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合同模板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電梯維保合同模板

説 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推薦合同雙方自願選擇使用,合同雙方可在不違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前提下,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協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電梯包括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

3、使用單位,即電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利和義務的單位或個人

4、維保單位,是指取得相應電梯維護保養資質,在本地從事電梯維保服務的單位。

5、日常維保,是指對電梯進行檢查和清潔、潤滑、調整、更換易損件等日常維護和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和更換易損件不應改變任何電梯性能參數。)

6、保養時間,是指每次完成保養項目所需的現場工作時間;不包括在現場維保時,發現電梯存在問題時需要通過增加維保項目(內容)予以解決的時間。

7、本合同不含電梯重大修理、改造項目,如需重大修理、改造,應另籤合同或協議。(電梯的修理、重大修理、改造的定義詳見: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關於電梯施工類別劃分的規定)。

安徽省電梯維保合同

使用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為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電梯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1-20xx)等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為本合同附件一《電梯保養時間和保養費明細表》中列明的電梯提供維保和緊急救援服務單位。保養項目應覆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規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養項目和電梯製造單位技術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養項目,以及與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其他項目。

第二條 乙方提供維保服務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不提供任何免費電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並免費提供單價在人民幣 元以下(含本數)電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維保所需工具和勞務,並免費提供大部分電梯零部件。

服務方式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應提供本合同電梯設備保養和維修所需零部件的價格和人工費用明細表,經甲方確認後作為合同附件;全包的,應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維修工作的費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維保期限

本合同約定維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於期限屆滿前壹個月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維保費用

共 台電梯,合同期維保費: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五條 結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維保費, 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費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時間為當次維保結束後的十個工作日之內。

3、支付方式:□現金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帳户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乙方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維保計劃的情況,監督經乙方維保後的電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標準和電梯製造單位的技術要求,監督電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權檢查受乙方委派為本單位電梯提供維保服務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有權拒絕無證人員開展維保活動。有權要求乙方人員服從本單位現場安全管理,對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

3、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監督檢驗與定期檢驗外,有權委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維保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義務

1、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的相關管理機構、制度,確保制度、人員、資金落實到位。

2、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維保和零部件款。

3、配備持有電梯安全管理員資格證件的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在更換電梯管理人員時及時通知乙方。督促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按照電梯使用檢查表完成電梯的日常檢查工作和每月檢查工作,並嚴格按照電梯鑰匙使用管理有關要求對電梯鑰匙進行管理,實行鑰匙領用登記,不將電梯鑰匙交給非持證人員使用。

4、督促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監督檢查乙方的電梯保養工作過程和結果、對乙方的維保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簽收乙方提交的與電梯維保工作有關的文件。

5、電梯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時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在電梯的日常使用時間內,確保值班人員可靠接收求救電話、警鈴裝置發出的求救信號,及時通知乙方搶修,並詳細記錄相關工作的具體時間。

6、制訂有關電梯的應急救援預案(如:電梯困人、消防、電梯水浸、自動扶梯人身傷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確保應急系統運行有效。

7、保證電梯供電、消防、防雷、通風等系統安全可靠,滿足國家標準規定。

8、為乙方提供維保所需的工作環境。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確保作業環境中應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措施到位,避免無關人員進入。

9、採取有效措施監控電梯使用情況,積極主動開展文明乘梯宣傳活動,及時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為或惡意破壞電梯的行為。

10、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保有關的工作。

11、應認真審核乙方書面提出的更換電梯零部件要求,並在乙方書面要求的期限內書面予以答覆。

12、在電梯使用標誌所標註的下次檢驗日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13、電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火災、水浸、風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設備損壞、丟失的,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保所需的工作環境,查詢電梯相關資料。

2、當電梯存在事故隱患時,乙方有權採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險作業的權利。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乙方實施維保後的電梯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標準和電梯製造單位的技術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時的緊急救援服務,乙方維保負責人: 。聯繫電話: 。 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熱線電話: 。當電梯發生困人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實施緊急救援;電梯發生其他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分鐘內趕到現場實施搶修。

3、根據電梯的使用情況和設備狀況,經雙方協商確認後,提供全年保養計劃和各項定期保養計劃的具體實施時間表。每台每次保養時間不得少於合同約定的相應最少保養時間。如需調整原保養計劃,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整,但應保證保養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5日;

4、現場作業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為有效實施保養計劃,乙方應安排熟悉所維保電梯原理、結構、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負責維保工作,並督促其嚴格按照產品工藝要求、安全及技術規範進行維保。

5、作業過程中應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需要安全監護作業的內容應書面告知甲方,作業時,作業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6、現場需採取停梯措施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及時組織搶修。

7、根據甲方的故障統計記錄,乙方應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報告。報告中應包含電梯故障的統計分析、整改措施和預防措施,以及有關電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8、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應急救援預案,配合甲方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維保工作非法分包、轉包。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對本合同約定的電梯進行了詳細的檢查,檢查結果已經甲方簽字確認,並作為電梯現狀記錄由甲、乙雙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服務的,如強化保養、增加保養頻次、安全保障需求、駐場作業服務、增加檢測內容和頻次等,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3、維保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保記錄。維保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維修與搶修記錄均應當長期保存。

4、根據電梯的現狀,甲乙雙方約定非使用原因導致的電梯困人故障次數每月每台電梯不超過 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承擔因合同解除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經雙方確認為無正當理由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 的違約金。超過雙方約定期限 日時,本合同自動終止,賠償事項依照合同法規定執行。

4、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保工作的,應當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5、除維保工作不到位外,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零部件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若未按乙方的書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換應該更換的電梯零部件而導致電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7、乙方違反約定,作業過程中未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或需要安全監護的作業時作業人員只有一人,或保養時間不足,甲方可拒付當次作業或保養的當台當月保養費。

8、乙方維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保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並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9、在電梯維保作業過程中因維保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零部件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10、乙方維修時需要更換電梯配件,甲方給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換電梯配件,電梯因配件問題導致電梯檢驗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擔電梯複檢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許可證號碼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梯安全管理員及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