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江蘇

二胎政策發佈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9江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江蘇

近日一則“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31年沒漲”的新聞引發社會熱議。市民認為,與“沉睡”的獨生子女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超生罰款卻從2019元呼呼漲到20多萬,憑什麼?昨天,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了南京市人口計生委,南京獨生子女費從開始的每年20元漲到每年的60元,令人驚訝的是,很多人未能領到這筆錢。

從每年20元漲到60元

據新華社消息,從1982年起,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實行了31年。南京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起步價僅為每年20元,算下來每月僅1.6元,近年經歷了從不平衡到統一的變遷過程。

南京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根據《江蘇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費標準是每年20元及以上,具體發多少,各區各企事業單位可自行掌握。由於各區財政狀況存在差異,發放標準各不相同,獨生子女費從40元、50元到60元都有,有些福利好的企業能發到100元。

“發放標準的不平衡引起了許多市民的不滿,認為地區差異不合理。”負責人表示,2019年,南京市人口計生委決定向各區縣下發了規範要求,用三年時間,統一達到每年60元標準。她説,凡是在社區領取的獨生子女費,目前已全部漲到位。

無人監管不少企業根本不發

揚子晚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上班族”沒有領到過獨生子女費,“到哪裏領?沒人通知我?”許多媽媽對此一臉茫然。

“上班族”的獨生子女費由所在企業按年發放,20元起步,發放形式和時間並無限定。很多企業選擇在“六一”兒童節時發放,有的在年底發。對於創業者、無業人員,獨生子女費由政府財政埋單,到所在社區登記,按年領取60元。據悉,政府埋單部分的發放能保證到位,企業承擔部分就執行得差強人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