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高菜種植合同(通用3篇)

委託高菜種植合同 篇1

需方: 供方:

委託高菜種植合同(通用3篇)

需方為了保證高菜原料的數量和質量,委託供方種植高菜,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供方種植高菜 _____畝,種植規模必須連片,種植期間必須服從需方的管理(種植時間、施肥、噴藥等管理工作)。

第二條、符合種植高菜的質量收購標準,需方全部收購(畝產4噸左右),符合質量標準的高菜最低價運到公司收購點______元/公斤。同類質量、規格不符合要求的小高菜到按原則不收購,如特殊情況照顧收購價格______元/公斤。

第三條、高菜的質量標準是;單株重1公斤以上,菜心不超過8公分,無黃葉、無破葉、切平部頭、攤癟(以葉不折斷)為標準。

第四條、供方按合同驗收交貨完畢後。一個月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五條、高菜原料由需方指定專用車輛運輸,供方必須服從需方的統一安排,送至需方公司指定地點按時加工,供方需當天採收,當天投售,不能留過夜菜。

第六條、如供方不服從需方管理,造成原料農殘超標或原料外流(指供方私自出售),或未經同意擅自採收,給需方造成原料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每畝300元,如供方質量、標準都達到要求,需方不予收購,需方賠償違約金每畝300元,供方有權向需方提出賠償,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失,由供、需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七條、其它末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需方、供方原料種植户各執一份,報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需方(蓋章): 供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高菜種植合同 篇2

委託種植藺草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的種植藺草,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各方面的收入,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統一管理租田,並僱請農户種植藺草事宜協商一致如下:

1、乙方負責租田 畝(需得到甲方認可),價格為每畝______元,由乙方墊付,手續妥後到甲方領取。如由於租田而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由租田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草秧、機耕、灌水、施肥治蟲、種植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具體操作並根據甲方要求按時完成。

2、甲方付給乙方平整水田施肥、治蟲、佈網打草腦、拔樁頭、疊樁頭等一切費用每畝______元,管理費____元,合計____元/畝。甲方每月作不定期檢查,提出指導性意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化肥、農藥等向甲方領用,並辦理好手續。

3、藺草應切四邊圍溝,包括進出水的大溝,具體切溝施肥、治蟲、打腦、佈網等一切農活,甲方根據農時及相關天氣情況均作指導性時間表,乙方具體按規程操作。如有拖延時間等違規操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網樁頭由甲方提供,平整、鋸節、銷節,解舊網等由乙方負責處理 ,甲方將樁頭連接到地頭(以通車道為止),其他搬運由乙方負責。

5、根據需要,部分草要進行嚴格的後期管理,及時起網加固,做到不倒伏,所需要的繩子等由甲方提供。

6、如乙方中途不聽指揮,有意鬧事的或偷化肥、農藥等,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可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可請司法機關解決。

7、拔樁頭時有斷樁,乙方負責挖出。藺草收割後,乙方應將網收回、理好,按指定地點堆放好,數量不能有短少,如有短少要照價賠償。

8、種草前的晚稻草以及藺草收割後的廢藺草由乙方負責燒掉。如由於燒廢藺草而發生糾紛或造成損害,由乙方自行解決。

9、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操作和管理,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0、付款方式按乙方需要由乙方經辦人到甲方領用,作預付款,待藺草收割後最終結清。

11、違約責任:甲方如若發生遲延付款,應按逾期日以未付款的3%作為違約金付給乙方。

12、其它事項

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若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不能履行的,雙方應時協商處理;如有糾紛,可自行協商或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到合同履行完畢時終止。

甲 方:

甲方代表:

乙 方:

乙方代表: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託高菜種植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 就______________育苗基地委託管護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種植的苗木幼苗名稱、數量

苗木幼苗名稱及品種:______________等共計______________畝。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幼苗種類、數量;

2.甲方負責提供無病害、健康的苗木;

3.甲方負責協調苗地、水源等存在的矛盾。

三、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管護期內的幼苗澆水、修剪、除草等日常撫育工作;

2.乙方負責管護期內幼苗病害防治工作;

3.乙方負責看管幼苗工作,防止丟失、人為破壞、牲畜啃食、火災等情況發生。

四、管護時間及結算方式

1.管護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_____月,每月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

2.結算方式:甲方在結束管護日期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乙方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因管護不力導致苗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因甲方未協調矛盾導致苗木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3.因自然災害(不含火災)等不可抗逆的因素導致苗木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委託方(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