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銷售合同(精選3篇)

地板銷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地板銷售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如下訂購貨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面積、單價、金額

合計人民幣_____(大寫):

二、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整)作為訂金;甲方收到合同約定貨物及數量並驗收合格後給付乙方合同金額的70%,即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整),乙方提供合同金額增值税發票給甲方。

三、違約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貨款,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訂金無權要求返還。

(一)乙方違約責任

1、牆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訂金應全額返還,但甲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四、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説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 質量要求及檢驗標準:按現行標準執行。

二、 交貨地點: 乙方指定

三、 運輸方式: 甲方負責運輸及費用

四、 包裝標準及費用:紙箱包裝,由供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五、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提貨時由須方任意抽驗收貨,提出異議期限為提貨之起五日之內,超出期限,責任自負。

六、 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七、 供貨時間:乙方提前5日通知。

八、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地所在法院管轄。

十、其他約定事項;異議期內提出異議,供方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驗處理。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做出處理,如繼續鋪貼,供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及時供貨,供方不屬違約,雙方重新協商供貨時間。

十二、貨款必須匯入供方指定賬號,否則由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供方不負責。

十三、驗收標準;以雙方封樣為準。

十四、有效期:合同簽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貨單位一份,購貨單位三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板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不含損耗),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包含運費、地板、地墊、平口壓條、踢腳線),不包含(安裝、上樓費用、其它輔料費用)。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元);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元)。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二)、乙方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 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