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職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中學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

一、考勤項目:

中學教職工管理制度(精選3篇)

到離校、辦公、教職工政治學習、升旗儀式及學校組織的其他或活動。

二、考勤時間:

上午第一節課到第四節課

下午第六節課到第八節課

三、考勤要求:

1.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不無故遲到、不早退。早上凡遲於8:00進入學校、上班期間外出辦事的教師一定要履行簽名手續。

2.教師辦公期間要勤勉敬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參與電腦遊戲或上網聊天。

3.嚴格執行上課制度,無特殊原因不能遲進課室上課,不提前下課或途中離開教室,不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課堂,不在教室抽煙。

4.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體活動時(如教研活動)需準時參加,並遵守會場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

5.監考期間必須集中精力認真履行職責,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因玩忽職守造成考場紀律不嚴、秩序混亂等問題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6.教師不參加學校活動或上班,需遵循請假制度。半天之內的假由分管校領導批准並作好記載,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批准。凡病假、事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等按上級有關文件政策執行。請假人自行調課,如調課有困難,可申請教導處代為安排調課,假滿回校後到教導處銷假。

四、考勤管理辦法:

1.上下班遲到、早退、外出辦事的考勤有門衞監督,當天值日行政記錄。

2.教師上課、辦公紀律考勤主要由教務處每天組織巡課檢查,另外每週辦公室牽頭,組織人員對教師是否在崗進行一次大檢查。

3.教職工政治學習、升旗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4.教研活動考勤由教研組長負責。

5.學校其他集體活動的考勤由組織者負責。

6.對教職工勞動紀律考勤情況的統計每月一次,學期彙總存檔。

五、考勤管理獎懲:

1.教職工不履行簽到手續或經常無故遲到、早退的學校將給予一定的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處理。

2.辦公期間玩電腦遊戲或上網聊天的發現2次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扣考勤獎20元。

3.嚴重違反上課制度(如出現空堂現象等)按曠課處理,扣除當月課時津貼的1/3。

4.無故曠會一次扣考勤獎5元,不準時參加會議或活動超過3次算曠會一次。

中學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健全學校請假制度,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根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修訂形成本請假制度。

1、請假程序:領取請假單→填寫→部門領導審核→分管校長審批→校長審批→辦公室存檔。

2、教職工請假審批權限:請假半天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一天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須經校長批准;班主任請假須經政教處審批;行政人員請假須經分管校長批准。

3、請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病假附上醫院證明,事假應寫清事由。如遇急事不能事先書面請假的,返校後一天內及時補辦。

4、請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須續假。

5、請假手續不完備,不予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6、請假期滿後,要履行銷假手續;未銷假造成考勤失誤的,由請假者負責。

7、教職工例會上定期公佈考勤情況。

8、病假須持醫院證明(急診除外)及本人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分管校長、校長簽字批准方能生效,無醫院證明及本人請假手續,擅不到崗,以曠工論處。

9、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現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10、經學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職工外出學習、辦公事或公益活動,可視為公假。外出前須正常履行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職。

11、教職工在離校期間須保證手機暢通,離校未安排好工作或通訊不暢,視為工作失誤。離校在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記入考勤。

12、教職工須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如上課、組織學生課外活動、教師會議、升旗儀式、兩操、教研活動等),活動規定時間後進場視為遲到,20分鐘後到達視為曠職,各類活動結束前離開視為早退。

中學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3

1、教職工在學期中途原則上不請事假。

2、教職工因事、因病確需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先旅行請假手續,填好請假單。因病請假必須持就診醫院的“疾病診斷書”,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務、工作之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請假。

3、請假在半天以內,有所在處室(教導處、總務處)負責人批准;半天以上由校長室批准。中層以上幹部一律由校長批准。

4、請假期限超出學校批准範圍的,經校長批准後,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核准,以便確定人員代職、代課。

5、婚喪、病事假等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6、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單位銷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辦理續假手續。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或逾期不歸,又未經校長同意續假者以礦工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