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會見管理規定(通用19篇)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律師會見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依法執業權利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通用19篇)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檢察環節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活動,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第四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其有關會見的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由二人在場,其中一人為接受委託的律師,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師、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律師異地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經人民檢察院同意的當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的,受委託的律師也可以一人會見。 第六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七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派員在場。派員在場時,所派人員不得干擾律師的正常會見。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羈押期間,根據律師、犯罪嫌疑人的申請,安排會見應當不少於二次。

第九條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管場所內進行。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的授權委託書;

二)律師執業證,隨行人員中一人可持實習律師證或者律師助理工作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應在其具體辦案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律師的會見通知並辦理律師會見事宜。

第十二條 涉嫌犯罪的單位委託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涉案人員。

第十三條 對於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以便偵查部門調整時間,在48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於會見的公函並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

第十四條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後5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的,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陳述瞭解案件以下情況: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關於案件事實和情節的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關於其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第十七條 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控告、申訴、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條 律師對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阻礙律師依法會見的投訴,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統一受理。負責審查的部門在受理投訴後5日內向投訴人書面告知處理情況;投訴人不服書面告知處理意見的,可以向辦案部門所在的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第二十條 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偵查人員有權當場提出勸阻和警告;對不聽勸阻和警告的,有權中止會見。人民檢察院對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需採取逮捕強制措施的,應報省檢察院審查同意,並同時向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通報。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若本規定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新規定相牴觸的,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規定。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司法廳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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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2

1、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2、罪犯親屬寄給罪犯的包裹、匯款或罪犯寄給親屬的包裹、匯款,必須按照國家郵章規定辦理,並經幹警認真檢查登記,罪犯簽章。如發現包裹夾帶違禁品,將視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3、罪犯按規定可以會見親屬。親屬必須持有《會見證》、身份證,並履行登記手續。會見應在監獄會見室或指定的地點進行,會見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會見時禁止使用隱語、外國語交談。少數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會見現場必須有幹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批准與配偶或直系親屬特優會見:

1)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且分級處遇在一級寬管的

2)進入二級寬管半年以上,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產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現且進入普管級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經監獄批准的。

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經罪犯及其親屬申請,每月可安排一次,會見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罪犯與配偶一方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或《結婚證》等證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優會見的情形,監獄應拒絕安排特優會見。

5、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與親屬共餐:

1)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的

2)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監獄表揚,或受到立功獎勵的

3)進入一級寬管或進入二級寬管三個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產中表現突出的普管級罪犯,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監獄安排罪犯與配偶同居、與親屬共餐,可適當收取費用,但要低於社會同等條件的收費標準,並要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收取的費用,單獨建帳,主要用於改善罪犯學習、生活等條件。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維護監所的安全穩定,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權益,規範罪犯會見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等有關規定,結合上海監獄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見對象、次數、人數)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會見人數不超過3人。

第三條(會見手續、場所、安檢)監獄應當設定會見日,會見人必須持有《會見通知單》、本人身份證辦理會見手續。首次會見的,會見人還須攜帶户口簿或地方派出所開具的與被會見人的關係證明。罪犯會見一律在監獄規定的會見場所進行。會見人進入會見場所,必須接受民警安全檢查。

第四條(無會見單或非會見日會見)會見人無《會見通知單》或在非會見日要求會見的,會見人應填寫《會見申請表》,並附身份證複印件,經監獄長審批後,辦理會見手續。節假日或非工作時間不安排罪犯會見。

第五條(會見方式)罪犯會見採用電話方式進行。普通會見每次不超過30分鐘,處遇在B級(含B級)以上的優惠會見每次不超過60分鐘。

第六條(會見送物)罪犯會見時,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況,須經監獄長批准,並確定專人檢查登記。會見人按規定送給罪犯的現金,監獄應指定民警辦理,存入罪犯本人獄內賬户。

第七條(特殊情形會見審批)會見人當月要求第二次會見或其他人員要求會見的,須經監區審核,報監獄長批准。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須報局獄政管理處批准。

第八條(監聽、錄音)罪犯會見必須實時監聽並錄音,錄音保存期1年。

第九條(中止會見的情形)會見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會見:

(一)私傳信件、物品的;

(二)擾亂會見場所秩序的;

(三)使用隱語、暗語或非規定語種交談不聽勸阻的;

(四)發現攜帶或使用手機、錄音、攝影、攝像設備的;

(五)其他影響監獄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第十條(暫停會見的情形)罪犯被監獄嚴管、禁閉、隔離審查、隔離治療期間暫停會見。

第十一條(文明舉措)監獄應設立候見室,安排罪犯親屬、監護人休息;設立物品寄存箱,方便罪犯親屬、監護人寄存手機、包裹等;設立諮詢台,解答親屬、監護人提出的問題。

第十二條(適用範圍)外國籍罪犯會見,參照司法部《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解釋權)本規定的解釋權為上海市監獄管理局獄政管理處。

第十四條(執行時效)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滬司獄獄政[20xx]21號《罪犯會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4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存儲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5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未備份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電腦統一安排D盤系統目錄下裝軟件以及驅動等,E,F盤系統目錄下放置數據、文件等。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

第4條 不得隨意增加、刪改計算機主要設備的驅動程序,不得隨意增加、刪除計算機主要備的驅動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計算機IP地址。

第5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

第6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

第7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

第8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9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

第10條 QQ使用規定:QQ工具只能用來聯繫與工作有關的事宜,包括文件的傳輸、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聯繫、信息的發佈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與工作無關的人員聊天,傳輸文件等。

第11條 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

第12條 無論是本公司,還是外公司人員,凡與本部門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各部門及個人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打開其他部門或個人的郵件,更不得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

第13條 員工離開座位超過半小時需關閉顯示器,以延長顯示器的使用壽命和節約用電,下班後需按正確方法關機,並關閉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6

培訓制度是培訓管理的基礎;培訓規劃與計劃是培訓管理的導向;培訓項目實施與管理是培訓成功的關鍵,它直接體現培訓的效果;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是培訓管理的核心內容,它明確地規定了不同崗位的員工需要什麼樣的培訓課程,對整個培訓管理體系而言崗位培訓課程體系起到一個標準化的作用(在五大模塊中崗位培訓課程體系的構建技術含量最高,難度最大,在下文中將作詳細的介紹);培訓師資則是成功實施培訓項目的保證。

培訓管理系統五大模塊的內容

1、培訓管理制度

公司於20xx年通過了is09000:20xx質量管理體系及qs9000質量管理體系雙體系認證,公司的培訓制度也是按體系的要求進行編制。

整套制度目前包含一個程序文件:<員工培訓控制程序>及四個支持性文件:<培訓效果評估程序>、<兼職培訓師管理制度>、<員工外培管理制度>、<員工學歷進修管理辦法>。公司的培訓工作分為兩級進行管理,公司級(一級)培訓由培訓發展科負責實施,部門級(二級)培訓由各部負責實施。

在程序文件中我們明確了各部門的培訓管理職責,説明了一、二級培訓項目、臨時培訓項目實施的流程等重要內容;而對支持性文件則就培訓管理的某一具體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合理、完善的培訓管理制度為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培訓規劃及計劃

公司培訓規劃是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及人力資源規劃制定,目前已經制定了公司未來三年的培訓規劃。

公司每年底要進行全員的培訓需求調查,下發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該表的設計包括員工的意見和員工直接主管的意見),培訓需求調查的內容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不同崗位的員工所必須具備的技能要求;員工年度績效情況;公司的年度重點工作。

對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析、彙總後製定出下一年度的培訓計劃,這樣制定出來的年度培訓計劃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培訓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培訓發展科根據年度培訓計劃中設定的培訓項目開展工作,每一個培訓項目實施按照pdca思想進行控制,力求培訓項目實施的完整性、嚴謹性。具體工作包括整個項目策劃及課前的準備:講師落實、學員的確定、場地器材準備、開展問卷調查等;課中的支持服務、監督;課後培訓效果的評估。

公司非常重視培訓效果的評估,目前評估的做法包括:課後的效果調查問卷的填寫,對問卷進行分析總結;對學員掌握程度的考核,有必要時進行考試;一個月後與學員的直接主管進行訪談,瞭解學員該項技能掌握的情況及學員在崗位上產生的業績情況。

4、崗位培訓課程體系

該模塊是整個培訓體系的核心部分。目前國內的許多企業僅僅是根據員工提出的培訓要求來編制年度培訓計劃,我們認為這樣的做法存在很大的不足,在實踐中我們發現,不是所有的員工都能準確地認識自身技能的不足進而提出合理的培訓需求,這樣一來就造成了員工在其職業生涯的發展中得不到系統的訓練,同時,公司花費了大量培訓經費而實際的培訓效果卻不理想的局面。

有些公司還會根據市場上流行的培訓課題臨時組織培訓,整個培訓開展比較盲目。筆只有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構建起來後才能很好地解決以上問題。

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構建崗位培訓課程體系的思路以及該體系構建完成後的應用價值。為了更好地完成這項工作,公司專門成立一個由公司人事經理、培訓經理、培訓講師(來自公司各個部門)組成的項目小組。項目組開展工作的步驟如下:

1)首先編制了一本培訓課程參考手冊,在手冊中對目前企業培訓的常見課程進行了分類,歸納為:企業文化類、領導力類、管理技能類、專業技術類、精益生產類、從業資格類等六類課程。然後對每一類課程中的具體科目進行了詳細描述,包括課程名稱、課程內容大綱、合適對象、培訓課時等內容。手冊中課程信息的來源包括公司現有的課程以及從其他渠道(如互聯網)獲取的課程信息。

2)將該手冊發到各級主管的手中,讓他們瞭解公司的培訓課程體系、課程的分類及每門課程中包含的知識點。

3)項目組花大量的時間與各部門的各級主管進行面談,瞭解主管對其直接下屬所需掌握的崗位技能以及這些技能對應的培訓課程的意見,項目組要求主管在訪談前必須重新查閲下屬崗位的崗位説明書,進一步明晰這些崗位的技能要求。

4)最後項目組對調查的意見進行彙總、分析、再經過項目成員充分的討論,最終確定每一個崗位所需的培訓課程。

崗位培訓課程體系構建完成後,所有崗位的員工都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崗位需要接受什麼樣的培訓課程,這樣一來就非常有利於培訓發展科開展培訓需求調查活動,從而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培訓實施計劃,同時也有利於員工職業生涯的發展。另外,培訓發展科每年都會安排一些公開課程,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及職業發展方向進行自主選擇,這就使得員工有機會參加一些與自己崗位技能要求無緊密關係的培訓課題,這樣的做法對實施崗位培訓體系是一種有益的補充。

5、培訓師資資源

培訓師資資源是否完備是成功實施培訓項目的關鍵,公司培訓師資資源分為內部師資資源和外部師資資源。公司非常重視內部培訓講師隊伍的建設,我們認為建立內部培訓師資隊伍是非常必要的,它是一種小投入大收益的做法。目前柳州五菱汽車聯合發展有限公司有四十多位培訓師,培訓師團隊由公司領導、部門領導、專業骨幹人才組成,培訓師主要講授與自己業務相關的課程,公司只有少數的專職培訓師,大部分的培訓師都是兼職的。培訓師接受培訓發展科的統一管理,在授課前須經過嚴格的選拔、接受ttt(培訓培訓師)的培訓及專業課程的培訓;外部的培訓師資也是開展培訓工作必不可少的資源,公司與國內許多著名諮詢公司、大專院校、職業技能學校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7

為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准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准。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籤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核准後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准);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並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後批准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後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後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後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註: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准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准後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綜合管理部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後,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准: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准;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准;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准;

2、財務部複核程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准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複核確認後,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於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説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後亦同。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8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單位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公章。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准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准、後用章”的原則。批准人應當在公文送審稿或用章資料原件上簽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准人同意後,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後的材料複印備存,並註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後補辦簽字手續。

三、審批權限。

(一)單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等,須報經(單位一把手)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他一般對外工作聯繫函、回覆函、議提案答覆意見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須報經分管副職領導簽字批准後用章。凡以單位名義制發的各類證書等,需蓋鋼印的,須報經分管領導簽字批准或持相關文件辦理,並加蓋單位證件專用章。

(二)單位黨組印章。須報經單位黨組書記簽字批准後用章。

(三)單位領導名章。須報經單位領導本人或委託的其他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業務章。按業務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批准後用章。

(五)財務章。政府採購支出、業務經費支出、出國費用支出、慰問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須報單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職批准。與銀行賬户開立、變更、撤銷、支付等事項須加蓋單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簽字。

(六)辦公室等處室印章。經處室分管領導或處室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用章。其中,對外用章,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對內可由處室主要負責人批准。

(七)因專項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須經專項工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記。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用印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號、發往單位、用印數量、批准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五、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六、嚴格控制將公章帶出單位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帶出使用時,須經主要領導批准,並由印章專管人員攜帶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時,須報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公章專管人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單位刻制。新公章啟用時,要進行登記,並印發啟用通知,明確啟用新公章、作廢舊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舊公章,應按規定上交、封存。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關於公章管理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確保商城物業管理部各類鑰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嚴格控制領取使用前、後的鑰匙使用和管理,規範管理鑰匙的使用權限。

第二章 各類鑰匙適用範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商城物業管理部內所有門鎖鑰匙及重要部位的屜櫃鎖匙,均列入鑰匙管理範圍。各科室所轄辦公室、商城各通道門、出入口、宿舍、倉庫、豎井、機房、電站、泵房、防盜捲簾、防火捲簾、電磁門、電梯機房、監控室等。

第三章 管理原則

第三條:公司鑰匙管理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部門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第四章 管理細則

第四條:鑰匙使用權限及流程

1、 所有鑰匙都應該配備兩套,一套現用,一套備用。所有鑰匙應分類,貼上標籤,整齊定位掛放於鑰匙板上或鑰匙櫃中,鑰匙板或鑰匙櫃鑰匙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鑰匙管理員因故離開崗位時,報請科長同意委託其他同事代為管理。

2、 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內所有門鎖鑰匙的備存、登記、領發,並建立鑰匙管理檔案。

3、 金庫、油庫、重要設備間、涉密檔案室等場所設雙鎖,兩人分別持有鑰匙同時到場開啟。

4、 辦公室鑰匙值班人員或指定人員保管;值班人員做好交接並作登記。

5、 銀座三期辦公區鑰匙借用管理流程:

(1)值班安保員:遇有緊急情況時,協同監控值班員及時啟用備用鑰匙進行處置並做好記錄。

(2)監控值班員:協同值班安保員共同管理辦公區備用鑰匙,使用完畢後做好值班記錄。

(3)各崗位員工:下班前將重要資料、物品入櫃進庫,私人物品帶走,儘量避免封場後再次回到辦公區取回遺忘物品。

(4)如果辦公區工作人員在樓層封場後需要再次上去,需通知大堂內安保值班人員,由安保值班人員帶領申請人到中控室借鑰匙,並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申請人、安保人員、值班人員)後,方可借出備用鑰匙。

(5)由三方共同在場,取出所在樓層的鑰匙後,由安保帶領申請人到達所在樓層後,電話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員對該樓層進行撤防。

(6)取回物品後,電話通知中控室進行重新設防,安保人員與申請人到中控室進行簽字確認後方可離開。

(7)封存鑰匙的信封啟封后,第二天,由安保主管與監控室管理人員共同向物業部長進行彙報,並重新進行封裝。

6、 商城各進出口、消防通道、防盜捲簾等現用鑰匙放置總值班室的專用櫃保管,放置在監控探頭下由當班主管負責管理,備用鑰匙由科內統一集中控制管理;兩班交接班時,鑰匙交接作為一項重要交接事項,由當班主管負責;鑰匙領用和送還的管理由當班主管與當值警員交接,查點清楚並做好對其所用的鑰匙應有詳細的登記,包括鑰匙的領用送還時間(開封場前十分鐘領取開封場完畢5分鐘內送還)、位置、數量和使用人,警員用完鑰匙,需馬上交回鑰匙,不能個人暫存或存放在它處,以免遺忘丟失;在鑰匙使用當中,鑰匙不得掛於門鎖上,開鎖後立即取下,做到鑰匙不離身;夜間封場後施工樓層只領取貨梯間通道鑰匙,沒有書面申請或未經總值班許可,不得開啟任何門鎖。

7、 宿舍鑰匙管理員管理根據<<宿舍管理規定>>使用。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安保辦公室。鑰匙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8、 倉庫每個倉庫門的鑰匙存放在相應科室辦公室統一編號管理;除日常用的鑰匙損壞外,備用鑰匙禁止使用。鑰匙領用由倉庫主辦或者指定人員登記領取。日常用的鑰匙在下班時由各倉庫主辦交回綜合管理辦公室;對於個別倉庫有加班情況時由該倉庫加班人員在下班時交回辦公室值班人員並登記;在兩班換班時進行交接並記錄。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鑰匙遺失,需由遺失人照價賠償;倉庫所有鑰匙禁止帶出,禁止未經批准私自配置鑰匙。

9、 監控室、豎井、電站、泵房、機房鑰匙由設施設備統一編號管理,除因工作需要由部門指定人員配備鑰匙,部門編制鑰匙一覽表,部門負責人簽字驗證,並標註持有人後存檔,所有設備機房鑰匙必須由專人進行保管。各工種人員若需借用鑰匙,可到相應值班室領取,並做好鑰匙借用、歸還的交接記錄。原則上設備機房只允許本工種維修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進入,不得將鑰匙借給與該設備無關人員,否則必須得到批准後,在有關人員的陪同下方能進入。

10、 根據國家電梯檢驗規範規定和電梯安全運行相關的電梯鑰匙,應由業主指定的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嚴格管理。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預防非指定管理人員對電梯鑰匙的錯誤操作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或引起電梯重要零配件被盜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幾點:

(1)、在任何情況下應做好電梯鑰匙使用和交接登記制度,並建立專門的管理檔案。保證做到正確使用,特別要預防電梯鑰匙的丟失及誤操作。以防電梯零配件丟失、設備損壞、安全事故的發生等。

(2)、電梯鑰匙的使用保管必須專人負責,電梯鑰匙使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時應做好記錄。

(3)、保管人員不得將電梯鑰匙外借和贈與其他無關人員。

(4)、電梯鑰匙使用完畢後必須及時交回管理部門,並放回原處。

(5)、電梯鑰匙包括:廳門三角鑰匙(必須由持有電梯管理員證或電梯維保證書的專業人員使用)、轎內檢修鑰匙、機房鑰匙、首層開關電梯電氣鑰匙。

(6)、使用廳門三角鑰匙時應注意: 1、必須由電梯維修保養專業人員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當用三角鑰匙打開層門時,應看清電梯是否停在本層,以防踏空;上轎頂前先打急停開關,後把電梯置檢修位置,確認後方可上轎頂。 3、緊急救援時必須先切斷電梯控制電源,確認好轎廂位置後再使用廳門鑰匙進行救援作業。

(7)、電梯的首層電氣鑰匙(包括操縱盤鑰匙)應由專人管理使用(如電梯司機、電梯管理員、電梯維保員保管),按規定開、關梯。

(8)、上述電梯鑰匙必須嚴格掌管,不得隨意亂放,若鑰匙丟失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鑰匙丟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電梯專用鑰匙只能由電梯維修人員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扶梯在就近的櫃枱和保潔留應急備用鑰匙。

第五條:屬員工個人保管的鑰匙,在工作調動或辭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必須在調動、離職表上簽字確認,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第六條:各部位所持鑰匙應嚴格保管如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及時更換門鎖,管理人員應立即向科長彙報,並做詳細的書面説明,寫明鑰匙的丟失地點、時間及原因,物業管理部將按情節的輕重,提出處罰意見,報物業管理部批准實施。任何鑰匙不得外借;未經科長許可,不得任意複製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則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節假日期間鑰匙由科室指定值班人員管理。

第五章 日常檢查保養與更換

第八條:材料科負責物業部內所有鎖具購買、鑰匙的配製。鑰匙配置由須配置科室填寫《材料購買審批單》,並由所在科室科長簽字後連帶須配置的鑰匙,送交材料科進行配置。

第九條:各科室要對其所管理的鎖具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保養延長鎖具鑰匙的使用壽命,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進行更換。

銀座商城物業管理部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0

為規範我係課堂考勤管理,配合學院學辦工作安排,加強我係各班級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學習能力,優化班級“六率”,我係立足於當前學院現狀,結合學辦的學生管理思路,現制定《石河子大學醫學院麻醉影像系考勤管理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 建立班級考勤管理小組

各班級成立課堂考勤管理小組,由班長及學習委員擔任正副組長,成員由班級團支部書記,班長助理,組織委員,心理委員組成。

考勤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課堂考勤記錄,內容包括遲到、缺課、早退現象;

2、小組組長負責做好請假同學記錄;

3、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天隨機安排小組成員做好考勤記錄;

4、每兩週考勤管理小組彙總一次考勤記錄表;

5、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兩週向輔導員上報近期考勤情況;

第二部分 班級考勤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一、班級考勤管理要求

1、考勤管理小組應認真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做到公開、公正,不得徇私包庇;

2、考勤小組組長應嚴格安排及監督班級考勤工作;

3、班級學生嚴格遵守班級考勤制度;

4、班級學生均有權向班長或老師舉報考勤管理小組不負責或徇私包庇現象;

5、班級學生可針對班級考勤方法提出建議或意見,考勤管理小組應不斷完善班級考勤管理方法;

二、班級課堂考勤管理

1、考勤小組於課前3分鐘點名查考勤;

2、考勤小組負責監督並記錄上課遲到、早退現象;

3、上課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課,下課鈴響前不得隨意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任課老師説明;

4、請假學生應課前向考勤員登記有效,否則視為缺課;

5、考勤小組課間或課後及時向任課老師反應課堂考勤情況;

6、實驗課或醫院見習課若分批上課,由班長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考勤小組成員查考勤,課後由班長彙總;

7、學習委員認真填寫《上課考勤記錄手冊》,並定期向教務處上交;

8、班長應及時向近期有缺課情況的學生做思想教育工作;

三、請假制度

1、班級學生請假必須有輔導員或學院籤批假條,考勤員做好記錄;

2、請事假或病假者應提前向班長説明,經輔導員及學院學辦、團委批示假條後再將請假條交考勤員登記;

3、因病請假應有醫院證明,請病假三天以內者由輔導員審核批准,三天以上者須向學院領導請示批准;

4、除節假日外,一般不准許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假三天以內者須由輔導員批示假條,三天以上者由輔導員審核,再經院領導批示假條,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週;

5、補假須知:必須事前告知輔導員,不得事後告知。補得假條需當日上交於考勤員,逾時不候,按缺課處理;

6、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向班長或輔導員銷假;

7、請假期滿,如需續假,應提前向輔導員請示,其程序與請假程序相同;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1

為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切實加強辦公室用電管理,確保安全運行,現制定集團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温度高於32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温度低於5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温度計所顯示的温度值為準)。空調等辦公電器設備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節假日、雙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開啟。

二、合理調控 為做到節能降耗,夏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26℃);冬季室內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20℃);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造成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温差科學定時。

三、空調運行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門窗使用空調現象。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實行機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開啟無人空調。

四、夏季雷雨天氣 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公司將統一切斷電源。

五、實行專人負責制 集團行政管理部物業班負責辦公室空調管理,空調開啟過程中若出現跳閘及異味等情況時,應立即關上空調並通知集團行政部解決,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會議室空調 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開關與管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經批准配發 不得私自將電器帶入辦公室使用(如電風扇、取暖器、電吹風等),如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八、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嚴禁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煙。

九、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和部門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將分別交納100和50元的違規使用費。

3.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單位/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集團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2

為加強空調管理,確保空調有效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空調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空調的使用時間:

1、季節性開啟時間:夏季室温在30攝氏度以上,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冷,冬季室温在10攝氏度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熱。

2、空調定時開啟時間段為:辦公室8:30-12:00和13:00-17:00期間,門店8:30至20:30期間(下班前30分鐘關閉空調);

3、温度控制:冷空調開啟時,控制温度在23-25度(門店營業廳內人員聚集20人以上可適當調低温度);

4、空調使用條件: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同時應儘量關閉房門,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二、空調管理責任制: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或是自行調節温度,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面板及控制開關。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説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2、門店空調負責人為店長,由店長指派每日空調現場管理負責人;

3、公司辦公室空調負責人為部門主管,部門共同合用一個空調時為現場使用的部門最高職位人為空調管理負責人。空調管理負責人因故不在工作場所時,應指定代理責任人;

4、工程部門應定時派遣設備維修人員對辦公區域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以及空調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設備維修部門負責。

三、違規責任:

1、公司辦公室及門店空調請使用人員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檢查部門將定期檢查或抽查空調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

2、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檢查人員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對違規操作空調的的部門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罰款通知將發至違規部門主管負責人OA或公司QQ羣內,由部門經理落實責任,若無法落實到個人,罰款將由部門經理或店長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7月8日(行政部)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3

1 目的

對公司的固體廢棄物進行有效管理、清理,減少環境污染,特制訂本規定。

2 範圍適用於全公司。

3 要求

3.1 固體廢棄物收集

3.1.1 固體廢棄物分類

a) 一般固體廢棄物(具體見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危險固體廢棄物(具體見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

3.1.2 各部門要明確標識收集固體廢棄物的桶和袋。將生產和生活各環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分類存放。每天集中送至標識固體廢棄物類別的收集棚。應採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 生產、修機所產生的廢手套、廢紗布等集中用桶盛裝,並送至指定點存放。

3.1.4 廢塑料框等輔助材料由該車間的負責人組織收集後運送到指定的廢棄物存放處存放。

3.1.5 存放化學品的空桶收集後送到指定的危險固廢存放處。

3.1.6 其他的固體廢棄物由各部門收集後,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內。

3.2 固體廢棄物貯存

3.2.1 存放棚由倉庫管理,保證各類固體廢棄物正確分類堆放。倉庫管理員應每天檢查。如發現有混放現象應立即通知車間或生產部進行教育處理。

3.2.2 固體廢棄物存放棚應對各類固廢進行標識。

3.2.3 倉庫每天對來料進行登記。

3.3 固體廢棄物處理

3.3.1 一般固體廢棄物貯滿後由綜合辦統一進行處理。

3.3.2 可回收的一般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與物資回收單位聯繫,以廢舊物資出售。

3.3.3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繫運送到指定場所處理。

3.4 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

為便於員工識別而不致將固體廢棄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關場所設立固體廢棄物收集桶,危險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用文字標識。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4

為規範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並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德育處、大隊部、安全辦及班主任要定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廣泛提高在校教師、學生安全意識和知識。

三、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衞詢查, 門衞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車棚。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准同意後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校長室申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門衞放行,並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衞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後,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准後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指定時間(非下課或活動課時間)內及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

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駛入校門外50米範圍內必須下車推行,並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車棚內。

(二)駛入校門外50米範圍內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指定停車位置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

(四)由於目前我縣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原則上國小生一律不得騎車上學,如若不按該規定出現的交通事故者,後果自負。

五、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衞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六、附則

1、此規定由富藴縣國小教代會負責解釋並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自20xx年6月 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牴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台相關規定後,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富藴縣國小

20xx.5.26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5

目的:本規定旨在樹立員工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提升企業凝聚力,提高每位員工的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人員。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 夏季作息(8:15-11:30,12:30-17:30),冬季作息(8:45-11:30,12:30-17:00)以公司考勤時間為準,所有人員必須打卡,嚴禁代打卡,每自然月代打卡一次當事人分別給予50元罰款,當月全勤按70%發放;代打卡二次當事人分別給予100元罰款,當月無全勤;代打卡三次及以上當事人分別給予每次曠工一天處罰。每日遲到1-10分鐘內扣罰15元,遲到11-20分鐘內扣罰30元,遲到21-30分鐘內扣罰5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算。遲到達3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遲到達5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資按80%發放;遲到達10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作按50%發放。每自然月曠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80%發放;曠工2天扣除10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50%發放;曠工3天及以上作自動開除處理。

2、病假須出示區級醫院證明,並於銷假後3天內報行政管理部備案,無證明或逾期將作曠工處理。

3、婚、喪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但須提前交接工作及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4、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書面向直接領導提出書面申請,一天及以內報部門負責人批覆,三天及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副總批覆,三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同意後報總經理批覆後方為有效,批覆後交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晨會內務

1、值日官必須於值日當日提前20分鐘到達公司,值日員提前15分鐘到達公司,計入考勤考核;每日值日由前一日值日官負責監督並協調工作。值日工作要求按《每日晨會制度》、《每日值日製度》執行。

2、值日人員如遇值日調休必須提前兩天與其他人員協商換班,不得出現無值日人員。否則給予值日員50元/次處罰,值日官100元/次處罰,值日監督50元/次處罰。

3、各部負責人全面負責晨會及內務具體落實,不得出現無晨會、無值日。否則給予300元/次/項罰款,值日名單報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如有更改及時報備。

行為規範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2、工作按程序操作,規範作業,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上報直接負責人,不得作越級、跨部門交流。

3、着裝按公司着裝管理規定執行、座位保持整潔、不的出現髒、亂現象。

4、員工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員工開機時間為8:00——23:00,部長及以上職位必須24小時開機。

5、辦公室嚴禁吸煙,上班時間禁止喧譁、閒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員工禁止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

7、做好與客户的通話記錄,行政管理部負責電話記錄及事件跟蹤記錄的檢查。

8、各部各部門每週日填寫周總結交行政管理部,由行政部檢查每週工作執行情況。

9、行政管理部負責監督對以上各項的實施,如有違反,責任人每次每項給予罰款20元,部門負責人每次給予30元處罰。

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完成

1、儀表端莊大方,對來訪者一視同仁,不憑個人好惡和情緒辦事。

2、客人來訪應起身相迎,請對方入座以茶水招待,並問明來意。

3、對前來公司洽談業務的客户,負責接待,在洽談過程中若雙方意向成熟,再引見給相應部門負責人。

4、對需要了解有關產品信息、進行新聞報導或其它與公司機密、形象有關的來客,必須出示證件或相關文件,引見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5、對顧客的所有意見和留言作好備忘錄,並及時有效的處理。

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必須完成和傳達相關接待和信息,不的有任何延誤;否則將給予50元/次罰款。

會議制度

1、各部周例會定於每週四下午16:00準時召開,由指定人員主持,所有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給予50元/次罰款。

2、作好開會前準備,提前整理會議所需文件、發言稿;部長及以上職位不的出現無發言;否則給予100元/次罰款

3、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必須將各種通訊設備關閉或調至無聲;與會人員工不得任意離開會議室,如有緊急事件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後方能離開。否則給予30元/次罰款。

4、由各部行政管理人員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重大會議辦公室須在會後兩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書面發文至與會部門負責人;每月3號將上月會議記錄交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

公車管理

1、任何人不的公車私用。

2、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管理部簽字後,出車交予司機。由司機記錄用車起止時間、行車路線、出車前里程及回來后里程並簽字確認後,及時交還行政管理部備案。

3、公車司機必須見單出車並據實填寫出車信息和用車申請單,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將給予100元/次罰款。

4、公車司機每月2號將上月出車登記表及時交回行政管理部存檔。

外出及出差

外出為1個工作日及以內,出差為2個工作日及以上

1、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未填寫者或無簽字確認,當事人當日考勤按曠工處理,部門負責人扣除半天工資。

2、營銷人員出差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覆後交行政管理部備案。

3、出差人員每天不少於一次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情況。

4、出差人員手機隨時保持開機狀態,因特殊情況關機必須事先報備行政管理部並留下有效的聯繫方式。

5、出差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出差記錄,內容包括:當地市場信息和文件處理備忘等。

6、妥善保管出差必備的文件、資料,不得遺失或泄露公司機密,否則公司將追究因此遭受的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

7、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應注重儀表、言行舉止、不準主動或暗示要求客户請吃、請喝;不準讓客户承擔應由出差人員負擔的住宿及交通費;嚴禁中午飲酒;不準接受客户的饋贈;不準借出差之機旅遊;嚴禁虛報費用。

8、出差回公司三天內整理好《費用報銷單》連同《出差報告》交行政管理部登記後,按流程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9、 違反以上出差制度任意一條,責任人將作下崗處理,部門負責人給予500元/次罰款,分管副總給予1000元/次罰款。

其他

1、全體員工如對公司或各部門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可電子郵件至:。

2、嚴禁任何管理人員出現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包庇下屬等不良行為,經查實後將給予1000元直至開除處分。

1、所有通知及公文由行政管理部統一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必須在原文背面簽字確定;部門負責人因故無法簽收;由上一級領導代收並負責傳達。

2、部門負責人及時向下屬傳達文件內容;行政管理部將隨機進行抽查,如未傳達每次將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次罰款。

3、行政管理部負責對以上各項規定及制度的實施與落實,監察部進行監督與檢查。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6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註冊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註冊,並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第三十四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證書的,由註冊機關撤銷其註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未辦理變更註冊而繼續執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註冊建造師在執業活動中有第二十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註冊建造師或者其聘用單位未按照要求提供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註冊建造師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註冊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註冊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註冊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7

一、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情況下,一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四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校務會議。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務。

3、年度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工作目標、規章制度的制定,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資金投入、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4、例會前需充分準備,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做好相應準備。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鎮黨委作出彙報。

6、例會需作好會議記錄,並歸檔備查。

二、教育計劃制度

1、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鎮黨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務會制定,報鎮黨委討論通過,由鎮黨委發文,同時報鎮組織辦備案。

4、校委會可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及時調整和充實年度教育計劃。

5、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三、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參加黨校學習的學員,應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學員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黨校説明,經黨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

4、 學員在學習期間曠課一次,請假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學員資格,不予結業。

5、 學員要嚴肅對待黨校的考試、考核。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撰寫學習總結,按時上交。

6、黨校在每期培訓結束後,都需組織相應考試。

7、經黨校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並根據學員的考試、考核成績及日常表現,評出本期業餘黨校"優秀學員"。凡結業考試及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學員,不能結業。

四、教育總結制度

1、黨校在年末需根據當年度辦學情況,對學年工作進行總結,並向鎮黨委報告工作情況。

2、遇有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特殊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校組織大型的活動,事後應及時向鎮黨委彙報活動情況,並做好總結,以指導今後工作的開展。

4、有關黨員中或教職工中具有傾向性的思想問題,以及教學、科研、科技開發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根據有關規定需向鎮黨委請示或報告的其他問題,也應及時上報給鎮黨委或有關部門。

五、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是教學活動和黨校工作的全部綜合反映,必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文件、資料及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黨校檔案立卷歸檔範圍包括:鎮黨委及有關上級部門的文件;校黨委有關黨校工作的決定和意見;黨校的工作規劃、年度工作安排和辦班計劃;各種統計數據表、調研報告、問卷調查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報告材料;黨校歷任領導、工作人員名單及黨校教師名單;黨校學員名冊和考試成績;黨校得獎、受表彰材料;黨校辦班音像圖片、通訊及其他有關資料。

5、有關部門或個人借閲黨校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經黨校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借出,並應定期歸還,不得遺失破損。

六、校務管理制度

1、黨校在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工作制度。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校長。

2、校務委員會下設黨校辦公室、負責黨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黨校要根據高效精幹和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4、定期舉辦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理論、黨性教育和有關業務知識培訓。

5、全年培訓班不少於10期。同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年為基層黨校上課2次以上,不能以會代課。普通黨員集中培訓年不少於3天。

6、教學內容安排合理:政治思想類教育需佔全年的60%以上。

7、黨校的電教化設備由專人保管,並經常檢修調試。

七、教員守則

1、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自身素質。

2、積極做好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

3、瞭解學員的學習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4、認真選擇教材,合理確定教學進度,掌握鑽研教材的重點和難度,寫好教案。

5、做好教前教後的情況調查分析,聽取意見,積極參加教員活動。

6、嚴格律己,帶頭端正作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7、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學員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努力學習,積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2、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有特殊情況須事先請假。

4、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5、尊重教師,虛心求教,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勤于思考,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5、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8

第一條為落實和加強設備操作人員、維護保運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迴檢查工作,切實做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完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設備、管道、動力設備、通用設備、起重運輸設備、消防設備、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設備的設備巡迴檢查工作。

第三條必須認真貫徹實施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迴檢查制,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穩定、長週期運行。

第四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設備巡迴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完善的設備巡檢管理細則,明確職責和實施方法,確定設備巡檢的區域、路線、週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

第五條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要按設備巡檢管理細則的要求認真進行設備巡迴檢查,瞭解設備運行狀況,在巡檢中發現設備異常,要及時消除缺陷、作好記錄,對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設備,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巡檢人員要及時、準確、清晰、認真地填寫設備巡檢記錄。

第七條各級主管設備的領導要定期對設備巡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解決設備巡檢中出現的問題。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巡檢人員的巡檢方法和儀器的使用予以指導,並講授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以逐步提高設備巡檢人員判斷、處理設備故障的能力,保證設備巡檢工作的質量。

第八條機泵設備實行點檢制,執行《機泵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

第九條各單位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設備的巡檢工作水平。

2設備巡迴檢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設備為各生產車間所屬的機械設備以及與之配套的相關設施。

二、本制度所指設備操作工是對車間內設備負有使用、維護和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設備操作工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動力是否穩定、傳動是否可靠、潤滑是否達到要求、儀表是否正常以及設備對產品產量和質量的有影響的其他問題。

2、簡單問題可自行修理解決,恢復設備正常狀態;

3、較大故障要積極採取措施並報告車間負責人。

四、值班人員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值班人員應該每天對設備進行巡迴檢查管理;隨時掌握設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嚴重設備應報告車間主管人員,將列入檢修計劃。

2、值班人員巡迴檢查的項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設備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設備潤滑是否按要求進行,設備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崗位上的設備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師傅、是否及時、準確、整潔

五、車間的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車間要定期組織車間對設備進行巡迴檢查。設備的巡迴檢查方法應能直觀反映出巡檢執行情況,如填寫記錄、採用掛牌,掛卡登記,表示檢查已進行。

2、車間對巡迴檢查出來應立即解決的問題要用《通知單》的形式提出意見,並對問題內容、解決方法、期限、責任人、效果、獎罰作出規定。

3、巡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採取積極的措施,根據巡迴檢查情況對設備故障的部位、原因、週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設備維修、保養提供依據。

六、車間對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負有管理責任,對巡迴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於超出車間管理範圍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電鋅四車間

罪犯會見管理規定 篇19

一、施工現場內嚴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確因工程需要,必須經工程管理部門領導同意,安環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指定人員負責運至指定的地點進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運和使用,應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險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的人員專人負責。

三、確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組提出書面申請和材料計劃單,經所屬部門領導審核,由分管領導批准後,提交物供部門採購。

四、物供部門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庫時,除倉管員外,公司有關人員應到現場監收,並做好監驗收記錄。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設置“嚴禁煙火”標誌,並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和管理貯存方法以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進庫時,必須加強入庫檢驗。若發現品名不符,包裝不合格,容器滲漏時,必須立即轉移到安全地點或專門的房間內進行處理。

七、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有隔熱、降温、防爆型通排風裝置。

八、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的所有電氣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九、嚴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內進行明火及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十、檢修場所和班組辦公室內不宜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物。剩餘少量的汽油應盛在專用帶蓋鐵桶內並置於防火箱內,並標有“嚴禁煙火”的警告標誌。

十一、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鎖、雙人領、雙人用、雙帳)。領用時需有關部門領導批准。

十二、在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中,若發生丟失、被盜和其他事故時,應立即向所屬部門領導和保衞部報告,並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