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號碼業務辦理協議書(通用3篇)

吉祥號碼業務辦理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

吉祥號碼業務辦理協議書(通用3篇)

身份證號碼:

甲方聯繫號碼:

住址:

乙方:

地址:

特別提示:

本協議為保障使用吉祥號碼客户的權益而約定。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仔細閲讀本協議各條款,甲方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接受同意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現就吉祥號碼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吉祥號碼辦理入網

(一)甲方同意按每月話費消費標準 元(不含手機支付、代付費用、夢網結算類等業務費用)、消費標準期限 年的約定使用吉祥號碼 ,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為該號碼預存 元話費。若甲方每月話費消費不滿 元,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的每月話費消費標準予以補收。如甲方所選其它業務亦設有每月話費消費標準,則按照其中最高的額度標準執行。

(二)甲方承諾: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在消費標準期限內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每月話費消費標準(雙方另有約定除外)。若甲方自行通過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對吉祥號碼的每月話費消費標準進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該類操作無效,乙方可自行恢復,甲方對此無異議。

二、吉祥號碼辦理資料更改

(一)甲方辦理吉祥號碼的密碼修改、重置及其他資料變更業務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乙方營業廳通過人工視頻審核辦理。

(二)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碼修改、重置業務在補卡業務辦理完成一週後方可辦理。

三、吉祥號碼辦理補卡

如需辦理補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乙方營業廳辦理,同時,乙方有權按照業務規定對服務密碼或系統內記錄的其他信息進行校驗,未能通過校驗的,乙方有權不予辦理。

四、吉祥號碼辦理掛失停機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對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可以辦理掛失停機業務,在消費標準期限內不允許辦理停機保號業務。

五、吉祥號碼辦理拆機復裝

甲方對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進行銷户後,甲方與乙方即已終止服務協議,乙方有權收回號碼重新啟用。在乙方完成號碼回收流程以前(即乙方系統中仍可查詢甲方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等信息),甲方仍可對該號碼申請拆機復裝(注:從復裝之日起,消費標準期限將順延,時長為拆機到復裝的間隔月份數)。甲方需在乙方營業廳按照乙方關於拆機復裝業務的管理規定申請辦理。

六、吉祥號碼辦理過户

(一)甲方使用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 年後方可辦理過户業務,每次過户的間間隔不得少於 年,甲方對此無異議並完全接受。

(二)甲方將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過户給第三方(即新機主)時,需與乙方共同簽署三方過户協議。辦理過户時,甲方及第三方(即新機主)本人均需到場,乙方對過户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服務密碼進行雙重校驗。具體細則按照乙方關於過户業務的管理規定執行。

(三)除過户協議外,新機主需與乙方新簽署入網協議,協議中所涉吉祥號碼的預存話費和每月話費消費標準按照乙方關於吉祥號碼業務的目錄價執行(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四)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本協議在新機主與乙方簽訂吉祥號碼服務協議生效當日起自動終止,不再履行。

注:甲方辦理吉祥號碼的過户、客户信息變更、拆機復裝、銷户、密碼重置、分合户、補卡業務的,需由甲方本人持有效證件原件至廣西區內乙方營業廳通過人工視頻審核辦理。

七、協議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回收本協議所涉吉祥號碼,終止向甲方提供服務,並有權向甲方追索欠費,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證件或資料虛假不實的;

(二)甲方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前,通過違規手段或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號碼每月話費消費標準、或辦理過户業務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從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的;

(四)乙方收到國家有關部門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務的;

(五)甲方欠費滿60日仍未交納費用的;

(六)甲方辦理停機保號業務後,號碼保留期屆滿,甲方仍未辦理恢復使用手續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解除協議的其他情形。

八、投訴爭議解決

乙方諮詢投訴熱線為10086。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一)協議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有權回收號碼重新啟用。

(二)本協議有效期為十五年。除消費標準期限外,其他業務在有效期滿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數限制。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加蓋乙方公司的合同專用章、經辦人簽字或印鑑,甲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簽章或簽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經辦人(簽名) : 經辦人(簽名)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吉祥號碼業務辦理協議書 篇2

委託XX局代辦聯通電信業務合同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委託方詳細地址:聯繫電話:

委託方營業執照號:主營業務:

銀行開户許可證號:開户行:開户帳號: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受委託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受委託方機構地址:聯繫電話:

銀行開户許可證號:?開户行:?開户帳號:

根據《_____》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XX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着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代理以下業務,並保證委託乙方代理的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範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範圍委託。

㈠、委託乙方代理業務方面

①、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②、開户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户、gsm業務的開户登記業務。

㈡、業務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為集團用户使用聯通電信業務,並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户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業務,並享受乙方按國家XX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户的最優惠價格;

③、雙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於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②、享有取得電信業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③、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④、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⑤、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⑦、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製作經營業務規範標誌牌;

⑧、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㈡、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②、有代理甲方電信業務受理、_____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③、作為集團用户享有使用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④、在代理甲方業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並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户服務中心聯繫,甲方客户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覆,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⑤、乙方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價格、資費標準辦理相關業務,配合甲方進行業務宣傳、諮詢、查詢等工作,並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業務檢查;

⑥、認真做好各種卡的請領、登記、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將各類業務單冊、收據存根、各類報表、用户資料按規定的期限分別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門,辦理相關移交手續,雙方在相關移交手續上簽字區分責任段落,不簽字視同甲方認可。及時足額劃轉代收的話費和服務費用,且按月向甲方填報代辦業務情況報告表;

⑦、甲方允許乙方發展自己的分銷商,但乙方給分銷商的酬金必須與甲方同期標準保持一致,不得競相壓價和低價傾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代理該項業務;

⑧、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代理業務手續費時,乙方有權止付甲方的費用。

三、代理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㈠、乙方代理費標準

卡類業務: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全省同期最優惠酬金政策。

①、ip卡業務: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②、193長話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③、165上網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④、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提取酬金。

開户受理類業務:

①、130業務:乙方享受甲方當地最優惠分銷商政策,並在甲方號源充足的條件下,優先向乙方提供整段號源:乙方按甲方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隨意升高或降低價格,甲方按照乙方所發展130移動用户的實收話費總額(話費總額包括月租費、通話費、基本增值業務費)給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記提),每年按---%提,直至第---年,乙方對每年所發展的130用户的話費實收提滿---年後將不再計提。

②、尋呼業務:銷售尋呼機代理費按照漢字機----元/部,數字機---元/部提取。

㈡、在甲方促銷期間以上各項業務的代理費標準如有變化時,由雙方另行協商。

㈢、結算方式

①、甲方開立收入專項賬户,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限將各項業務收入劃入甲方指定帳户。

②、乙方收取的各項營業款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限及時劃撥,甲方也應及時向乙方劃轉代理費用,相互結算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業務監督與協商

㈠、甲、乙雙方成立業務聯絡小組,負責業務監督與協商事宜,並對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進行聯絡和協調處理;

㈡、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未盡事宜需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㈢、雙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關情況,進行隨時磋商,對協商新增的合作項目等事宜,可補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_____委員會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合同到期後,如雙方沒有異議,自動延期兩年。如一方提出終止或變更內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對方。

㈡、如果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變成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時,該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不受其影響。

㈢、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均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並對本合同賦有保密義務。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

吉祥號碼業務辦理協議書 篇3

甲方(客户): 甲方移動號碼(家寬帶綁定手機號碼):

乙方:

為維護甲方、乙方(以下簡稱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融合通信業務(多媒體桌面電話業務應用)(以下簡稱IMS桌面電話業務)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認可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一)甲方為中國移動家寬帶業務客户,乙方合作向甲方提供IMS桌面電話業務。

二、資費與結算

(一)甲方開通IMS桌面電話業套餐月租元,贈送350分鐘本地市話費,超出通話分鐘免費時長後按本地市話資費0.1元/分鐘,國內長途0.15元/分鐘,費用由乙方收取。

(二)甲方承諾其合户的家庭寬帶綁定手機號碼在本協議有效期內(1年內)無過户或銷户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若合户的手機欠費停機,IMS桌面電話也將隨之停機。

(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遇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變化,須調整甲方的資費標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組成部分,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

(四)如甲方逾期欠費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並按照甲方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甲方欠費期間,乙方有權暫停提供IMS桌面電話接入服務。甲方補交所欠費用後,乙方在24小時內為甲方恢復開通。欠費3個月後甲方仍未補交所欠費用的,乙方將註銷IMS桌面電話號碼,本協議自動終止。同時乙方將保留費用催繳的權利。

(五)IMS桌面電話、家庭網關使用原則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接入服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設備為乙方擁有所有權,則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户端設備,對於擅自改變用户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或者遺失、人為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終止解除,終端仍在使用年限內,乙方有權收回用户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應按終端剩餘使用年限折算剩餘價值進行賠償。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辦理入網手續時,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詳細的現住址、聯繫方式)和相關證件(第二代身份證等)。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實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的調測和維護工作。

(三)若甲方搬遷至乙方暫時無法提供服務的區域,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通過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活動。如有違反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甲方不得以轉售、轉租、借用等方式將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視為違約,將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應注意保管好IMS桌面電話服務密碼,由於密碼外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對於甲方違反協議規定的,乙方有權關閉相關網絡系統和業務接入通道,同時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並且終止與甲方的合作。

(八)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質量達到國家信息產業部規定的質量標準。

(九)乙方熱線電話處理甲方的諮詢、報障等服務。

四、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承諾對本協議的各項內容嚴格保密。

(二)本協議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等情況致使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個月。有效期滿後,如甲方不報停,則自動延續甲方IMS桌面電話業務,直至甲方提出終止業務。如出現甲方申請銷户或甲方欠費暫停三個月後被系統銷户等終止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