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廣告新規11月1日實施

互聯網廣告新規將在9月1號正式實施,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互聯網廣告新規9月1日實施”,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互聯網廣告新規11月1日實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8月1日召開互聯網企業座談會,約談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等幾十家知名互聯網企業,落實9月1日即將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司長張國華説:“互聯網企業務必在9月1日前按期做好整改合規工作,例如所有的互聯網廣告都要標註"廣告",程序化購買廣告要標明廣告來源,廣告發布者、經營者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不發佈、不經營違法違規廣告等。”

長期以來,我國互聯網廣告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可忽視的違法、違規現象。比如,有的搜索引擎服務商混淆信息與廣告的概念,以競價排名的方式 發佈各種推廣信息,且不標明“廣告”字樣,讓公眾難辨真假;還有的網站一旦打開,就會彈出大大小小讓人眼花繚亂的廣告,嚴重干擾用户網絡體驗;更有甚者, 直接通過互聯網發佈虛假違法廣告,讓消費者深惡痛絕。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標誌着我國互聯網廣告尤其是搜索引擎廣告長期 缺乏監管的狀態即將結束。備受爭議的“競價排名”等營利行為將按廣告行為接受監管,特別是“暫行辦法”的第十條“互聯網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 責”的表述,讓人們吃了一顆定心丸——今後在網上遭遇廣告欺詐,將不再面臨找不到人的尷尬。

互聯網廣告虛假違法現象出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廣告活動參與者受利益驅動的原因,也有缺乏有效監管依據的問題。我國最早的廣告法於1995年施行,那時候還沒有出現互聯網廣告,因此那部法律對互聯網廣告隻字未提。

隨着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互聯網廣告應運而生,此時對互聯網廣告的監管問題才提上議程。2019年9月1日施行的新廣告法中增加了監管互聯網廣告的內容, 但主要是原則性規定,可操作性有限。“此次國家工商總局出台《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可以認為是對新廣告法的補充,意義深遠。”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 劉疆律師對記者説。

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加強對互聯網廣告的監管,已成為社會共識。劉疆表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將全面規範互聯網廣告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成為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維護良好廣告市場秩序的有力保障。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部分用户對於通常情況下的搜索引擎服務較容易區分自然搜索和付費搜索,但很少有人注意到網絡交易平台內部的商品搜索服務其實也是一種付費搜索服務,即設立在網絡交易平台內部的搜索引擎。

據悉,在電商平台中均存在付費搜索服務,例如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寶直通車、京東商城旗 下的京東快車等。以淘寶為例,用户在淘寶內搜索某個商品時,會看到與搜索關鍵詞相關的商品搜索列表,該列表由中部搜索結果、右側搜索結果、底部搜索結果三 部分組成。用户通常認為所有的搜索結果都是根據自己設置的搜索詞、篩選條件所自然排序的內容,其實不然;商品搜索列表的中部上端部分搜索結果、右側搜索結 果、底部搜索結果其實都屬於付費搜索信息服務。

“此次《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無疑是對長期以來被人們忽略的電商平台付費搜索打出的一記重拳。毫無疑問,在監管力度提升的同時,電商平台廣告將逐漸規範化,付費推廣內容和表現形式將出現巨大改觀,這也是對公眾知情權等權益的保護。”劉疆對記者説。

劉疆表示,希望主管部門應以《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發佈為契機,督促互聯網廣告活動參與各方加強自律、嚴格守法,同時加強對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為的 監測與查處,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曝光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結果,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效果,使互聯網廣告發布不再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