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規章制度十二篇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1

1、項目領導、部門負責人,根據各單位施工工序難易程度,必須進行輪流值班。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十二篇

2、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負責夜間施工協調、監督,施工過程控制,檢查施工過程安全防護、質量控制,杜絕違規施工行為。

3、對高、難、尖、工序複雜,主要影響工程質量、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須晝夜值班。

4、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記錄內容要真實,嚴禁值班人員漏值,或不值。

5、項目部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值班情況進行抽查,發現無值班人員,或詢問值班人員對現場掌握不清、瞭解不細的單位,按管理辦法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所有施工值班的單位按要求上報人員值班表,如有變化當日通知項目部調度,便於抽查工作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2

目前,已進入盛夏高温季節,施工現場環境温度高,工作條件相對惡劣,施工人員勞動強度大,易出現過度疲勞、中暑現象,是事故多發時期。為確保高温季節安全施工,結合往年高温季節施工情況,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1、安全用電

夏季天氣炎熱,人們穿着單薄且皮膚多汗,相應地增加了觸電的危險。另外這段時間高温、潮濕多雨,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有所降低。這就使夏季成為電氣安全事故的易發季節,抓好電氣安全防範工作顯得尤為重要。雨季要注意檢查現場電氣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措施是否牢靠,要做到施工機械一機、一閘、一保護、要經常檢查漏電保護器是否好用,臨時照明也要加裝漏電保護器,各種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和配電箱的防雨措施要落實到位。

2、防暑降温

各項目部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不得為趕工期隨意加班加點,要採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或輪換作業的辦法,氣温達到35度以上時,在11:00-3:00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避免高温日照曝曬、疲勞作業和防止職工中暑;氣温在38度以上應停止施工。同時應積極主動、熱心關懷施工人員的身體,防止施工過程中因高温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建議為施工一線人員定時發放綠豆湯、純淨水、西瓜、飲料、藿香正氣水、風油精、毛巾等防暑降温物品。要為職工提供足夠的食品飲料和發放清涼油、仁丹、風油精等防暑降温藥品。有條件的工地應給工人做簡單體檢,如量血壓、測血糖,55歲以上的工人不得從事危險區域和高處作業,60歲以上不得入工地。各單位可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調整作息時間,避開高温時段,趁早晚較為涼爽的時間施工。

3、電焊的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電焊已經成為施工的經常性操作。由於電焊火花高温,且容易發生火災,施工時要注意防火安全。

4、個人防護用品的穿戴

為了保護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個人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嚴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崗,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措施的真正落實。

5、腳手架工程、塔吊、提升機、攪拌機

腳手架工程、塔吊、提升機、攪拌機等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礎排水工作,保證基礎排水暢通,無積水。大雨後,要及時檢查腳手架工程、塔吊、提升機、攪拌機的基礎是否變形,一旦發現變形應立即停止施工採取措施整改,提升機、塔吊鋼絲繩要經常檢修一旦發現鋼絲繩有毛刺、斷股、摽勁的應立即更換。經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6、自然災害的預防

本季節為夏季,高温、多雷暴雨是這一季節的氣候特點,要切實做好防雷,防雨工作,雷雨天氣禁止在高處作業。遇高温、大雨、雷電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與露外作業。加強暴雨期間(尤其是夜間)對提升機、深基坑和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的巡查,落實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7、季節性檢查、教育

施工班組長、專職安全員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季節性全面檢查和教育工作,並留好記錄。做好對機械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經常組織人員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按規定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季節性的安全檢查。

8、食品衞生安全

廚房應做到乾淨衞生,配有紗門、紗窗,嚴格做到生、熟食分開。同時要積極落實工地滅蚊蠅、滅鼠、滅蟑螂等措施,每天應對餐具進行高温消毒,確保餐飲衞生。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各類生活垃圾要每天按時清運出場,確保職工飲食健康和有良好的休息環境。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3

為了使本項目所有施工人員(包括建築隊工人)人人心中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斷地廣泛開展羣眾性的安全活動,使每個作業人員不斷增強安全自我保護和對他人的安全保護的意識,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對所有進場新工人,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宣傳本企業、本項目有關的安全規定、制度和紀律,以及各工種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而使每個參加本工程施工的作業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增加安全生產知識。

二、項目利用安全例會,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和民建隊班組長學習安全知識,佈置安全工作,不失時機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規程,以及施工具體情況,認真做好書面和口頭的對班組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層層落實。

四、班組長要根據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認真組織所有班組人員進行交底,時時刻刻都有安全意識,以利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

五、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口頭和書面地提出整改外,還應對違章作業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防止類似情況再次出現。

六、凡出現的工傷事故,不論大小,都應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人和所有施工作業人員 進行教育,以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七、有效利用廣告牌、宣傳標語和板報宣傳作用,在現場重要部位掛牌,設置宣傳安全的標語牌,同時,對每種機械設備都要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4

門衞是搞好工地治安工作的第一道關卡。為確保工地的安全,維護集體和職工利益,根據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特制訂以下制度:

1、凡項目部管理人員及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大門一律佩帶由項目部頒發的工作卡。

2、外來人進入工地會客,必須由門衞轉告,在門衞室會見,小孩一律不準進入工地。

3、外求人員進入工地必須辦理登記手續,聯繫工作憑介紹信或聲明理由,否則門衞有權拒絕接待,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在工地住宿。

4、進入工地的材料,門衞必須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所有物品出工地,必須憑工地有關人員證明交門衞人員核對無誤,方可出工地,否則門衞有權阻攔和扣留。

5、各種車輛進出工地,必須經門衞同意,並接受門衞的檢查。

6、工地內不準存放物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門衞同意才能寄放。嚴禁毒品、危險品、易燃品帶入工地內。

7、門衞須堅守工作隊崗位,夜間值班不得睡覺、喝酒,進行檢查要勤勞,發現問題或可疑情況及時向工地領導報告。

8、門衞人員禮貌待人,嚴肅制度,搞好大門內外衞生,及時處理門外設攤及圍觀人羣,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綜合治理等檢查。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5

1、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工作。

2、嚴格貫徹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

3、安全生產小組定期招開安全生產會,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糾正排除,做到警鐘長鳴。

4、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服從安全。

5、做好生活區和現場區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材料、設備不丟失。

6、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安全標誌要齊全醒目,現場配置滅火器具,嚴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區或企業現場使用明火或吸煙。

7、機電設備必須專人保管,持證上崗,嚴禁酒後駕車和無證操作。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保證雨期施工的正常進行,確保雨期工程進度、技術質量和安全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分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工程項目。

3、職責

3.1分公司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雨期施工技術措施》並進行歸口管理,項目部應根據所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分公司編制措施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實施措施,並監督實施。

3.2分公司生產辦負責雨季施工措施的落實。

3.3材料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在用材料的雨季防護工作及防雨、防汛材料的供應工作,材料科負責監督實施。

3.4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雨期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與驗收工作。

3.5設備科負責施工現場機電設備的防雨、防潮的監督檢查工作。

3.6項目部應執行公司、分公司制定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同時注意當地氣象台天氣預報,掌握天氣變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4、措施

4.1雨期施工前的準備

4.1.1雨期到來前,分公司、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建立健全雨期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雨期施工的落實,成立防汛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施工道路排水系統進行整修和疏通,做到雨後道路暢通,雨水排出及時。

4.1.2對工地的臨建房屋進行全面檢查、維修。

4.1.3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準備必要的防洪、排水機具和材料。

4.1.4隨時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做好防雨排澇準備。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做記錄。

4.2技術措施

4.2.1雨期施工的工程在編寫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時要有防雨、排水的具體技術措施。

4.2.2土方工程

a、雨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度或設置支撐。

b、開挖後的基坑(槽)應在坑底開挖排水溝、集水坑,以利排水,坑沿設置擋水線,以防雨水回灌。

c、已完成的基礎、管線工程應及時回填、夯實,並高出自然地面,且成一定坡度,以利於排雨水。

d、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連片,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應儘量避開雨期施工。

e、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應採取必要的防洪措施。

4.2.3結構吊裝工程

堆放構件的場地應平整堅實,並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堆放構件時應使構件與地面之間留有一定的間隙。

4.3安全措施

4.3.1開挖深基礎時。放坡或邊坡固壁支撐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執行,施工中應經常檢查,發現有變形、滑坡、裂縫等現象時,應立即加固處理,不得疏忽。

4.3.2在用腳手板、斜道板、等要有防滑措施,每段操作區、通道必須設防護欄杆。大雨以後應對腳手架、臨時支架、等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下沉、傾斜、纜風繩鬆動應立即採取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4.3.3遇六級或六級以上大風、雷雨時,應停止高空作業及構件吊裝作業,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工作和電杆、變壓器附近避雨。

4.3.4現場所有電器設備都必須有牢固的防水箱罩,電線不能亂拉,更不能就地碾壓;在用的固定、非固定電器設備,都必須接零保護,手提式和滾動式電動器具均應加裝漏電保護器,並對漏電保護器經常進行檢查,保證性能良好,正常使用。

4.3.5現場使用的固定機械如卷板機、壓力機、搖臂鑽等,應搭設防雨棚、流動運輸機械應配備防雨罩。

4.3.6工程開工前,施工員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根據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提出針對性的雨季安全注意事項和措施。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全體工程人員根據各自的崗位職責,嚴格建立質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順利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二條:工程已正式開工,項目經理和專業工程師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及安全交底,進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員對各項制度能夠隨時體會,嚴格自律。

第三條:進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穿拖鞋及高跟鞋,嚴禁從高空拋扔東西,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第四條:現場安全負責人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每天下班後須對現場進行仔細巡視,在用電、工具、設備、材料等現場均無問題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解決不了的,即可報告工地現場負責人,不得有誤。

第五條: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嚴格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有關設備或作特殊工種的作業。

第六條: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並將“嚴禁吸煙”等字樣貼於施工現場的明顯地方。電焊等明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並經施工管理人員檢查確認後方可開始施工。凡違章吸煙或動用明火者,將從嚴、從重處罰。

第七條: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保管工作,每一區域須配置消防滅火器材,並規定兼職的消防責任人。發生意外情況須立即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主管人員以便及時消滅隱患。正常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條: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釋劑等)使用後必須及時歸庫或收回到指定地點,做好密封處理,由管理人員檢查無事故隱患後方可存放。

第九條:任何人不得在室內使用電爐子,不得亂拉電線。嚴禁人為破壞室內暖氣、線盒等電器設備。

第十條:電工作業須嚴格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嚴禁操作電工作業的工作。所有電動工具均須接有漏電保護器,防止施工人員觸電,並定期檢查漏電開關的靈敏性。所有手持電動工具均採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須保持清潔有序。材料、工具均應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後必須清理現場,無關人員嚴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經主管同意並辦理手續一律不得帶出現場。所有工程人員應嚴守現場進出通道並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第十二條:施工人員之間如有矛盾須及時向上級彙報,嚴禁打架鬥毆事件發生,違者將受到嚴厲處理。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須做到文明施工,嚴禁在現場大小便,否則一律處以200元罰款並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注意成品保護,嚴禁在樓內牆上面亂寫亂畫,天天要保持牆面、地面的清潔,及時封閉窗口及通道,防止室內成品受損。因個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損壞,除進行通報批評外,還要處以損失額兩倍的罰款。

第十五條:施工中嚴格控制材料的數量與品質,對材料進行定量控制,並進行整體工程綜合管理,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計劃。

第十六條:制定合理的材料進場計劃,明確材料需要的品種、型號、數量、品質及進場時間,以便材料部計劃安排。

第十七條: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做到垃圾成堆,沙子成方。

第十八條:施工用的機具、設備專門庫房,指定專人負責,工人領用工具、設備等須經工程主管批准,由領用人簽字登記,每日下班後將工具交回庫房。

第十九條:工具管理人員每日對發出及收回的工具進行清點、核對,發現損壞或短缺要及時向主管彙報。

第二十條:工具使用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使用辦法,因使用不當造成工具之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工具管理人員須對所管設備、工具進行定期檢查、維修,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或處理,嚴禁帶病使用,工具管理應登記造冊,並分類放置。

第二十二條:施工管理人員應把工程質量放在首位,並將質量第一的觀念貫徹於每個具體作業人員。對各道工序要嚴格把關,質量不合格者嚴禁進入下道工序,必須做到對質量嚴格把控。

第二十三條:現場管理人員值班時間要堅守崗位,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二十四條:每日收工後要召開施工會議,總結當日工程情況,並對次日的`施工進行安排。對工程進度、質量、工期、材料、安全等重大問題進行協調解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8

1.項目管理制度的要求

1.1針對性

不同的項目涉及的施工單位和工序有較大的差別,參建單位也各不相同,因此制定的項目管理制度,必須要針對項目本身,結合內外部的各實際情況來編制。不可一味的以拿來主義來直接複製別的地方的管理制度,這樣在後期的實施過程中沒有任何意義。

1.2實用性

目前我國的建築法律法規有很多,並且形成了國標規範、地方法規和行業規範等多等級制度。各地結合自身情況,都制定了適合自身的法律。對於建築工程,也需要在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上,進行修改和完善。一些只講口號和不適用與本地行情的條款,可以直接刪除掉。達到最大化的適用效果。

1.3可操作性

很多企業在長期的工程建設過程中,根據自身經驗和相關法律要求,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是在工程現場,很多制度根本就不適用,只是純粹的存在於理論知識上,無法得到具體的實施。很多企業為制度管理制度而複製大量的外界已存在的東西,導致這些制度在現場根本無法執行,導致形同虛設的程序,因此管理制度必須具有可操作性。

2.項目管理制度在質量管理上的應用

2.1質量保證體系制度

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工作,不是某一個單位的某個人來獨立完成的,需要參建各方共同的努力與協調。因此在項目開始之前,必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建立獨立的質量管理小組,形成專業組織架構對質量進行管理。並對每個崗位職責和要求進行明確,形成考核的制度。這樣才能確保現場的質量管理有人負責、有法可依。

2.2設備材料進場驗收制度

不論是甲供材料設備、還是承包商供應的材料設備,進場時,施工單位應通知監理、甲方對照合同要求、樣板以及相關標準規範進行驗收。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的,還要按照要求進行見證取樣試驗,經檢驗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對檢驗不合格者,應將該設備材料做上標誌,進行隔離,並儘快作退場處理。

2.3質量檢驗制度

每一個工序都有自己的技術要求和檢驗方法,施工企業首先要自覺遵守三檢制度,形成工人自檢、班組互檢、技術人員驗收的檢驗制度,對存在的質量問題,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和驗收要求進行整改。特別是對於一些隱蔽工程的驗收,必須履行驗收的程序,提前通知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人員進行驗收,並形成書面化的記錄。只有確保了每一個工序的質量合格,才能達到工程整體的合格。

3.項目管理制度在進度方面的應用

3.1進度計劃報審制度

在工程開工之前,施工單位應該上報整個項目的施工進度總計劃,並報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每月25日前工程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向甲方、監理書面報送《下月施工計劃》、《三個月滾動計劃》和《本月完成工程月報》。《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並且符合階段性工期要求和總進度計劃要求,內容包括施工內容、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來源、工程量、施工機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員安排等,經甲方、監理審定後實施

3.2週報和月報制度

施工方應每週提交進度週報,對工程現場的進度情況進行總結,並對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進行書面化的明確。監理單位每月提交的《監理月報》、城市公司上報管理會的《月度報告》應涵蓋工程進度的檢查、對比、差異分析、措施等內容,及時向業主彙報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區別以及相應趕工措施。

4.項目管理制度在安全文明施工的應用

4.1安全教育培訓

建築工程的實施主體是施工單位,具體做事的勞務作業人員。因此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讓他們瞭解所從事的工作的安全注意要點,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4.2日常檢查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各方人員要加強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三寶的使用情況、臨邊洞口的維護、施工機械的使用、安全用電的佈置、起重機械的使用和維護等情況,並制定評分表,根據得分的情況來進行相應的處罰和處理,並可以與工程款來進行綜合考評,對施工單位形成約束。

5.結束語

項目管理制度是對工程建設的行動準則,也是對參建各方的有力約束條件。良好的制度建設必須要強有力的執行,才能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9

1、堵漏施工照明用電應將電壓降到36―12伏以下,以防觸電。

2、配製促凝劑時,操作人員要戴口罩、手套。

3、處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觸摻促凝劑的砂漿時,需戴膠皮手套或膠皮手指套。

4、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如所有參加瀝青工作的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全皮膚不得與瀝青接觸。

5、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在電線的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以外,瀝青、燃料的堆放場地離鍋不小於5米。

6、熬製瀝青前應清除鍋內雜質和水,熬油必須有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過容量的3/4,下班熄火,一定要將餘火熄滅,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即用鐵板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關閉爐火,嚴禁向燃燒的瀝青澆水,應用幹砂或温麻袋滅火。

8、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焊錫,盛油量不得進退過容器的2/3,肩挑或手推車運輸時,道路要平坦暢通,跳板要支牢,要有防滑措施,繩具要結實,垂直運輸時10米範圍內禁止站人,屋面上油桶、油壺必須放置平穩。

9、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米高的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0、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操作。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10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後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鈎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築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罰20__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11

1、現場工程部負責人全權管理施工現場,統一安排,施工人員有事聯繫現場工程部人員,若然聯繫不上,可聯繫現場質檢員或其他管理層人員,不可擅自行動。

2、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嚴禁喝酒,施工現場嚴禁抽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大小便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户潔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掃,垃圾入袋。

3、工人員須保證施工現場的環境衞生,衞生間保持清潔,不得有垃圾雜物、積水;材料擺放應有條不紊,用料須分門別類堆放整齊,置於乾爽地段,施工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到公司指定地點,每日施工完畢,須清理施工現場,做到無垃圾堆積。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點分類存放,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需為公司檢驗蓋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詳細使用明細;嚴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5、施工時注意文明用語,應維護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不得發生頂撞或衝突;愛護業主的設施,愛護成品物,不得損壞。不得向業主索要物品,不得向業主提出無理要求,更不得偷竊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標準和驗收標準,不得出現漏項、錯項,嚴禁材料浪費,不得任意變更工程內容,在圖紙與施工現場有偏差、誤差時應及時與設計師聯繫,嚴禁盲目施工。

施工現場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需新裝用電或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都必須按電力法規定,事先到供電企業用電營業場所提出申請,辦理手續。

第二條:供電企業應在用電營業場所公告辦理各項用電業務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供電企業的用電營業機構統一歸口辦理用户的用電申請和報裝接電工作,包括用電申請書的發放及審核,供電條件勘查,供電方案確定及批覆,有關費用收取,受電工程設計的審核、施工、中間檢查、竣工檢驗,供電用電合同(協議)簽定,裝表接電等項業務。

第三條:供電企業對已受理的用電申請應儘速確定供電方案,在下列期限內正式書面通知用户:

居民用户最長不超過五天,低壓電力用户最長不超過十天,高壓單電源用户最長不超過一個月,高壓雙電源用户最長不超過兩個月。若不能如期確定供電方案時,供電企業應向用户説明原因。用户對供電企業答覆的供電方案有不同意見時,應在一個月內提出意見,雙方可再行協商確定。用户應根據確定的供電方案進行受電工程設計。

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是指從供電方案正式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交納供電費並且受電工程開工日為止。高壓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為一年,低壓供電方案的有效期為三個月,逾期註銷。

用户遇有特殊情況延長供電方案有效期時,應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供電企業應視情情況予以辦理延長手續。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期限。

第四條:用户新裝,增裝或改裝受電工程的設計安裝、試驗與運行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國家尚未制訂標準的,應符合電力行業標準;國家和電力行業尚未制定標準的,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規程。

第五條:用户受電工程設計和有關資料應一式兩份送交供電企業審核。

高壓供電的用户應提供:

1、受電工程設計及説明書;

2、用電負荷分佈圖;

3、負荷組成、性質及保安負荷;

4、影響電能質量的用電設備清單;

5、主要電氣設備一覽表;

6、節能及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工藝耗電以及允許中斷供電時間;

7、高壓受電裝置一、二次接線圖與平面佈置圖;用電功率因數計算及無功補償方式;

8、用電功率因數計算及無功補償方式;

9、繼電保護、過電壓保護及電用電計量裝置的方式;

10、隱蔽工程設計資料;

11、配電網絡佈置圖;

12、自備電源及接線方式;版權所有

13、供電企業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資料。

低壓供電的用户應提供負荷組成和用電設備清單。供電企業對用户送審的受電工程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應根據電力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審核的時間,對高壓供電的用户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對低壓供電的用户最長不超過十天。供電企業對用户的受電工程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的審核意見,應以書面形式連同審核過的一份受電工程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一併退還用户,以便用户據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審核後的設計文件時,應將變更後的設計再送供電企業複核。

用户受工電工程的設計文件未經供電企業審核同意,不得據以施工。否則,供電企業將不予檢驗和接電。

第六條:施工安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低壓用户材料必須使用國產器材,大型器材採購應採用招標準方式擇優選用,並由電力企業統一採購,集中管理,按計劃領用,嚴控器材質量關,防止不合格器材流入電網。

第七條:施工工藝及技術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程要求,施工企業應經過資質考核合格,施工人員應崗前培訓。

第八條:施工質量由專人負責管理,必要時由監理負責,工程竣工後由電力行業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後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