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聘用合同(通用13篇)

顧問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有限公司

顧問聘用合同(通用13篇)

乙方: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企業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公關顧問,負責公司開發與南充市商業銀行合作新項目的工作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暫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彈性工作時間制,可自主、靈活安排自身的工作,乙方利用空餘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聘用崗位所需的職責等工作。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為本公司聘用兼職公關顧問,因此不享受公司月薪制,如乙方在聘用期內為甲方簽訂與南充市商業銀行的新項目,此項目為甲方實現盈利,甲方需按照此項目為公司帶來實際盈利的__%作為乙方的最終分紅報酬。甲方需在每月15日將此報酬支付於乙方,甲方有義務將乙方開發與南充市商業銀行合作新項目的相關財務明細提供乙方,該分紅報酬期限為與南充市商業銀行新項目合作期結束為止。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保密責任

1、乙方在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甲方兼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自營或其他企業擔任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職位的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為他人或企業提供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諾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

____年__月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2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實驗室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聘請上海財大科技園金融實驗室擔任甲方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業務的專項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擔任甲方園區企業市場開拓的顧問。乙方必須嚴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執業紀律,積極為甲方提供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專項顧問工作範圍:

1、向甲方提供書面形式的有關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意見書;

2、草擬、修改、審查園區企業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文書;

3、準備開拓市場所必要的文件;

4、每月至少提供一次園區企業相關客户信息給甲方;

5、為甲方企業提供產品方面的有效經銷商或客户並協助甲方企業進行商務談判;

6、協助甲方企業與客户簽署合同協議;

第三條 本合同的法律顧問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支付乙方基本顧問費每年人民幣 元整。分兩次支付,簽訂合同之日付 ,第一次園區企業市場開拓服務結束後支付_____。代理下列事務甲方需支付乙方費用,其它不再另行收費。

1、如需要到外地辦理有關事務的差旅費,乙方將根據事務具體情況,按日或者按照事務情況與甲方協商收費。

2、陪同甲方園區企業人員去外地辦理考察等事務的費用。

第四條 為維護甲方利益,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的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商業機密應嚴格保密並承擔保密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不按時支付顧問費和乙方沒有提供甲方企業或不進行相關服務,即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追討已支付的顧問費。

2、乙方需按甲方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如果雙方不提出解除合同,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繼續支付顧問費。

第七條 名詞解釋:甲方園區企業指註冊在甲方園區內,與甲方簽訂孵化協議的企業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顧問聘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是基於以下原因:

甲方在充分知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風險的前提下,聘請乙方作為財務顧問,協助其完成公司治理、財務規範等工作。

第二章 甲方的聲明和承諾

第二條 甲方為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對其所有及控制的財產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

第三條 甲方依本合同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不違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規定。

第四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事項的財務顧問。

第三章 乙方的聲明和承諾

第五條 乙方為依法成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備從事本合同所涉及財務顧問服務的各項業務和資格條件。

第六條 乙方依本合同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不違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規定。

第七條 乙方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忠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規定,保證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八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一)根據乙方要求提供開展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二)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方案,及時反饋並作出決策;

(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項。

第九條 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組織的方案討論會和論證會。

第十條 甲方須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顧問費、評估費、審計費、法律顧問費,以及各項國家税費等。

第十二條 甲方可以聘請具有相應資格或證券業務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參與本項目,並負責協調註冊會計師、律師、註冊評估師配合乙方項目小組開展工作。

第五章 乙方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應恪守職業道德,運用專業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

在盡職調查工作完成後,乙方應對相關風險給予最大程度的揭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調派合格人員組成項目小組參與本次項目工作,並保持項目人員的穩定。

第十五條 項目小組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根據甲方情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財務顧問工作,並保證項目質量,及時完成各項工作。

第六章 服務方式和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乙方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成立工作小組,負責項目策劃,協調項目進展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採取書面方式(包括電子傳真件、電子郵件等)、口頭方式(包括面談、電話、視頻訪談等)及其他方式為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服務內容主要為:

(一)開展法律、財務、行業等公司運營治理方面的現場調查並出具財務顧問報告,對公司在治理運營、財務管理、行業分析等方面現狀、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風險給予全面提示。

(二)在以上工作基礎上,提出規範建議,並制定相應的改制方案。

(三)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

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僅供甲方以合法用途和目的使用。甲方保證不發生將該報告用於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規定用途不符的情形。乙方不對甲方不當使用財務顧問報告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後果承擔個別或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完畢(以乙方出具財務顧問報告之日為準),及出現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約定的情形,本合同服務期限即告結束。

第七章 費用及支付

第二十條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共計肆拾萬元整。財務顧問費按照合同執行進度具體包括:項目前期費用伍萬元整,改制費用壹拾萬元整,財務顧問報告費用貳拾伍萬元整。

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伍萬元整;改制完成工商登記後(以工商部門核准之日為準)五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費用壹拾萬元整;在乙方出具財務顧問報告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費用貳拾伍萬元整。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將財務顧問費用支付至乙方開户帳户。乙方開户帳户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營業部的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在內的對甲方經營、管理等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開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規定或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必須向第三人披露時,須事先告知甲方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專業意見、建議及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各項分析資料等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其提供或傳播給第三人,除非該項提供或傳播已事先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對外宣傳本次合作和本合同的內容。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本合同內容作出修訂、補充或刪減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原則,不得就相同事項與任何第三方開展任何形式之合作。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合同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除應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外,還應依法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本合同已經全部履行;

(二)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使合同的履行已無必要。

解除合同,必須有書面協議,但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章 乙方的權利保留

第二十九條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存在不符合改制要求的情形,且該情形無法克服,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時,乙方項目小組須向甲方出具書面情況説明。

第三十條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依據合同執行進度應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或免除。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 就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訴訟爭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發生變更或相應審批監管機構變化,需要對合同形式和內容作出調整的,雙方應嚴格按照相應規定及審批監管機構要求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聘任乙方作為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乙方接受擔任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

通過訂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風險管理和各類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採取科學、有效的專業技術管理各類風險,規避、轉移各項損失。乙方在完成甲方專項委託事務後,以自願為原則,可以為甲方提供更多的保險經紀服務和風險管理諮詢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和應得利益。

二、風險管理顧問的服務內容

1.為投保人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諮詢服務。

2.為投保人擬定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

3.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協助辦理理賠。

4.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索賠。

5.中國保監會許可,經乙方總公司授權的其他業務。

三、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兩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任何一方決定不再延續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外一方。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自動延續兩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點)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託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複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税後)。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佣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並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後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繫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並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並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後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税後,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顧問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技術總顧問,全權負責公司的技術開發和研製、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時間。時間總計為期三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技術成果及歸屬。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製: 等技術或配方。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

四、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在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技術成果的標準要求及開發時間、驗收。

六、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得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並不自營與甲方類似的產品或服務,不為他人類似經營提供任何建議;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七、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乙方在 期間的生活費用,如電話費、住房費、生活費自己負擔,因公出差費用由公司負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人代表人:

為了更好地做好優質企業的債券承銷服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就雙方合作事宜簽定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債券發行的主承銷商的財務顧問。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憑藉自身行業研究能力的優勢、輔導全程工作,並協助甲方圓滿完成相關工作。

第三條 甲方保證配備專業化的隊伍全力做好債券承銷等工作。

第四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的時間要求完成相關方案設計及諮詢工作。

第五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次債券承銷服務的財務顧問費,其金額相當於石家莊城投向甲方支付承銷費的%,於甲方在承銷工作結束並收取承銷費後10日內支付。

第六條 乙方應先向甲方提供乙方開具的、發票票面金額與其應獲得的諮詢費用金額相等的,以甲方為抬頭的合格發票的原件。甲方在收到正式發票後將相應的財務顧問費由甲方劃入乙方賬户。

第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規則和有關證券爭議仲裁的特別規定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嚴格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協議內容。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石家莊城投與甲方正式簽署承銷協議起,至甲乙雙方全部費用結算清楚為止。

第十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署):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署):

年 月 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9

茲有__因__需要,聘用__的退休人員__同志,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金額元)由__發給。

2.聘用期間,受聘人退休“補差”工資(原工資的%,金額__元)由聘用單位發給,並視其工作成績適當發給獎金。

3.受聘在多勞多得企業工作的退休人員,不享受“補差”工資和獎金。按__執行,其費用由聘有單位支付。

4.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本站: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__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聘用單位:(簽章

年月日

受聘人:(簽章)

年月日

受聘人原工作單位:(簽章)

年月日

用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年月日

審批單位意見:

年月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根據企業運營管理需要,聘用乙方為濟南根生元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的技術顧問。

二、合同期限

從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報酬及支付方式

(一)技術顧問報酬

乙方完成專業技術顧問工作的報酬由 甲 方負擔。乙方所得報酬按企業每銷售1噸

(二)其他業務績效

乙方在技術服務期間為企業產品推廣、銷售的報酬由 甲 方另計。乙方為企業每推銷

(三)技術研發費用

乙方在做企業技術顧問期間,為企業技術開發過程中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

(四)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2___種方式):

四、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①在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指導下,實現對乙方工作的合理調配和正確引導,充當領導和監督的角色,無條件向乙方提供研發所需的場地、設備、物料條件。

②在乙方研發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及市場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應嚴格服從乙方的技術指導。

(二)乙方權利、義務 ①乙方負責公司的技術開發和研製、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負責該公司技術開發,產品質量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②乙方也不需要到崗工作,如甲方因具體需要,雙方另議。

③乙方所研發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識及市場所需標識產品。

④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3種以上不同標識或類型的產品配方,以供甲方更好的迎合不同地區的市場需求。

⑤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年兩次的產品推介會(甲、乙雙方需相互協調議定時間)。⑥乙方有義務視甲方需要選派1-2名學生對甲方的產品推廣試驗田作出合理的調研及功效 報告。

⑦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所提供的產品配方提供相應的工業化生產產品質量檢測或鑑定報告。 (三)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公司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經營損失、運營危機或困難,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具體視相關情節根據法律及公正結果判定,由甲方投資人決定是否追究(雙方可另行協議需支付乙方的基本薪酬及減免條件)。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期滿,甲方未與乙方協商擅自終止該合同續訂,甲方需賠償乙方合作期內年均應得收益的3倍(具體為:按合作之日第二年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年平均值計算)。

②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③合同期滿,甲方多次與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乙方未能同意,則不能履行上述第一條賠償協議。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事項:

本合同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工作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 自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思恩教育課程顧問一職,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工

1、思恩教育招生宣傳工作;

2、協助早教中心日常保教工作;

3、協助重大活動的組織;

4、協助公司下發的其他相關工作;

5、向公司董事會提出有利於早教中心管理與發展的各種意見。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提供給乙方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設備、設施以及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

四 薪資及福利

1.乙方的薪資由基本工資+提成+年終獎金二部分組成

1.1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月(大寫: ),試用期後

1.2獎金在年終進行一次性發放。

2. 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五 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1.工作日08:30—17:30,,每星期至少休息一天;

2.寒暑假值班;

3.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突發任務可以適當的自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未經甲方許可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由於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而造成直接後果,給甲方造成重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 雙方應該在合同失效之前的一個月內提出關於續約與否的決定,如雙方均未提出,應對

七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2.1、嚴重違背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侵害的;

2.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長工作的(須有勞動部門鑑定報告)。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3.1、甲方以暴力、要挾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勞動的;

3.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供給勞動條件的;

3.3、甲方有其他違背法律法規行為的。

八 違背勞動合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九 其他

1.本合同依法訂立,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束縛力,雙方必須履行。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

4.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十 本合同外的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顧問聘用合同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 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 8 時至 17 時。

第四條 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彙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 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後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複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 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後仍無改進或採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於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餘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 除經甲方許可或於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於本合同期間及其後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 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於 年 月 日簽署於 。

顧問聘用合同 篇13

甲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 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