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幹部管理規定(精選19篇)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 則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精選19篇)

第一條 為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層後備幹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推進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培養造就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能擔重任的後備幹部隊伍,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幹部隊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後備幹部的條件、資格和結構

第二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素質:

(一)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全心全意為人民羣眾服務;

(二)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集中正確意見,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四)正確行使職權,依法辦事、廉潔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第三條 後備幹部一般還應具備以下條件和資格:

(一)年齡不超過35歲;

(二)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三)身體健康。

第四條 後備幹部原則上按部門1:1的數量配置,生產部門可

按1:2配置。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知識、年齡和專業結構,重點培養一批30歲左右的後備幹部。

第三章 後備幹部的選拔

第五條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幹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羣眾公認、事業心強、責任心強、注重實效的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注重發展潛力、重視管理的原則;

(七)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第六條 選拔後備幹部要嚴格遵守規定的資格條件,特別優秀的人才可以破格選拔。

第七條 選拔後備幹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

(二)人力資源部門考察,提出後備幹部人選;

(三)黨委討論確定人選;

第四章 後備幹部的培養

第八條 後備幹部確定後,要制定培養計劃,落實培養措施。培養計劃包括培養方向、培養措施和培養人。

第九條 對後備幹部要進行較為系統的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培訓和現代經濟、科技、法律以及培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

促使其增強黨性、拓寬視野,提高思維能力和執行能力。

培訓由大唐甘肅公司和公司統一組織,主要採取舉辦培訓班等形式。

第十條 建立後備幹部談話制度。培養人每年至少要與後備幹部談話兩次。談話時要充分肯定其成績,指出其不足,幫助他們明確進一步努力的方向。

第五章 後備幹部的管理

第十一條 對後備幹部要定期考察。後備幹部的定期考察與中層幹部的年度考核同時進行。重點考察後備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瞭解工作。考察結果作為後備幹部培養、使用的依據。

第十二條 對後備幹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對後備隊伍進行調整充實,使後備幹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的數量、較高的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黨風廉政等方面出現問題;

(二)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三)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四)羣眾意見較大、威信不高;

(五)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工作任務;

(六)年齡偏大;

(七)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後備幹部。

第十三條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後備幹部簡要情況表、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民主推薦和民

主評議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培養和獎懲情況等。

第六章 後備幹部的任用

第十四條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任用。

第十五條 提拔選用幹部原則上要從後備幹部中挑選。

第七章 後備幹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十六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第十七條 建立後備幹部工作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後備幹部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2

第一條 為了建立科學規範的公司各類人才選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為公司 發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充分滿足公司發展 需要的人才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中央辦公廳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精神,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 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 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七) 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 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九) 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選拔任用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 領導人員和技術專家等各類人才。

第四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由黨委、政工部及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五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勝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分支機構中層正職。特別 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分支機構中層,也可列為公司中層後備幹部;

(二)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同級中層副職、技術 專家,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部門助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各 類管理人員也可列為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

(四)身體健康。

第七條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應當兼顧公司在建項目的需要堅 持數量和質量的統一,努力充實數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強活力。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按公司中層職數 1:1 的數量確 定, 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按分支機構中層正職職數的 1: 1 的數量確定。

(二)後備幹部隊伍應努力在宏觀上形成合理結構: 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以 45 歲以下的幹部 為主,35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相應的數量。

(三)後備幹部隊伍中,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 一般不少於同級後備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四)各級後備幹部隊伍中的女幹部,應有一定的比例,各級 後備幹部中,應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幹部。

(五)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八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應充分發揚民主,擴大黨員和羣眾對後備幹部選拔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廣 納羣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選拔機制,把那些德才 兼備、實績突出和羣眾公認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一)選拔後備幹部,應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積極 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脱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不僅要從管理型人才中 挑選,還要從技術型人才中挑選,更要從複合型人才中挑選。

(二)選拔後備幹部的程序是:民主推薦、確定考察對象;政 工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察;黨組討論提出建議人選名單並在一定範 圍內公示;報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考察認定。

(三)選拔後備幹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 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 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瞭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四)選拔後備幹部的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 子調整工作一併進行。在競聘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幹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後備幹部條件,可以按規定程序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九條 堅持多形式、多渠道培養後備幹部,着重幫助他們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一)後備幹部選定後,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 實培養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層和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

(二)培養後備幹部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着力提高後備幹部的思想素質、能力素質和 作風素質,使他們增強黨性,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培養世界 眼光,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

(三)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後備幹部的特點和本人的 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可以讓他們列席參加經 理辦公會、中心組學習會、調度會等會議;組織他們對公司改革、 發展和穩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等。

(四)必須加強後備幹部的實踐鍛鍊。可根據實際情況,有意 識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條件艱苦的公司各基層單位、重點在建項 目任職、掛職,明確交待工作中的目標責任,在實踐中壓擔子;要鼓勵年輕幹部到艱苦地區、困難崗位的地方去鍛鍊,在困難和矛盾 的磨練中增長才幹,經受考驗,增強黨性;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幹部交流、內部崗位輪換制度;兩廠還可通過 設置多名廠長助理,加強後備幹部的跟班鍛鍊,培養複合型的人才。

第十條 對後備幹部要加強管理,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改進管理方法,做到動態管理、規範化管理。

(一) 後備幹部的管理包括對後備幹部的考察、 調整、培養、 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 對後備幹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發展的實 踐會考察和識別幹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場、執政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法律和相 關業務知識的學習情況;

理論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的提高情 況;與培養目標的距離以及原有缺點、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後備幹部, 不僅要了解他們工作思想方面的情況, 而且要了解 他們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關情況。要特別注意考察後備幹部的 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瞭解工作。 並將考察結果作為後備幹部培養、使用、調整的依據。

(四) 對後備幹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充實後備幹部隊伍,使後備幹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數量、較高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五)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

2、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4、作風不實,羣眾意見大,威信不高;

5、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6、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後備幹部。

兩廠黨委要及時上報後備幹部的考核、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 況。擬對後備幹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資源部)報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及時考察認定。

(六)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 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 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 民主推薦情況、 民主評議情況、考核情況、培養情況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對後備幹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七) 後備幹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 如管理主體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後備幹部檔案與 其幹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為調入單位的後備幹 部,按幹部管理權限和後備幹部選拔程序重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 後備幹部的任用, 要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 任用。

(一) 公司各級黨委應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後備 幹部統一調配使用。

(二)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後備幹部中選拔。

(三) 鼓勵和支持後備幹部參與公開選拔公司各級領導幹 部和競聘上崗等活動。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後備幹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權限,由公司黨委、兩廠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 建立後備幹部工作責任制。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幹 部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負有相應 責任。 各級黨委要把後備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委要定 期聽取後備幹部工作的彙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的問題。

(三)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嚴格執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 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的紀律規定。

第十三條 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政工部、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 要嚴格控制後備幹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 參與範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中層副職等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 兩廠黨委參照本規定執行。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社區後備幹部的管理,形成良好的社區幹部進退機制,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優化、能力強、素質高的社區後備幹部隊伍,經社區黨支部研究,制定社區後備幹部培養管理規定如下:

一、後備幹部培養目標:

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委員,重點是正職領導,社區正職領導的後備幹部要力爭達到一職一備目標。

二、後備幹部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羣眾公認,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廉潔自律。

2、工作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有較強的奉獻精神,具有帶頭富、帶領羣眾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領和覺悟,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

3、作風民主,求真務實。能夠自覺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顧全大局,開拓進取,艱苦奮鬥,説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年齡一般在40週歲以下,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身體健康。

5、後備幹部中,婦女應有適當名額。

三、後備幹部的選拔程序:

後備幹部應在支部全體黨員和居民代表推薦的基礎上,經支部討論提出初步名單,報街道黨工委備案。街道應建立社區後備幹部檔案。對後備幹部加強教育培養,實行動態管理。

1、組織推薦。在支部全體黨員和居民代表推薦的基礎上,由社區兩委會推薦。

2、組織考察。由街道黨工委統一安排,採取適當的方式對社區後備幹部候選人進行考察。

3、街道黨工委審核。街道黨工委召開黨委會審核候選人選名單並確定正式人選。

5、建檔並落實培養措施。街道反饋情況後,由社區黨組織在社區公開欄公佈並組織填寫社區後備幹部登記表,由街道黨工委建立社區後備幹部檔案。

四、後備幹部的培訓

將社區後備幹部的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幹部教育培訓的總體規劃,對社區後備幹部加強培養,適時組織培訓。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和管理使用重點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1、強化培訓,從政治和業務兩方面提高社區後備幹部的素質。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思路,採取政治理論教育、崗位業務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培訓,進一步夯實後備幹部的理論功底。同時,積極鼓勵優秀社區青年通過函授、

自考等途徑,繼續參加學歷教育,提高整體素質。

2、放手壓擔,使後備幹部在實踐中鍛鍊成長。一是樹立“早壓擔子早成才”觀念,推出助理崗位、羣團組織負責人等崗位進行實踐鍛鍊,進一步提高素質,增長才幹。

3、重視黨員發展,使社區後備幹部後源充裕。要認真落實“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方針,做好人才培育和發展黨員工作,積極為黨支部輸送人才,培養後備幹部。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4

一、目的

幹部後備隊是公司根據戰略發展需要而組建的後備幹部培養、儲備資源池。為規範幹部後備隊的管理,明確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選拔程序和培養方法,為公司戰略發展需要提供合格的後備幹部,特制訂此管理辦法。

二、定義

幹部後備隊分管理三級後備隊、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員工幹部預備隊四層進行培養,其中: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員工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三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三級管理者和優秀的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四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從優秀的四級管理者和優秀的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中選拔進入華為大學培養,是五級管理者的候選資源池成員;

員工幹部預備隊:是指在培訓各環節以及上崗試用過程中持續表現優秀,並經過各培訓組織部門綜合考察評價選拔出來的優秀員工。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出來,重點是對這些優秀新員工進行跟蹤考察和牽引,促進他們在崗位工作中快速成長,公司對員工幹部預備隊不安排專門的管理技能培訓。

三、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華為各全資子公司。

四、幹部後備選拔

1、選拔基本原則

公司從如下員工或幹部中選拔幹部後備隊員:

1) 符合公司幹部四象限原則,績效優良、有責任感和使命感、敬業與奉獻、對公司忠誠、品德優秀並具備一定任職資格的中外員工和幹部;

2) 優秀特招人才參照上述標準可以直接選拔到相應層級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

3) 品德作為後備隊員選拔的一票否決條件。

2、選拔組織

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聯合組織。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對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工作集體負責,各業務體系管理團隊主任是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體系選拔組織工作過程和選拔結果負責。各業務體系幹部部作為本體系幹部後備隊選拔執行機構,負責本體系具體選拔工作組織落實。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對業務體系選拔工作要提供培訓支持。公司各級管理者要本着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積極參與公司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推薦工作。

3、選拔標準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c、任職資格為2級普通等以上,勞動態度優良;

d、優先從優秀一線團隊中選拔後行備隊員;

e、符合上述標準參加過A培的員工優先考慮。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原則上擔任管理三級崗位(含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1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

c、績效一貫優良,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橫向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三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團隊組織氛圍好者優先;

f、關鍵事件表現突出者優先。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

a、擔任管理四級崗位(含重量級跨部門團隊核心成員)3年以上;

、品德優秀且誠信檔案無不良記錄,勇於承擔責任與壓力;

c、部門績效一貫良好,部門績效評價在本業務體系內排名前25%;

d、任職資格為管理四級普通等或職業等;

e、具有不斷自我批判的精神和麪向未來的戰略性思考能力。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標準:

a、上進心強,品德優秀;

、入職培訓各環節表現優秀;

c、上崗適應能力強,工作投入,認真負責,績效結果好;

d、自願前往一線艱苦地區長期工作與鍛鍊;

e、有管理方面的關鍵行為表現與潛力。

4、選拔程序

1) 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三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與程序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三級幹部後備隊。

2) 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四級管理者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幹部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查,報上一級管理團隊評議通過後,將名單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後入選管理四級幹部後備隊。

3) 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選拔標準,由兩名五級管理者成員共同推薦(每個推薦者需獨立給出推薦評價意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對推薦名單和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評議,合格後入選管理五級幹部後備隊。同時推薦者要簽名承諾對被推薦者三年的表現承擔連帶責任。

4) 員工幹部預備隊選拔程序:

根據新員工培訓期間的綜合表現以及上崗工作過程中的表現,由華為大學、各培訓實習機構以及各幹部部定期選拔。

5、選拔週期

1) 各層級管理幹部後備隊和員工幹部預備隊:每年選拔一次,每半年複核一次;

2) 幹部後備隊是一個動態的資源池,培養過程中不斷有人轉出或篩選出資源池;新干部後

備隊員可以不斷補充進池,但各級幹部後備隊總體規模根據崗位配置需求保持相對穩定。

五、幹部後備隊培養

1、培養原則

1) 公司對幹部後備隊的培養採取培訓和崗位實戰鍛鍊相結合、培訓與工作實踐不斷循環的

原則;

2) 華為大學負責通過培訓對幹部後備隊進行培養,重在提高後備幹部的素質、能力、團隊

領導力,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後備幹部掌握科學的學習與工作方法;

3) 各業務部門負責在工作實踐中培養鍛鍊後備幹部,重點要培訓考察後備幹部的責任心、

使命感、敬業精神與獻身精神、業務能務與績效貢獻。

2、培養組織

1) 華為大學對整體培養方案和培養過程負責,包括培養體系的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過

程評價、過程記錄和檔案記錄;

2) 業務部門負責在實踐中培養與考察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崗位鍛鍊與考察、周邊(或跨

部門)鍛鍊與考察、艱苦環境或挑戰項目的鍛鍊與考察等;

3) 公司人力資源部任職資格管理部為幹部後備隊管理在人力資源部的接口,華為大學重大

項目部為幹部後備隊在華為大學的接口,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全過程管理,並負責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幹部後備隊培養信息記錄和過程文檔,幹部任職資格管理部門為幹部後備隊工作在各業務體系的日常工作接口部門。

六、幹部後備隊考察、評價與任用

1、考察與評價原則

幹部後備隊在整個培養階段的綜合評價由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負責,綜合評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華為大學培訓期間的考察與評價由華為大學負責,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看後備隊員對相關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表現出來的領導潛質等;

2)幹部後備隊在業務部門承擔本職崗位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各業務部門負責,各業務部門所在幹部部負責周邊考察與評價,考察與評價的重點是績效、任職能力、勞動態度等方面;

3)幹部後備隊在參加跨部門項目鍛鍊時的考察與評價由所在的跨部門項目組織部門負責,考察評價的重點是崗位適應能力、合作性、勞動態度等方面;

4) 對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貫穿整個培養過程,幹部後備隊的品德考察由公司組織幹部部

負責。

2、幹部後備隊淘汰

幹部後備隊培養過程始終貫穿淘汰機制,對幹部後備隊的淘汰和動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進行,規則如下:

1) 培養過程中觸及公司規定的高壓線者直接淘汰出資源池;

2) 培養各階段考核和考察達不到標準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 培養週期結束後綜合評價排名末尾5%者直接篩選出資源池。

3、任用原則

1)華為大學學員鑑定中心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對學員綜合表現進行排序,作為公司選拔任用幹部的決策依據;

2)原則上新提拔的幹部必須從相應層級的幹部後備資源池中選拔。

七、職責分工

幹部後備隊的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總體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華為大學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具體的落實執行。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標準、選拔程序等政策文件的制訂,選拔工作的組織發動,三、四級幹部後備隊選拔程序的審查與五級後備隊資格審查等工作;

華為大學:負責幹部後備隊培養方案制訂、培訓組織實施、培養過程的考察與評價以及幹部後備隊檔案管理等;

公司組織幹部部:負責幹部後備隊思想品德考察評價與幹部後備隊監察;

各業務體系幹部部:負責本業務體系幹部後備隊的選拔組織、推薦名單與推薦資料審查、崗位鍛鍊的組織實施與考察等;

各業務部門:負責本部門幹部後備隊的選拔提名、辦公會議評議、崗位培養以及幹部任用提名等。

八、辦法自頒發之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與華為大學,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5

為切實搞好科隊級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公司幹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備、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為xx公司跨越發展提供必要的幹部人才資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管理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科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第二條:科級幹部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能力以及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2、新任科級幹部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45週歲),女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含40週歲),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

3、新任正科級職務,一般需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新任副科級職務需從事管理、技術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職年限的或越級提拔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從任免文件下發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5、符合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6、具備擔任科級職務所需求的身體素質和其他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

7、原則上必須是科級管理技術後備幹部中的人員。

8、因學歷原因沒有納入後備幹部的採煤、掘開、通風系統正隊級管理人員,其任職期間工作績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為科級幹部,但年齡和其它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在黨內擔任書記職務的,必須有2年以上黨齡。

第三條:科級幹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薦。提名推薦科級幹部要堅持從後備幹部中提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

嚴謹、透明和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黨羣幹部由黨委書記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董事長、總經理意見並取得一致;行政幹部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黨委書記意見並取得一致;黨政兼職的幹部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徵求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公司黨委根據推薦情況,經過醖釀協商,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根據黨委的安排,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採取個別談話、查閲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徵求考察對象本單位(部門)領導、同級人員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具體人數為:機關不低於管理人員在冊的70%,其它單位不少於20人。同時徵求紀委、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並綜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主要優缺點,寫出考察報告,同時向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考察情況。從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不滿半年的擬考察對象,要到原單位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的幹部,本人寫出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組織部負責將考察人選的信息在公司內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結果和徵求意見無異議的提交黨委會。公示結果或徵求意見有異議的,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等部門共同進行調查核實,所反映問題不存在或屬於一般性缺點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可以向黨委會提交討論;所反映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任職的將取消討論。

4、集體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公司黨委會議,黨委組織部介紹擬任用人員的任職崗位及考察情況,黨委集體研究決定黨羣幹部的任免和行政幹部的任免提名,根據黨委會的提名決定,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行政幹部的任免。

5、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在討論幹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到會。黨政主要領導有一人缺席時,不能研究幹部任免。

6、會議作出任免決定後,依照有關程序下發任免文件。任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任免單位或部門的其他負責人,要由公司分

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黨委組織部安排相關人員陪同。

第二章 科級幹部的任職交流與迴避

第一條:任職交流的對象

1、企業發展需要交流的;

2、培養年輕幹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滿9年的必須交流;

4、按照迴避規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條:交流的重點是負責計劃、財務、供應、紀檢、組織、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崗位。

第三條:可以不交流或暫緩交流的

1、離規定退出領導崗位不滿3年的;

2、所在行業或職位不適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條:幹部交流可以在本單位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機關業務部門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基層同行業單位之間和黨政之間進行。

第五條:組織部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擬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選,按照幹部任免程序進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數量的科級幹部進行交流,但一個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重要崗位連續任職應不少於三年。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的決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七條:任職迴避的對象

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門主管的單位從事辦事員、材料

員、會計、出納等不適宜從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級幹部的退出

第一條: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二條: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一般按試用前的職級或根據情況安排適當工作。

第三條:男年滿56週歲(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年滿53週歲)、女年滿53週歲,免去其科級管理職務,納入一般管理、技術人員管理。

第四條:對達到規定年齡退出科級崗位的人員,退出前在生產、安全、技術或業務性較強的崗位上工作,身體健康狀況好,確實工作需要的,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可聘用其從事相關的工作,聘期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第五條: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紀律或其他不適宜擔任現有職務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四章 掛職幹部管理

第一條:為了培養複合型人才,公司根據幹部崗位接替需求可選拔各級各類優秀人才到上一級崗位掛職鍛鍊。

第二條:掛職期間履行所掛職崗位的職責,享受所掛職崗位的待遇。

第三條:掛職人員比照科級幹部進行管理。

第四條:掛職期限為一至兩年。

第五條:掛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情況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掛職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級後備幹部的配備及管理

第一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要求

配備科級黨政管理和技術管理後備幹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術幹部儲存備選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按照此規定,向公司黨委推薦合格的後備幹部人選。科級後備幹部每年推薦一次。

第二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原則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是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在配備後備幹部時要嚴格按照標準選拔,堅持逐步培養、循序漸進、不斷調整、寧缺勿濫的原則,不夠條件的堅決不能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第三條: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且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4、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的, 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3年。

5、正科級後備幹部要在副科級崗位上任職滿1年。

6、推薦為技術管理崗位的科級幹部後備人選原則上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7、生產單位的科級後備幹部在隊級以上幹部中推薦產生。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高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同志,在現職工作中成績突出,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四條:選拔科級後備幹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本單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按照正科和副科兩個類別造表統計,報黨委組織部。由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部配合,重點對初步推薦對象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等重要信息進行審查,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審查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2、在初步推薦審查的基礎上,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在被推薦人單位組織員工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要有一定的數量並具有代表性。具體要求為,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的要達員工在冊的40%;機關的原則上要全部參加。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者進入正式推薦程序。

3、正式推薦大會的參會人員範圍是: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由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體黨支部書記、隊長;部分副隊長、技術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部分職工代表參加。其他單位不低於70%的人員參加。

4、對符合科級後備幹部條件,按照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職數,經公司黨委審定,進入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5、後備人選確定後,組織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部門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五條:配備後備幹部的數量為:正科級職數按現有正科級崗位的1:2配備;副科級(助理)職數原則上按現有副科級(助理)崗位的1:1配備。

第六條:科級後備幹部的培養和管理

組織部要把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和考核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中,每年對後備幹部進行一次考核、推薦,不合格者要及時調整出後備幹部隊伍。

第六章 隊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由用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選中提出擬任用人員意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審核,幹部管理部門徵求公司相關分管領導意見後,對正式確定的擬用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同時徵求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用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條: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按照《xx公司科隊班子集體議事制度》做出任免決定,公司幹部管理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任免手續。

第三條:採煤、掘開、通風系統等重點隊組正隊級幹部的任免,應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章 隊級後備幹部的配備

第一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隊幹要求是主體專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滿3年。

4、正隊級後備人選要在副隊級或技術員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5、副隊級後備幹部人選要在工長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6、技術員的後備人選一般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見習期滿1年(不受參加工作滿3年限制),且取得技術員任職資格證書。

7、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積極進取,廉潔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務完成好。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隊級後備幹部的有效期限為一年。

10、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二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推薦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區將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進行員工滿意度測評,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的人員進入正式推薦程序。參與滿意度測評的員工要佔到隊組員工在冊的70%以上。

2、正式推薦大會參會人員範圍是:工區領導及工區相關業務組室人員;不低於本隊組在冊的50%的員工,其中書記、隊長、技術員、工長、安全員、材料員、辦事員必須參加。

3、對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按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人數,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進入隊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4、隊級後備幹部人選確定後,人力資源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三條:隊級後備幹部數量按現有隊級幹部崗位的1:1配備。

第四條:隊級後備幹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選與公開招聘

第一條:在條件成熟的單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選基層黨支部、黨總支書記,選舉產生的書記報黨委審批。

第二條:公推直選的程序

1、擬定公推直選方案。推薦支部書記時由基層黨總支擬定方案報組織部批准;推薦黨總支書記時,由組織部擬定方案,報黨委批准。

2、基層根據公推方案中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一個崗位推薦兩名候選人,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在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差額選舉,採取二選一的方法,贊成票達參會人員半數及以上者當選,如未過半數或票數相等則重新選舉。

4、按照幹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條:根據幹部崗位的需求,可採用公開招聘的辦法選用幹部。

第四條:公開招聘幹部的程序

1、公佈職位。由組織部將公開招聘的職位利用各種媒體公開,同時公開任職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公開報名。各總支、直屬支部按照組織部公佈的任職資格條件在員工中做好宣傳並組織報名,同時做好資格的初步審查工作。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退。

4、統一考試與面試答辯。由組織部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設計考試題目和答辯題目並組織考試與答辯。

5、公示。組織部根據考試和答辯情況,選擇其優秀者作為擬考察人選進行公示。

6、組織考察。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對擬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7、會議討論任命。組織部將考察情況提交相關會議研究,並按照會議決定和幹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幹部的考核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考核

建立科級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要與個人工資、職務任用掛鈎,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條:隊級幹部的考核

各工區要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隊級幹部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公司每年對50%的正隊級幹部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職務任用的主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6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新任幹部試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幹部的新晉升或任用的試用期管理。

3. 組織與職責

3.1. 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任幹部到職,包括協助新任幹部原部門辦理工作交接,辦理新任幹部到崗的人事相關手續,協助新任幹部到新部門報到;作為新任幹部和下屬、主管和上級的溝通橋樑,協助新任幹部儘快進入工作狀態;為新任幹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協助;在試用期間定期瞭解新任幹部在新崗位工作情況,收集下屬、主管和上級的反饋;組織幹部轉正答辯,並辦理轉正相關手續。

3.2. 原部門主管

原部門主管負責安排新任幹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

新任幹部直接上級從人力資源部、原部門主管等處瞭解新任幹部工作情況、特點;安排新任幹部到崗,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提供及時的輔導和指導;對新任幹部試用期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包括德、能、績、勤的評價;參與轉正評估,提出新任幹部從到崗到當前的綜合表現及變化情況,為轉正評估提供客觀依據。

3.4. 原崗位任職者

原崗位任職者配合新任幹部到崗,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幹部介紹其所負責業務主要特點、未來主要工作指標、相關主要的流程、與其它部門接口關係和主要下屬的情況等,保證新任幹部儘快熟悉部門情況。

3.5. 新任幹部

新任幹部負責向原崗位繼任者進行工作交接;負責接手新崗位遺留工作;主動了解新崗位工作情況、員工特點、主要業務流程、接口關係等,儘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況積極與人力資源部、上級溝通;參加轉正評估,準備評估相關資料;部門職責規定的其它工作。

4. 規定

公司新任幹部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考察(一般為六個月,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以考察新任幹部是否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素質和能力,以及對崗位的適應性。

試用期是指新任幹部到新崗位報到開始,到完成轉正評估、辦完轉正手續這段工作時間。

試用期是選拔過程的自然延伸,在這個階段仍然需要對新任經理從能力、品德、態度、績效等方面進行跟蹤和考察,保證最終“選對人、用好人”。

試用期結束的當月,人力資源部負責開展該幹部的轉正評估工作。轉正評估通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轉正手續。如果評估不通過,由人力資源部根據不同情況,作出延長試用期、解除試用轉入幹部資源池等處理決定。對做出解除試用處理的,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接任人員的選拔工作。

試用期間,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定期瞭解該幹部工作和績效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針對不同情況,採取各種方式幫助試用人員完善提高,以更好的滿足崗位要求。問題嚴重的,應及時向其上級領導或公司領導通報,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提前解除試用。

5. 附則

本程序有人力資源部組織制定,並由人力資源部定期對制度內容進行更新和維護。如若對制度內容有歧義,人力資源部和公司領導對制度內容的具有最終解釋和修訂權。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6. 附件

附件1:新任幹部任職跟蹤表

附件2:試用期幹部轉正申請及綜合評定表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7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衞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煙,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

第四條 前台文員負責登記管理及考勤記錄下載:前台文員在次月1-3日前從考

第五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

第六條 員工請假到國外(含港、澳、台地區)旅遊、探親、訪友,一律需報總

第七條 早上遲到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根據月考勤記錄,分不同情況處理:

遲到2次以內的,遲到記錄為0;遲到3次以上的,每3次計為1次,餘數去掉。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5分鐘的,按遲到處理。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半個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曠工半天的,扣發一天工資;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

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對曠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九條 上班時間禁止外出辦私事、飲茶、或未經批准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

第十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

1、病假在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進入本公司工作後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十三條 公司經總經理批准、決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發給1日

工資或安排補休1日;加夜班的,3個夜班按1日計。

第十四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本考勤制度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經理:

東莞市龍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xx2月26日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9

一目的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負責指紋採集、考勤統計工作,並監督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部門考勤員做好本部門考勤系統維護、員工的排班、異常考勤登記彙總、核實考勤等工作。

2、考勤員制度

在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監督管理下,各部門自行組織內部考勤工作,並指定考勤員一名,如有更換部門考勤員必須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考勤員的培訓。每月28號之前,考勤員必須把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的下月排班表及當月考勤記錄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記錄與指紋打卡等情況進行核實。

部門考勤員為考勤結果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設臵考勤員獎勵基金,標準為:50元/月,在月度工資中體現。

3、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輪

班制部門員工實際休息時間,以部門實際排班為準。

(2)行政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輪班的崗位都按行政班制執行。

(3)輪班制工作時間: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場管理部輪班崗位工作時間: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員工實行指紋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員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紋打卡統計的有效時段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輪班制的員工按照實際上下班的規定時間打卡,有效打卡統計時間控制在上班時間點前2小時後1小時,下班時間點前1小時後2小時。

注:以上指紋打卡的有效時段是系統可統計識別的考勤打卡和結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段。

4.2員工打卡異常需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備案。《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4.3外出辦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員工,原則上必須於事前告知部門負責人併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進行備案,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後到部門考勤員處補備案手續。無相關記錄將作曠工處理。《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詳見附件二。

4.4員工因公至外地出差無法登記考勤的,必須在出差前填報OA《出差申請表》;如因事情緊急而未申報的,則必須在出差回公司48小時內補辦手續,作為考勤依據。

4.5突發病假或者事假必須於上班前,致電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需報直接上級領導)請假及告知人力資源部,在請假後一週內(特殊情況依據病情及治療等確定時間)提供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病假條、病歷、收費單、檢查單等),辦理請病假手續。

5、考勤規定

5.1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脱崗;員工不能自行調班,調班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3次)。

5.2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員工指紋打卡記錄每漏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過3次,扣10分,即考勤結果與績效成績掛鈎。《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詳見附件三。

5.3員工在未履行相關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每月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超過3次將通報批評;單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半天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相應工資及各種補貼。

5.4員工曠工時間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天的,按公司規定作除名處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一次缺勤超過3天的人員視為自動離職,並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5.6每月末員工本人必須與部門考勤員核實確認自己當月考勤結果。考勤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罰相應責任人,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5.7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0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及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軟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軟件為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殺毒軟件。本制度適用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一、計算機軟件採購制度

1、局機關計算機軟件系統的採購按銀川市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2、更新、購置軟件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應在全面掌握全局軟件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採購的軟件數的基礎上,區分操作系統軟件、辦公軟件和殺毒軟件以及國內企業軟件和國外企業軟件,細化軟件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件配置計劃。

3、採購的商業軟件應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件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採購軟件版權的合法性。

4、採購軟件應當對軟件互相兼容、授權方式、信息安全、升級等售後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件採購的銜接,確保採購的計算機辦公設備符合預裝正版軟件的要求。

5、對採購的產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調試、加密、設置使用權限,編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並做好與使用人的交接。

二、計算機軟件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件,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件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件。

2、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辦公設備及系統中安裝或卸載軟件。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領導責任,信息系統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4、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經局機關任命,並由熟悉計算機的個人擔任,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領導的直接領導。

5、每一個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都是計算機安全員,計算機安全員負責本人在用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確使用、日常使用維護,發現故障、異常時及時向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報告;

6、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員負責局機關:1.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計算機信息系統檔案的建立、健全,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情況的檢查;3.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信息資料備份,病毒防護、系統安裝、升級、故障維修、安全事故處理或上報等);4.計算機信息系統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協調(包括計算機信息系統相關產品的採購、安裝、驗收及信息交換等);5.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7、管理員每年要在11月底前對本局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市級軟件正版化主管部門。

三、計算機軟件資產管理制度

1、為規範和加強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維護軟件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軟件資產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軟件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管理範圍,應當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件資產的安全完整。

3、局辦公室是本單位軟件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件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審批管理,並指導、監督我局軟件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件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4、各科(處)室應增強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件正版化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軟件,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件使用行為。

5、所有能夠證明軟件合法性的證書及文件,包括授權證書、載體、填妥的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應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處)室應加強軟件資產登記、領用、維護、保管等內部管理。

7、軟件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件資產到期後,應當停止使用,並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8、每年結合單位固定資產盤點,對軟件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軟件均為合法軟件並登記入賬。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1、局辦公室每半年對各單位、各(處)室計算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檢查計算機網絡信息系統運行是否正常,網絡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員對業務操作是否熟練等。

3、及時檢查計算機是否定期清潔設備,計算機室內環境清潔情況。

4、定期進行培訓,提高計算機使用人員對計算機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確安裝、使用殺毒軟件,操作員是否具有防範病毒意識。

5、定期檢查計算機是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遊戲。

6、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件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7、因使用盜版軟件引起糾紛和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追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延長空調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好空調,提高空調的利用率、節約能源,確保安全,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請全體同學及相關責任人遵照執行。

一、空調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管理,不得隨意拆卸、移動、觸摸和隨意調整空調,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樹立愛護空調人人有責的意識。

二、所有教室空調採用統一送電,按班級實際用電量向學生徵收電費,然後上交學校的方式管理,具體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根據氣温負責配電箱的開關。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機體或線路有異常現象迅速向學校彙報,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不觸摸空調主機和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

三、空調使用不能隨意開關,各班班主任負責開關機,關機時還要把空氣開關關掉。空調開機運行後不得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四、空調温度夏天應設定為26℃以上,冬天應設定為18℃以下。設定温度與房間現有温度差過大空調的效能反而降低並會大幅增加能耗。而且如果學生進出教室時温差過大,會容易感冒,影響身體健康。

五、使用空調時應關閉門窗,有陽光時應拉上南側窗簾;堅決杜絕開門、開窗使用空調。體育課、課間操及其它教室無人情況下,務必關閉空調。當天氣暖和時,班主任也可靈活掌握空調的開關,注意節約用電。

六、不準在空調上放任何物品,不準在空調面板上亂貼亂畫。

七、為不影響空調的使用效率和壽命,各班級在打掃衞生時最好拖地,掃地前必須先灑水,建議用濕抹布擦拭黑板,防止灰塵堵塞空調過濾網,並確保每月清洗過濾網一次。

八、各班級要切實愛護空調設備,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總務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有某班級違規使用空調,將通報批評;如發現空調被惡意損壞,將追究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經濟處罰和記過處分。

九、各班應根據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及時向學校交該班所消耗的電費。

十、本制度自 20xx年12月5日起執行。

沙河鄉明德國小

20xx年12月5日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2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禁煙的基本原則、區域劃分、管理權限和獎罰等。

基本原則

1、為嚴格火種管理,杜絕和減少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各級領導,全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原化工部規定《化工企業嚴禁吸煙的決定》。

2、全公司各部門應加強禁煙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各級領導要把禁煙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3、各級領導、外來一切人員都必須嚴格執行進入公司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違反者一視同仁。

三、禁煙範圍的劃分

為了照顧常住公司內集體宿舍的員工,允許在室內吸煙,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準將煙帶丟在室外,人走煙滅。

禁煙的管理權限

1、安全主管負責監督、檢查禁煙制度執行和修訂禁煙制度。日常檢查管理,違章罰款處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2、辦公室應把禁煙工作列入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經常開展對全公司員工、幹部進行禁煙工作的重要性等內容的宣傳教育工作。

3、工會協同辦公室監督、檢查禁煙工作的貫徹執行工作情況和宣傳教育,要把禁煙工作執行情況列入評比文明班組和勞動保護監督之一。

4、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措施,認真做好禁煙教育和禁煙的日常工作。

5、外來人員(參觀、學習、聯繫業務、檢修施工、臨時工、檢查、指導工作等)應嚴格遵守本規定,有關部門接待人應向外來客人交代本規定的內容。

五.獎罰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50元,屢次違章吸煙及情節嚴重者,依據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從重處置執行。

2、禁煙區內發現煙頭,對所在部門或個人處以每隻10元的罰款。禁煙區內吸煙按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從嚴處罰。

3、離崗吸煙者,按《温州市聯成色漿有限公司員工獎懲條列》有關規定條例處罰。

4、各級領導在禁煙中應以身作則,違反規定者加重處罰。

5、各級領導執行禁煙制度不力,發現禁煙吸煙不制止或隱瞞不報和為違反者以各種理由説情的,要追究管理責任,並扣當月崗位責任工資20~50%或罰款。

6、對違反本規定者,人人有權制止監督、檢舉,對檢舉者給予罰款金額的三分之一作獎勵。

7、罰款費用可用於獎勵對安全、消防工作有貢獻的人員和部門,具體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總經理審批。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3

1、值班人員要寫好比較完整的病史記錄及處理過程,搶救危重病人更須詳細記錄。

2、值班人員在交-班前必須補齊藥品(憑處方)及器械,清潔室內衞生。週日夜班和週一送總院進行總消毒,週三班負責大掃除。上班後對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須向有關科室醫師交代病情及處理情況,以便進一步處理。下一班值班人員必須注意清點有關藥品、器械及衞生情況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後半小時內完成(週一、週三例外)。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可擅自離開,杜絕事故的發生,如有發生必須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4、值班人員一般不出診,如特殊情況必須出診,必須掛牌表明去向及時間。

5、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掛號制度及公費醫療管理制度。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4

1、為確保郵件收發事務順利進行,避免郵件收發事務的延誤和差錯,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郵件”是指通過郵政和快遞公司郵送的信函、報刊、資料和包裹。

3、郵件的收發工作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各相關部門協同實施。

4、一般信函、報刊由門衞室當班值班人員接收;快遞、掛號包裹等需要簽字接收的郵件,正常上班時間由業務內勤簽收;節假日和早晚非上班時間由門衞值班人員簽收。

5、門衞和業務內勤人員收到郵件後,均應在當天第一時間及時轉交處理,遇節假日由門衞值班人員接收的郵件,應在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上班時轉交處理,不準擅自留存和積壓。

6、一般信函、報刊由門衞接收人員及時送達辦公室。凡屬簽字接收的郵件,門衞室和業務內勤均應分別建立郵件收發登記薄,郵件轉交相關部門和個人後,由收件人在收發登記薄上簽收。

7、郵件轉交處理的原則是:凡屬外來的各種公文、信函、資料、報刊等統一轉交辦公室收文分發。屬財務部門相關財務資料交財務部經理簽收後處理。屬採購部門採購的相關儀器、設備配件,由採購部簽收後送交倉庫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屬原料、包裝物料樣品,則分別送技術部檢測和匯同生產、業務部門商定採購相關事宜。屬客户聯繫郵寄的產品樣品等,則由業務部送交技術部檢測並落實客户相關需求事宜。

8、辦公室建立收文和發文登記薄,凡黨政機關、相關部門和單位發來的文件和公函,應進行收文登記,封面貼制文件處理標籤,由辦公室主任根據公文內容,簽署分發意思見後分別報送總經理、分管負責人閲處或相關部門辦理。凡公司以文頭紙印發的各種文書,辦公室統一編號進行發文登記。每年年底,對全年的收發文進行全面清理收集,整理裝訂成文書檔案,按規定分類建檔保存,以便查閲和利用。

9、凡不認真執行本制度,無故拒收或扣壓郵件的。每次扣0.2分;因郵件隨意扣壓或丟失,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予以警告以上處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10、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安慶市中天石化公司

20xx年12月20日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5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範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範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 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 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並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於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准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籤批單,籤批單需註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籤批單年末留檔。

4.3 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佈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並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並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後方可用印,並同時在印章使用籤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託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在用印籤批單上做好登記,註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後,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後,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籤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後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彙報,以採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 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並報公司備案。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6

1.目 的

為了使公司公車管理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公車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強用車安全及用車成本,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公車駕駛者及用車過程的管理。

3.車輛管理

公車的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節約、規範”的原則。公司公務車由總經辦統一管理、統一調度,貨運車暫交由採購部代為管理,公車使用部門需建立公車使用台帳,明確記載公車使用事由、使用時間、使用人及批准人備查。

3.1車輛的購置與管理

3.1.1公司總經辦負責車輛的購置工作。

3.1.2公司總經辦負責相關車籍資料、證件和保險資料的保管,以及辦理證照審驗等工作。

3.2車輛的調度

3.2.1公司總經辦負責公車的統一調度。

3.2.2公務車的使用僅限於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財務部門到銀行取送數額較大金額、辦理有關緊急公務等事項;不提供私人用車,如遇特殊的緊急情況,須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同意,經總經辦安排用車,同時自行承擔車輛通行費、油耗和意外損失責任。

3.3車輛的使用

3.3.1用車部門及使用人需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

3.3.2總經辦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的審批情況,統籌安排車輛使用。

3.3.3緊急情況下,可先安排用車,但事後相關用車人須補辦上述手續。

3.3.4車輛使用人在用車後,須填寫當日出車記錄,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按實填寫“起點表數”、“止點表數”等數據,以便相關部門建立台帳及審核。車輛使用後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場地,不得擅自將車子開回家或私用,若由於工作等原因當天無法返回,除要在《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註明外,在用車前需提前報公司領導同意。

4.駕駛者管理

4.1駕駛者資格

申請駕駛車輛者必須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正式駕駛證,憑證駕車,否則發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況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一概與公司無關。

4.2駕駛者要求及紀律

4.2.1駕駛者要遵守國家有關駕駛員、車輛各項管理法規,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車管理規定。

4.2.2駕駛者要自覺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堅持安全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謹慎駕駛。行駛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駕駛手機聊天,嚴禁酒後駕駛、開英雄車。

4.2.3駕駛者接送賓客時,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員,應注重維護自身形象,不得參與不良活動和有損公司形象的活動。

4.2.4駕駛者不得將公司公車外借和私自調換。公車不用時,應規範停放在規定的地點。

4.2.5駕駛者應妥善保管好公車上的隨車工具、附件、證件等。如發生隨車工具、附件、證件丟失、被盜、損壞,當事人應負責按規定賠償。

4.2.6駕駛者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內外清潔衞生。

4.2.7在車輛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向領導彙報,在指定地方維修,沒有批准的車輛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其他情況

各類交通違章罰款規定。闖紅燈、違禁令、逆向行駛、穿拖鞋、酒後駕車、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為造成的罰款公司一律不準報銷。公車使用管理部門將建

立公車使用詳細台帳,根據記錄的車輛日使用情況,查找出違規時的當事人,按照“誰違規、誰買單”的原則,相應的罰款在當事人的工資中扣除。由於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罰款,駕駛者本人需承擔10%。

6.附件

6.1《車輛使用申請單》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7

1.0 目的: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2.0 範圍:適用於公司化學品倉庫管理。

3.0 職責

3.1 物控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管理和化學品倉倉管員的培訓。

4.0 內容

4.1 倉管員培訓

4.1.1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化學品的裝卸

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4.1.2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4.2 人員進出管理

4.2.1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倉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

4.2.2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倉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

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4.3 危險化學品標識

4.3.1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4.3.2符合條件的散裝危險貨物必須張貼警示標誌,標誌也必須遵守一定的要求,

如:標誌上必須提供正確的化學品名稱、危險類別標籤、次級危害標籤等信息。

4.4化學品入庫

4.4.1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情況。

4.4.2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4.4.3 庫房温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記錄於《温温度記錄表》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5 化學品裝卸

4.5.1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5.2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鹼服,戴防飛濺面罩。

4.5.3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後,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乾淨,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

4.5.4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5.5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託運單證相符,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誌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拒絕卸車。

4.5.6裝卸操作人員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並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誌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鄭。

4.5.7裝卸時必須做到,堆碼整齊、靠緊妥貼,易於點數;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裏。裝載平衡,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於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5.8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後,必須用繩索捆紮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並用繩索捆紮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接縫處須有大於15cm的重疊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後半部分苫布上;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4.5.9機械裝卸作業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4.5.10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運。

4.5.11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捆紮牢靠。

4.5.12裝卸操作人員堆放各種固體原料及桶裝物料時,不可傾斜,高度要適

蘇大維格文控中心當,不準將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內。

4.5.13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在陰涼通風處進行,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

4.6廢棄物處理

4.6.1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4.6.2如出現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4.6.3按化學品特徵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4.7 注意事項

4.7.1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7.2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7.3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7.4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應急措施。

4.7.5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7.6進入化學品裝卸作業區時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7.7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7.8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準堵塞安全通道。

4.7.9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護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4.7.10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和做其他與裝卸貨無關的事情。

4.7.11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後,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行車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4.7.12在裝卸點作業的司機及押運員不得擅自脱離車輛,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得進入公司其他的區域。

5.0 相關文件

5.1 MSDS

6.0 相關記錄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後勤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後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户,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後備幹部管理規定 篇19

為了規範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台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台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繫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聲明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台區域乾淨、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後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台工作規範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