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獨生子女獎勵費如何領取

如何領取上海的獨生子女的獎勵費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一篇“上海獨生子女獎勵費如何領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上海獨生子女獎勵費如何領取

根據規定,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滿16週歲以前,可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的獎勵費一般都是直接將這筆費用打到工資卡上;無用人單位的,;可以憑勞動手冊到户籍地所在居委會辦理相關手續,再到居委會或街道(鎮)人口計生辦公室領取。

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户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週歲或者男年滿60週歲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19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户籍公民,獨生子女在未滿16週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死亡,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分別給予不少於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已領取《光榮證》的本市户籍公民,如果申請再生育子女或違反規定生育子女,就不能再領獎勵費了,不過已領取的獎勵費不用退回。

哪些人員按照新標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一)2019年1月1日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未滿16週歲的本市户籍公民,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

(二)2019年1月1日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本市户籍公民,自領證之日起執行新標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領取條件

在上海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登記結婚;

(2)本市户籍;

(3)依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收養一個子女;

(4)自願不再生育或者收養;

(5)其子女未滿十六週歲的可以在本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獎勵費領取流程

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本市户籍公民,擬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向本人户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夫妻雙方均為本市户籍的,應當向女方户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此外,對於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按月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又生育了第二個子女,是否需要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是否要退?對此,有關人士表示,依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公民,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退回,終止憑證享受的一切待遇。如果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退回,終止憑證享受的一切待遇,還應當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問獨生子女獎勵費:單位不發可由計生委協調

問: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再給予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是夫妻雙方都能領到,還是隻發給一方?

答: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是以個人為單位的,夫妻雙方誰先退休,誰就可以憑《光榮徵》和《退休證》先領取。也就是説,夫妻雙方退休後一共能領到10000元獎勵。

問: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嗎?

答:應當支付。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

例》的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公民都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同時,新修訂的《獎勵補助若干規定》明確規定,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因此,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問:如果有企業不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怎麼辦?

答:不管是在國企、外企或私企工作,都能夠享受計劃生育的相關政策。如果沒有領取到獨生子女獎勵費的,可以及時向單位反映;反映無效,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區(縣)人口計生委反映,請他們協調解決;如果計生委協調未果,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問:《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那麼應該按新標準領取獎勵費的人員,但是已經按原標準領取了,是否補發?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凡符合新修訂的《獎勵補助若干規定》規定條件領取獎勵費的,按照新獎勵標準執行。如果已按照原標準領取獎勵費的,有關單位和部門將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