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物資管理制度(精選5篇)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 篇1

一、局內主要會議有:局長辦公會、局務會、股室會和全體職工大會。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精選5篇)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主持,副局長參加,不定期舉行。主要研究全局性及局內的重大工作事項。

三、局務會由局長主持,副局長、各股室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參加。主要研究局內日常工作或階段性工作安排和其它重要問題。

四、各股工作會由各股室負責人主持,各股室工作人員參加,主要研究本股室工作,落實局長辦公室會議、局務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職工大會由局長主持,主要討論研究和落實重要任務,總結和安排工作,研究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 篇2

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範佈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儘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髮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五)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症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範,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於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衞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衞生、食堂衞生,嚴防集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六)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衞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七)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衞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八)太陽能熱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人員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範,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太陽能熱水器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禁止使用。

4、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水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九)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員及門衞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衞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接受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户應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文明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衞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彙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範意識及能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責任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事故追究制。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工作,控制物資成本,提高物資使用效益,保障和促進後勤各項事業順利開展,根據後勤保障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資是指後勤保障服務及生產經營中使用的材料、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等未達到學校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

(一)材料,是指因使用消耗後不能恢復原狀的物品,如餐飲原材料、燃料、化學試劑和建築材料等。

1.餐飲原材料:米麪糧油、肉蛋菜、調味副食品等。

2.燃料:煤、汽(柴)油、天然氣等。

3.化學試劑:燒鹼、84消毒液、酒精等。

4.建築材料:木材、水泥、沙子等。

(二)低值耐用品,是指未達到學校固定資產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夠獨立使用又不屬於材料範圍的物品,如低值儀器儀表、工具量具、辦公傢俱及設備設施等。

1.儀器儀表:萬用表、壓力錶、電源等。

2.工具量具:鐵鍬、螺絲刀、電鑽、遊標卡尺等。

3.辦公傢俱:辦公桌椅、文件櫃、沙發、貨架等。

4.辦公設備設施:打印機、掃描儀、碎紙機、傳真機、移動硬盤、計算器、熱水壺等。

5.其他低值耐用品:閘閥、電纜、水泵和花灑等。

(三)易耗品,是指在使用過程中易於損耗的不屬於材料、低值耐用品的非固定資產物品,如維修材料、辦公用品、勞保用品、餐廚用品、清潔用品和酒店用品等。

1.維修材料:水暖、電氣、汽配材料等。

2.辦公用品:文具、打印耗材等。

3.勞保用品:防護服、鞋、面具、口罩等。

4.廚雜用品:一次性餐具、打包袋(盒)、餐巾紙、牙籤、保鮮膜、垃圾袋、鋼絲球和膠手套等。

5.清潔用品:洗手液、洗潔精、掃把、拖把、毛巾等。

6.衞浴用品:大卷紙、紙巾、一次性洗漱用品等。

第三條各中心、辦公室在行政辦公、服務保障和經營等工作中所用物資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物資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與學校後勤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物資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和廉政建設,確保各類物資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防止物資積壓、浪費和流失。

第五條物資管理堅持的基本原則:

(一)保障需求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二)統籌管理與具體負責相結合;

(三)物資使用與效益評價相結合;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部門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第七條後勤保障部成立物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物資管理工作。後勤保障部部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分管採購、內部控制工作的副部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採供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計劃財務辦公室、人力資源辦公室、節能與信息化辦公室、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內部控制工作小組、各中心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第八條職能部門按職責分工參與物資管理工作。

(一)採供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牽頭總體協調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大宗物資集中採購項目的組織實施(包括需求計劃收集彙總、採購申報、招標評審、合同簽訂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後勤保障部各部門物資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餐飲原材料和餐廚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綜合辦公室主要職責:作為後勤保障部辦公用品類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制定辦公用品類物資管理細則;負責彙總各部門辦公用品類物資需求並編制採購計劃;負責辦公用品類物資的驗收、發放和財務結算等管理工作;負責辦公類低值耐用品的回收和處理。

(三)計劃財務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物資管理工作中經費預算及支付、結算等管理;負責對物資採購資金以及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控;負責廢舊物資處置資金的管理,實施相應的賬務處理工作;負責對物資管理工作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

(四)人力資源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對勞保用品進行統籌管理,制定勞保類物資管理細則。

(五)節能與信息化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信息化建設方案;負責物資管理信息化的技術支持、應用集成推進、信息安全和運行維護等管理工作。

(六)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內部控制工作小組職責:負責物資管理、使用的內控檢查;負責受理物資管理工作中的投訴舉報。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物資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物資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學校及後勤保障部物資管理規章制度;

(二)負責提出本部門物資需求計劃和技術規範;

(三)負責本部門使用和管理物資的採購、驗收、出入庫管理和處置等工作。

(四)負責本部門物資使用的統計報表上報工作,接受物資管理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五)負責本部門物資管理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三章物資日常管理

第十條使用部門在做物資計劃與採購申報時應堅持“緊扣預算、合理計劃、程序規範、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十一條物資採購及驗收按照《後勤保障部採購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後勤保障部貨物和服務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應安排人員(下稱物資管理員)負責本部門物資採購計劃編制、申報、驗收、領用、登記、清查、處置和數據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確保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物資管理員是使用部門物資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人員更替交接時務必對賬、物進行核對,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物資管理員應對本部門管理物資日常使用情況做好記錄,包括使用事由、物資種類和數量等。

低值耐用品日常管理可參照固定資產管理;因工作需要配備給相關工作人員使用時應嚴格執行借用登記、到期歸還和損毀報備制度;使用部門每半年對本部門所採購和管理的低值耐用品做一次清查。

第十四條使用部門對常用和專用物資可設庫房適量儲備,並設專職人員負責庫房管理工作。庫房管理人員、採購人員及領用等相關人員應按內控不相容崗位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庫房物資要按種類分區、分架、分層存放,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標識清楚;庫房環境要滿足物資倉儲條件,防止庫存物資發生變質、損壞和丟失。

第十六條建立庫房物資領取審批制度。一般物資在核算用量的基礎上按需領取;貴重、稀缺物資及危險化學品要嚴格執行領導審批制度。庫房管理員根據領取人提交的領取申請單辦理出庫手續,雙方核對無誤後在領取申請單上簽字確認。物資領取出庫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低值耐用品的領取應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

第十七條建立物資管理台帳制度。庫房管理員要嚴格執行物資出入庫手續,按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級別依據憑證做好物資出入庫記錄。

第十八條建立定期盤點制度。使用部門定期組織對本部門在用和庫存物資進行清查、盤點(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及時反映本部門物資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做到賬賬、賬物相符;並根據要求按時編制物資信息統計報表,將盤盈盤虧、報損報廢及積壓物資造冊上報,及時處置。

第十九條建立未使用物資退庫制度。對從庫房領出未用的物資(餐飲原材料除外),領取人員應及時辦理退庫手續,但待退庫物資必須質量合格,無損傷,不影響再次領取使用。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按照《蘭州大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按需領取,即取即用。

第二十一條積壓、報損及更換下來的廢舊物資,使用部門應妥善保管,造冊登記,按照“先報批,後處置”的原則,待提交部長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履行審批手續後進行處置,不得擅自處理。原則上,每半年集中處置一次。

第二十二條庫房管理員對驗收憑證、出入庫單據、廢舊物資處理記錄等材料均應留檔備查,保存期不少於2年。

第二十三條建立物資管理考核制度。後勤保障部對各部門物資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納入年度考核內容,考核形式採取年終考核與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

第二十四條計劃財務辦公室應對各部門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易耗品的採購、使用和庫存情況進行賬務控制。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應設置與財務部門對口的二次分類賬對數量和金額進行記錄;各庫房應設置有品名、數量、單價的物品明細賬,按照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級別,對庫存各類物資根據有關憑證及時進行增減和結存記錄。

第二十六條物資賬卡和收支單據按學校及後勤保障部的規定辦理,所有單據都必須有負責人、制單人和其它有關人員(如驗收人、發料人)的簽章。賬(卡)及憑單據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七條低值耐用品報賬時,使用部門需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憑發票到計劃財務辦公室辦理低值耐用品登記手續,然後再憑發票和《低值耐用品登記單》報賬。

第二十八條報損、報廢、變價、調出和處置的物資需報送計劃財務辦公室辦理有關核銷手續。

第四章供應商管理

第二十九條對供應商的管理按照《後勤保障部物資供應商管理制度(試行)》執行。

第五章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

第三十條物資管理職能部門、使用部門對物資日常管理和盤點、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上報、整改。

第三十一條物資採購活動應接受學校審計監督,採購工作紀律執行情況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檢查,具體採購業務接受學校採購管理部門指導。

第三十二條物資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失誤,使學校和後勤保障部利益受到損失的應當追究其相應責任,並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將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後勤保障部各辦公室、中心根據部門物資管理職責和實際使用情況制定相關管理和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未盡事宜,國家法律法規或學校制度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後勤保障部負責解釋。原《後勤保障部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管理辦法(試行)》(後勤保障部發〔20xx〕2號)同時廢止。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對後勤管理處閒置物資的管理,做好物資調劑與報廢處理工作,充分發揮資產的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閒置物資的範圍

1、因工作場所變動或工作內容變化,以後不再使用的設備,或者是使用未超過五年,性能下降,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又不屬報廢物資的設備;

2、一年內沒有使用且完好的或可修復而未修復的設備;

3、新增添的.一年以上未安裝使用的儀器設備;

4、重複購置的多餘物資;

5、庫存積壓兩年以上的各類低值耐用品;

6、其他閒置物資。

二、閒置物資的調劑

1、後勤管理處各中心應對本部門所使用和保管的物資進行不定期清查,對產生的閒置物資及時分析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並填寫《後勤管理處閒置物資登記表》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回收。

2、後勤管理處每年度對各中心資產狀況進行一次清查,任何部門不得對處於閒置狀態的物資瞞報、漏報。

3、後勤管理處設立閒置物資週轉倉庫,收集並轉運部分便於搬運的物資,不便於轉運的物資暫由原部門管理,待辦公室填寫《後勤管理處資產調撥單》後進行閒置物資的調劑。

4、閒置物資的利用,遵循“先後勤管理處內,後後勤管理處外”的原則。物資調入部門必須辦完調撥手續後方可利用。

5、如根據學校需要調劑到後勤管理處外的設備物資,原則上須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6、超過一年後仍無單位需要的閒置物資應由後勤管理處統一回收處理。

7、對後勤管理處閒置物資的處理所收款額,全部上交學校財務處。

本管理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後勤物資管理制度 篇5

為了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科學使用和管理後勤物資材料,防止積壓浪費,給教學、科研及行政等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的後勤物資保障,現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材料組的職能

1、負責提供全院房屋、教學及行政辦公傢俱等維修用材料。

2、負責提供各部門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及清潔衞生、綠化工具等。

3、負責提供全院水、電、暖等維修用材料。

二、物資材料的分類

依據物資材料的自然條件劃分為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三類。

材料:指一次性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復原的物資,如金屬、非金屬的`各類原料、燃料等。

低值品:指既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於材料範圍的用具,如低值儀表、工具量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三、物資材料的採購

1、材料的採購應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的實際需要、工作計劃與庫存現有量相結合,有計劃地進行採購。

2、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防止採購與需求的脱節而影響正常的工作,防止盲目大量購進而造成的庫存積壓。

3、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嚴格把好購進材料的質量關,購進材料時要查清所購材料的名稱、型號與規格,嚴格按國家有關材料標準驗收。對於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採購人員應負責及時辦理退、換、賠補手續。

4、採購人員對購進的材料數量、質量進行認真的核查驗收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四、物資材料的庫存

1、設置庫房和集中存放的場地,確定專職或兼職保管員進行管理。

2、科學保管庫房內物資材料,做到存放有序、庫容整潔、分類清楚、標誌明顯、零整分開,建立卡片,卡物對號便於收發和檢查。

3、購入的物資材料須經保管員驗收後方可入庫,以保證材料的數量和質量,材料入庫必須填寫入庫單,採購人員和保管人員須在發票、入庫單上簽字。

4、庫存材料數量合理科學,信息反饋及時,合理利用資金,儘量減少積壓。每月進行一次庫存盤點並與財務處核對帳目,做到帳帳相符,同時對庫存材料進行帳物核對,保持帳物相符。

五、物資材料的出庫發放

1、各部門領取材料須填寫領料單,註明材料名稱、用途、數量、領料人。材料組據此填寫出庫單,併發放材料。

2、經常維修用材料,常用和專用的可限量一次領取的辦法以備急用。

3、單項修繕工程或零星所需材料,必須單獨編報材料需用計劃,按計劃發料。

4、領用勞保用品、工具等各種低值品以舊換新,由經辦人在登記薄上記錄去向,責任到人。

5、使用單位對多餘材料,應辦理退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