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4篇)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均應恪守履行: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4篇)

1. 租用內容

1.1 租用車輛情況:

租金為每台中巴車人民幣__1200元整(包天)/900元整(半天);按照實際發生結算;限5小時60公里;過路過橋及燃油由乙方承擔。如需額外加班,加班費為每小時__50__元。

1.2 租用時間:【20__】年【8】月【22】日下午---【20__】年【8】月【22】日17點

2. 付款時間及方式

2.1 本合同預計金額總計為:【900】元整(含税),具體金額按實際發生結算,乙方須在活動結束後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甲方於租車結束後10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額。

2.2 每次付款前須由乙方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乙方遲延提供發票的,付款期限相應順延。根據乙方自身資質,如果乙方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則乙方應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給甲方;如果乙方為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則應提供税務代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給甲方。

2.3 付款方式為:□匯票 □銀行匯款 □支票 □其他方式:【網銀轉賬】

2.4 乙方帳户信息:賬户名稱:【大連好客汽車代駕服務有限公司】

開户銀行:【中信銀行;大連人民路支行】

乙方帳號:【7】

以上乙方賬户信息如有變更,乙方須於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並需甲方同意確認,否則因此導致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5 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税款。

3. 甲方權利義務

3.1 有權指定租用車輛的行駛路線,各站發車時間等。

3.2 若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事故處理,甲方儘量予以協助。

3.3 在乙方積極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

3.4 原定計劃更改,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調整後計劃執行。

3.5 甲方指定車輛協調人為:    ,聯繫電話:  。甲方車輛協調人有權隨時檢查乙方提供的租車服務情況。每次用車後均須甲乙雙方指定人員在附件用車情況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作為乙方向甲方申請付款的必要書面憑據。如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須在一個工作日內積極回覆與解決,逾期視為同意甲方的處理意見。

4. 乙方權利義務

4.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優秀駕駛人員、服務人員與優質的運輸服務。

4.2 乙方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或有關法律法規的用車要求。

4.3 乙方負責對所有司機、服務人員的管理和車輛的維修保養,保證運行車輛安全可靠,空調,通風系統等運行良好,清洗並保證車輛內外的整潔、衞生。對於車輛上的遺落物品,應妥善保管,並及時聯繫甲方車輛協調人。

4.4 乙方保證司機身體健康,無任何不適應駕駛的狀況,必須保證乘車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租用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機械故障、定期車輛維修、保養或交通事故等問題時,應當提供臨時用車。乙方未提供臨時用車的,除扣除相應費用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5 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甲方的協調,服從甲方的調度,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行駛路線和時間行駛,並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接送甲方人員。

4.6 乙方負責辦理所有車輛、司機、乘車人員必需的保險,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交通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責任險等,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7 下列情形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7.1 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乙方是否有責任或責任大小;

4.7.2 車輛質量問題或者缺乏保養、失於維修導致的事故;

4.7.3 保險機構不予賠償或保險費用不足以彌補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4.8 乙方在租車服務中指定負責人為: 王永學   ,聯繫電話: 。該負責人須配合甲方要求,積極協調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

4.9 乙方應當保持與甲方員工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給與甲方員工(含家屬、子女)以任何形式的回扣、津貼、禮金、物品、有價證券或好處費、感謝費等利益或商業賄賂,亦不得接受甲方員工的上述利益或商業賄賂。若有甲方員工索要上述利益,乙方應當予以拒絕並及時將此情況告知甲方負責人。

4.10 因乙方原因導致第三方損害或主張權利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1 乙方須按國家法律法規所要求購買車輛相關的車輛保險,本合同項下涉及的保險費用、路橋費、車輛油費、車輛維修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賃費用外的任何費用。

5. 保密

5.1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它監管機構要求和甲乙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它顧問、授權僱員除外)泄露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

5.2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6. 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保證:(1)其具有為訂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全部權利、許可或准許;(2)其有權(包括公司內部授權或其他)簽訂本合同,並且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2 乙方保證:(1)其具有為訂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全部權利、許可或准許;(2)其有權(包括公司內部授權或其他)簽訂本合同,並且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6.3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具有機動車產品合格證,符合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設施、性能完好的機動車輛,並隨車提供車輛行駛證、年檢合格證等行車必需的有效憑證。

6.4 乙方承諾按行業標準定期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以保證按訂單要求向甲方用車人提供安全的用車服務。

7.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7.2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十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為: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7.4 乙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提供租車服務的,甲方提出異議後,仍不改正的,或者乙方車輛發生違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不提供臨時用車的,或者乙方賠付後,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承擔相當於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7.5 乙方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並賠付後,不願意或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後,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7.6 甲方無故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應付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但不超過未付款金額的5%。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8.2 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9.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9.1 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如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的內容或其履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發生爭議的部分。

10. 其它條款

10.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0.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本合同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0.3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為方便閲讀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解釋。

10.4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全部義務之日。

10.5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大連好客商務車租賃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費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 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0、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出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不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競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不得用於衝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000元,一個月後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0%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蓋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簽字地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別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提供暫時替換車輛。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別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別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根據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別得擅自修理車輛,別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別受侵犯。別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如需續租車輛,需提早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刻、地方,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浮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別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別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所以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別得用於衝抵租金。

16、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元,一具月後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馬上通知交通治理部門和出租方。

3、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依照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承租方提早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Li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户名:賬號:開户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Li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户名:賬號:開户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蘇州四季晶華花園小區地下車位62號

第二條租賃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願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並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一百二十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六個月,合計七百二十元人民幣,於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年月日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8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____________元/月,合同簽訂後______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為___________租給乙方,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後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

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_________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_________小時計算,超過_____小時(含___小時)按全日計算,______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元計算,租期在___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___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___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______%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牌照_______),為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為原因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

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

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

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最新的汽車租賃合同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第四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五條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某人民法院管轄。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一、租賃數量:___輛。

車輛型號:___車架號:______車牌號:___製造廠家:___

出廠日期:___發動機號: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車地點: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大寫叁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台,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台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手機號碼: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合同範本《北京市租賃合同》。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着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牌汽車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三、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租車押金為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

四、所用燃料、過路費、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等由承租方負責。

五、出租方權利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由承租方負責。

3.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在合同押金中直接扣除。

5.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六、承租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6.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輛,車牌號碼分別為.從年月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收回,租賃期共壹年。

第二條:租金及租金標準

1.每車每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每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車費(遇節假日順延).

2.乙方所租汽車,每月行駛不得超過甲乙雙方認可的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超出部分由甲方向乙方每公里加收2元收取租金(月結)。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保險費用。

3.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4.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進行保養和維修,如車輛在保養和維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同意。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產生的一切(車輛保險除外)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

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第七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提車時里程:油箱:承租方(乙方):還車時里程: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年月日時起到20_年月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1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税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户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權人:身份證:電話:電話(公司/住宅):附件: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

住所:-----------------------------------------------------室電話:---------------郵編:----------------- 乙方:---------------------------------------

住所:------------------------------------ 電話:----------------- 郵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汽車 壹 部,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租用甲方車輛期間,甲方擁有車輛(含車上各種附屬設施)的所有權。乙方根據本合同具有車輛的使用權。

第二章 車輛的租用

第三條 乙方因業務需要,自 ----年 ----月 ------ 日起,租用甲方型號為--------座汽車 ---- 部顏色為 在此新金盃車交付乙方使用之前,乙方繼續使用甲方為其提供的原合同中租賃車輛--------------,甲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向金盃經銷商定購此型號金盃車,經銷商到貨後甲方須於一星期後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於甲方交付使用新車之日算起(以發車單為準),應租賃24個月。車牌號: 。乙方若繼續租賃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和乙方續約。

第四條 該車租金 ------ 元/月(含司機服務費)。租金於提車之日預付,於還車之日結算。每月------ 日以前乙方需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 ---------- 元,愈期交付租金,按欠款總額每日加收0.5%的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於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租車保證金 -------元,此等保證金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租賃期滿本合同終止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時,租車保證金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退還乙方。

第六條 車輛租賃期間每月平均行駛6000公里,超定額按 ----- 元/公里收取超程費,超程費按年結算,合同終了清算。

第七條 乙方租用甲方的車輛,使用半徑超過400公里,須報甲方批准方可使用。

第八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延長租期,應在期滿前一週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後辦理延期手續,並續交租金。

第九條 租賃車輛的養路費、車船税、年檢費、折舊費、保險費(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全責無免賠險)以及正常的維修費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租賃車輛由甲方負責投保車上人員意外傷害險,每座賠付限額一萬元,如乙方要求增加保額相應的保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可由甲方代辦。

第十一條 因乙方使用租賃車輛而發生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過橋費以及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罰款及停車損失費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駕駛員的聘用

第十二條 租賃汽車的駕駛員由甲方派出,根據乙方的要求,由甲方提供駕駛員勞務,本合同中每月的租賃費已含駕駛員勞務費。

第十三條 雙方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甲方駕駛員每日工作9小時(包括一小時的午餐時間),每週工作五天,駕駛員超時工作,乙方應支付加班費。平日加班費8元/小時;週六、週日加班費12元/小時;法定節假日加班費15元/小時。甲方的駕駛員與乙方無勞動關係,乙方對於甲方的駕駛員不承擔相關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駕駛員的加班費應由乙方根據其確認的甲方駕駛員的加班記錄,次月隨租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五條 車輛租賃期間,甲方派出的駕駛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按排,盡職盡責,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乙方要求甲方更換駕駛員應提前壹周提出,以便甲方進行按排。

第十六條 乙方在安排工作時,應注意駕駛員的勞逸結合,安全行駛,需要晝夜兼程、長途行車,應向甲方申請派出兩名駕駛員。

第十七條 對於違反國家法律,違反交通法規,違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的行為,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四章 甲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保證各種行車證件的齊全有效。

第十九條 負責對租出車輛進行免費的定期保養和年檢。並負責指定汽車修理廠對租出車輛進行維修。 第二十條 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並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各種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賠付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條 當租賃車輛因交通事故、維修保養,需要停駛時,可為乙方提供備車。

第五章 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租用的車輛不得轉租、轉賣、轉借、處理、抵押;不得私自拆裝、改裝和更換零配件;不得摘除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徵、標制、標記;不得破壞車上里程錶鉛封。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之約定按時足額預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合同到期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時歸還車輛。

第二十四條 租賃車輛為辦公或生活用車,不得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得使用甲方車輛參加訓練、競賽及作測試使用;不得使用甲方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不得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及污染車輛的物品。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愛護車輛,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損壞,負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使用空頭支票,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應立即補齊所欠款項並按欠款總額每日加收0.5%的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終止租用合同,乙方租用期均按7000元/月結算,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剩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做為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車輛租用期間,乙方人員私自駕駛車輛(甲方駕駛員無權將車交給他人駕駛)發生交通事故,則處理交通事故的各項費用開支,均由乙方墊付。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的各項費用開支,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都有權向乙方收取修車總費用的20%做為車輛加速折舊費,乙方還應承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對甲方或者駕駛員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的行為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如果書面整改通知累計達到三次,甲方未對乙方的整改通知做出任何迴應,乙方通知甲方後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凡乙方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行為,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即可直接收回車輛,並終止合同的執行,並視情節扣罰乙方50%—100%的租車保證金,同時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剩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做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損失。

1、利用租賃車輛參與違法犯罪活動,受到公安、司法機關查處的。

2、逾期交費連續超過7天,累計超過15天,以及兩次使用空頭支票的。

3、嚴重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的。

4、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至乙方歸還甲方車輛,結算所有費用時失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違約,如發生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或由於國家政策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

第三十三條 如發生合同糾紛,可先予調解解決。調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____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_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亞克西*行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_______輛;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民法典》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聯繫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特別聲明:

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減少以上條款,但一旦雙方達成協議,希望嚴格遵守。

標準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三亞道路運輸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