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徒管理制度(精選3篇)

帶徒管理制度 篇1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帶徒管理制度(精選3篇)

2.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新招入員工的入職培訓。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司的每一位師傅,都有帶教學徒的責任和義務,其工資中本身都含有帶教學徒的酬金部分,因此,帶教學徒是其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神聖的任務,拒絕不接受企業安排的帶教學徒任務者或不認真履行帶教學徒的責任的,不僅工資中的帶徒費不再計發,而且企業有權按規定給於處罰。

4.具體辦法

結對安排由培訓科牽頭會同各科隊具體負責師傅與學徒的學教組織工作,有權給師傅下達帶教學徒的任務,師徒也可以自願結合成教學對子,報告培訓科批准備案;一個師傅可以帶教學徒一名至多名,具體帶多少,由培訓科統籌安排。每位師傅必須自覺遵照國家有關規定,無條件的接受帶教學徒的工作和任務。

5.為了規範和嚴肅師傅帶教徒弟工作,師徒關係確定後,一要全公司公佈,接受監督,二要舉行拜師納徒儀式,三要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師傅帶教徒弟協議,雙方必須按照協議條款執行,不嚴格執行協議者,不僅承擔經濟責任,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6.師傅和學徒的資格、責任和要求

6.1師傅的基本條件

(1)技術過硬,在本單位崗位上業務比較精通;

(2)思想作風過硬,為人和氣,肯於助人為樂,敢於嚴格要求,善於傳幫帶;

(3)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技巧較好,檢查監督及時。

6.2師傅的主要職責

(1)首要是傳授技能,從基本知識、技能抓起,言傳身教;

(2)幫思想,帶作風,把優良作風、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經驗傳給徒弟;

(3)嚴謹的教學作風,對學徒要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4)要胸懷寬廣,真心待徒,切實把自己的一技之長傳授給徒弟。

6.3徒弟的基本要求

(1)原則上新的年輕工人均視為學徒工;

(2)徒弟必須有學藝的願望,有相應的.文化基礎,肯學上進;

(3)尊重師傅,謙虛好學,勤學好問,服從師傅教導;

(4)勤奮刻苦,認真實踐,不怕苦、累、髒;

(5)能主動幫師傅分憂解難,幫師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務;

(6)善於觀察,多動腦筋,及時捕捉和琢磨所在崗位的技術的關鍵、門道,把師傅的絕活絕技學到手;

(7)通過學習,達到技術進步快,思想有提高,作風轉變好,安全無事故。

7.考核、獎懲

7.1.為了保證學教工作紮實有效地開展,公司培訓科要對學教情況進行考核,並登記備案。

7.2.凡帶教學徒的師傅,公司每月發給200元的基本帶徒費,凡服從公司帶徒弟安排的均有(不考慮帶徒弟數量),不服從帶學徒安排的隨時停發;多帶學徒的多得,少帶少得,沒有帶的不得。

7.3.學徒期至少為4個月,經過考核不合格者,該學徒一般辭退;有進一步培養價值的,需要延長學徒期的,師傅提議,報經隊組同意和培訓科批准即可。在延期學教階段,師傅無償的繼續帶教。

7.4.學徒成績在同一批學徒考核中名列前3名,給師傅和學徒各獎勵500元;考核成績在倒數後3名的,扣罰師傅100元,處罰學徒100元;

7.5.對連續三次所帶的徒弟考核在前兩名的師傅,獎勵師傅500元,並作為加工資的依據記功在檔。

帶徒管理制度 篇2

1、為進一步加強操作技能隊伍建設,提高操作技能人員素質,規範操作技能人員“師帶徒”管理,結合我礦“師帶徒”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2、“師帶徒”培訓工作原則

(1)、堅持工種對口原則;

(2)、堅持分層次培訓原則;

(3)、堅持培養與考核評價相結合原則。

3、師傅條件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熟悉掌握本工種的理論和實際操作知識,技能水平高、技術全面;

(2)、崗位業績突出,能夠解決生產過程中的突發問題;

(3)、一般應具備中級工及以上資格;

(4)、一般在本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具備指導培訓對象的條件和能力。

4、培訓協議

(1)、徒弟應與師傅簽訂培訓協議。

(2)、協議內容主要包括培訓內容、目標、協議期限、師傅職責、徒弟職責等。

(3)、協議期限:一年。

5、師傅職責:

(1)、承擔對徒弟的全面培養工作,制訂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目標和學習書目,監督檢查徒弟對計劃的執行情況。

(2)、耐心、細緻地指導徒弟學習,嚴格訓練、嚴格要求,及時幫助徒弟解決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問題,真正把技術本領和自身所長傳授給徒弟。

(3)、在傳授技藝的同時,要把優良作風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知識等傳授給徒弟,培養徒弟認真負責、愛崗敬業、安全生產的思想作風和刻苦鑽研、知難而進的學習態度。

(4)、定期檢查徒弟的工作、學習情況,協助做好對徒弟的考核評價。

(5)、認真遵守相關規定,履行相關職責,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實現培訓目標。

(6)、及時總結徒弟的進步和不足,每月向部門提交一份反映徒弟各方面表現的工作小結,協議期滿後提交一份培訓總結。

6、徒弟職責:

(1)、按照制定的培訓目標努力學習,有計劃、有步驟、有措施地圓滿完成培訓計劃。

(2)、尊敬師傅,虛心請教,服從指導,勤問、勤記、勤練。經常向師傅彙報工作、學習和思想情況,每月向部門和師傅提交一份工作小結,協議期滿,提交培訓總結。

(3)、在學習技藝的同時,要學習師傅的優良作風,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學習各項規章制度知識。

(4)、認真遵守相關規定,履行相關職責,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實現培訓目標。

7、培訓協議期內,如師傅或徒弟一方工作變動,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即行終止。

8、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申請,可變更師徒人選,變更後應重新簽訂或變更“師帶徒”培訓協議。

帶徒管理制度 篇3

為提升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操作水平,培養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藝和技能的人才,適應煤礦有理論缺實踐的狀況,真正起到傳、幫、帶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師傅的要求

(1)從事井下一線工作6年以上,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

(2)各專業技術骨幹或業務負責人。

(3)近三年無違章記錄人員。

(4)責任心強,善於傳、幫、帶。

2、新招入礦的各類實習生、新工人必須簽訂師徒協議,否則不得入井。

3、師傅的主要責任是將專業技能、優良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工作經驗進行傳授,完成《師徒協議》規定的各項任務。

4、師帶徒期限為四個月,到期後進行考核,徒弟能夠達到獨立作業水平。

5、師帶徒協議簽訂後,每月給予“師”100元的帶教津貼。

6、每名師傅最多隻能帶3名徒弟,並負責期間的安全責任。

7、在實習期間,師傅發生“三違”行為的,立即解除師傅的帶徒資格,三年內不得聘用。

8、實習期內,徒弟不聽從師傅管教的,由師傅上報到安全培訓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