《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計價格[1995]971號規定收費。

(二)計算方法:

計算多個估價標的物的收費,執行《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DB22/T475—20xx)第17條“估價報告中有多個估價對象的,估價機構應以每個估價對象為評估費的計算依據。評估費應採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方法計算,不應隨意改變計算方法或降低收費標準。”的規定。

(三)收費金額:

1、乙方預收評估費人民幣(大寫)元元,餘額按實際評估額另行計算。

2、乙方按實際評估額計算評估費。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房地產估價規範》及《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等規定出具估價報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的估價對象、估價目的、價值類型、估價時點、報告份數、作業時間出具估價報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告中的錯誤進行修正,或對報告進行復估。

4、甲方或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報告有異議的,乙方要按有關規定予以口頭或書面做出答覆。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與估價對象相關的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6、甲方要填寫《估價對象法定優先受償情況調查》。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公示估價結果,或安排房地產估價師回答相關問題。

8、甲方應當按項目需要,給乙方提供與估價對象有關的資料【 】

(1)工商執照、自然人身份證【 】

(2)房屋所有權證【 】

(3)房屋使用權證【 】

(4)土地使用權證【 】

(5)無證房屋的用途、結構、建築面積證明【 】

(6)構築物所有權證明【 】

(7)房屋測繪報告【 】

(8)構築物測繪報告【 】

(9)土地測繪報告【 】

(10)規劃意見(選址)書【 】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1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

(14)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

(15)其他與估價對象有關的資料【 】

A、房屋、土地徵收徵用公告或行政許可證【 】

B、司法鑑定方面的資料【 】

C、房屋(構築物)土地租憑(承包)合同【 】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

E、房地產交易合同【 】

F、房地產拍賣確認書【 】

G、法院、仲裁機關的判決或裁定【 】

H、房地產交易公證書【 】

I、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

J、企業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價報告的內容和估價對象的商業機密。

7、甲方為乙方提供查看估價對象的實物、權益和區位狀況提供方便,並配合乙方取得估價對象所在地的政府發佈的有關土地和房屋價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評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房地產估價規範》及《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的報告。

9、甲方應當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評估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房地產估價規範》及《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撰寫報告,並對估價報告的合法性負責、

2、乙方必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和普適技術性原則,根據估價對象的估價目的、價值類型、估價時點、作業時間出具報告,並按約定的報告份數向甲方提供預評估報告的正式報告。

3、國家徵收徵用房屋補償方面的評估,乙方必須遵照有關規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價結果,並安排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現場回答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疑問。需要乙方復估的,乙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復估。

4、國家機關和組織,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或異議人,對報告的格式、內容等有疑問或異議,乙方要根據疑問或異議要求,口頭或書面進行回答。

5、報告需要聽證的、或需要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諮詢或鑑定的,乙方要認真配合。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和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泄漏估價報告的內容和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提出任何與評估工作無關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標準收費,收費後要給甲方出具正式發票。乙方可以預收評估費,但多收部分要及時返還給付款方。

9、除項目終止外,乙方在合同時間內因甲方或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原因,沒有完成評估工作,甲方應適當延長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將合同委託業務轉託其他機構。

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沒能完成工作,或發現乙方和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串通,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房地產估價規範》及《吉林省房地產估價規程》的行為,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或當事人和利害關係人不配合乙方的評估工作,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責任。雙方對賠償責任達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張各自的權利。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9

甲方: 山東開元臵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張國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投資開發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有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投資主體。從事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出資比例及支付

1、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甲乙雙方在公司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 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新公司的帳户支付資金。甲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 帳户;乙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帳户。

3、以上雙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為該違約方對於其在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開發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

第四條 管理機構設臵

1、公司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名董事,乙方推薦 名董事。在董事會中,由 方董事出任董事長,在項目公司中,甲方推薦總經理人選;公司的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雙方各指派財務人員

2、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公司有權辭退。

3、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公司因經營房地產項目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註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公司投資收益如用於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後,報甲乙雙方確認後執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項目開發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經營開發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場營銷策劃,爭取開發項目利益的最大化;

(3)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開發項目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項目開發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建設中與對外主要關係的協調,儘可能的取得優惠地價和開發建設的優惠政策,謀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與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第六條 終止協議的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四條約定的內容為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對非違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進行賠償。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素

1、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的履行各自的義務,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臨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另行協商確定,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0

甲方: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廣場”是甲方合法開發建設的高層商住項目,已依法取得開發該項目所需的相應文件及手續(見附件)。甲、乙雙方就乙方包銷由甲方開發的“廣場”商業用房的有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銷範圍:位於上海市浦建路 號的“廣場”商業用房地下一層,地面三層,共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下稱實際面積)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商業用房的包銷價格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價格,按建築面積計算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三、雙方商定包銷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銷期內,乙方對本協議約定範圍內的商業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銷售的權利,同時甲方在此期限內不再自行或委託第三人銷售。

四、包銷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銷房款的:若逾期不超過  天,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若逾期超過  天的,合同終止,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由乙方賠償損失。

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他人銷售本協議約定包銷範圍內的商業用房。

六、包銷期內乙方可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包銷範圍內的商業用房,具體預售或銷售合同由具體買受人與甲方簽訂;包銷期滿未售出的商業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並在包銷期滿後一個月內向乙方付清餘款結算完畢。

七、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取得廣場商業用房項目的《預售許可證》。

2.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的上述商業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乙方的;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規劃、文物、環保等主管部門採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術問題而導致開發建設工期延長的,但最長不得超過  個月;

(3)舊城改造中原有管線作重大改造時,需市政等單位實施而導致開發建設工期延長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3.甲方保證該商業用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業用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業用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的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以達到標準或賠償裝飾、設備差價。

5.甲方應當在該商業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約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2)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依約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項;

2、乙方自行負責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所包銷的房屋僅作商業使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業用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協議及其附件另由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該商業用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業用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九、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限內或之後的任何時間,本協議雙方不得向任何與本次合作行為不發生直接關聯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有關對方公司的祕密信息和文件資料。

十、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對本協議所作的補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書面形式進行,一旦達成,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1

甲方(房地產開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合作單位):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信的原則,共同參與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通過友好、平等、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開發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質。簽約時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_,宗地號號,使用權人______(以宗地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證為準);具體到項目實施時的狀況,均以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批覆文件為準。

4.項目佔地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開發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擬建商業工程______平方米;

(2)擬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擬建地下車庫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擬建其他附屬設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資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為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為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三、本次合作投資項目額度

本次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根據上述股權比率,甲乙雙方商定本次投資合作項目各自應出資情況是:

1.甲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佔項目投資總額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佔的股份為47%。

2.乙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佔項目投資總額的%;乙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佔的股份(含其它資源性股份)為53%。

3.上述項目投資總額包括項目所佔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遷、安置、補償和辦理項目報建手續等費用款項,也包括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四、合作投資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

合作項目的資金須在雙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統一開户管理。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生效後,按以下具體時間和額度撥付各方應出資的款項:

1.項目資金的籌集

根據項目投資總額和上述各方應出資額度,甲方應將現款_____萬元,分_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户;乙方應將現款_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户。

雙方首次撥付劃轉應出資的款項,應在本協議簽定之後____日內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户中;其餘分次應出資劃轉款項的時間由雙方據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應在雙方確定用款時間之後的____日內將相應額度的款項及時撥付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户。

雙方每次向上述銀行賬户撥付劃轉款項之後,都應及時通知本合作項目財務部門的相關財務人員予以核實確認,以入賬為準。

2.項目財務和產品管理

(1)財會管理人員的任職聘用

項目財會管理人員的聘用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則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

聘用任職的財會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並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聘用任職的項目財務總監須具備“會計師職稱”,並持有國家財政部門頒發認可的“會計師任職資格證”;其他財會人員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方可任職上崗。

(2)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

(3)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

(4)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並授權的管理範圍和執行權限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要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人審查批准,支出票據的'報銷須按程序有直接經手人或驗收人及相關領導的親筆簽字方可入賬。

(5)各項財務收入須開具正規制式的收入票據,杜絕收入打白條入賬。

(6)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後,合作開發項目產品(房產)的出售,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區限(須有定價會議文字紀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個人無權超出定價區限出售合作開發項目的產品。若產品銷售出現暫時困難,必要時,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按上述股權比例分配房屋作為各方的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產品。

(7)項目開發建設的成本核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要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税收制度執行。

(8)其他未及事項雙方可隨時商定、文字補充。

五、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下列工作應由雙方共同負責儘快落實:

1.落實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儘快取得項目佔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開發項目佔地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落實開發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等手續。

5.辦理項目的開工手續,取得項目開工證,使項目得以合法開工建設。

6.落實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項目工程建設的承發包

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本項目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科學考證、合理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方)均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七、項目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定之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建“項目部”聯合辦公,具體商定:高層領導的分工負責、各部門的組件和人員的聘用安排、落實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細則、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工程進度安排、與各級行政業務管理部門的聯絡以及與地方相關民事上的溝通、後勤保障等等具體工作。具體協調和落實上述第五、六條的工作內容。

2.項目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由雙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專人具體負責。

3.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和技術監理工作,由甲方負責委派指定具有專業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理能力的專人負責,項目建設工程關鍵程序和步驟須有授權的相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簽字落實。

4.本協議未及的項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項可隨時商定補充。

八、物業交付

合作開發項目竣工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工程承包商和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後方可交付物業管理。

九、項目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開發項目的確權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各方的出資比率確定合作開發項目物業的產權歸屬於各方

的具體比率。

2.按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各方在分得產權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該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乙方負責協調並辦理。

十、產品售後服務

嚴格按照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售後相關規定執行,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所確認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如果沒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均構成對本協議的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該賠償另一方由此而引發的全部經濟損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雙方約定的計劃和期限撥付應出資的額度,應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轉讓或租賃本協議所涉及的股份及財產份額、不得私自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抵押本協議所涉及的資產份額、不得私自設置第三者權益;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向第三方轉讓本協議,均屬無效。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4.合作一方如果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一方的重大過失、或者因一方違法亂紀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十三、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合作協商進行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

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年。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相應的或者一定的經濟損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約定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時,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五、協議變更的約定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十六、雙方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以內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一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時,其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