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願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知識產權的內容。

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下商業祕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或經營、管理信息、技術祕密、財務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信息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三條 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何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為:

1、 設置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祕密等:

2、 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

第五條 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祕密被泄漏或者因其過失泄漏甲方商業祕密,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範圍的進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設備、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為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

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信息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為他人用於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筆記本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盤及刻求設備等)或通過網絡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文件導出。

第八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九條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採取懲戒措施。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X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上述約定不影響被侵權人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 但此修訂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四條 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