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廣告新規

互聯網廣告新規將在9月1號正式施行,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互聯網廣告新規”,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互聯網廣告新規

從9月1日起,所有互聯網“軟文”都要變成“硬文”?除了“薛之謙”們,其他寫軟文的9月都要哭了?上週財經朋友圈最熱的消息,莫過於互聯網廣告“新規”——從9月1日起,由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開始施行。《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凡是互聯網上(包括微信、微博)發佈的廣告,都要標註“廣告”兩字。

這一規定引發了諸多猜測,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事件。目前,“雙微”內容創業者,最常規的變現方式就是廣告,其最大優點是利用故事吸引讀者,廣告信息植入到文中或文末,最終引導讀者產生購買行為。最常見的就是“顧爺”、“六神磊磊”、“咪蒙”、“王左中右”等“猜到了開頭,卻沒猜中結尾”模式。

如果真按此新規執行,對自媒體生態肯定會有影響,但對某些原創能力強的大微影響力未必如想象中大。因為除了軟文之外,他們本身有能力生產優質內容,這一能力是吸引用户關注的保證。而偶爾出現的軟文,其實已經被創意所包裝,相比於利益導向的純廣告,更容易被粉絲接受。一如有網友評論,“其他大號不知道,顧爺估計不會哭,大家看到最後發現居然不是廣告才會驚訝呢。”

和互聯網廣告新規類似,上週財經朋友圈另一件熱門事件,也與監管趨嚴有關。網貸行業期盼已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在8月24日正式“落地”,標誌着政府對網貸行業的監管正式展開。然而條例一出業界譁然,因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餘額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台的借款餘額不超過100萬元。據業內人士估計,目前在行業的待收6000多億元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超過這個限額的。如何防止企業通過註冊子公司去借超出限額的款項,這都對監管提出了更精細化管理、建設更廣泛監控系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