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假產假最新規定

深圳出台了最新的婚假和產假,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2019年深圳婚假產假最新規定”,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深圳婚假產假最新規定

針對近期備受關注的婚假產假問題,廣東省及深圳市均出台了相關規定,綜合各類規定:以後深圳市的晚婚假已被取消,晚育假15天被保留,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都可以享受。

特整理相關政策文件供大家參考:

新修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019年12月30日,廣東省人大表決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標誌着“全面二孩”政策在廣東省落地。

變化亮點如下:

1.取消晚婚假,婚假僅3天

Old 政策修改前,廣東省關於婚假的規定見於《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三條“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原《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即廣東晚婚執行婚假共13天。

New 新修改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刪除了有關晚婚假的規定,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中關於晚婚增加婚假的規定一併不再執行,即職工結婚無論是否晚婚都只享受婚假3天。

2.一胞最長產假少20天,陪產假多5天

Old 政策修改前,廣東省關於產假的規定見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原《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第三十七條規定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三十五日;男方享受十日看護假。

實務中,一胞最長產假:98(基礎)+30(難產)+15(晚育)+35(獨生)=178天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看護假:10天

新修改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刪除了關於婚育和獨生子女父母優待假期的規定,而“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並於第三十一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即不論是一孩還是二孩,只要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都增加獎勵假三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一胞最長產假:98(基礎)+30(難產)+30(獎勵產假)=158天

男方陪產假:15天

深圳市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天數指引

(適用於深圳市,2019年1月8日更新)

假期天數法律依據

備註: ①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第幾胎,均可享受上述女員工產假及男員工陪產假。

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原則上不享受產假。客户如有其他有利於員工的人性化待遇規定的,按其規定。

③以上各種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休完。遇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另外計算假期。

④需要提交準生證。