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保密協議(精選3篇)

參會人員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參會人員保密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涉及甲方會議中的信息及服務過程中無意聽到的會議信息。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加強保密工作意識。

(2)嚴格遵守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新區會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關規定,保證保密措施逐一落實。

(3)在會議服務過程中堅決做到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4)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範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5)因工作需要進入會議現場服務的,服務過程中決不偷看文件、資料。

(6)會議結束後,在收拾會場中發現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時與承辦會議相關人員聯繫並歸還,決不私藏。

(7)凡規定屬於保密會議的,會議服務人員不得記錄,不得攜帶錄音機、錄像機、手機等相關工具進入會場。

(8)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範圍。

(9)會議結束後,得到承辦會議相關人員確認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刊物,應認真進行銷燬或碎紙處理,決不擅自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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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因本人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違反承諾發生泄密事件,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3.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信息:_________________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參會人員保密協議 篇2

甲方(披露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地址:乙方(接受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電話:地址: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他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________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説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的保密期限。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披露方單位(甲方):(蓋X)代表簽字:簽字地點:簽字日期:接受方單位(乙方):(蓋X)代表簽字:簽字地點:簽字日期:

參會人員保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祕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祕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於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5、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6、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後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時,使用保密資料。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於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

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