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公司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總工程師負責礦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機構、組織完善各種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備齊全探放水設備;地測副總工程師負責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召開防治水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水害隱患治理措施。

二、每週進行兩次隱患排查,由礦長組織有關人員對本礦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脅的工作地點進行全面排查,詳細登記,檢查後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發到相關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負責人要按規定時間及時進行回查,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

三、對於查出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

四、地測科在每年雨季來臨期間必須每週對地表進行一次巡查,對礦井各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防洪材料的設置要作系統的檢查,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五、地測科必須查明礦井或採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觀測礦井湧水量,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完善防治水基礎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六、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

七、加強職工對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

八、地測科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本礦的監督檢查力度。

九、礦井水害預防、治理的執行措施。

1、機電科要加強礦井排水系統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

2、地測科、機電科每年在雨季節來臨前,對井下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聯合排水試驗,確保水泵聯合排水的穩定。

3、每年雨季前對井下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4、地測科加強對周邊相鄰礦井的防治水監測,每月定期對各相鄰礦井井下的採掘情況進行交換,時刻掌握第一手資料。

5、加強對本井田包內整合關閉礦井及老窯採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超前鑽探,情況不明時,嚴禁採掘作業。

6、地測科、培訓中心負責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後自己的行動要求。

7、雨季來臨期間地面只要下暴雨,調度室必須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業,將所有人員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隱患排查不認真,報告不及時,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將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