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一(精選3篇)

保密合同一 篇1

甲方:

保密合同一(精選3篇)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年月日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 視為無限期保密):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1)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2)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____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

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祕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祕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第九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元以上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 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書面形式簽訂,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2.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保密協議的期限;

4.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5.違約責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第二十條 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户脱離企業;

6.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非高級員工不實行“競業禁止”制度,不簽訂《保密合同》,但對有證據表明侵犯本公司技術及其他商業機密,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實行保密保證金制度,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按每月工資的10%提取“保密保證金”,由公司專户存放,公司按銀行同期利率向保證人支付利息。保證金連續提取超過5年的不再提取。保證人離職或退休,並簽訂《保密合同》,三年內沒有違約的,本息返還保證人。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合同一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文件確認為機密項目。其建設相關的祕密事項系國家祕密的組成部分。參建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履行以下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的責任主體為保密工程依託單位。依託單位係指工程依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上級主管單位。隸屬於依託單位的工程施工項目部具有相同的責任。依託單位不僅承擔自身的保密責任,還承擔對工程保密工作的管理與監督職能。

三、本協議適用於保密工程實施工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概況﹑工程規模﹑工期計劃﹑施工方案﹑工藝流程﹑技術設計﹑圖紙資料﹑相關函電等等。

四、具體保密內容: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內容保守祕密,對因合同內容的公開而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有責任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包括施工過程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作為保密資料對待,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也不得企圖將其中的由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用作與本工程無關的事宜。

3、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圖紙和文件細則均被認為是機密,並由乙方要求其相關人員妥善保管,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外或第三方公開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媒體透露所承攬工程的相關情況。

4、所有工程照片的版權歸甲方所有,沒有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做任何應用。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類似材料的出版應通知甲方。

5、乙方不應在工地或其施工設備上展出或允許展出任何貿易或商業廣告,在工地上張貼的所有通知應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

6、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圖紙﹑文件和軟件的著作權歸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保證權利不受侵犯。乙方只有使用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安裝﹑調試操作或維護﹑備品備件採購所必需的圖紙﹑文件和軟件的權利,並且只適用於

本合同工程。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不得提供或採用其他方式將本合同工程以及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所涉及到的專利技術和技術訣竅透露給第三方。因此發生任何第三方指控侵權時,乙方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所發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7、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介紹第三方相關人員或冒充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程現場,以竊取工程的機密。

8、工程竣工後乙方仍對其在甲方施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保密義務。

9、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工程合同額的萬分之五

10、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賠償金可從工程合同款中扣除。

11、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住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一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人員保密協議書人員保密協議書。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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